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内分泌科
简介:余学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内科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常务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内分泌代谢分会委员、武汉市医学会内分泌代谢分会主任委员、湖北省内分泌学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老年学学会骨质疏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内科急危重症杂志》副主编、《药品评价》常务编委;《临床内科杂志》、《中华糖尿病杂志》、《中国糖尿病杂志》及《糖尿病天地》编委。
擅长:内分泌疾病,糖尿病和骨质疏松症的诊疗。
主任医师内分泌科
亚急性甲状腺炎患者典型症状以甲状腺局部表现、全身炎症反应及甲状腺功能异常为主,具体表现如下: 一、局部症状表现 1. 甲状腺肿大:多为弥漫性或对称性肿大,质地中等硬度,触诊时伴明显触痛,少数可呈结节状,肿大范围通常不超过正常甲状腺大小的1-2倍,吞咽或咀嚼时疼痛可加重。 2. 甲状腺疼痛:疼痛性质多为持续性钝痛或胀痛,可放射至下颌、耳部、枕部或胸背部,少数患者表现为突发剧烈疼痛,疼痛程度与炎症活动度相关。 二、全身症状表现 1. 发热:70%-80%患者出现发热,多为中低热(37.5-38.5℃),少数可高热至39℃以上,发热持续时间通常为1-2周,部分患者伴寒战。 2. 全身不适:常伴乏力、食欲减退、肌肉酸痛、关节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出现咽痛、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前驱症状,症状持续时间与甲状腺炎症程度相关。 三、甲状腺功能异常相关症状 1. 甲亢期症状(发病1-2周内常见):因甲状腺滤泡破坏导致激素释放增加,表现为心慌、手抖、多汗、烦躁、失眠、体重下降等,部分患者可出现短暂性房颤或早搏。 2. 甲减期症状(甲亢期后1-3个月出现):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表现为怕冷、便秘、腹胀、皮肤干燥、情绪低落、反应迟钝、心动过缓等,严重者可出现黏液性水肿或心包积液。 3. 恢复期症状(1-3个月后逐渐缓解):多数患者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症状逐渐消失,少数可遗留持续性疲劳或轻度甲状腺肿大。 四、特殊人群症状特点 1. 儿童患者:症状多不典型,甲状腺肿大和疼痛程度较轻,易被误诊为颈部淋巴结炎或上呼吸道感染,可伴轻度食欲异常或生长发育迟缓。 2. 老年患者:全身炎症反应较轻,发热不明显,主要表现为乏力、体重下降或心律失常,甲状腺疼痛多不显著,需警惕与冠心病或消化道疾病混淆。 3. 孕妇患者:因妊娠期间甲状腺激素水平生理性升高,可掩盖部分症状,表现为心悸、手抖或甲状腺轻度肿大,需与妊娠剧吐、妊娠甲亢综合征鉴别,延误诊治可能增加早产风险。 上述症状通常在发病1-2周内达到高峰,多数患者在3个月内症状缓解,部分患者可能遗留甲状腺功能减退需长期替代治疗。建议患者出现甲状腺肿大伴疼痛、发热或不明原因心动过速时,及时进行甲状腺功能、超声及血沉等检查以明确诊断。
高血糖的治疗需以综合管理为核心,通过饮食干预、运动调节、药物治疗、血糖监测及健康教育实现血糖平稳控制,降低并发症风险。 一、饮食干预:控制总热量摄入,减少精制糖(如甜饮料、糕点)及高GI食物(如白米饭、白面包),增加膳食纤维(全谷物、绿叶蔬菜)、优质蛋白(鱼、豆制品)及不饱和脂肪酸(坚果、橄榄油)。儿童及青少年需保证营养均衡,避免过度节食影响生长发育;老年人需根据消化功能调整食物质地,避免生冷硬食;合并糖尿病肾病者需限制蛋白质总量,优先选择低蛋白优质蛋白(如乳清蛋白)。 二、运动调节: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快走、游泳、骑自行车),每次30分钟以上,配合每周2-3次抗阻训练(哑铃、弹力带)。孕妇高血糖患者建议餐后1小时散步,避免长时间站立;合并心血管疾病者需从低强度运动开始,监测心率及血压变化;青少年可选择团队运动(如篮球、羽毛球)提升运动依从性,避免高强度间歇训练。 