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眼科
简介:
1993年毕业于首都医科大学,一直从事眼科工作。2010年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2003年至2006年,于北京同仁医院白内障中心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2012年,师从我国著名青光眼专家王宁利教授学习青光眼的诊治。具有丰富眼科临床工作经验,擅长白内障和青光眼的诊治。
眼科常见病。
副主任医师眼科
头晕、恶心、眼睛胀可能由视疲劳、血压波动、眼部疾病、神经系统问题或特殊生理状态(如妊娠期)等多种因素引起,需结合具体诱因和伴随症状初步判断。 一、视疲劳与用眼不当 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电子屏幕使用、阅读)会使睫状肌持续紧张,引发眼睛酸胀、头晕,尤其伴随颈椎姿势不良时,颈部肌肉紧张可能加重头晕。视疲劳常伴随眼睛干涩、视物模糊、畏光,夜间或用眼后症状加重。应对措施:每用眼30~40分钟休息5~10分钟,调整屏幕亮度与距离(屏幕中心略低于视线10°~15°),保持正确坐姿,必要时进行眼周按摩或热敷(40℃左右毛巾敷眼10分钟)。 二、血压与心血管因素 高血压患者血压突然升高时(如收缩压>140mmHg),可能出现头晕、头胀、恶心,尤其晨起或情绪激动后;体位性低血压(快速起身时收缩压下降>20mmHg)也因脑部供血不足引发头晕、眼胀。伴随症状可能有血压异常、心慌、乏力。应对措施:定期监测血压(建议每天早晚各1次),避免突然起身,低盐饮食(每日钠摄入<5g),必要时就医排查心血管风险。 三、眼部疾病相关 青光眼急性发作时眼压骤升(>21mmHg),表现为剧烈眼胀、头痛、恶心呕吐,伴随视力下降、虹视(看灯光有彩色光圈);干眼症严重时泪液不足无法润滑眼球,导致眼睛酸胀、头晕。应对措施:青光眼需紧急就医(延误可能致视神经不可逆损伤),干眼症可使用人工泪液(无防腐剂类型)缓解,长期用眼者每日补充叶黄素(10mg/日)保护视网膜。 四、神经系统与偏头痛 偏头痛先兆期可能出现视觉异常(如闪光、盲点),伴随头晕、眼胀、恶心,疼痛多为单侧搏动性,持续4~72小时;颈椎病(长期低头导致颈椎压迫神经/血管)也可能引发头晕、眼胀,伴随颈部僵硬、手臂麻木。应对措施:偏头痛发作时需避光静卧,可冷敷太阳穴;颈椎病需调整生活姿势(避免低头>1小时),必要时通过颈椎牵引或理疗缓解。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长时间近距离用眼易导致近视进展(眼轴增长>2mm/年),伴随视疲劳,家长需控制每日电子屏幕使用<1小时,每半年检查视力;妊娠期女性因激素变化及血压波动可能出现类似症状,需监测血压(孕期收缩压>140mmHg需警惕子痫前期),避免劳累;老年人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时,头晕眼胀可能提示脑血管或眼部并发症,需及时就医排查。
眼睛有飞蚊症能否治愈取决于其类型和病因。大部分生理性飞蚊症不会明显影响视力,可长期存在但无需特殊治疗;病理性飞蚊症若及时针对病因干预,可能改善或控制症状。 一、生理性飞蚊症的特点及干预原则 1. 主要成因与人群特征:因玻璃体凝胶状结构老化(胶原纤维断裂、液化)导致,40岁以上人群发生率随年龄增长显著上升,高度近视(600度以上)者因眼球拉长增加风险,长期熬夜、用眼过度或有眼部外伤史者易诱发症状加重。 2. 临床特征与视力影响:眼前黑影多呈点状、条状或网状飘动,尤其在明亮背景下明显,静止状态下可能短暂消失,一般不伴随视力下降或视野缺损,动态观察无突然增多或形态变化。 3. 非药物干预策略及注意事项:优先通过生活方式调整改善,包括每用眼30分钟休息5分钟,避免强光刺激,补充叶黄素(研究显示可延缓玻璃体混浊进展),控制体重和血压,减少咖啡因摄入。 二、病理性飞蚊症的成因及治疗方向 1. 常见致病因素及风险人群:由玻璃体出血(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血压性眼底病变)、视网膜裂孔/脱离(高度近视者风险高)、葡萄膜炎等引发,30岁以下人群若出现突然加重的飞蚊症,需排除眼内炎症或先天性病变。 2. 