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程钢炜

程钢炜副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眼科

个人简介

简介:程钢炜,医学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青光眼博士后,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协和医院青光眼组组长。担任眼科杂志编委,中美眼科学会委员,兼职温州眼视光学院临床研究中心科研副主任。美国洛杉矶眼病研究青光眼纵向研究首席研究员,南加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MPH)客座讲师。科研工作:参与美国拉丁裔眼病研究及美国华裔眼病研究,期间首次系统研究了关于ISGEO青光眼诊断标准的人群横向及纵向诊断效力、正常眼压性青光眼与高眼压性青光眼的人群表现差异、POAG的视神经损害自然病程差异等课题。首次发现抗VEGF抗体炎症途径及滤过泡瘢痕化中的整体作用,研究成果获年度眼科学十大进展及全国医药卫生青年科技二等奖。临床工作:长期从事复杂青光眼及合并白内障的诊治工作。具有数万例青光眼立体视神经诊断经验。国内率先开展前房角分离治疗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内路滤过道再通术治疗失败的抗青光眼手术、针拨前房成形治疗急性闭角型青光眼、CO2激光辅助非穿通抗青光眼手术等。系统提出青光眼的分级和纵向诊断标准、青光眼的立体视神经诊断及随诊标准。目前承担部级课题两项,参编参译著作八部,发表SCI及核心期刊论文15篇。

擅长疾病

青光眼、白内障、眼科影像学。

TA的回答

问题:过期的眼药水能用吗

过期眼药水不能用是因为药物成分会变化致疗效减弱甚至消失,且微生物污染风险增加;使用过期眼药水会有治疗无效、引发眼部感染等不良后果;正确处理方法是及时丢弃过期眼药水并妥善保存未过期眼药水。 一、过期眼药水不能用的原因 1.药物成分变化:眼药水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可能会发生化学变化。例如,一些药物的分子结构可能会分解、氧化等,导致药物原本的治疗作用减弱甚至消失。从科学研究来看,多项药物稳定性研究表明,随着时间推移,眼药水的有效成分含量会逐渐降低,当低于一定阈值时,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2.微生物污染风险增加:眼药水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空气、眼部的细菌等,过期后,其防腐系统的功能可能失效,更容易滋生微生物。一旦被微生物污染的眼药水使用后,可能会引起眼部感染,如结膜炎、角膜炎等。有临床研究统计显示,使用过期眼药水导致眼部感染的病例中,微生物的种类繁多,包括细菌、真菌等,严重的感染可能会影响视力。 二、过期眼药水使用的不良后果 1.治疗无效:由于有效成分含量降低,使用过期眼药水无法对眼部疾病起到应有的治疗作用。比如用于治疗干眼症的眼药水,过期后其中缓解眼部干涩的有效成分不足,不能改善眼部干涩的症状。 2.引发眼部感染:如前文所述,过期眼药水易被微生物污染,使用后可能引发眼部感染。对于儿童来说,其眼部抵抗力相对较弱,使用过期眼药水更容易导致严重的眼部感染,可能出现眼部红肿、疼痛、分泌物增多等症状,甚至可能影响角膜,进而影响视力发育。对于老年人,本身眼部的防御功能有所下降,使用过期眼药水感染的风险也较高,而且感染后恢复相对较慢。 三、正确处理过期眼药水的方法 1.及时丢弃:发现眼药水过期后,应立即将其丢弃,不要继续使用。可以选择将过期眼药水放入不可回收的有害垃圾容器中,避免其再次被误用。 2.妥善保存未过期眼药水:在保存眼药水时,要注意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储存,通常是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高温等环境。对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要妥善放置,防止儿童误拿误用。例如,家庭中应将眼药水放在高处的柜子里,且要远离儿童的视线和触及范围。

