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感染科
简介:
就职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感染性疾病科,副主任医师,临床经验丰富,能独立诊断和治疗儿童各种感染性疾病复杂疑难临床病例。在各种儿童感染性疾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婴儿肝炎综合征和儿童肝脏疾病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诊治经验。
儿童各种感染性疾病和儿童肝脏疾病有丰富临床救治经验。
副主任医师感染科
乙肝DNA滴度阳性提示体内乙肝病毒处于复制活跃状态,病毒载量越高通常提示传染性越强,需结合肝功能、影像学等检查综合评估肝脏损伤程度,明确是否需要启动抗病毒治疗。 一、乙肝DNA滴度阳性的临床意义:乙肝DNA检测定量结果以国际单位IU/mL为标准,参考范围通常为<2×10^4 IU/mL。若检测值>该范围,提示病毒处于复制状态,需结合肝功能、影像学检查评估肝脏损伤程度。当HBV DNA>2×10^5 IU/mL且肝功能持续异常时,肝硬化、肝癌发生风险显著增加。 二、可能的诱发因素:1. 慢性乙肝病毒感染后的自然病程,多数感染者在免疫耐受期表现为HBV DNA阳性但肝功能正常,随年龄增长进入免疫清除期后病毒载量可能下降;2. 治疗不规范,如未按疗程服药、自行停药或换药,可能导致病毒反弹;3. 免疫状态波动,如合并糖尿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导致免疫力下降,病毒复制活跃;4. 合并其他肝病,如丙肝、脂肪肝等,可能加重肝脏损伤并诱发病毒再激活。 三、需进一步完善的检查项目:1. 肝功能检测,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等指标,ALT>40 U/L提示肝脏炎症;2. 乙肝五项定量,明确HBsAg、HBeAg、抗-HBe等指标变化,若HBeAg阳性且HBV DNA阳性,提示病毒复制活跃;3. 肝脏影像学检查,肝脏超声可筛查肝内结节、囊肿、脂肪肝等病变,瞬时弹性成像可评估肝纤维化程度;4. 乙肝病毒基因型检测,帮助医生选择敏感抗病毒药物。 四、治疗原则与干预措施:治疗需遵循个体化原则,核心目标是抑制病毒复制,降低肝硬化、肝癌发生率。抗病毒治疗药物包括核苷(酸)类似物(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干扰素(如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期间需每3~6个月复查HBV DNA、肝功能,治疗目标为HBV DNA持续<2×10^4 IU/mL,同时避免饮酒、熬夜,减少肝损伤因素。 五、特殊人群管理要点:儿童患者若HBV DNA阳性且肝功能异常,需在儿科专科医生指导下评估是否启动抗病毒治疗,优先选择对骨骼影响较小的药物;孕妇在孕中晚期(24~28周)若HBV DNA>2×10^5 IU/mL,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替诺福韦酯等药物阻断母婴传播;老年患者需兼顾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优先选择耐药率低的药物,避免多重用药导致肝肾功能负担;合并HIV感染者需联合评估抗病毒方案,避免药物相互作用;长期服药者需定期监测肾功能、血常规,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乙肝夫妻间存在乙肝病毒传播的可能性,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暴露等途径传播。若一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患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另一方无保护性抗体且未接种疫苗,性接触时若存在皮肤黏膜破损或血液暴露,感染风险较高;若已接种疫苗并产生足够抗体,传播风险可显著降低。 1. 明确乙肝夫妻间的主要传播途径及风险。乙型肝炎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传播,夫妻间的性接触是重要传播途径之一。若一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患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另一方无保护性抗体且未接种疫苗,性接触时若存在皮肤黏膜破损(如口腔溃疡、生殖器黏膜微小损伤)或血液暴露(如精液、阴道分泌物中的病毒),可能通过体液传播导致感染。临床研究显示,乙肝病毒阳性者的未免疫配偶,在无防护性接触下感染风险约10% - 30%。 2. 双方乙肝病毒标志物状态是决定传染风险的核心因素。若另一方乙肝表面抗体(HBsAb)阳性(滴度≥10mIU/mL),说明已获得有效免疫保护,性接触传播风险显著降低,低于1%。若HBsAb阴性,需优先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通常需接种3针,分别在0、1、6个月),接种后1 - 2个月复查抗体水平,确保产生足够滴度以达到有效防护。 3. 科学预防措施可有效降低传染风险。