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
简介:
急腹症、多发伤的诊断和治疗,重症胰腺炎、急性肠梗阻、胆道感染等疾病的诊治。
主任医师急诊科
附子中毒需立即停止接触附子,然后进行清除尚未吸收毒物的催吐、洗胃操作,接着通过补液利尿、血液净化等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还要特别关注儿童、老年人、有基础疾病者,最后及时送医并告知病情。 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催吐:如果患者意识清楚且能配合,在中毒不久后可尝试催吐。可以让患者饮用适量温水,然后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咽喉部位引发呕吐,但要注意避免误吸。对于儿童等特殊人群,催吐需谨慎操作,防止发生意外。 洗胃:若患者已出现较为明显中毒表现但仍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摄入毒物后1-6小时左右),应尽快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洗胃。通过洗胃可以清除胃内尚未被吸收的附子毒素,减少毒物的吸收量。 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补液利尿:医疗机构会通过静脉补液的方式,加快患者的尿液生成,从而促进已吸收的毒素随尿液排出体外。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补液的速度和量等,例如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成人,一般会快速补充一定量的生理盐水等液体,以维持体液平衡并加速毒素排泄。对于儿童患者,要严格按照儿童的体重等情况精准计算补液量,避免补液过多或过少对儿童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血液净化治疗:在中毒较为严重、常规治疗效果不佳时,可能会考虑血液净化治疗,如血液透析等。但血液净化治疗有严格的适应证和操作规范,需由专业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具体中毒程度、肝肾功能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采用及具体实施。 特殊人群的特别关注 儿童:儿童对毒物的耐受性更差,附子中毒后病情可能进展更快。在发现儿童接触附子相关物质后,要更加迅速地采取上述急救措施,且在急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操作的轻柔、准确,避免因操作不当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同时,要密切观察儿童的精神状态、生命体征等变化,如呼吸、心率、意识等情况。 老年人:老年人各器官功能减退,包括肝肾功能,所以附子中毒后毒素代谢等方面会受到影响。在救治过程中,要更加关注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变化,调整治疗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其器官功能状态。例如在补液时要密切监测老年人的心肺功能,防止因补液过快导致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有基础疾病者:本身患有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的患者,附子中毒后病情可能更为复杂。比如本身有冠心病的患者,附子中毒可能会加重心脏负担,引发心律失常等更严重的心脏问题;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毒素的代谢排泄受到影响,在治疗过程中要格外谨慎用药及选择治疗措施,避免进一步损害肝肾功能。 及时就医并告知病情 无论中毒程度轻重,都应尽快将患者送往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向接诊医生详细告知患者摄入附子的时间、剂量等相关情况,以便医生能够准确判断病情并采取合适的救治措施。
狂犬病病毒感染后典型表现为渐进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病程分三个阶段:前驱期(非特异性症状)、兴奋期(典型“三怕”症状)、麻痹期(肢体瘫痪与衰竭),各阶段症状与病毒对神经系统的侵犯程度相关。 一、前驱期症状(持续2~10天) 1. 非特异性症状:低热(38℃左右)、头痛、乏力、肌肉酸痛、食欲不振,部分伴恶心呕吐,易被误认为普通感冒。儿童因表达能力有限,可能以哭闹、烦躁、精神萎靡为主;老年人因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掩盖症状,仅表现为嗜睡或行为异常。 2. 局部症状:伤口周围(或抓伤/咬伤处)出现麻木、刺痛、瘙痒感或蚁行感,此为病毒刺激神经末梢的特征性表现,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是早期重要预警信号。 二、兴奋期典型症状(持续1~3天) 1. “三怕”特征:恐水(饮水或听到水声、流水声均可触发咽喉肌痉挛,无法吞咽,甚至恐惧饮水)、恐风(气流或通风环境刺激引发全身肌肉抽搐)、恐光(光线刺激导致眼部肌肉痉挛),患者因无法饮水、进食迅速脱水,唾液分泌异常增多(流涎)。 