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
简介:
眼科常见病的诊治。
副主任医师眼科
眼睛过敏红肿剥皮多为过敏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结膜炎的表现,常因接触过敏原(如花粉、尘螨、化妆品、护肤品)引发,处理需优先脱离过敏原,结合冷敷、清洁等非药物干预,必要时短期使用抗组胺药或糖皮质激素缓解症状,同时注意特殊人群安全。 一、明确过敏诱因与症状特点:常见诱因包括接触性过敏原(如化妆品中的香料、防腐剂,金属镜架等)、特应性皮炎(有家族过敏史者易反复发作)、感染继发(过敏后皮肤屏障受损,易合并细菌或病毒感染加重症状)。典型症状为眼周皮肤红肿、瘙痒、脱屑,严重时可出现水疱、渗液,眼部伴随眼痒、结膜充血、流泪等。 二、非药物干预措施: 1. 立即脱离过敏原:停止接触可疑物品(如更换化妆品、暂停佩戴隐形眼镜),用清水轻柔冲洗面部残留过敏原,避免再次接触诱发物质。 2. 冷敷缓解症状:用4-6℃无菌纱布或毛巾包裹冰袋(避免直接接触皮肤),轻敷眼周红肿处,每次15-20分钟,每日2-3次,可收缩血管减轻红肿与瘙痒。 3. 避免刺激行为:勿用手揉眼或抓挠皮肤,防止皮肤破损继发感染;选择温和无刺激的清洁产品(如清水或医用生理盐水)清洁眼周,减少机械摩擦。 4. 眼部护理:过敏性结膜炎患者可使用无防腐剂的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稀释眼表过敏原,每次1-2滴,每日3-4次,保持眼表湿润。 三、药物治疗选择: 1. 抗组胺药:口服(如氯雷他定)或外用抗组胺眼用凝胶(如奥洛他定滴眼液),可快速缓解瘙痒与红肿,适用于急性过敏症状,但婴幼儿(2岁以下)需避免使用口服剂型。 2. 糖皮质激素:短期使用弱效糖皮质激素乳膏(如地奈德乳膏)局部涂抹,控制皮肤炎症,连续使用不超过1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防皮肤萎缩或色素沉着。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2岁以下婴幼儿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禁用口服抗组胺药及外用糖皮质激素;2-12岁儿童需在儿科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使用含氟的强效激素。 2. 孕妇:孕期过敏首选冷敷与脱离过敏原,必要时在妇产科医生评估下使用氯雷他定等B类抗组胺药,避免外用糖皮质激素以防经皮吸收风险。 3. 基础疾病患者:青光眼患者慎用含糖皮质激素的眼用制剂(可能升高眼压),肝肾功能不全者避免长期使用抗组胺药(可能增加肝肾代谢负担),需提前咨询眼科或内科医生。
红眼病(结膜炎)主要通过接触传播,病原体包括细菌(如链球菌、葡萄球菌)或病毒(如腺病毒),健康人接触被污染的眼部分泌物或物品后,通过揉眼等行为感染。 一、直接接触传播 1. 与患者的肢体接触:健康人若与患者握手、拥抱,或在照顾患者(如滴眼药水、擦拭眼部)时未规范清洁手部,手部沾染患者眼部分泌物(如眼泪、眼屎)后,再揉眼睛会导致感染。研究显示,接触患者分泌物后10分钟内揉眼,感染风险显著增加。 2. 眼部分泌物的污染:患者用手揉眼后,眼部分泌物会附着在手部,若未及时洗手,接触面部其他部位(如鼻子、嘴巴)或再次揉眼,病原体可通过黏膜途径扩散,尤其在双眼先后发病时常见。 二、间接接触传播 1. 共用个人物品:毛巾、脸盆、手机、眼镜等物品若被患者眼部分泌物污染,健康人接触后揉眼会感染。腺病毒可在干燥表面存活2-8小时,葡萄球菌在毛巾上可存活1周以上,此类物品重复使用易导致交叉感染。 2. 公共场所接触:幼儿园、学校、游泳池等场所的高频接触表面(如门把手、玩具、桌面)若被污染,健康人接触后未洗手即揉眼,会增加感染风险,调查显示集体场所中接触患者物品者感染率比普通人群高30%-50%。 三、特殊人群风险差异 1. 儿童群体:3-6岁儿童免疫力尚未完全发育,手部卫生习惯未养成,且集体生活中与患者密切接触(如打闹、共用玩具)频繁,细菌性结膜炎在儿童中占比超60%,幼儿园若有1例患者,其他儿童感染率可达20%-30%。 