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杨金奎

杨金奎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内分泌科

个人简介

简介:杨金奎,男,主任医师,教授,北京同仁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江苏扬州人。民盟盟员。博士,博士生导师,北京同仁医院首席专家;北京市糖尿病防治办公室主任;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糖尿病专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 1984年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毕业。199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从师原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会甲状腺组组长张忠邦教授,199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从师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家伟教授,1997年江苏省大破格为副主任医师,1998年被批准为南京医科大学内分泌专业硕士生导师。2001年12月被选拔为江苏省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百人计划)和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2002年3月被选拔为江苏省委选拔为新世纪学科带头人。曾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3项,参与国家九五攻关课题1项,完成国家新药项目6项,主持省级课题2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其中课题成果有省级课题—1型糖尿病免疫学预报及实验性动物预防,国家九五公课题—口服胰岛素的研制等。原工作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2002年4月作为人才引进到北京同仁医院,被聘为主任医师,内分泌科主任,首席专家。2003年批准为博士生导师。

擅长疾病

内分泌与代谢病。

TA的回答

问题:54岁空腹血糖最低指标是多少

54岁普通成年人空腹血糖正常最低指标为3.9mmol/L,糖尿病患者需根据病情控制在4.4-7.0mmol/L(老年患者可放宽至5.0-7.0mmol/L),避免低血糖风险。 一、普通成年人空腹血糖标准 国际通用标准(WHO及ADA指南)显示,54岁无糖尿病的健康人群空腹血糖正常范围为3.9-6.1mmol/L,此区间能有效反映基础代谢状态,过低可能提示营养不足或潜在疾病。 二、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目标 若54岁人群已确诊糖尿病,空腹血糖控制目标需个体化: 无严重并发症者:4.4-7.0mmol/L(兼顾血糖控制与低血糖风险); 老年(≥70岁)或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5.0-7.0mmol/L,避免低血糖诱发心脑血管意外。 三、低血糖的诊断与危害 医学上将空腹血糖<2.8mmol/L定义为低血糖,糖尿病患者若血糖<3.9mmol/L且伴随头晕、冷汗、心悸等症状,即需警惕低血糖。长期低血糖可致脑损伤、心律失常,严重时危及生命,需立即进食15g碳水化合物(如半杯果汁)并复测血糖。 四、影响空腹血糖的关键因素 饮食:前一晚进食量不足、夜间过度饥饿可能导致空腹血糖偏低; 药物:降糖药(如二甲双胍、胰岛素)过量或餐前注射不规律易诱发低血糖; 生活方式:睡前剧烈运动、长期失眠会干扰血糖调节; 疾病:严重肝病(糖原储备不足)、肾功能不全(胰岛素灭活减慢)可致血糖异常。 五、特殊人群的个体化管理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建议空腹血糖控制在5.0-7.0mmol/L,避免低血糖加重心肌缺血; 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血糖控制需更宽松(如5.0-8.0mmol/L),防止低血糖叠加器官损伤; 孕妇或儿童:需由医生制定专属方案,前者避免高血糖,后者需兼顾生长发育需求。 提示:建议54岁人群每3个月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结合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评估整体控制效果,必要时调整饮食、运动或用药方案。

