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呼吸内科
简介: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呼吸科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感染协助组常委,中华医学会儿科呼吸学组合理用药协助组委员,广东省呼吸科医师分会常委,广东省哮喘协助组常委广东省过敏免疫专业委员会常委,广东省医学生物工程学会儿科分会委员。
儿童呼吸疾病,擅长呼吸感染性疾病哮喘、肺功能等疾病的诊治。
主任医师呼吸内科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炎症,2010年7月25日左右发烧住院检查后,治疗需结合病原体检测、病情严重度分级及患者个体情况制定方案,核心措施包括抗感染治疗、非药物支持及多维度监测。 一、入院检查核心指标及临床意义。血常规中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提示细菌感染可能,淋巴细胞比例升高支持病毒感染;C反应蛋白(CRP)、降钙素原(PCT)升高反映炎症活动度,PCT对细菌感染鉴别价值更高(研究显示PCT>0.5ng/ml时细菌感染风险显著增加);胸部影像学检查(如X线胸片)可明确炎症部位、范围及形态,必要时行胸部CT排查隐匿性病灶;痰液及血液培养可明确病原体类型,为抗生素选择提供依据。 二、抗感染治疗核心原则。根据病情严重度选择治疗方案,门诊轻症患者可口服阿莫西林~多西环素等广谱抗生素,疗程通常5~7天;重症住院患者需静脉输注头孢类抗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覆盖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非典型病原体(如肺炎支原体、衣原体)。治疗需根据病原体检测结果调整,例如肺炎链球菌敏感株可选用青霉素类,耐药株需换用万古霉素~利奈唑胺等。 三、非药物干预与对症支持。发热时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减少衣物),体温≥38.5℃时,成人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儿童需选择对乙酰氨基酚(2月龄~16岁适用)或布洛芬(6月龄以上适用),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引发Reye综合征);咳嗽咳痰时给予雾化吸入稀释痰液,必要时吸氧改善血氧;保证每日热量摄入,补充蛋白质及维生素,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四、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儿童患者需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影响软骨发育),首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老年患者需监测肾功能,避免使用高剂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孕妇以青霉素类、头孢类为首选,避免氟喹诺酮类及四环素类;合并基础疾病(如糖尿病、慢性心衰)患者需加强血糖控制,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防止感染扩散。 五、病情监测与出院标准。住院期间需每日监测体温、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每2~3天复查血常规、CRP、PCT,影像学检查提示炎症吸收(如实变影缩小、渗出减少)且症状缓解(咳嗽减轻、脓痰减少)时,结合病原学转阴情况可考虑出院;出院后需完成足疗程治疗(通常7~14天),避免复发。
哺乳期产妇感冒时首先尝试非药物干预,若症状严重或不缓解就医,医生会据病情选药,对乙酰氨基酚用于普通感冒或流感发热且进入乳汁量极少,布洛芬需医生评估后谨慎用,感冒清热颗粒对风寒感冒有效且影响小,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对风热感冒相关症状有作用需遵医嘱,使用时都要关注婴儿反应。 适用情况:哺乳期产妇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等症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大量临床研究表明,哺乳期女性短期服用常规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药物进入乳汁中的量极少,对婴儿的影响微乎其微。 特殊人群提示:哺乳期产妇使用时无需过度担忧对婴儿的不良影响,但仍需遵循适量原则,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若有任何不适需及时就医评估。 