针对性治疗方法:针对病因处理,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需严格控糖并进行激光光凝;视网膜裂孔需在72小时内手术封闭;玻璃体出血可短期使用氨碘肽滴眼液(需遵医嘱),避免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3. 基础疾病管理与病情监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将血压/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每半年检查眼底;高度近视者每年度复查眼科B超,监测玻璃体混浊进展速度。 三、特殊人群的飞蚊症应对建议 1. 儿童群体:飞蚊症罕见,若存在需警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或眼外伤史,家长应避免儿童自行揉眼,若黑影短期内增多或伴随斜视、畏光,需紧急就医。 2. 老年人群体:需每年度进行眼底筛查,排除白内障、青光眼等合并症,若黑影突然出现“烟花状”闪光或视野缺损,可能提示视网膜脱离,需24小时内就诊。 3. 妊娠期女性:因激素波动可能诱发玻璃体代谢异常,需避免使用含激素的眼药水,出现黑影增多时优先通过眼部超声排除视网膜病变,治疗以人工泪液缓解干涩为主。 4. 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7%以下,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防止诱发葡萄膜炎加重症状。
孕妇眼睛红常见于激素变化、用眼疲劳、过敏或感染等情况,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缓解,必要时及时就医。以下从原因分析、处理原则、就医指征及特殊注意事项展开说明: 一、原因分析与症状特点 1. 生理性充血:孕期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升高,眼部结膜血管扩张充血,多表现为眼白(巩膜)弥漫性发红,无明显分泌物,晨起或长时间用眼后加重,常伴随眼干、轻微异物感。 2. 用眼疲劳:孕期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阅读、使用电子设备)或熬夜,眨眼频率降低(每分钟约15次降至10次以下),泪液蒸发加速,导致眼表干涩、结膜充血,可能伴随视物模糊。 3. 过敏性炎症:孕期免疫系统对过敏原敏感性增强,接触花粉、尘螨、宠物毛发等后,易引发过敏性结膜炎,表现为眼痒、红肿,分泌物呈水样,夜间或晨起症状加重,可能伴随打喷嚏、流涕。 4. 感染性病变:细菌(如葡萄球菌)或病毒(如腺病毒)感染可引发结膜炎或角膜炎,常伴随黄色/绿色脓性分泌物、眼睑黏连,晨起分泌物可能糊住睫毛,严重时出现畏光、眼痛。 二、非药物干预措施 1. 休息与环境调节:减少连续用眼时间,每用眼30分钟闭目休息5分钟,远眺绿色植物;室内使用加湿器保持湿度(40%~60%),避免空调直吹眼部,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 2. 温和清洁与保湿:用40℃左右温毛巾轻敷眼睑(每次5~10分钟),促进血管收缩;分泌物较多时,用无菌棉签蘸生理盐水轻柔擦拭眼周,避免用手揉眼。 3. 人工泪液辅助:选择无防腐剂的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每日不超过4次,每次1滴,缓解干涩与充血。避免使用含血管收缩剂(如萘甲唑啉)的眼药水,可能影响胎盘血流。 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 若出现以下症状,需24小时内就医:①视力突然下降或视物变形;②眼痛剧烈(伴随头痛、恶心);③眼部分泌物呈黄绿色且持续增多;④眼白表面出现灰白色浸润点(提示角膜感染)。孕期眼部感染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孕期安全药物(如妥布霉素滴眼液),禁用氯霉素、左氧氟沙星等药物。 四、孕期特殊注意事项 孕期应避免揉眼,减少眼部化妆(尤其是眼线、睫毛膏),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如花粉季减少外出);均衡饮食,补充维生素A(动物肝脏、胡萝卜)、维生素C(柑橘、猕猴桃),增强眼表黏膜抵抗力;若既往有过敏性结膜炎史,需提前规避过敏原,降低发作风险。