问题:空腹血糖调节受损是什么意思

空腹血糖调节受损(IFG)是指空腹血糖水平高于正常范围(6.1-6.9mmol/L)但尚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7.0mmol/L)的糖代谢异常状态,属于糖尿病前期的典型表现,提示糖代谢调节能力下降。 一、诊断标准与临床特征 IFG的诊断依据为空腹静脉血糖6.1-6.9mmol/L,且排除应激、感染等急性疾病因素。此状态下,空腹血糖轻度升高,常无明显症状,但糖代谢已存在潜在异常。 二、核心成因与危险因素 IFG主要由胰岛素抵抗(胰岛素敏感性下降)和胰岛β细胞功能减退共同导致,使空腹血糖不能被有效抑制。遗传因素(如家族糖尿病史)、肥胖(尤其是腹型肥胖)、久坐少动、高热量饮食(高糖高脂)是主要诱因,多种因素叠加加速糖代谢异常。 三、健康危害与进展风险 IFG是2型糖尿病的高危信号,未经干预者每年进展为糖尿病的风险达5%-10%,较正常人群高3-5倍。长期IFG还与心血管疾病(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微血管病变(如早期肾病)风险显著增加相关,需重视早期干预。 四、干预策略与生活方式调整 非药物干预为核心:①饮食控制:减少精制糖、高碳水化合物摄入,增加全谷物、蔬菜、优质蛋白比例;②规律运动: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配合每周2-3次力量训练;③控制体重:BMI维持18.5-23.9kg/m2,男性腰围<90cm、女性<85cm。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二甲双胍等药物干预。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人:IFG症状隐匿,建议每6个月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警惕无症状高血糖; 孕妇:妊娠期间IFG需密切筛查妊娠糖尿病,避免高糖饮食及过度增重; 合并症患者: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人群需同步管理相关指标,降低心血管风险叠加效应。 总结:IFG虽非糖尿病,但通过积极生活方式干预可逆转,是糖尿病防控的关键窗口期。建议定期筛查(每年1次),早发现、早干预以降低远期并发症风险。

问题:查血糖什么时候查最好

查血糖的最佳时间需结合检测目的,空腹血糖(晨起空腹8-12小时)和餐后2小时血糖(进食第一口饭计时2小时)是临床最常用的筛查与诊断时机。 空腹血糖检测:宜在晨起6:00-8:00进行,前一晚8-12小时未进食(少量饮水除外)。该指标反映基础胰岛素分泌能力,正常范围3.9-6.1mmol/L,是诊断糖尿病的核心依据。特殊人群: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目标一般为4.4-7.0mmol/L,服药后若空腹血糖<3.9mmol/L,需警惕夜间低血糖风险。 餐后2小时血糖检测:从进食第一口主食开始计时,2小时后检测,反映进食后血糖峰值及糖代谢能力。75g OGTT试验中,餐后2小时≥11.1mmol/L可诊断糖尿病。对2型糖尿病早期筛查价值高,可发现空腹正常但餐后异常的糖耐量减低人群。特殊人群:糖尿病患者餐后血糖控制目标一般<10.0mmol/L,老年或并发症患者可适当放宽至<11.1mmol/L。 随机血糖检测:适用于任意时间(如出现心慌、手抖等症状时),反映瞬间血糖水平。单次随机血糖≥11.1mmol/L且伴多饮多尿症状,可辅助诊断糖尿病。特殊人群:糖尿病患者外出时,可随身携带血糖仪,出现不适症状及时检测,避免低血糖或高血糖漏诊。 睡前血糖检测:主要用于糖尿病患者调整胰岛素治疗方案,预防夜间低血糖。建议睡前10:00左右检测(避免进食后立即测量,需间隔1-2小时)。特殊人群:使用胰岛素的1型糖尿病患者,睡前血糖宜控制在5.0-8.0mmol/L;老年患者或肾功能不全者,目标值可适当放宽至≥5.6mmol/L。 特殊情况检测:①低血糖症状(空腹或餐后3小时出现头晕、出汗)时需检测;②孕妇孕24-28周需行75g 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③感染、手术等应激状态下,每日监测3次以上血糖,预防高血糖危象。特殊人群:糖尿病合并肾病患者,需增加夜间血糖监测频率,避免肾功能异常影响血糖代谢。