布洛芬 适用情况:对于哺乳期产妇由感冒引发的疼痛、发热等情况,在医生评估后可谨慎使用布洛芬。部分研究显示,哺乳期短期使用常规剂量的布洛芬,进入乳汁的药量相对较少,一般不会对婴儿造成明显危害,但也需密切关注婴儿的反应。 特殊人群提示:哺乳期产妇使用时要留意婴儿是否出现异常表现,如消化道不适等情况,且需在医生明确评估利弊后使用,不可自行随意用药。 感冒清热颗粒 适用情况:属于中成药,对于哺乳期产妇风寒感冒有一定疗效。其成分相对较为温和,经过一些临床观察,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进入乳汁的药物成分对婴儿的影响较小。 特殊人群提示:哺乳期产妇服用时需告知医生自己处于哺乳期,医生会综合考虑感冒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是否使用,同时要注意观察婴儿是否有异样反应,因为个体差异可能导致不同的影响。 蒲地蓝消炎口服液 适用情况:针对哺乳期产妇风热感冒相关症状,如咽痛等有一定作用。从目前的一些临床经验和少量研究来看,其对婴儿的影响相对可控,但仍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医生会权衡用药的收益和潜在风险。 特殊人群提示:哺乳期产妇使用时要密切关注婴儿的消化、精神等方面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哺乳期产妇感冒时首先应尝试非药物干预措施,如多休息、多饮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如果感冒症状较为严重或持续不缓解,务必及时就医,由医生根据具体病情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药物,医生会充分考虑哺乳期的特殊情况,在保证产妇治疗效果的同时最大程度保障婴儿的安全。
治疗小气道功能障碍的方法包括治疗原发病、药物治疗、氧疗、康复治疗和手术治疗,具体治疗方法需根据患者情况选择,治疗过程中患者需积极配合。 1.治疗原发病:治疗小气道功能障碍的关键是治疗原发病。如果小气道功能障碍是由其他疾病引起的,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肺炎等,需要积极治疗这些疾病,以减轻小气道的炎症和损伤。 2.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可以缓解小气道功能障碍的症状,包括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感染药物等。支气管扩张剂可以松弛气道平滑肌,缓解气道狭窄,常用的有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等。糖皮质激素可以减轻气道炎症,常用的有泼尼松、甲泼尼龙等。抗感染药物可以治疗感染引起的小气道功能障碍,如肺炎支原体肺炎、流感嗜血杆菌肺炎等。 3.氧疗:如果小气道功能障碍导致患者出现低氧血症,需要进行氧疗。氧疗可以提高患者的血氧饱和度,缓解缺氧症状。 4.康复治疗:康复治疗可以帮助患者改善呼吸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康复治疗包括呼吸训练、物理治疗、营养支持等。 5.手术治疗:在某些情况下,如小气道功能障碍是由结构性肺病引起的,如肺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等,可能需要手术治疗。手术治疗的目的是切除病变组织,改善呼吸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小气道功能障碍的治疗方法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病因、症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在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同时注意休息、避免吸烟等。 对于儿童患者,治疗小气道功能障碍需要更加谨慎。由于儿童的生理和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治疗方法和药物的选择需要特别注意。在治疗过程中,需要遵循医生的建议,严格按照医嘱用药,避免自行增减药量或更换药物。同时,家长需要注意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如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加重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对于老年人患者,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小气道功能障碍的治疗需要更加个体化。在治疗过程中,需要考虑患者的合并症、药物耐受性等因素。同时,老年人患者可能对治疗的依从性较差,需要家属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总之,小气道功能障碍的治疗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在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注意休息、避免吸烟等,以提高治疗效果。
