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性病科
简介:陈周,临床医学博士,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
损容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银屑病,老年人常见皮肤病。
主任医师
女性尖锐湿疣的治疗以清除疣体、减少复发为目标,临床常用技术包括物理治疗、外用药物治疗、免疫调节及手术干预,特殊人群需结合个体情况调整方案。 一、物理治疗 1. 冷冻治疗:适用于直径≤5mm、数量较少的疣体,通过液氮冷冻使组织坏死脱落,操作简便,术后局部可能出现水疱、水肿,需保持创面清洁干燥,避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需延长愈合观察期。 2. 激光治疗:以CO激光为主,通过高温气化疣体组织,精准度高,可清除亚临床感染区域,单次治疗清除率达90%以上,术后需涂抹抗生素软膏预防感染,妊娠女性孕早期可选择二氧化碳激光治疗,需由专业医生操作。 3. 光动力疗法:将光敏剂涂抹于疣体表面,经特定波长光照射后产生活性氧,破坏病毒感染细胞,适用于尿道口、宫颈等敏感部位,对复发病例或亚临床感染疗效较好,治疗后需避光24~48小时,避免皮肤光过敏反应。 二、外用药物治疗 1. 免疫调节剂:咪喹莫特乳膏涂抹于疣体,疗程通常为8~16周,通过诱导局部免疫反应清除病毒,孕妇禁用,哺乳期女性使用期间建议暂停哺乳。 2. 细胞毒性药物:鬼臼毒素酊通过抑制细胞有丝分裂去除疣体,需严格控制涂抹范围,避免接触正常皮肤,治疗期间需避免性生活,性伴侣同时检查。 3. 腐蚀剂:三氯醋酸溶液由医生操作涂抹于疣体,通过蛋白凝固作用去除病变组织,适用于单个小疣体,治疗后可能出现疼痛、结痂,需观察创面愈合情况。 三、免疫调节治疗 1. 局部注射:干扰素α-2b凝胶或注射剂局部应用,可增强局部免疫应答,降低复发率,研究显示联合物理治疗可使复发率降低20%~30%,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短暂红肿、疼痛,免疫功能严重低下者慎用。 2. 全身调节:转移因子口服或注射,适用于合并慢性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导致免疫力下降的患者,用药期间需监测血糖、甲状腺功能等指标。 四、手术治疗 1. 刮除术:适用于较大疣体(直径>1cm),局部麻醉后用刮匙彻底清除疣体及基底组织,术后需压迫止血,创面愈合期间避免剧烈运动。 2. 切除术:针对基底宽、生长迅速的疣体,沿病灶边缘完整切除,送病理检查排除癌变可能,术后需缝合者需使用可吸收缝线,避免异物反应。 五、特殊人群处理 1. 妊娠女性:孕早期优先物理治疗(冷冻/激光),孕中晚期需评估疣体大小及生长速度,必要时在宫颈扩张术下操作,避免药物经胎盘影响胎儿;产后42天复查,哺乳期间避免使用鬼臼毒素等药物。 2. 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需缩短随访周期(每2周1次),可联合外用药物与免疫调节剂,治疗期间预防性使用抗病毒药物,控制病毒载量。 3. 合并性传播疾病者:同时筛查梅毒、淋病等,阳性者需同步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性伴侣需同时检查,确诊后3个月内禁止性生活直至双方治愈。 4. 生活方式调整:治疗期间避免熬夜、吸烟,保持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增强免疫力,饮食中增加蛋白质、维生素C摄入,促进创面愈合。
