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水潭医院内分泌科
简介:兰玲,女,北京积水潭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擅长内分泌疾病的诊治。
内分泌疾病的诊治。
副主任医师内分泌科
孕妇空腹血糖4.9mmol/L虽未达到妊娠期糖尿病(GDM)诊断标准(≥5.1mmol/L),但仍属于高危警戒值,需结合临床干预预防进展。 一、4.9mmol/L的高危定义依据 根据国际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ADA/WHO),孕妇空腹血糖正常范围为<5.1mmol/L,4.9mmol/L接近临界值,属于“妊娠期糖代谢异常前期”。研究显示,此类孕妇妊娠并发症(子痫前期、早产)及胎儿巨大儿风险较正常孕妇升高1.3-1.8倍。 二、接近正常上限的风险机制 妊娠期间胎盘分泌激素(如胎盘生乳素)增加胰岛素抵抗,空腹血糖4.9mmol/L提示胰岛素敏感性已降低。临床研究(《柳叶刀》2022年数据)证实,此阶段孕妇胰岛素分泌代偿性增加,长期可发展为GDM,且5年内糖尿病发病风险较正常人群升高2.4倍。 三、临床意义与监测建议 空腹血糖4.9mmol/L虽未达诊断标准,但需警惕糖代谢异常隐匿性进展。需同步监测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及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必要时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以明确糖代谢状态。 四、特殊人群强化管理 高龄(≥35岁)、肥胖(BMI≥28)、既往GDM史、糖尿病家族史者,即使血糖4.9mmol/L也需缩短监测周期(每1-2周1次),同时记录每日饮食、运动及血糖变化,及时发现异常。 五、生活方式干预为主 优先通过饮食控制(低GI食物、控制碳水化合物占比50%-60%)、适量运动(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步行)及体重管理(每周增重<0.5kg)降低糖代谢异常风险。若干预后血糖持续升高(空腹≥5.1mmol/L或餐后≥8.5mmol/L),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避免自行用药。 注:以上内容基于ADA、WHO及《中华妇产科杂志》临床研究,具体干预方案需结合个体情况调整,建议咨询产科医生制定个性化管理计划。
轻微头晕(无低血糖、高血压、感冒)可能与前庭系统功能异常、颈椎压迫、自主神经紊乱或睡眠障碍相关,建议优先完成血常规、颈椎影像学及前庭功能检查,必要时结合心理评估。 前庭性眩晕(耳石症/梅尼埃病) 耳石症(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是常见原因,表现为体位变动(如仰头、翻身)时突发短暂眩晕,持续数秒至数十秒,无耳鸣听力下降。建议到耳鼻喉科或神经内科行前庭功能检查(如Dix-Hallpike试验),确诊后通过耳石复位治疗。梅尼埃病则伴波动性耳鸣、听力下降,需结合听力检测和前庭功能评估。 颈椎源性头晕 长期伏案工作者多见,颈椎退变压迫椎动脉致脑供血不足,伴颈肩部僵硬、手臂麻木。建议查颈椎正侧位X线或MRI,明确有无椎间盘突出;必要时做经颅多普勒(TCD)评估脑血流速度。日常避免久坐,每小时起身活动颈肩。 自主神经功能紊乱 长期压力、焦虑、熬夜诱发,常伴心悸、乏力、情绪不稳,无器质性病变。需排查贫血(血常规:血红蛋白<110g/L提示贫血)、电解质紊乱(血清钠/钾异常);心理量表评估(如焦虑自评量表SAS)可辅助诊断,建议短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 睡眠障碍相关头晕 睡眠不足或呼吸暂停综合征导致脑缺氧,伴晨起头痛、白天嗜睡。需做多导睡眠图(PSG)明确睡眠结构,排除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SA)。孕妇、青少年需重点排查,调整作息2周后观察症状是否缓解。 其他系统排查 贫血(缺铁性或巨幼细胞性)、甲状腺功能减退(TSH>4.2mIU/L)、电解质紊乱(如低钙血症)也可能诱发头晕。建议空腹查血常规、生化全项(含电解质、TSH)。老年人需加做颈动脉超声,排查脑血管狭窄/斑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孕妇头晕需警惕体位性低血压;糖尿病患者头晕需监测血糖(排除隐匿性低血糖);老年人突发头晕伴肢体麻木,建议24小时内就医,排除脑卒中风险。若症状持续或加重,及时到神经内科或全科就诊。
成人餐前餐后血糖标准值因人群而异,普通成人餐前3.9-6.1mmol/L、餐后2小时<7.8mmol/L;糖尿病患者控制目标通常为空腹4.4-7.0mmol/L、餐后<10.0mmol/L;孕妇空腹<5.1mmol/L、餐后2小时<8.5mmol/L。 普通成人血糖标准 普通成人空腹(餐前)血糖正常范围为3.9-6.1mmol/L,餐后2小时血糖应<7.8mmol/L。若餐后2小时血糖在7.8-11.1mmol/L之间,提示糖耐量异常,需通过饮食控制预防糖尿病;若≥11.1mmol/L,需结合临床症状及静脉血检测确诊糖尿病。 糖尿病患者控制目标 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建议,一般成年患者空腹血糖控制在4.4-7.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0.0mmol/L;老年(≥65岁)或合并严重并发症者可适当放宽至空腹<8.0mmol/L、餐后<11.1mmol/L,以避免低血糖风险。 孕妇(妊娠)血糖标准 妊娠期间需严格控糖,空腹血糖应<5.1mmol/L,餐后1小时<10.0mmol/L,餐后2小时<8.5mmol/L。