结核病症状因感染部位和个体免疫状态差异较大,常见表现为全身症状(发热、盗汗、乏力、体重下降等)与局部症状(肺部结核的咳嗽、咳痰、咯血等,其他部位结核的相应表现),特殊人群症状常不典型,需结合检查综合判断。 一、全身症状: 1. 发热:多为午后低热(37.3~38℃),持续2周以上,抗生素治疗无效,部分患者呈弛张热(波动幅度>2℃),重症患者可高热。 2. 盗汗:夜间或入睡后大量出汗,醒后汗止,严重者浸湿衣物,影响睡眠质量。 3. 乏力与体重下降:长期疲劳、体力下降,食欲减退,1个月内体重下降>5%,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成人肌肉萎缩。 4. 其他:部分患者有头痛、肌肉酸痛,女性月经紊乱,免疫低下者可高热伴多器官受累。 二、肺部结核典型局部症状: 1. 咳嗽、咳痰:持续2周以上,干咳或少量白黏痰,合并感染时呈黄色脓性,伴胸闷、气短。 2. 咯血或痰中带血:约1/3患者出现,少量为痰中血丝,大量咯血(>100ml/d)可窒息,需紧急处理。 3. 胸痛:病灶累及胸膜时出现,深呼吸或咳嗽加重,可伴胸腔积液(患侧呼吸音减弱)。 4. 呼吸困难:严重肺组织破坏或积液时出现,活动后加重,儿童表现为呼吸急促、喘息。 三、其他部位结核症状: 1. 淋巴结核:颈部、腋下或腹股沟淋巴结无痛性肿大,质地硬,可融合成块,破溃后流脓。 2. 骨与关节结核:脊柱结核(腰背痛、活动受限),髋关节结核(跛行),膝关节结核(肿胀疼痛)。 3. 泌尿生殖系统结核:尿频、尿急、尿痛,伴血尿或脓尿,男性不育,女性月经异常、下腹包块。 4. 结核性脑膜炎:头痛、呕吐、颈项强直,婴幼儿前囟隆起,意识障碍,严重时抽搐、昏迷。 四、特殊人群症状特点: 1. 儿童:无典型高热,表现为不明原因哭闹、食欲差、生长发育迟缓,PPD/IGRA阳性需排查。 2. 老年人:发热不明显(37~38℃),体重下降(>10%)、贫血突出,症状被基础病掩盖,需查肺部影像。 3. 免疫低下者(HIV/AIDS、激素使用者):高热不退,肺部播散快,多器官结核,痰菌持续阳性,进展迅速。 4.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佳时结核扩散快,肺部病灶广泛、空洞多,愈合差,需控糖+抗结核同步治疗。
科学看待发烧:本质、风险与健康应对 发烧是机体免疫系统对感染或炎症的自然应答,主动诱导发烧无科学依据且存在健康风险,不建议刻意追求“发烧”行为。 发烧的科学本质 发烧是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受致热原(病毒、细菌毒素、炎症因子等)刺激后,体温调定点上移,使机体产热增加、散热减少的生理反应。正常腋下体温36-37℃,超过37.3℃为发热,分低热(37.3-38℃)、中度热(38.1-39℃)、高热(≥39.1℃)及超高热(≥41℃),是疾病的重要信号而非健康目标。 病理状态下的发烧原因 发烧多由疾病引发:感染性因素(如流感病毒、肺炎链球菌感染)、非感染性因素(自身免疫病、肿瘤热、术后吸收热)、中枢性病变(下丘脑损伤或出血)。需明确:发烧是症状,病因需通过血常规、影像学等检查确定,盲目“制造发烧”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特殊人群的风险提示 儿童:体温调节中枢未成熟,高烧(≥39℃)可能诱发热性惊厥,尤其6月龄-5岁儿童需警惕; 老年人:多合并心肺疾病,发烧易加重心肌耗氧、缺氧,诱发心衰或呼吸衰竭; 孕妇:高热(≥38.5℃)可能增加胎儿神经管畸形风险,妊娠早期尤需避免; 慢性病患者:糖尿病、肾病、心脏病患者发烧易诱发酮症酸中毒、肾功能恶化或心律失常,需格外谨慎。 常见认知误区与危害 错误认为“发烧能杀死病毒”:适度发烧是免疫应答,但超高热(≥41℃)会损伤神经元、肝肾功能,过度发烧比感染本身更危险; 盲目“捂汗退烧”:高热时捂汗会导致体温持续上升,加重脱水、电解质紊乱,甚至休克; 滥用药物诱导发烧:自行服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无依据,反而增加耐药性、内分泌紊乱等风险。 健康应对建议 预防优先:接种疫苗(流感、新冠等)、勤洗手、避免接触感染源,减少疾病诱发发烧的概率; 科学退热:若已发烧,优先物理降温(温水擦浴、退热贴),必要时遵医嘱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退热药物(仅对症处理,不建议主动诱导); 及时就医:持续发热超过3天、高热不退或伴随呼吸困难、意识模糊等,需立即就诊排查病因。 保持良好免疫力、避免刻意发烧,才是维护健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