2. 老年人群:眼部黏膜萎缩、免疫力下降,接触病原体后感染症状持续时间延长,易并发角膜炎,需单独使用洗漱用品并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消毒物品。 3. 基础眼病患者:患有过敏性结膜炎、泪囊炎等眼部基础疾病者,眼表屏障功能受损,接触病原体后更易发病,且治疗时需避免使用刺激性药物,优先选择温和的清洁护理。 四、预防关键措施 1. 手卫生管理:接触患者后立即用流动水+肥皂洗手≥20秒,儿童需在家长指导下养成洗手习惯,避免用手揉眼。 2. 个人物品隔离:患者单独使用毛巾、脸盆、手机等物品,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公共场所避免共用眼镜、口罩等。 3. 集体环境防控:幼儿园、学校等场所定期清洁消毒高频接触表面,患者需隔离至症状消失后48小时,避免传染他人。
黑眼袋改善需结合成因及类型,优先非药物干预,包括生活方式调整、局部护理及针对性医美手段。 一、明确黑眼袋类型及成因 黑眼袋主要分为血管型(眼周静脉淤血致青色)、色素型(紫外线/炎症后色素沉着致黑色)、结构型(脂肪堆积或皮肤松弛致膨出)。血管型与睡眠不足、疲劳相关;色素型与长期日晒、眼周炎症有关;结构型随年龄增长,皮肤胶原流失及脂肪移位。 二、针对性非药物干预措施 1. 血管型:每日早晚用4℃~8℃医用冰袋冷敷眼周(每次10~15分钟),配合含2%~5%咖啡因的眼霜,咖啡因可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活性,促进眼周血管收缩,改善静脉淤血。 2. 色素型:局部使用含5%烟酰胺或15%~20%维生素C的眼霜,烟酰胺能阻断黑色素转运,维生素C可抑制酪氨酸酶活性,减少黑色素生成。同时严格防晒,每日涂抹SPF≥30、PA+++的防晒霜,戴宽檐帽或使用遮阳伞。 3. 生活方式调整:成年人保证每日7~9小时睡眠,避免熬夜;睡前1小时减少饮水,避免眼周水肿;每用眼40分钟远眺5分钟,减少眼疲劳。 三、结构性黑眼袋干预 轻中度脂肪堆积或皮肤松弛者,可采用射频治疗(热刺激胶原再生,改善皮肤紧致度)或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透明质酸填充剂,平复脂肪膨出。严重情况(脂肪明显外凸伴皮肤松弛)可考虑内切法眼袋切除术,适合20~40岁无明显皮肤松弛者。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黑眼袋多因睡眠不足或过敏,需保证学龄前8~10小时规律睡眠,避免揉眼;过敏体质者排查尘螨、食物过敏原,避免长期眼睑水肿。 2. 孕妇:激素变化致血管扩张型黑眼袋,优先冷敷及保湿(如含神经酰胺的眼霜),避免维A醇、水杨酸等刺激性成分,产后若持续需就医。 3. 老年人:皮肤松弛为主,可联合使用0.3%维A醇(需无皮肤敏感),配合每周1~2次射频治疗;按摩力度以轻柔为主,避免过度牵拉。 4. 慢性病患者:肾病、肝病导致水肿或色素沉着,需优先控制原发病(如限盐、遵医嘱用药),避免自行使用医美手段,需经专科评估后干预。 五、长期预防管理 每日用无名指轻推眼周(内眼角→外眼角),促进循环;饮食减少高盐、辛辣食物;每周3次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改善全身循环;每半年检查尿常规、肝肾功能,排查潜在疾病。
眼睛出现近视后,能否“恢复”取决于近视类型。假性近视(睫状肌痉挛)可通过科学干预缓解视力异常,真性近视(眼轴延长等结构改变)无法逆转,但可通过干预控制进展。 一、区分近视类型明确干预方向:近视分为假性和真性。假性近视多因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导致睫状肌持续收缩痉挛,表现为暂时性视力下降,通过放松调节(如散瞳验光后视力改善)可恢复部分或全部视力。真性近视由眼轴异常增长或角膜/晶状体屈光力过强引起,需通过散瞳验光确认眼轴长度等指标,一旦确诊,眼轴拉长等结构改变无法逆转,核心目标是控制进展而非恢复原有视力。 