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吴众

吴众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

个人简介

简介:

  吴众,副主任医师,就职于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擅长诊断和治疗各种类型白内障,尤其是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对各种复杂难治性白内障以及白内障术后各种并发症的治疗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

擅长疾病

各种白内障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TA的回答

问题:左眼屈光不正如何矫正

左眼屈光不正的矫正需根据具体类型(近视、远视、散光)及年龄、度数、健康状况选择,核心方法包括光学矫正、手术矫正及非光学干预。 一、光学矫正: 1. 框架眼镜:通过医学验光确定准确度数,儿童及青少年首次配镜建议散瞳验光排除假性屈光不正,配镜后每3-6个月复查视力,避免因度数变化未及时调整导致视疲劳。高度近视者(近视度数>600度)建议选择轻量树脂镜片,减少镜片重量对鼻梁压迫。 2. 隐形眼镜:软性隐形眼镜适合中低度屈光不正者,硬性透气性接触镜(RGP)对青少年近视进展有一定延缓作用,角膜曲率异常者慎用。佩戴需严格清洁护理,每日佩戴时长不超过8小时,角膜敏感者建议缩短佩戴时间,避免引发角膜缺氧或感染。 二、手术矫正: 适用于18岁以上、近两年屈光度数稳定(每年变化<50度)、无眼部炎症(如角膜炎、圆锥角膜)及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结缔组织病)的患者。常用术式包括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全飞秒SMILE术,高度近视可考虑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ICL)。术前需完成全面眼底检查、角膜地形图等评估,排除手术禁忌症。 三、非光学干预: 针对假性屈光不正或轻度屈光不正,可通过持续户外活动(每日累计2小时以上)、眼肌调节训练(如雾视法)辅助改善。长期伏案工作者建议每用眼40分钟远眺5米外物体20秒,减少睫状肌持续紧张。眼保健操需在专业指导下进行,通过按摩穴位促进眼部血液循环,对预防近视进展有一定辅助作用。 四、特殊人群护理: 儿童及青少年:优先选择框架眼镜,避免过早使用隐形眼镜,家长需监督每日用眼时长,控制电子设备使用频率,保证每日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高度近视儿童(>600度)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眼底检查,排查视网膜变性风险。成年人:高度近视者除定期复查外,需注意避免剧烈运动及眼部外伤,防止视网膜脱离。老年人:合并老视时可选择渐进多焦点眼镜,兼顾近视矫正与老花需求,减少视疲劳。 五、生活方式调整: 控制高糖饮食及加工食品摄入,增加富含叶黄素(如菠菜、玉米)、Omega-3脂肪酸(如深海鱼类)的食物。减少夜间电子设备使用,使用蓝光过滤模式,避免强光直射晶状体。长期户外工作者建议佩戴防紫外线太阳镜,延缓晶状体老化。

问题:弱视会不会造成眼睛失明

单纯弱视不会直接造成眼睛失明,但会导致视力永久性损害,严重影响视功能,需尽早干预。 一、弱视的本质与失明的关联性 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异常视觉经验引发的视功能发育障碍,眼部无器质性病变(如角膜、视网膜、视神经等结构无损伤),因此不具备直接导致失明的病理基础。但需注意,若弱视由严重形觉剥夺(如先天性白内障未及时手术)或高度屈光不正未矫正导致,原发病若未控制,可能进一步损伤眼球结构,间接增加失明风险。 二、弱视未及时治疗的潜在后果 1. 视力下降与生活质量降低:若在视觉发育关键期(3-6岁)未干预,视力可能长期低于正常水平(如0.3以下),影响日常活动(如阅读、识别路标),但通常不会降至“失明”标准(光感以下或视野缩小至不足5度)。 2. 双眼视功能丧失:弱视可能伴随立体视功能异常,无法判断距离和深度,影响驾驶、手术等精细操作,甚至导致意外风险。 3. 心理与社会影响:长期视力不佳可能引发自卑、焦虑,影响学习和职业选择。 三、弱视的治疗与预后 1. 关键期干预的重要性:视觉发育关键期(3-6岁)内,通过屈光矫正(如佩戴眼镜)、遮盖疗法、视觉训练(如红光闪烁、精细目力训练)等非药物干预,可有效改善视力。《中国儿童弱视防治指南》指出,6岁前干预者,80%以上视力可显著提升,部分恢复至正常水平。 2. 成人弱视的局限性:超过12岁干预,视力恢复效果有限,主要通过配镜矫正和训练维持现有视功能,难以逆转已形成的损害。 四、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1. 儿童群体:家长需定期(每半年)进行视力筛查,发现单眼视力差异(如一眼眯眼视物)、歪头看物等异常,及时就医排查弱视。早产儿、低体重儿需重点关注,因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可能合并弱视。 2. 成人弱视患者:若因外伤或后天疾病(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导致弱视,需优先控制原发病,避免视功能进一步恶化,同时通过低视力辅助设备(如助视器)改善生活。 3. 合并眼部疾病者: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需先手术或矫正原发病,再针对弱视进行治疗,否则弱视难以改善。 总结:弱视本身不直接致盲,但需重视,尤其儿童关键期干预是保护视力的核心。通过科学治疗和定期监测,多数患者可维持有用视力,避免严重视功能丧失。