问题:晶状体浑浊能治愈吗

晶状体浑浊即白内障,能否治愈视类型、病情等而定。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不同时期治疗及预后不同,先天性白内障需尽早手术加综合治疗,外伤性白内障据情况选择治疗,并发性白内障先治原发病再视情况手术。特殊人群中儿童、老年及合并严重疾病者有不同注意要点。 年龄相关性白内障: 初发期:晶状体浑浊较轻,对视力影响不大,一般不需要手术治疗,可通过定期观察病情变化,同时注意避免紫外线过度照射等,部分患者病情进展缓慢。 膨胀期:晶状体浑浊加重,体积膨胀,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等并发症,此时可考虑手术治疗,通过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等手术方式,多数患者可恢复良好视力。 成熟期和过熟期:成熟期时晶状体完全浑浊,视力严重下降,过熟期时晶状体皮质液化等,手术治疗效果通常较好,通过手术摘除浑浊晶状体并植入人工晶状体,能有效恢复视力。 先天性白内障: 对于出生即存在或出生后逐渐发展的先天性白内障,若影响患儿视力发育,需尽早手术治疗,一般在出生后数周内至2-3岁内进行手术,术后还需进行视力训练等综合治疗,以最大程度恢复视力,但部分患儿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视力残留或需要长期的视觉康复训练。 外伤性白内障: 由外伤引起的晶状体浑浊,根据外伤程度和晶状体浑浊情况选择治疗方式。如果晶状体浑浊较轻,不影响视力,可密切观察;若晶状体浑浊严重,影响视力,则需手术治疗,手术方式的选择同样是摘除浑浊晶状体并植入人工晶状体,多数患者经手术可改善视力。 并发性白内障: 由其他眼部疾病引起的晶状体浑浊,如葡萄膜炎、青光眼等并发的白内障,首先要治疗原发病,当白内障影响视力且原发病稳定时,可考虑手术治疗,术后视力恢复情况取决于原发病对眼底等的影响程度。 特殊人群方面,儿童患者由于正处于视力发育关键期,先天性白内障手术时机的把握至关重要,要尽早手术以避免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发生;老年患者进行白内障手术时,需充分评估全身情况,如是否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确保手术安全;对于合并其他严重眼部或全身疾病的患者,手术风险相对较高,需要更加谨慎地评估和制定治疗方案。

问题:眼睛斜视是怎么造成的

儿童斜视的成因多样,包括与遗传及基因突变相关的先天性因素、婴幼儿神经肌肉未成熟或早产儿易患的神经肌肉发育不良、高度屈光不正致眼位偏斜的屈光不正影响、眼部受撞击等外伤致眼结构损伤引发的眼部外伤作用、脑部肿瘤等神经系统疾病压迫神经致眼球运动异常的神经系统疾病关联,家长需密切留意孩子眼部异常表现并及时带其就医检查以保障眼部健康发育 一、先天性因素 胎儿在胚胎发育阶段,眼部的肌肉、神经等组织发育出现异常可引发先天性斜视,这往往与遗传因素相关。若家族中有斜视遗传史,胎儿发生先天性斜视的风险会增高。例如某些基因的遗传突变可能影响眼部结构的正常形成,导致眼球运动相关的组织发育不良,从而引发斜视。 二、神经肌肉发育不良 婴幼儿时期,眼部的神经调节和肌肉控制功能尚未完全成熟。支配眼球运动的动眼神经、滑车神经或外展神经等出现异常,或者眼部肌肉力量不均衡,都可能致使斜视发生。早产儿因发育未完全成熟,发生斜视的概率相较足月儿更高,这是由于早产儿眼部神经肌肉发育成熟度不足,难以维持正常的眼球位置和运动协调。 三、屈光不正影响 当孩子存在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问题时,为清晰视物眼睛需过度调节,长此以往易导致眼位偏斜。研究显示,患有高度远视的儿童较易出现内斜视,因为高度远视时眼睛为看清物体会持续动用调节力,进而影响眼位的正常状态。 四、眼部外伤作用 眼部受到撞击等外伤时,可能损伤眼球的肌肉、神经等结构,进而引起斜视。比如眼部遭受严重碰撞后,可能破坏眼部肌肉的正常连接或神经传导,使得眼球运动异常,出现斜视情况。 五、神经系统疾病关联 某些神经系统疾病会干扰眼球的运动控制从而引发斜视。像脑部肿瘤、脑积水等病变压迫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结构,会打乱眼球的正常运动协调,导致眼球运动异常出现斜视。例如脑部肿瘤压迫了支配眼球外展的神经,就可能使眼球无法正常外展,出现相应方向的斜视。 对于儿童斜视,家长需密切留意孩子眼部发育状况,若发现孩子有眼球偏斜等异常表现,应及时带孩子就医检查以明确病因并采取对应措施,保障孩子眼部健康发育。

