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艺的头牌姑娘都有哪些技能
官妓
营妓制度始于汉,兴于魏,至唐宋两朝仍然不衰。不过其性质已不止于“劳军”。因为唐宋两朝,毕竟是承平时期多,为居安思危见,军营并不可少,而营妓自然也是常规配制。于是一些“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官吏,便纷纷进入军营,大嫖特嫖,而营妓的作用也就从“鼓舞士气”,一变为“孝敬官僚”,这样一来,“营妓”自然而然就过渡为了“官妓”。
这就难免弄出许多不像话的事情来。比如地方官离任办交接时,不但交割文书档案、公物钱粮、下属情况等等,还交割妓女,真正荒谬之极。如有一位叫杜晦的郡守,在任上与一位名叫朱娘的官妓感情甚好。
但官妓是公物,不好随身带走,只好在离任时与朱娘抱头大哭,结果新任郡守李瞻很不以然地说,这种贱人,想要就直说,哭什么呀!便让杜晦把朱娘带离了常州。
封疆大吏、方面要员、地方重臣,如此嫖妓恋妓,既破坏“官员形象”,又影响“安定团结”,更有损“政府脸面”。所以到了宋朝,就开始进行限制,规定“地方长官”,只许以官妓“歌舞佐酒”,不准“私侍枕席”。
官妓既可以陪酒,后面的事谁也不大说得清了,是否佐酒,可否枕席,能否上床,又有谁能够鉴别?由此还闹出很多案子来,比如王安石指控杭州太守祖无折与官妓薛希涛私通,朱熹诬陷天台郡守唐仲友与官妓严蕊有染,一时闹得天翻地覆。这两个案子,终因妓女们致死不招,祖、唐两人才免于处分。但事态之严重可见一斑。
所以,到了明初,朱元璋便下令严禁官吏嫖娼,违者定律为“罪亚杀人一等”,处分是相当严重的。不过,这种事情从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比方说,公然走进富乐院之类的妓馆是不行的,却不妨把妓女叫到酒楼饭店的雅座里来陪酒;又比方说,可以借口到朋友家讨论学术问题,然后在密室中与妓女幽会;再比方说,借口调查案情需保密,把妓女唤到后堂苟合一番等等……这些事情在明代发生不少,连史学界公认的名相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都有狎妓侑酒的故事,其余可想而知。
当然,皇上有禁令,谁也不敢公开违背。至少是,由于严禁官吏宿娼,则政府开办的妓院,为维持生计见,从此便不再仅仅服务于官僚阶层,也向商贾市民开放了。这样一来,再设官妓,既无必要,也多风险。何况官民同嫖,极其不成体统。所以到了清初,政府偏下令停办国营妓院。到康熙十二年以后,维持了两千多年的官妓便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
民妓
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民妓是个体民营的妓业,其存在不靠“政府计划”,而靠“市场需求”。民妓在先秦时期便已存在,但那时是真正的个体户,往往是妓女单干独来,并不形成规模。真正形成规模是在唐代。唐代的娼妓事业,颇为发达。在宫中,有规模盛大的国家歌舞团,有的还有皇上亲任艺术总监;在都市,则有难以尽数的行院、章台、青楼。唐代还有个规矩:进士及第,必从中挑选两个英俊少年,使之游遍全城,采摘名花,号称两街探花郎。探花郎所到之处,万人空巷,妓女们纷纷依在青楼窗前,秋波频送。“春风得意马前蹄,一日看尽长安花”,真是何等的潇洒!
宋的民营妓院也十分发达,而且开始有了民间组织的妓女选美比赛,叫“评花榜”。所谓评花榜,就是品评妓女的等次。主持人和评委都由经常出入妓院的名士才子担任。他们不是落第举子就是失意文人,再不然就是鄙视功名,号称“千首诗傲万户侯”的隐于市者。他们游戏人生,笑傲江湖,寄情与红粉知己,嘲弄着富贵功名,所以封赠妓女的头衔,居然是状元榜眼之类。这几乎是把妓院等同于朝廷,甚至把妓女选美等同于国家的人才大典-----科举考试了。
明代除照旧选美外,还有了专门研究妓女问题的“学术专著”---《嫖经》。《经》本来是极神圣的字眼。儒学中,惟《诗》、《书》、《礼》、《易》、《春秋》可以成为《经》,其余只能叫传;佛学中,也只有佛祖所言可以称《经》,惟一例外是《六祖坛经》。现在,嫖妓居然有《经》,岂非斯文扫地?
结语:通过以上的古代文化,相信大家对于中国历史的名妓文化也会有一定的认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女人之所以会从事这一行,都是因为迫于家中的贫困,是凡条件稍微可以的人家,都不会有女子愿意从事妓女这一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