戴眼镜本身并非危害,但若选择或佩戴不当,可能引发视疲劳、近视进展异常、面部发育影响等问题。以下从五个方面说明潜在风险及应对要点。 一、视疲劳与眼部不适 1. 镜片参数不合适:若验光不准确(如近视欠矫或过矫)、瞳距偏差或镜架鼻托位置不当,会导致双眼调节功能失衡,出现视物重影、眼肌紧张,尤其青少年长期近距离用眼时,视疲劳症状更明显。2. 镜架与材质问题:金属镜架可能因过敏引发皮肤炎症,塑料镜架长期压迫耳部易致皮肤红肿;高度近视患者镜片厚重,镜架承重不足会加重鼻梁压迫,导致面部肌肉牵拉感。 二、近视进展异常 1. 青少年群体:若近视患者佩戴欠矫眼镜(度数低于实际需求),眼睛需持续调节以看清物体,睫状肌长期紧张会加速眼轴增长,导致近视度数快速上升。研究显示,近视度数每增加100度,眼轴平均增长0.3mm,而合理佩戴矫正眼镜可使眼轴增长速度降低40%(《中华眼科杂志》2023年研究)。2. 成年人:老花眼患者若选择镜片度数与年龄不匹配(如过度矫正),会因晶状体调节功能不足加重疲劳,反而诱发视疲劳及头晕等症状。 三、生活场景限制 1. 运动场景:剧烈运动时框架眼镜易滑落、碎裂,尤其儿童群体,佩戴框架眼镜参与球类运动时,镜片破裂可能划伤眼球。2. 环境变化:冬季室内外温差大,镜片易起雾,影响视线;高温环境下,镜架金属部分导热可能导致面部不适。 四、心理社交影响 青少年群体中,因镜片遮挡面部或担心“戴眼镜=近视”的刻板印象,部分青少年拒绝佩戴眼镜,可能导致学习时眯眼视物,加重视疲劳,进而形成近视-眯眼-视疲劳-近视加深的恶性循环。调查显示,未佩戴眼镜的青少年近视进展速度是合理佩戴者的1.8倍(《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数据)。 五、特殊人群额外风险 1. 婴幼儿:3岁以下儿童鼻梁发育未成熟,长期佩戴镜架易导致鼻梁塌陷、面部不对称,且镜片过厚可能影响眼球转动灵活性。2. 老年人:老花眼患者若佩戴渐进多焦点镜片时,若近用区域与实际用眼距离不匹配,会因视线切换困难引发头晕、阅读能力下降。 针对以上风险,建议定期(每半年~1年)进行专业验光,选择轻便、抗过敏材质镜架,运动时优先选择隐形眼镜或运动专用镜;青少年近视防控应优先通过角膜塑形镜、低浓度阿托品等科学手段延缓进展,避免单纯依赖眼镜。
纹眼线作为美容手段存在多方面健康风险,主要危害包括感染、色素异常、眼部组织损伤、眼部功能并发症及特殊人群风险,以下分点详述。 一、感染风险 1. 操作环境与器械因素:纹眼线属于有创操作,若操作机构未严格消毒器械(如针具、纹绣机)、未执行无菌操作规范(如环境未达到无菌标准),易引入金黄色葡萄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病原体。此外,术后护理不当(如未保持术区干燥、用手触碰污染)会进一步升高感染概率,表现为局部红肿、疼痛、化脓,严重时可形成眼睑蜂窝织炎,需抗生素治疗。 二、色素沉着或脱失 1. 色素质量与个体差异:纹眼线使用的有机或无机色素若纯度不足(含重金属杂质),可能引发皮肤过敏反应,导致局部色素异常沉着(颜色深褐或蓝灰色)或脱失(颜色浅淡、斑驳)。个体皮肤代谢差异(如表皮更新周期延长、黑色素细胞活性增强)会影响色素保留效果,炎症后色素沉着(PIH)发生率约15%,多因创伤刺激导致酪氨酸酶活性升高,尤其术后紫外线暴露会加重色沉。 三、眼部组织损伤 1. 皮肤与血管损伤:操作角度或深度不当(如过深刺入真皮层),可能损伤眼睑动脉弓,导致皮下血肿、瘀斑;刺激眼轮匝肌神经末梢,引发持续性刺痛或麻木感。2. 结膜与角膜风险:若纹刺位置过近睫毛根部或刺破结膜,可诱发结膜充血、水肿、异物感;损伤角膜上皮时,可能出现角膜炎(表现为畏光、流泪、视力下降),需眼科紧急处理,严重者遗留角膜瘢痕。 四、眼部功能并发症 1. 泪道阻塞:纹眼线过程中,色素颗粒或结痂可能进入泪小点,导致泪道狭窄或阻塞,引发溢泪;反复操作刺激泪囊周围组织,会增加慢性泪囊炎风险。2. 睑板腺功能障碍:过度刺激睑缘皮脂腺(如反复纹刺破坏腺体导管),导致睑板腺分泌异常,泪液油脂层缺失,引发干眼症,发生率约20%,表现为眼干、烧灼感、视力波动。 五、特殊人群风险 1. 孕妇/哺乳期女性:激素波动使皮肤屏障功能下降,感染风险升高;且无明确安全证据支持色素植入对胎儿的影响,建议产后再考虑。2. 瘢痕体质者:术后皮肤成纤维细胞过度增殖,易形成瘢痕疙瘩,表现为眼睑增厚、睁眼受限,需手术切除,复发率约60%。3. 眼部炎症患者:睑缘炎、结膜炎急性发作期操作,炎症会扩散至术区,导致红肿加重、分泌物增多,延缓愈合周期,甚至诱发角膜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