三、药物治疗:2型高血糖患者可优先使用二甲双胍,若血糖控制不佳,可联合SGLT-2抑制剂(如达格列净)、GLP-1受体激动剂(如司美格鲁肽)等;1型高血糖患者需长期注射胰岛素,注射部位避免同一区域反复使用;儿童及低龄青少年禁用口服降糖药,孕妇高血糖禁用二甲双胍等口服药物,需采用胰岛素治疗。 四、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监测频率为每周3-5次,合并低血糖风险者需增加夜间监测。老年患者因感知能力下降,建议使用动态血糖监测系统;儿童及青少年需家长协助记录血糖波动,分析饮食、运动与血糖的关联;糖尿病肾病患者需同步监测尿微量白蛋白,每3个月1次。 五、健康教育:患者及家属需掌握低血糖识别症状(心悸、出汗、手抖)及应对措施(立即摄入15g葡萄糖),避免自行调整药物剂量。医护人员应定期评估心理状态,合并抑郁焦虑者需联合心理干预;老年人需简化操作流程,如使用预混胰岛素笔、语音提示血糖仪。 特殊人群温馨提示:低龄儿童(<6岁)优先非药物干预,避免口服降糖药;孕妇需每2周产检,严格控制空腹血糖<5.1mmol/L;老年患者(≥65岁)以控制餐后血糖<10.0mmol/L为目标,避免低血糖诱发心脑血管意外;合并严重并发症者需在多学科团队指导下制定个体化方案。
甲状腺激素是调节人体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神经系统功能及心血管系统稳态的核心激素,其生理作用贯穿生命全程,直接影响不同年龄、性别及健康状态人群的生理功能。 一、能量代谢调节:甲状腺激素通过调控线粒体氧化磷酸化效率,促进糖、脂肪、蛋白质分解代谢,同时维持合成代谢平衡。临床研究显示,甲状腺激素水平每升高10%,基础代谢率(BMR)可增加15%~20%,使机体产热增加。甲减患者因激素不足,BMR降低20%~30%,表现为怕冷、体重增加;甲亢时则出现高代谢症状,如多食易饥、怕热多汗,体重下降。 二、生长发育调控:对骨骼纵向生长的影响显著,儿童期甲状腺激素缺乏会导致骨骼发育停滞(骨龄延迟),形成呆小症(克汀病),表现为四肢短小、身材矮小;对神经系统发育具有不可逆作用,新生儿期甲状腺激素不足可致脑白质发育不全,造成永久性智力障碍,需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足跟血筛查。孕妇甲状腺激素不足会影响胎儿脑发育,增加后代认知能力下降风险。 三、神经系统功能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依赖甲状腺激素,促进神经细胞分化、轴突髓鞘形成,成人期维持神经兴奋性。临床观察显示,甲减患者常出现记忆力减退、嗜睡、反应迟钝;甲亢时则有多动、焦虑、失眠等神经兴奋症状。甲状腺激素缺乏还可能影响神经递质(如多巴胺、5-羟色胺)代谢,与情绪障碍相关。 四、心血管系统调节:通过增加心肌β肾上腺素能受体敏感性,增强心肌收缩力、加快心率(甲亢时静息心率常>100次/分),扩张外周血管降低阻力,维持正常心输出量与血压。甲减患者因心肌收缩力下降,易出现心动过缓、心输出量减少;甲亢长期未控制可能增加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风险。老年甲减患者可能因心肌代谢异常加速冠心病进展。 五、特殊人群影响及应对:儿童(0~12岁)需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先天性甲减患者需在确诊后2周内启动左甲状腺素治疗,避免智力发育不可逆损伤;孕妇(妊娠20周前)甲状腺激素不足危害更大,建议将血清TSH控制在0.1~2.5mIU/L(妊娠早期);老年人群(≥65岁)甲状腺功能减退可能加速认知衰退与肌肉萎缩,建议每2~3年筛查甲状腺功能;甲状腺疾病史患者需定期复查(甲亢每3个月、甲减每6个月),避免过度或不足替代治疗。
11岁儿童空腹血糖6.7mmol/L不属于糖尿病,但处于空腹血糖受损范围,需警惕进展为糖尿病的风险。 一、空腹血糖数值的临床定位:根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空腹血糖正常范围为3.9~6.1mmol/L,6.1~7.0mmol/L定义为空腹血糖受损(IFG),≥7.0mmol/L(空腹)或餐后2小时≥11.1mmol/L且糖化血红蛋白≥6.5%可诊断糖尿病。11岁儿童空腹血糖6.7mmol/L处于空腹血糖受损区间,尚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 二、儿童糖尿病诊断的特殊性:1型糖尿病与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与成人一致,需满足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11.1mmol/L,且需结合糖化血红蛋白(HbA1c)、尿酮体等指标综合判断。