问题:三岁宝宝散光能治好吗

三岁宝宝散光无法完全治愈,但可通过科学干预控制病情进展并改善视功能。散光由角膜或晶状体形态不规则导致,属于眼球屈光状态异常,3岁儿童视觉系统仍在发育,散光若未及时干预可能引发弱视或近视。临床干预以光学矫正为主,结合行为管理,多数儿童可维持正常视力发育。 一、散光的成因与特点 1. 生理性散光:儿童角膜形态在3岁后逐渐稳定,约10%~20%存在生理性散光(度数≤100度),多为角膜轻度不规则,随年龄增长可能自然缓解。 2. 病理性散光:由角膜病变(如圆锥角膜)、晶状体异常或眼睑压力(如长期揉眼)引起,度数常>150度,需通过检查明确。 二、治疗目标与干预方式 1. 光学矫正:框架眼镜为首选,可选择1.56折射率树脂镜片,轻便安全,需定期调整镜架避免压迫鼻梁。角膜接触镜仅适用于高度散光或框架眼镜不耐受者,需严格遵循医嘱佩戴和护理。 2. 行为干预: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减少近距离用眼(每次≤20分钟,每20分钟远眺6米外物体),避免躺着或歪头看东西。 三、不同类型散光的处理差异 1. 先天性散光:多与遗传或发育异常相关,需终身矫正,定期复查角膜地形图,若进展迅速需考虑角膜交联术(18岁后)。 2. 后天性散光:如角膜炎症、外伤引起,需先治疗原发病,炎症消退后复查,若散光稳定且度数≤150度,可暂缓配镜。 四、特殊注意事项 1. 检查规范:首次诊断需使用睫状肌麻痹验光(环喷托酯滴眼液,3岁儿童按体重给药),避免因调节痉挛导致度数误判。 2. 用药禁忌:散光本身无特效药物,眼部炎症需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或抗炎药(如妥布霉素滴眼液),不可自行使用缓解疲劳药物。 3. 佩戴护理:框架眼镜定期检查镜架松紧度,角膜接触镜需每3个月更换护理液,避免感染。 五、长期管理与随访 1. 复查频率:每3~6个月复查一次,监测散光度数变化、眼轴长度及视力发育情况,每次检查需对比前次数据。 2. 弱视筛查:若散光合并视力低于同龄儿童2行以上,需转诊弱视专科,采用遮盖疗法(健眼遮盖,促进弱势眼发育),疗程通常6~12个月。 3. 生活方式:减少电子设备使用(每日≤1小时),增加户外活动时间,避免揉眼、长时间看电视或玩电子产品。