问题:糖尿病患者可以吃什么水果呀

糖尿病患者可选择低升糖指数(GI)、高膳食纤维的水果,如苹果、梨、柚子、草莓、蓝莓等,每日摄入量控制在200-350克,两餐之间食用更佳,避免过量或直接榨汁饮用。 一、适合糖尿病患者的水果类型 1. 低GI水果:苹果(GI 36)、梨(GI 36)、柚子(GI 25)、橙子(GI 47)、桃子(GI 42)、李子(GI 24)、樱桃(GI 22)、草莓(GI 41)、蓝莓(GI 53)等,这些水果含果胶、纤维素等成分,可延缓葡萄糖吸收,餐后2小时血糖上升幅度<2.0mmol/L。 2. 含多酚类抗氧化水果:樱桃(花青素)、蓝莓(原花青素),研究显示每周摄入≥3次可改善胰岛素敏感性,如《糖尿病护理》2021年研究表明蓝莓摄入组胰岛素抵抗指数降低18%。 二、食用水果的基本原则 1. 控制总量: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建议每日水果量200-350克(约1个中等苹果),分2-3次食用,避免单次摄入超过500克导致血糖波动。 2. 选择适宜时间:两餐间隔3-4小时时食用(如上午10点、下午3点),避免空腹或餐后立即食用,减少血糖峰值叠加。 3. 避免加工形式:不建议食用果干、蜜饯(含糖量>60%)及水果罐头(添加糖),此类形式升糖指数较鲜果高50%-80%。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老年患者:合并慢性肾病者需限制钾含量>150mg/100g的水果,如橙子(159mg)、香蕉(256mg),优先选择樱桃(222mg)、草莓(131mg),每日钾摄入不超过2000mg。 2. 儿童患者:由监护人协助选择,推荐小份水果(如1/4个苹果),避免用水果替代正餐,研究显示儿童糖尿病患者零食中水果占比>30%时,需额外监测血糖。 3. 胰岛素治疗患者:食用水果前需监测血糖,若食用后2小时血糖>10.0mmol/L,应减少当日水果摄入量1/3,或提前15分钟注射速效胰岛素。

问题:怀孕期间甲状腺偏高

怀孕期间甲状腺偏高通常指血清甲状腺激素(游离T4、游离T3)升高或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可能与妊娠生理变化、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或甲亢相关,需科学评估与管理。 一、定义与常见类型 怀孕期间甲状腺偏高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两类。生理性偏高多因妊娠早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升高,刺激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加,导致TSH短暂降低(通常<0.1mIU/L),但T3、T4多维持正常范围,孕12周后随hCG下降逐渐恢复。病理性偏高包括:①临床甲亢(如Graves病,伴TRAb阳性、甲状腺弥漫性肿大);②桥本甲状腺炎合并甲亢(TPOAb阳性,甲状腺组织破坏导致激素漏出);③亚临床甲亢(TSH<0.1mIU/L,T3、T4正常)。 二、对妊娠的潜在影响 甲状腺偏高若未控制,对母婴危害显著:①母体易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盘早剥、早产风险增加;②胎儿可能宫内生长受限、智力发育异常,新生儿易患暂时性甲亢或甲减;③严重时可增加流产、死胎风险,需早期干预。 三、诊断与监测要求 诊断需结合症状与检查:①临床症状:怕热、心悸、手抖、体重不增等;②检查项目:孕8-10周首次筛查TSH、游离T4、TPOAb、TRAb及甲状腺超声;③目标管理:孕早期TSH维持0.1-2.5mIU/L,游离T4控制在正常范围上限1.4倍,每2-4周复查甲状腺功能。 四、处理原则 生理性偏高无症状者无需药物,观察即可;病理性甲亢需药物干预,首选丙硫氧嘧啶(PTU)或甲巯咪唑(MMI),禁用放射性碘;合并甲状腺危象时需紧急内分泌科会诊,调整药物剂量,避免自行停药。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有甲亢/甲减史、甲状腺抗体阳性者,建议孕前6个月完成甲状腺功能评估;高龄(≥35岁)、既往不良妊娠史者,孕6-8周即筛查;合并糖尿病、高血压时,需产科与内分泌科联合管理,确保指标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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