建议夫妻双方同步进行乙肝五项筛查,明确双方病毒状态。已感染方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载量,遵循医生指导规范管理。未感染方需接种乙肝疫苗并完成全程免疫,性接触时坚持使用安全套,避免皮肤黏膜直接暴露于对方体液。日常生活中避免共用牙刷、剃须刀等可能导致血液暴露的个人用品,减少其他途径传播风险。 4. 特殊人群需针对性加强防护。备孕夫妻建议提前3 - 6个月完成乙肝疫苗接种和抗体检测,若女方为乙肝病毒阳性,孕期需在医生指导下定期监测HBV DNA,孕晚期(24 - 28周)若病毒载量高,可遵医嘱进行抗病毒治疗以降低母婴传播风险。年龄较大的夫妻仍需重视疫苗接种,免疫功能正常者接种后免疫效果良好。有乙肝家族史的夫妻,建议每年进行肝功能和乙肝标志物复查,及时发现隐匿性感染。 5. 规范就医和长期管理是关键。若一方确诊乙肝,配偶需定期检查乙肝五项及肝功能,接种疫苗后若抗体不足,需及时补种。已感染方出现肝功能异常或HBV DNA持续阳性时,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治疗期间定期复查,以降低传染性和疾病进展风险。双方需保持健康生活方式,避免酗酒、过度劳累,增强免疫力,共同维护肝脏健康。
水痘属于自限性疾病,病程通常1~2周,目前尚无药物能彻底清除病毒,无法实现“去根”,治疗以缓解症状、预防并发症为主要目标。 一、水痘治疗的核心原则 1. 非药物干预措施 保持皮肤清洁干燥,使用温水轻柔清洁皮肤,避免热水或刺激性沐浴产品;穿着宽松、柔软的棉质衣物,减少对皮疹的摩擦;剪短并清洁指甲,避免抓挠皮疹(抓挠可能导致继发细菌感染或遗留疤痕);补充足量水分,饮食以清淡易消化为主,避免辛辣、油腻食物;保证充足休息,避免劳累,促进身体恢复。 2. 药物治疗 发热超过38.5℃时,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热(需注意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皮肤瘙痒明显时,可外用炉甘石洗剂(皮疹未破溃时使用),避免使用含刺激性成分的止痒药膏;若皮疹出现破溃、红肿或脓性分泌物,提示继发感染风险,可外用莫匹罗星软膏等抗生素类药膏,必要时由医生评估后口服抗生素;免疫功能低下者(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患者等)、新生儿、孕妇或重症水痘患者,在发病48小时内可考虑使用阿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以减轻症状、缩短病程并降低并发症风险。 二、特殊人群的治疗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水痘在儿童中多见,需特别注意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引发Reye综合征,表现为严重肝脑损伤);对于免疫力较弱的儿童(如长期使用激素、免疫缺陷者),需密切观察是否出现高热不退、皮疹密集或精神萎靡等情况,及时就医;未接种水痘疫苗的儿童,在暴露于水痘患者后72小时内,可在医生指导下注射水痘-带状疱疹免疫球蛋白(VZIG)降低发病风险。 孕妇患者:孕期感染水痘可能增加胎儿发育异常、早产或死胎风险,需尽早就医,由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使用阿昔洛韦治疗;孕期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接触水痘患者,接种水痘疫苗需避开孕期。 免疫功能低下者:此类人群感染水痘后易发展为重症,需在发病初期即就医,监测体温、呼吸及神经系统症状,必要时住院治疗,抗病毒药物需足量足疗程使用,同时预防合并肺炎、脑炎等严重并发症。 三、预防与并发症管理 水痘的预防重点在于疫苗接种,我国儿童常规接种1剂水痘减毒活疫苗(12月龄~14月龄),部分地区推行4岁加强剂次;接种疫苗可显著降低感染风险及重症发生率,成人未接种且无免疫史者也可考虑接种。 并发症管理:若出现高热持续超过3天、咳嗽加重伴随胸痛或呼吸困难、剧烈头痛呕吐或意识改变等症状,提示可能并发肺炎或脑炎,需立即就医;继发皮肤感染可能表现为皮疹迅速扩大、脓性分泌物增多,需及时外用或口服抗生素控制感染。
肺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乙类急性传染病可通过吸入芽孢感染接触病畜及畜产品人群易患早期似感冒易忽视进展期高热寒战呼吸困难等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可助诊断需隔离并用敏感抗生素治疗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关键。 肺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属于乙类传染病。炭疽芽孢杆菌是一种革兰氏阳性大杆菌,两端截平,呈竹节状排列,在适宜环境下可形成芽孢,芽孢抵抗力极强。肺炭疽主要是由于吸入炭疽芽孢杆菌的芽孢而感染,多发生于接触病畜及畜产品的人群中。 肺炭疽的临床表现 早期症状:起病多急骤,最初类似感冒,可有低热、乏力、肌肉酸痛、咳嗽、胸痛等症状,一般持续1-2天,容易被忽视。 进展期症状:病情迅速进展,出现高热、寒战、呼吸困难、发绀、咳血样痰等,肺部可闻及散在的细湿啰音或有胸膜摩擦音,部分患者可出现纵隔增宽等表现。病情严重者可因呼吸循环衰竭在2-4天内死亡。 