问题:治疗飞蚊症用什么眼药水

飞蚊症常用的眼药水主要包括氨碘肽滴眼液、卵磷脂络合碘滴眼液等,这些药物通过改善眼部代谢或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发挥作用,但需注意其效果因人而异,且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一、用于治疗飞蚊症的眼药水种类 1. 氨碘肽滴眼液:其主要成分为从动物甲状腺、眼组织中提取的碘化物及肽类物质,临床研究表明可通过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发挥作用,适用于早期玻璃体混浊(如生理性飞蚊症)患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眼部刺激感,需注意过敏体质者慎用。 2. 卵磷脂络合碘滴眼液:以卵磷脂为载体结合碘,可促进视网膜组织代谢,减轻玻璃体混浊,对部分患者的飞蚊症症状有改善作用,尤其适用于合并玻璃体视网膜退行性病变的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对碘过敏者禁用。 二、使用眼药水的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医嘱用药:需经眼科检查明确飞蚊症类型(生理性/病理性),病理性飞蚊症需优先治疗原发病(如葡萄膜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药水仅为辅助手段。 2. 特殊人群用药限制: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因缺乏安全性数据;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需评估风险后使用;甲状腺功能异常者需提前告知医生,避免碘制剂加重病情。 3. 非药物干预优先原则:生理性飞蚊症(无视力下降、闪光感等)建议通过避免长时间用眼、补充维生素C/E、叶黄素等抗氧化剂、规律作息等方式缓解,若飞蚊症突然增多或伴随视力下降,需立即就医。 三、不同人群的用药风险与应对 1. 中老年人:随年龄增长玻璃体老化加剧,用药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如同时服用其他含碘药物或甲状腺疾病患者,需提前告知医生。 2. 近视人群:高度近视者玻璃体混浊发生率较高,用药时需更关注眼部反应,如出现眼痛、视力下降应停药就医。 3. 基础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因高血糖可能加速玻璃体混浊;高血压患者避免使用可能升高眼压的药物(需排查眼药水是否含缩瞳剂成分)。 四、用药效果与预期管理 1. 起效时间差异:多数眼药水需连续使用1~3个月可见症状改善,部分患者可能无明显效果,需定期复查眼底。 2. 个体化差异:对氨碘肽滴眼液过敏者需禁用,对卵磷脂络合碘滴眼液无效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

问题:如何让眼睛变大

视觉营造方面包含化妆技巧运用与合适眼镜选择,化妆时选浅色粉质眼影均匀涂眼睑内区域,选合适粗细眼线笔从眼尾拉长眼头轻带出,用卷翘或纤长睫毛膏夹翘后均匀涂抹,选镜框形状合适的并考虑自身脸型等因素,儿童不应有非必要外观营造操作,成年人要注意产品质量安全。 一、视觉营造方面的合理操作 (一)化妆技巧运用 1.眼影选择与涂抹:可选用浅色(如米白色、淡粉色等)眼影涂抹在眼睑内侧、眼头部位,利用色彩的反射原理,使眼部看起来更开阔。例如,浅色系眼影能增加眼部的明亮感,从视觉上让眼睛有放大效果。一般选择粉质细腻的眼影产品,均匀涂抹在眼睑的内1/2-2/3区域,注意过渡自然,避免色彩生硬。 2.眼线修饰:选择粗细合适的眼线笔,从眼尾开始适当拉长眼线,眼头部分可稍微轻轻带出一点,营造眼尾拉长的视觉效果。但要注意避免眼线过于粗重或生硬,对于不同眼型要适当调整眼线的形态。比如,眼裂较小的人可适当拉长眼尾眼线来视觉上扩大眼裂;眼裂较大的人可适当调整眼线的流畅度来提升眼部整体美感。 3.睫毛膏使用:选择卷翘型或纤长型睫毛膏,先夹翘睫毛,然后从睫毛根部向上均匀涂抹睫毛膏,使睫毛变得浓密且卷翘。浓密卷翘的睫毛能让眼睛看起来更有神,从视觉上放大眼睛。涂抹时注意避免粘连成块,可多刷几遍但要控制好力度。 (二)合适眼镜的选择 选择镜框形状合适的眼镜,例如选择有一定修饰作用的圆形镜框或椭圆形镜框等。圆形镜框可以在视觉上平衡脸部线条,使眼睛相对显得更大;椭圆形镜框则能在一定程度上调整面部比例,让眼睛看起来更开阔。选择镜框时要考虑自身脸型、瞳距等因素,确保佩戴舒适且能达到较好的视觉放大效果。例如,方形脸人群选择圆形镜框可柔化脸部线条,使眼睛视觉上更显大;长脸型人群选择椭圆形镜框能调整脸部比例,让眼睛视觉更协调。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方法均是从视觉上营造眼睛变大的效果,并非眼睛本身的结构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同时,对于儿童群体,不应进行非必要的此类外观营造操作,要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保障儿童眼部健康和正常发育;成年人在进行化妆或选择眼镜时要注意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避免因不当操作或产品问题对眼部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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