2. 神经精神异常:狂躁、幻觉、谵妄(如看见不存在的生物、听到不存在的声音),部分患者攻击他人或自残,因病毒破坏大脑皮层及边缘系统,导致行为失控。 3. 自主神经紊乱:多汗、血压骤升(收缩压>160mmHg)、心率加快(>120次/分钟)、心律失常,严重时出现呼吸急促、呼吸困难。 三、麻痹期症状(持续1~2天) 病毒侵犯脊髓前角运动神经元,表现为肢体无力、瘫痪,始于肢体远端(如手部、脚部),逐渐向上蔓延至躯干,最终累及呼吸肌(膈肌、肋间肌),导致呼吸浅表、呼吸暂停。患者意识从烦躁转为昏迷,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此期病程短且死亡率极高。 四、特殊人群症状差异 1. 儿童:2岁以下婴幼儿症状不典型,以发热、抽搐、拒食、流涎为主,易误诊为热性惊厥或脑膜炎;若有明确动物接触史(如被家养犬咬伤),需警惕狂犬病。 2. 老年人:免疫功能减退者潜伏期缩短(<1个月),无前驱期,直接进入兴奋期,因基础病掩盖早期症状,发病后24~48小时内快速进展至呼吸衰竭,需重点监测呼吸频率。 3. 免疫低下者:HIV感染者、长期用激素者,潜伏期<1个月,症状进展快,以呼吸肌受累、迅速昏迷为主要表现,死亡率超80%。 五、关键特征与就医提示 狂犬病潜伏期1~3个月,最短5天(头面部严重咬伤),最长数年(罕见)。若被可疑动物(流浪犬、蝙蝠)咬伤/抓伤后出现“三怕”、流涎、吞咽困难等症状,无论是否完成暴露后预防处置,均需立即就医,24小时内启动对症治疗,以缓解肌肉痉挛、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甲醛中毒分急性与慢性及特殊人群表现,急性时短时间吸入高浓度甲醛眼部呼吸道首受刺激有刺痛流泪、咽痛咳嗽等,严重可致胸闷呼吸困难等,皮肤接触高浓度溶液会灼伤溃疡,慢性长期接触低浓度可致全身不适、呼吸系统出现慢性支气管炎、皮肤干燥皲裂脱屑且有潜在肿瘤风险,特殊人群中儿童更敏感影响生长发育,孕妇可致胎儿畸形流产等,老年人症状更重易并发基础病恢复慢。 一、急性甲醛中毒表现 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甲醛气体时,眼部与呼吸道首当其冲受影响。眼部可出现明显刺激症状,表现为眼刺痛、流泪,这是因为甲醛刺激眼结膜等组织;同时会有咽痛、咳嗽等呼吸道刺激表现,严重时会导致胸闷、呼吸困难,这是由于甲醛引发呼吸道黏膜水肿、痉挛,进一步可能发展为喉头水肿、肺水肿,危及生命,此时患者呼吸会极度困难,肺部听诊可闻及湿啰音等异常体征。皮肤直接接触高浓度甲醛溶液时,会引起皮肤灼伤、溃疡,局部皮肤出现红肿、水疱甚至坏死等改变。 二、慢性甲醛中毒表现 1.全身症状: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失眠、记忆力减退等全身不适。这是因为甲醛作为一种有害化学物质,持续作用于人体,干扰神经系统正常功能及机体代谢过程。 2.呼吸系统影响: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表现为咳嗽、咳痰等症状较长期存在,且在接触甲醛环境时症状易加重,这是由于甲醛对呼吸道黏膜长期刺激,导致气道炎症持续存在。 3.皮肤影响:皮肤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出现皮肤干燥、皲裂、脱屑等,是因为甲醛破坏皮肤屏障功能,影响皮肤正常代谢与保湿功能。 4.潜在肿瘤风险:有研究提示长期接触甲醛与鼻咽癌等肿瘤发病相关,虽然具体机制尚在探索中,但大量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甲醛是可能的致癌物质,长期低剂量接触增加患癌风险。 三、特殊人群甲醛中毒表现及特点 1.儿童:儿童身体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甲醛更为敏感。接触甲醛后除了出现与成人相似的呼吸道刺激症状外,还可能影响生长发育,如导致身高、体重增长缓慢等,这是因为甲醛干扰儿童体内正常的生理代谢与激素调节等过程,且儿童呼吸道黏膜相对娇嫩,更易受甲醛损伤。 2.孕妇:孕妇接触甲醛可能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如增加胎儿畸形、流产等风险,因为甲醛可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的正常细胞分裂、分化等过程,干扰胚胎发育。 3.老年人: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解毒与修复能力下降。甲醛中毒后症状可能更严重,且易并发其他基础疾病,如原本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老年人,接触甲醛后慢性支气管炎可能急性加重,同时恢复时间相对较长,因为老年人各脏器功能衰退,对有害刺激的耐受与修复能力减弱。