二、科学用眼行为是近视防控核心:不同年龄段人群需采取针对性措施。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连续20分钟以上近距离用眼,遵循20-20-20法则(每用眼20分钟,看20英尺外物体20秒);控制电子设备使用时长,每日累计不超过1小时(建议分时段使用);读写时保持33厘米以上距离,光线充足且柔和(避免过亮或昏暗环境)。成年人需减少长时间精细用眼,定期远眺放松。研究表明,每日累计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可通过光照调节多巴胺分泌,有效减缓近视进展,尤其对青少年群体。 三、光学矫正延缓近视进展:真性近视需通过光学手段矫正视力。框架眼镜是基础选择,建议每半年至一年复查视力调整度数。角膜塑形镜(OK镜)适用于8岁以上近视进展较快人群,夜间佩戴可暂时性改变角膜形态,白天无需戴镜,临床验证可延缓眼轴增长约50%。角膜塑形镜需由专业医师验配,严格执行卫生护理流程,避免眼部感染风险。 四、药物辅助干预需专业指导: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0.01%)在临床研究中证实可有效延缓儿童近视进展,通常每日睡前使用一次,需在眼科医师评估后开具处方。需注意阿托品可能引起瞳孔散大、畏光等副作用,禁用于对阿托品过敏者及青光眼患者。药物干预需优先结合非药物措施,不可替代科学用眼管理。 五、特殊人群近视管理要点:儿童近视防控需每3-6个月复查视力及眼轴长度,避免过早接触电子屏幕,优先选择户外活动替代室内久坐。孕妇因激素变化可能出现暂时性视力波动,建议孕期减少用眼疲劳,定期监测眼压。老年人若近视度数变化伴随老花眼,验光时需综合评估调节功能,选择渐进多焦点镜片或双光镜,避免单一镜片导致的视疲劳。
小儿斜视多数可以治愈,但治疗效果与干预时机、斜视类型及病因密切相关。婴幼儿视觉发育存在关键期(0~6岁),2岁前完成干预的先天性内斜视患儿,双眼视功能恢复率可达70%~80%,而成人斜视因视觉系统可塑性下降,立体视功能恢复难度显著增加。 1. 调节性与非调节性斜视的治疗差异: 调节性内斜视(约占儿童内斜视40%)常由远视性屈光不正或调节痉挛引发,通过佩戴矫正眼镜(如+3.00~+5.00D远视镜)可有效矫正眼位,多数患儿在6~12个月内斜视改善;非调节性内斜视(如先天性内斜视)及部分外斜视需手术干预,常用术式为双眼内直肌后徙术或外直肌缩短术,临床数据显示共同性斜视术后2年眼位稳定率达85%以上。 2. 治疗手段的个体化选择: 年龄是核心影响因素:1~2岁不配合手术的患儿,可采用遮盖疗法(如右眼遮盖+左眼精细训练)抑制优势眼,每6~8周复查视力;3岁后患儿配合度提升,可优先考虑手术矫正,术后立体视恢复率随年龄增长呈下降趋势(3岁内手术立体视恢复率约65%,4~6岁约50%)。先天性麻痹性斜视(如动眼神经麻痹)需结合病因治疗,必要时肉毒素注射(如A型肉毒素)调整眼外肌力量,但仅限特定情况使用。 3. 合并症对治疗效果的影响: 合并弱视(约30%斜视患儿)需遵循“先弱视后斜视”原则,通过视觉刺激疗法(如CAM视觉刺激仪)提升弱视眼视力,待双眼矫正视力差<2行后再行手术。合并散光、屈光参差的患儿,配镜矫正周期需延长至12~18个月,期间每3个月复查屈光状态调整镜片度数。 4. 特殊类型斜视的治疗难点: 先天性眼球震颤合并斜视(眼球震颤型斜视)需先控制震颤,常用药物(如东莨菪碱)辅助手术,术后眼位稳定率约60%;神经肌肉疾病(如甲状腺相关性眼病)引发的限制性斜视,需联合激素冲击治疗(甲泼尼龙)后评估手术指征,避免过度矫正。 5. 术后护理与长期管理: 术后需佩戴眼罩2周防止揉眼,每日滴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预防感染;先天性斜视患儿术后3~6个月需强化立体视训练(如同视机训练),每周3次,每次20分钟。合并智力障碍的脑瘫患儿,需由多学科团队(眼科+神经科+康复科)制定阶梯式治疗方案,降低复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