肺炭疽的诊断依据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有与病畜(如牛、羊、马等)接触史,或接触过被炭疽芽孢污染的皮毛、肉类等畜产品,或处于肺炭疽流行地区等情况。 临床表现:符合上述典型的临床症状表现。 实验室检查: 病原学检查:采集患者的痰液、血液、分泌物等标本进行涂片染色镜检,可发现革兰氏阳性、呈竹节状排列的大杆菌;也可进行细菌培养,若培养出炭疽芽孢杆菌可确诊。 血清学检查:通过检测患者血清中的特异性抗体,如炭疽杆菌特异性抗体等,有助于辅助诊断。 肺炭疽的治疗 隔离治疗:患者需立即隔离,防止疾病传播。 抗生素治疗:早期应用敏感抗生素是治疗肺炭疽的关键,常用药物有青霉素等,青霉素对炭疽芽孢杆菌有较好的抗菌活性,但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细菌药敏情况调整用药。 肺炭疽的预防 管理传染源:对病畜进行严格管理,发现病畜立即隔离或处死深埋,对其排泄物等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对于肺炭疽患者要及时隔离治疗,其分泌物、排泄物等要严格消毒。 切断传播途径:避免接触病畜及畜产品,接触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手套等。对被炭疽芽孢污染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消毒处理。 保护易感人群:对于从事畜牧、皮毛加工等高危职业的人群,可进行炭疽疫苗接种。但疫苗接种有一定的禁忌证,如对疫苗成分过敏者等不宜接种,在接种前需由专业医生评估个体情况。对于儿童等特殊人群,接种疫苗时要特别注意其身体状况,确保安全接种。同时,要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就医检查。
乙肝五项阴性者不建议不接种乙肝疫苗,尤其是乙肝表面抗体阴性者,需通过接种疫苗获得保护性抗体,降低乙肝病毒感染风险。 一、乙肝五项阴性的具体含义 乙肝五项包括乙肝表面抗原、表面抗体、e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其中表面抗体阴性(抗-HBs阴性)是关键指标,提示体内无针对乙肝病毒的保护性抗体,而其他四项阴性则表明未感染乙肝病毒,整体处于易感状态。 二、未接种疫苗的感染风险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性接触传播,日常生活接触(如共餐、握手)通常不会感染。乙肝五项阴性者因缺乏表面抗体,一旦接触病毒(如输血、医疗操作感染、不洁注射等),感染风险显著升高。乙肝病毒感染后,成年人慢性化率约5%-10%,婴幼儿及免疫低下者慢性化率可达90%以上,可能发展为慢性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 三、不同人群的接种建议 1. 普通成年人:建议常规接种3针乙肝疫苗(0、1、6月龄各1针),接种后1-2个月复查乙肝五项,若表面抗体滴度<10mIU/mL,需补种1针加强针。 2. 婴幼儿: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应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后续按0、1、6月龄计划完成全程接种;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新生儿,需同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3. 特殊职业人群:医护人员、血站从业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家属等,因存在职业暴露或密切接触风险,建议接种并定期复查抗体,确保表面抗体≥10mIU/mL。 4. 免疫功能低下者:如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患有艾滋病或慢性肝病患者,接种前需评估肝功能及免疫状态,必要时增加接种剂量或延长免疫周期,接种后密切监测抗体产生情况。 四、接种疫苗后的注意事项 乙肝疫苗接种后,多数人群可在1-2个月内产生表面抗体,若抗体滴度≥10mIU/mL,提示免疫成功,无需额外接种;若滴度<10mIU/mL,需补种1-2针加强针。部分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者)可能需要多次接种才能达到理想抗体水平,建议接种后1-2年复查抗体,动态调整免疫策略。 五、特殊情况的温馨提示 1. 孕妇:乙肝五项阴性的孕妇,建议在孕中期(24-28周)接种乙肝疫苗,可有效预防孕期感染,保护新生儿健康。 2. 过敏体质者:对酵母或疫苗成分过敏者需避免接种,可选择CHO细胞疫苗,或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脱敏接种。 3. 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异常者需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咨询医生;肝功能正常但有肝硬化病史者,建议接种前评估肝脏储备功能,必要时调整免疫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