接种HPV疫苗需考虑身体状况(健康状态、过敏史)、月经周期(非孕期经期可据自身感受决定,孕期不建议)、药物使用情况(告知正在用的药物,特殊药物遵评估建议),特殊人群方面,哺乳期需谨慎权衡,既往有HPV感染史人群可接种但要告知情况,儿童及青少年接种要符合要求并在家长陪同下且让家长和青少年了解相关信息。 一、身体状况评估 1.健康状态检查:接种前需确保自身处于健康状态,若正处于发热、急性疾病发作期等情况应暂缓接种。因为此时人体免疫力可能处于相对较低或不稳定的状态,接种HPV疫苗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免疫效果,还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例如,有研究表明,发热患者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概率相对较高。 2.过敏史询问:要详细告知医生自己的过敏史,尤其是对疫苗成分过敏者绝对不能接种HPV疫苗。如果对蛋白质、酵母等物质过敏,可能会对HPV疫苗中的某些成分产生过敏反应,严重时可危及生命。比如对酵母过敏的人群接种以酵母为生产载体的HPV疫苗就存在风险。 二、月经周期影响 1.非孕期女性:对于非孕期女性,接种HPV疫苗一般不受月经周期影响,但如果在接种时处于月经期间,身体可能相对较为敏感,可根据自身身体感受决定是否接种,若接种后出现不适,方便观察与区分是疫苗反应还是月经相关反应。 2.孕期女性:孕期女性不建议接种HPV疫苗,因为目前缺乏足够的孕期接种HPV疫苗的安全性数据,为避免对胎儿可能产生的未知影响,应在孕期避免接种,可在分娩后根据自身情况再考虑接种。 三、药物使用情况 1.正在使用药物:若正在使用其他药物,需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药物种类。某些药物可能会影响HPV疫苗的免疫效果或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例如,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接种HPV疫苗后免疫应答可能会受到抑制。 2.特殊药物禁忌:如果正在使用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等特殊药物,更要严格遵循医生的评估建议来决定是否接种HPV疫苗,医生会综合考虑药物对疫苗效果和自身健康的影响。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女性接种HPV疫苗需谨慎权衡。目前虽没有明确证据表明HPV疫苗会对哺乳期婴儿产生不良影响,但由于疫苗会有少量进入乳汁,为安全起见,建议哺乳期女性在接种前与医生充分沟通,根据自身情况和医生建议决定是否接种。 2.既往有HPV感染史人群:既往有HPV感染史的人群仍可接种HPV疫苗,因为HPV有多种亚型,接种疫苗可以预防未感染的其他高危或低危亚型HPV感染。但在接种前应告知医生既往HPV感染的具体情况,医生会根据情况评估接种的必要性和可能产生的效果。 3.儿童及青少年:对于儿童及青少年接种HPV疫苗,要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接种要求,在家长陪同下进行接种,且要向家长充分说明接种的意义、可能出现的反应等情况,让家长和青少年了解相关信息后做出决策。同时,要遵循儿科安全护理原则,关注儿童接种后的反应,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梅毒疹主要出现在梅毒二期,部分三期梅毒患者也可能出现特征性皮疹,潜伏梅毒无明显皮疹,先天梅毒患儿会有特殊皮肤黏膜损害。不同阶段的皮疹表现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二期梅毒疹:感染后7~10周左右出现,梅毒螺旋体血症期表现典型,皮疹呈全身性、对称性分布,常无明显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微瘙痒,形态多样,包括: 1. 斑疹性梅毒疹:初为淡红色或玫瑰色斑疹,直径1~2cm,无鳞屑,可自行消退不留痕迹,好发于躯干、四肢屈侧,面部较少受累。 2. 丘疹性梅毒疹:最常见类型,表现为铜红色浸润性丘疹,直径2~5mm,表面光滑或有少许鳞屑,可融合成斑块,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掌跖等部位,病程中可逐渐变为棕褐色或色素沉着。 3. 脓疱性梅毒疹:少见,多继发于丘疹性损害,表现为无菌性脓疱,易破溃形成浅表溃疡,好发于腋窝、腹股沟等潮湿部位,愈合后留瘢痕。 4. 扁平湿疣:二期梅毒典型黏膜损害,多发生于肛周、外生殖器等潮湿部位,表现为扁平隆起的丘疹或斑块,表面光滑、湿润,呈灰白色或粉红色,边界清楚,可融合成片状,具有高度传染性。 