小腹疼痛不止需结合伴随症状初步判断原因,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妇科等疾病均可能引发,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缓解不适并及时就医,避免因盲目用药掩盖病情。 一、明确可能病因并初步自我鉴别 1. 消化系统疾病:疼痛多位于脐周或下腹部,若伴随腹泻、呕吐、发热,可能为急性胃肠炎或肠易激综合征急性发作;若疼痛呈阵发性绞痛,排气排便后缓解,需考虑肠道痉挛或梗阻。2. 泌尿系统疾病:疼痛向腰部或会阴部放射,伴随尿频、尿急、尿痛或尿液颜色异常(如血尿),需排查膀胱炎、尿路结石或肾盂肾炎。3. 妇科疾病:女性患者经期疼痛明显,呈痉挛性,可能为原发性痛经;若疼痛突发且剧烈,伴随恶心、呕吐、阴道出血或停经史,需警惕卵巢囊肿蒂扭转或宫外孕。4. 男性及其他:下腹部隐痛伴随排尿困难或会阴部不适,可能为前列腺炎;运动后突发疼痛伴随腹肌紧张,可能是肌肉拉伤或腹壁疝。 二、针对性非药物干预措施 1. 消化系统不适:暂时禁食辛辣、生冷食物,少量多次饮用温水(每次50~100ml),避免加重胃肠负担;疼痛缓解后可进食米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2. 泌尿系统问题:每日饮水量保持1500~2000ml(肾功能正常者),适当运动促进结石排出;若伴随尿痛,可用温水清洗会阴部保持清洁。3. 痛经管理:热敷腹部(温度控制在40~45℃,避免直接接触皮肤),轻柔按摩下腹部至疼痛减轻;避免久坐或剧烈运动,选择舒适体位休息。4. 肌肉骨骼疼痛:立即停止活动,48小时内冷敷(每次15分钟,间隔1小时),48小时后热敷促进炎症吸收;疼痛明显时可抬高下肢缓解不适。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群体:2岁以下幼儿腹痛若伴随持续哭闹、呕吐频繁、血便(尤其果酱样便),需警惕肠套叠,禁止使用任何止痛药;3岁以上儿童若疼痛轻微且无发热,可观察1~2小时,期间避免进食固体食物;出现腹痛加重或伴随皮疹、精神萎靡需立即就医。2. 孕妇:孕早期腹痛伴阴道出血需排查宫外孕,孕中晚期若腹痛伴随胎动异常或阴道流水,提示可能早产或胎盘异常,需立即前往产科就诊。3. 老年及慢性病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史者,即使腹痛轻微也需警惕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胰腺炎(伴随恶心呕吐),避免自行服用止痛药物,优先拨打急救电话。 四、需紧急就医的情况 1. 疼痛持续超过6小时且无缓解趋势;2. 出现呕血、黑便或鲜红色血便;3. 伴随高热(≥39℃)、寒战或意识模糊;4. 女性停经后腹痛伴阴道出血;5. 腹部按压时疼痛剧烈,伴随腹肌紧张或反跳痛;6. 幼儿哭闹不止、拒食或尿量明显减少(提示脱水)。
首先判断中毒情况,观察症状及确定中毒食物;接着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停止食用可疑食物、清除尚未吸收毒物(如催吐、洗胃)、补充水分;然后要及时就医评估,遵医嘱处理;最后预防后续问题,包括休息、调整饮食、观察症状变化。 一、判断中毒情况 1.观察症状:轻微食物中毒通常会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要留意症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情况。比如腹痛是轻微隐痛还是逐渐加剧,呕吐次数是偶尔一次还是频繁发作等。不同年龄人群表现可能有差异,儿童可能还会伴有精神不佳等情况;对于有基础病史的人群,要关注是否诱发基础病加重。 2.确定中毒食物:回忆近期食用的食物,包括食物的种类、来源、食用量等,这有助于初步判断可能的中毒原因。 二、紧急处理措施 1.停止食用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剩余的可疑中毒食物,防止中毒进一步加重。 2.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催吐:如果食用有毒食物不久,可以进行催吐。对于成人,可用手指或筷子刺激咽后壁催吐;儿童要谨慎操作,避免误吸等情况。但如果患者有昏迷、惊厥、服腐蚀性毒物等情况则不宜催吐。 洗胃:如果催吐效果不佳或中毒时间稍长,一般需就医进行洗胃,通过胃管将胃内残留的毒物吸出,减少毒物吸收。 3.补充水分:轻微中毒可能会导致脱水,要适当补充水分,可以饮用适量的淡盐水(成人每升水加约3-5克盐),少量多次饮用,防止脱水加重。儿童要注意控制饮用量和速度,避免引起呕吐等不适。有基础病史如心功能不全的人群,要限制饮水量,避免加重心脏负担。 三、就医评估 1.及时就医:即使症状看似轻微,也建议尽快就医。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如血常规、血生化等,以明确中毒的具体情况。 2.遵医嘱处理:医生可能会根据中毒的原因给予相应的治疗,比如对于细菌感染引起的食物中毒可能会使用一些药物辅助治疗,但一般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老人、儿童等,医生会更加谨慎评估和处理,孕妇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老人和儿童要考虑其肝肾功能等对药物的代谢能力。 四、预防后续问题 1.休息:中毒后要注意休息,让身体有恢复的时间。不同年龄人群休息要求有所不同,儿童需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成人也应避免过度劳累。 2.饮食调整:在恢复期间,饮食要清淡、易消化,避免食用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可选择米粥、面条等食物。对于有基础胃肠道疾病的人群,要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调整饮食结构。 3.观察症状变化:密切观察自身症状的变化,如果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如高热、剧烈腹痛、意识改变等,要立即再次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