11岁儿童因生长发育特点,若存在肥胖或家族史,2型糖尿病风险较高,但诊断仍需严格遵循上述血糖阈值,6.7mmol/L不满足糖尿病诊断条件。 三、空腹血糖受损的进展风险: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儿童青少年空腹血糖受损者每年进展为糖尿病的比例约5%~10%,显著高于成人(约3%~5%)。肥胖(BMI≥95百分位)、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父母一方患病)、长期高糖高脂饮食的儿童风险更高,需重点关注。 四、11岁儿童非药物干预核心措施:优先通过生活方式干预逆转血糖异常。饮食方面,每日摄入全谷物(燕麦、糙米)替代精制碳水(白米、白面),减少添加糖(如甜饮料、糕点),控制每日总热量,避免高油高脂食物(如油炸食品、肥肉)。运动方面,每日保证60分钟中高强度运动(如跳绳、游泳、骑自行车),减少久坐(每次连续久坐不超过1小时)。体重管理方面,定期监测BMI(11岁儿童BMI正常范围18.5~23.9),超重者(BMI≥24)需通过饮食运动每月减重1%~2%,避免快速减重影响生长发育。 五、特殊人群监测建议: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父母、祖父母患病)、肥胖(BMI≥85百分位)或已出现胰岛素抵抗(如黑棘皮症)的儿童,每3~6个月复查空腹血糖及HbA1c,必要时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明确糖代谢状态。11岁儿童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避免使用任何降糖药物,以生活方式干预为核心。
甲状腺癌患者在规范治疗后,多数可以正常生育。其生育能力主要受病情分期、治疗方式及甲状腺功能状态影响,需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生育计划。 一、病情分期与类型对生育的影响 分化型甲状腺癌(占比约90%,以乳头状癌、滤泡状癌为主)患者,早期(Ⅰ~Ⅱ期)经手术、放射性碘等治疗后,5年无病生存率可达95%以上,治愈后生育能力通常不受显著影响。晚期(Ⅲ~Ⅳ期)或未分化癌患者,需优先控制肿瘤进展,可能暂时延迟生育计划。 二、治疗方式对生育的影响 1. 手术治疗:甲状腺全切或近全切手术主要影响甲状腺激素分泌,对生殖器官无直接损伤,但需注意术后甲状旁腺功能监测(避免低钙血症影响内分泌平衡),对生育间接影响较小。 2. 放射性碘治疗:适用于术后残留病灶清除,治疗后短期内甲状腺激素水平可能下降,需通过左甲状腺素钠替代治疗维持生理功能。备孕前建议完成放射性碘治疗(通常需停药1~3个月),孕期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避免对胎儿甲状腺发育影响(推荐孕期甲状腺功能维持TSH 0.1~2.5mIU/L)。 3. 药物治疗:左甲状腺素钠等激素替代药物对生育无明确致畸作用,规范使用下可安全维持甲状腺功能。 三、生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孕期需加强甲状腺功能动态监测(每4~6周检测TSH、游离T4),因甲状腺激素不足可能影响胎儿神经系统发育。若孕前已存在甲状腺功能减退,需将TSH控制在2.5mIU/L以下再备孕;孕期若出现甲状腺危象倾向(罕见),需立即就医干预。 四、对后代的影响 甲状腺癌遗传风险较低,仅家族性甲状腺癌(约5%~10%)患者可能携带RET原癌基因、BRAF V600E等突变,后代需注意定期筛查甲状腺功能。非家族性患者生育后代患癌概率与普通人群无显著差异。 五、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年轻患者(<35岁)建议在完成治疗(如放射性碘治疗后1年以上)、甲状腺功能稳定后尽早备孕,减少长期激素替代对生殖内分泌轴的潜在影响。女性患者若合并卵巢功能减退风险(如既往放化疗史),建议孕前咨询生殖科医生,必要时评估卵巢储备功能。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者,需在控制基础疾病稳定后再备孕,孕期加强多学科联合监测,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