二、三期梅毒疹:感染后2~20年出现,病程慢性,皮疹分布不对称,具有破坏性,包括: 1. 结节性梅毒疹:黄豆至蚕豆大小铜红色浸润性结节,对称分布于头面部、肩背、四肢伸侧,可自行吸收或破溃,遗留萎缩性瘢痕,病程中可反复新发。 2. 树胶肿(梅毒瘤):三期梅毒特征性损害,多为单发,中央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边缘锐利、呈堤状隆起,基底有黏稠树胶状分泌物,好发于小腿、头面部,愈合后形成萎缩性瘢痕,常伴局部组织破坏。 三、先天梅毒疹(胎传梅毒):新生儿或婴幼儿期发病,皮疹与后天二期梅毒疹相似但更严重,包括: 1. 皮肤黏膜损害:表现为红斑、水疱、脓疱,好发于手掌、足底、口腔黏膜,可伴黏膜斑、口角皲裂;晚期先天梅毒可出现前额圆凸、鞍鼻、哈钦森齿等特殊体征。 2. 骨梅毒:骨膜炎、骨髓炎导致肢体疼痛、肿胀,长骨X线可见骨皮质增厚、骨髓腔狭窄。 四、特殊人群症状特点: 1. 孕妇: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先天梅毒,孕妇感染二期梅毒时皮疹可能更广泛,且需强调早期筛查(妊娠早、中、晚期各1次)和规范驱梅治疗对母婴健康的决定性作用,未经治疗者流产、死胎风险显著升高。 2. 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梅毒疹可能不典型,表现为皮疹分布广泛、数量多、病程迁延,或出现溃疡型、出血性皮疹,易与其他感染性皮肤病混淆,需结合血清学检查和病原体检测明确诊断。 3. 老年患者:三期梅毒发生率相对较高,皮疹可缺乏典型二期特征,常与其他老年皮肤病(如银屑病、皮肤肿瘤)重叠,需警惕漏诊,建议对不明原因皮肤结节、溃疡长期不愈者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 梅毒疹的诊断需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梅毒血清学试验(如RPR、TPPA),早期规范治疗可有效控制病情进展,避免进入晚期梅毒阶段。
尖锐性湿疣(临床规范名称为尖锐湿疣)的严重程度需结合个体情况综合判断,总体而言是良性性传播疾病,但存在传染性、复发性及潜在并发症风险,对免疫功能低下或治疗不及时者可能造成显著影响。 一、疾病本质与传播特性: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以低危型HPV(如6型、11型)为主,通过性接触直接传播,少数通过共用毛巾、内衣等间接接触或母婴传播(分娩时经产道感染)。病变表现为生殖器或肛周等部位的菜花状、乳头状赘生物,属于良性病变,但病毒可能长期潜伏于皮肤黏膜组织中,存在传染性。 二、严重程度的关键影响因素: 1. 病毒类型与感染时长:低危型HPV(6/11型)引发典型尖锐湿疣,疣体生长缓慢;若感染高危型HPV(如16/18型)且未及时清除,可能增加宫颈癌风险,但此类情况较少见于单纯尖锐湿疣表现。 2. 疣体特征与分布:疣体数量多(>10个)、体积大(直径>1cm)或位于尿道、阴道、宫颈等敏感部位时,可能导致排尿困难、性交痛或阴道出血,影响生活质量。 3. 免疫状态:健康人群经规范治疗后疣体消退率较高(约70%在6个月内自行清除),而HIV感染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或接受器官移植者,因免疫力低下,疣体更易扩散、复发,甚至出现巨大型尖锐湿疣。 三、潜在并发症与健康风险: 1. 局部并发症:疣体摩擦后易破溃出血,继发细菌感染(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出现红肿、脓性分泌物,严重者形成溃疡。 2. 功能影响:尿道口、阴道口或肛周的巨大疣体可能造成组织梗阻,影响尿液排泄或排便通畅,女性宫颈处疣体若持续刺激,可能诱发宫颈炎症。 3. 心理与社交影响:性传播疾病标签易导致焦虑、抑郁等心理压力,部分患者因羞耻感延误就医,加重病情。 四、特殊人群风险差异: 1. 儿童:罕见性传播途径下,儿童感染多因间接接触污染物品(如父母衣物)或性虐待,需警惕婴幼儿肛周、生殖器部位不明赘生物,及时排查感染源。 2. 