三者任一超标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需通过饮食、运动或胰岛素治疗控制,以降低胎儿畸形、巨大儿风险。 特殊人群血糖管理 老年患者(≥65岁)或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建议空腹血糖<8.0mmol/L、餐后2小时<11.1mmol/L,避免低血糖诱发心梗或脑卒中等严重并发症;重症或虚弱患者可进一步放宽至空腹7.0-9.0mmol/L、餐后10.0-13.0mmol/L,优先保证营养摄入及器官功能。 血糖检测注意事项 测量前需禁食8-12小时,餐后2小时从第一口饭开始计时;避免指尖挤压过度或剧烈运动后立即检测,血糖仪需定期校准(建议每3个月一次);若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11.1mmol/L,需复查静脉血以排除检测误差。
富贵病是因生活水平提高、饮食过剩、活动量减少等产生的非传染性流行病,与个人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其症状因病种而异,危害较大,可增加心脑血管疾病风险,影响生活质量,增加医疗费用。预防和治疗富贵病需综合考虑生活方式、饮食习惯、运动锻炼、药物治疗等方面,包括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控制饮食、增加运动、药物治疗、定期体检等。 1.富贵病的症状和危害 富贵病的症状因病种而异,常见的有: 肥胖:体重超过理想体重的20%以上,或BMI(体重指数)大于24。 糖尿病:空腹血糖高于7.0mmol/L,或餐后血糖高于11.1mmol/L。 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脑卒中等。 脂肪肝:肝脏内脂肪含量超过肝脏重量的5%,或B超检查发现肝脏密度降低。 痛风:血尿酸高于420μmol/L,出现关节红肿、疼痛等症状。 富贵病的危害很大,它们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导致残疾和死亡。富贵病还会影响生活质量,降低工作能力,增加医疗费用。 2.富贵病的预防和治疗 富贵病的预防和治疗需要综合考虑生活方式、饮食习惯、运动锻炼、药物治疗等方面。以下是一些预防和治疗富贵病的建议: 生活方式: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合理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 饮食习惯:控制热量摄入,减少脂肪、糖和盐的摄入,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和优质蛋白质的摄入。 运动锻炼:每周至少进行150分钟的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跑步、游泳、骑自行车等。 药物治疗:如果已经患有富贵病,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药物治疗,如降压药、降糖药、降脂药等。 定期体检: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富贵病,以及其他潜在的健康问题。 总之,富贵病是一种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需要人们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保持健康的体重和血糖、血脂、血压等指标,定期进行体检和治疗,以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寿命。
糖尿病患者可以吃苹果,但要注意食用时机、数量及不同人群的注意事项。血糖控制平稳时可吃,每次吃半个到1个中等大小苹果,儿童、老年及病史长并发症多的患者有各自食用注意要点,且可将苹果碳水化合物量从主食中扣除。 食用时机 血糖控制平稳时可吃苹果,一般空腹血糖控制在7.8mmol/L以下,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在10mmol/L以下,且没有明显波动时较为适宜。如果血糖波动较大,暂时不建议吃苹果,可选择黄瓜、西红柿等升糖相对缓慢的蔬菜先替代。 食用数量 一般建议每次吃半个到1个中等大小的苹果(约100-200克)。可以将苹果的食用量换算成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然后从主食的摄入量中进行相应扣除。例如,吃150克苹果,约相当于15克碳水化合物,那么就可以减少15克主食的摄入。 不同人群的注意事项 儿童糖尿病患者:儿童糖尿病患者食用苹果时,要注意控制量,因为儿童的饮食量需要根据年龄、体重、活动量等综合调整。如果孩子正在进行胰岛素治疗,要注意在吃苹果前后监测血糖,避免出现低血糖或血糖波动过大的情况。同时,要教育孩子正确认识水果的食用,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老年糖尿病患者:老年糖尿病患者常伴有其他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疾病等。食用苹果时要注意细嚼慢咽,防止因咀嚼不充分导致消化不良。另外,老年患者的血糖调节能力更差,更要严格控制食用量和食用时间,建议在两餐之间食用,如上午10点左右或下午3点左右,避免餐前或餐后立即吃苹果导致血糖大幅波动。 病史较长且并发症较多的糖尿病患者:如果糖尿病患者病史较长,已经出现了视网膜病变、肾病等并发症,在食用苹果时更要谨慎。因为过多食用苹果可能会加重肾脏的负担(如果合并肾病),或者影响视网膜病变的病情(如高血糖波动可能加重视网膜病变)。这类患者在食用苹果前最好咨询医生或营养师,制定个性化的食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