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
简介:
吴众,副主任医师,就职于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擅长诊断和治疗各种类型白内障,尤其是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对各种复杂难治性白内障以及白内障术后各种并发症的治疗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
各种白内障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副主任医师
儿童频繁眨眼需先观察持续时间,若超过2周,建议优先排查用眼习惯、过敏或眼部炎症,必要时就医检查。 一、用眼习惯问题 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看电视、玩电子产品)易引发视疲劳,导致频繁眨眼。建议控制屏幕时间,每用眼20分钟远眺20英尺外物体20秒,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二、过敏因素 过敏性鼻炎或结膜炎常伴随眼痒,儿童会不自觉眨眼揉眼。需明确过敏原(如尘螨、花粉),保持室内清洁,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过敏药物。 三、眼部疾病 倒睫、干眼症、结膜炎等需眼科检查确诊。倒睫可通过拔除或电解改善;干眼症需人工泪液缓解;感染性炎症需对应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治疗。 四、抽动障碍 若眨眼伴随面部其他抽动(如耸肩、清嗓),需警惕儿童抽动障碍,应尽早转诊儿科神经科,避免过度指责,减少孩子心理压力。 特殊提示:低龄儿童(尤其3岁以下)应避免自行使用成人眼药水,若眨眼伴随红肿、分泌物增多或视力下降,需立即就医,排除先天性眼部结构异常。
宝宝眼睛进沙子后,应立即停止揉眼,优先用清洁流动水轻柔冲洗1-2分钟,若异物感持续或出现眼红、分泌物增多,需及时就医。 1. 无明显不适情况:若宝宝眼睛仅轻微异物感,无眼红、流泪等症状,可让其闭眼片刻,通过眨眼动作促使眼泪分泌,自然冲刷异物。避免揉眼,以防划伤角膜。 2. 异物感明显但可自行缓解:若宝宝能配合,可用干净纱布蘸生理盐水轻擦眼周,避免接触眼球。若异物随眼泪流出,观察10分钟后无异常即可。 3. 异物嵌入或无法排出:若沙子嵌入眼睑结膜或角膜,切勿自行处理,需用干净纱布遮盖患眼,尽快前往眼科就诊,由专业人员用无菌工具取出。 4. 特殊人群护理:婴幼儿因表达能力有限,若出现频繁揉眼、哭闹不止、眼睛红肿等情况,应立即就医。避免使用成人眼药水,低龄儿童用药需严格遵医嘱。 5. 预防措施:日常户外活动时,可给宝宝佩戴防风护目镜,避免风沙直接接触眼睛。若环境有粉尘,应减少宝宝停留时间,回家后及时清洁面部。
内眼睑是眼睑内侧的黏膜组织,覆盖于眼睑内侧表面,与眼球结膜相连,主要功能是保护眼球、分泌黏液润滑眼球表面。 内眼睑的常见健康问题及应对 - 睑结膜充血:表现为内眼睑黏膜充血发红,常伴随眼部分泌物增多,可能由感染或过敏引起。 - 睑结膜结石:内眼睑结膜表面出现黄白色颗粒,可能刺激眼球产生异物感,需专业处理。 - 睑板腺功能障碍:内眼睑睑板腺分泌异常,可能导致干眼或睑缘炎症,需热敷等护理。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儿童:避免用手揉眼,减少眼部刺激,若出现分泌物增多需及时就医。 - 老年人:注意眼部卫生,定期检查眼睑健康,预防睑结膜病变。 - 过敏体质者:避免接触过敏原,出现眼部不适及时就诊,避免自行用药。 日常护理建议 - 保持眼部清洁,使用干净毛巾擦拭眼周。 - 避免长时间用眼,注意眼部休息,减少电子屏幕使用时间。 - 饮食中增加富含维生素A、Omega-3的食物,如胡萝卜、深海鱼类,有助于维护眼睑健康。
消除眼疲劳的眼药水仅对特定病因导致的疲劳有效,如干眼症引起的眼疲劳可使用人工泪液类眼药水,但需遵医嘱。以下是不同场景下的处理方式: 干眼症相关眼疲劳:可使用人工泪液类眼药水(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缓解干涩,保持眼表湿润。此类眼药水无防腐剂型更适合长期使用,尤其适用于长期使用电子设备人群。 视疲劳相关眼疲劳:无特效治疗眼药水,核心在于改善用眼习惯,如每用眼30分钟休息5分钟远眺。必要时可使用含牛磺酸、珍珠液等成分的眼药水辅助缓解症状。 药物性眼疲劳:某些药物可能导致眼疲劳,需及时咨询医生调整用药方案。青光眼患者禁用含肾上腺素的眼药水,糖尿病患者慎用含防腐剂的剂型。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女性及6岁以下儿童应避免自行使用眼药水,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无刺激、无防腐剂的人工泪液。 建议优先非药物干预:如热敷、眼保健操、调整屏幕亮度与距离等。若眼疲劳持续超过2周或伴随视力下降,应及时就医排查眼部疾病。
白内障手术后视力恢复时间因手术方式和个体差异而异,多数患者术后1~2周可恢复基本视力,完全稳定通常需1~3个月。 一、术后早期(1~7天): 视力初步恢复,角膜水肿逐渐消退,需避免揉眼、剧烈运动,遵医嘱使用抗生素眼药水预防感染。 二、术后中期(1~4周): 视力持续提升,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眩光或干眼,可进行适度眼部放松训练,避免长时间用眼。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老年患者:恢复周期可能延长至3个月,需加强血压、血糖管理,避免术后跌倒。 2. 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预防角膜愈合延迟,定期复查眼压。 3. 儿童患者:建议家长密切观察视力发育情况,避免强光刺激,遵循医生指导进行视觉训练。 四、完全恢复标准: 视力稳定,无明显视物变形,人工晶状体位置正常,眼部炎症完全消退。术后3个月内避免游泳、潜水等活动,防止眼部感染。 (注: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恢复情况请以主刀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