孕妇:孕期激素水平升高可能加速疣体生长,增大后易在分娩时撕裂出血,新生儿经产道感染可能引发喉乳头瘤病(罕见但严重),需孕期尽早干预。 3. 免疫缺陷者:此类人群疣体复发率超50%,且对物理治疗(如激光)反应差,需联合免疫调节剂(如干扰素),并定期监测HPV感染状态。 五、治疗与长期管理原则: 1. 治疗目标:去除可见疣体、缓解症状、降低传播风险,无法完全清除病毒,需长期随访。 2. 治疗方式:物理治疗(激光、冷冻、电灼)适用于单个或散在疣体;外用药物(如咪喹莫特乳膏)适用于面积小、数量少的疣体,需遵医嘱使用;光动力治疗可降低复发率。 3. 性伴侣管理:双方需同时检查,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治愈后使用安全套可减少再感染风险。 4. 长期监测:免疫正常者每3个月复查1次,持续1年;免疫低下者需加强复查频率,并建议每年进行HPV病毒载量检测,警惕高危型病毒持续感染。
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主要表现为生殖器或肛门周围的疣状病变,最常见的致病型别为低危型HPV6、11型。病毒通过皮肤黏膜微小破损进入上皮细胞内复制、增殖,导致上皮细胞异常分化和增生,形成临床可见的疣体。 1. 传播途径与高危因素:性接触传播是主要途径,包括同性及异性性行为,尤其是不安全性行为(如无保护措施的性交)可显著增加感染风险。母婴传播可能发生在分娩时接触产道分泌物,婴幼儿罕见但需警惕。高危因素包括多个性伴侣、性伴侣存在HPV感染、免疫力低下(如HIV感染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吸烟(尼古丁影响局部免疫力)。 2. 临床表现与诊断:潜伏期通常1~8个月,平均3个月。初期为单个或多个散在的淡红色小丘疹,质地柔软,顶端尖锐,后渐增多增大,可呈乳头状、菜花状、鸡冠状等,表面易发生糜烂、渗液、破溃、出血或继发感染。好发部位男性多见于包皮、龟头、冠状沟及肛周,女性多见于大小阴唇、阴道口、阴蒂、宫颈及肛周,同性恋者常见于肛周及直肠。诊断主要依据典型临床表现、高危性行为史,必要时结合醋酸白试验(病变部位涂5%醋酸后变白)、HPV核酸检测(明确病毒型别)及病理组织学检查(显示特征性挖空细胞)。 3. 治疗原则与干预措施:治疗目标为去除疣体、减少复发、缓解症状。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物理治疗适用于大多数患者,如激光治疗(适用于单个或少量疣体)、冷冻治疗(通过低温使疣体坏死脱落)、电灼治疗(高频电刀切除疣体)及光动力疗法(局部外用光敏剂后照射特定波长光线,精准破坏病变组织)。药物治疗仅作为辅助手段,外用药物如咪喹莫特乳膏(通过调节局部免疫清除病毒)、鬼臼毒素酊(抑制细胞有丝分裂)等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避免自行涂抹。对于巨大疣体或反复发作病例,可考虑手术切除。治疗期间需避免性生活,性伴侣应同时接受检查,必要时共同治疗,以防止交叉感染。 4.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孕妇感染后需由妇产科与皮肤科医生联合评估,因疣体可能影响分娩通道,且孕期免疫力波动可能导致疣体增大,治疗需兼顾胎儿安全,优先选择物理治疗(如激光、冷冻),避免药物(如鬼臼毒素)经胎盘影响胎儿。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疣体更易复发、增大,治疗周期延长,需加强抗病毒及免疫调节治疗。儿童感染多为母婴传播,婴幼儿罕见,若发现应立即就医,避免自行用药,日常需注意衣物、毛巾等单独清洗,避免接触感染部位。性活跃人群(15~45岁)因性接触风险高,应固定性伴侣,坚持全程使用安全套,定期进行HPV筛查(尤其女性需关注宫颈病变)。 5. 预防措施:避免高危性行为,减少性伴侣数量;坚持使用安全套可降低感染风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共用毛巾、浴盆等私人物品;性伴侣双方若确诊需同时治疗,治愈前避免性生活;免疫力低下者应通过规律作息、均衡饮食、适度运动提升免疫力,降低感染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