问题:眼睛肿痛上眼皮肿很大

眼睛肿痛伴随上眼皮明显肿胀,多与眼睑或眼周组织的炎症、过敏反应或局部感染相关,常见原因包括眼睑感染、过敏性炎症、外伤刺激、全身性疾病或特殊人群生理变化。 一、眼睑局部感染性炎症 1. 睑腺炎(麦粒肿):多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眼睑腺体引发,表现为上眼皮局部红肿、硬结,触痛明显,严重时可形成脓点,病程通常1~2周。早期局部热敷可促进炎症吸收,化脓后需就医排脓。 2. 眼睑蜂窝织炎:细菌扩散至眼睑皮下组织,肿胀范围常超出单一睑腺,伴随皮肤温度升高、疼痛剧烈,可能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需紧急使用抗生素治疗,避免感染扩散引发败血症。 二、过敏性眼睑炎症 1. 过敏性睑皮炎:接触过敏原(如化妆品、花粉、尘螨)后,眼睑突发红肿、瘙痒,常伴随眼痒、流泪,症状多双侧对称,脱离过敏原后可自行缓解。明确过敏原后需避免再次接触,症状严重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组胺滴眼液。 三、眼睑外伤或物理刺激 1. 机械性损伤:撞击、揉眼过度等导致眼睑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表现为局部肿胀、皮下淤血,可能伴随疼痛,早期冷敷可减少渗出,48小时后热敷促进淤血吸收。 2. 化学刺激:接触清洁剂、化妆品等化学物质,引发眼睑急性炎症反应,需立即用清水冲洗,避免揉搓,症状持续需就医。 四、全身性疾病相关眼部表现 1. 肾功能不全:因水钠潴留导致眼睑对称性水肿,晨起明显,伴随尿量减少、血压升高,需排查尿常规、肾功能指标,水肿多伴随下肢水肿。 2. 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或甲减可能因代谢异常引发黏液性水肿,眼睑肿胀质地较硬,伴随皮肤干燥、心率异常等,需结合甲状腺功能检查确诊。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眼睑皮肤娇嫩,感染易扩散,需避免揉眼,发现红肿超过24小时无缓解或伴随发热,需及时就医,禁用成人药物。 2. 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因血管脆性增加,感染风险高,出现眼睑红肿需优先排查血糖、血压控制情况,避免自行用药。 3. 孕妇:激素变化可能增加过敏发生率,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安全性高的药物,非药物干预(如冷敷、远离过敏原)优先。

问题:有高血压感觉眼里有蚊子飞怎么办

高血压患者出现眼前飞蚊感(医学称飞蚊症),可能与高血压导致的眼底血管病变或生理性玻璃体老化有关,需结合具体症状排查原因并规范干预。 1. 明确症状性质:生理性飞蚊症多随年龄增长出现,由玻璃体凝胶液化、胶原纤维凝聚引起,常见于40岁以上人群,表现为少量、稳定飞蚊,无视力下降;病理性飞蚊症可能与高血压视网膜病变相关,因长期高血压致眼底小血管硬化、渗出或出血,表现为短期内新增飞蚊、数量增多、伴随闪光感或视力下降,需通过眼科检查(眼底镜、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或眼底荧光造影)鉴别。 2. 控制血压至安全范围:高血压是眼底血管损伤的核心危险因素,需严格控制血压,目标值一般为140/90mmHg以下,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病者需控制在130/80mmHg以下。药物选择以长效降压药为主,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类药物,可同时保护肾脏及眼底血管。 3. 眼科专项检查:建议1周内完成眼底检查,明确是否存在视网膜出血、渗出斑、微血管瘤等病变。若确诊为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需根据病变程度(Ⅰ-Ⅳ期)采取对应干预,如激光光凝封闭渗漏点或药物控制炎症反应。突发大量飞蚊、视野缺损、视力骤降时,需立即就医,警惕视网膜脱离或急性出血。 4. 生活方式辅助控制:低盐饮食(每日盐摄入<5g)减少血管负荷,避免高糖高脂饮食加重动脉硬化;规律运动(如快走、太极拳)维持血压稳定,避免剧烈运动或屏气动作(防止血压骤升);戒烟限酒(尼古丁直接损伤血管内皮,酒精可升高血压);保证每日7-8小时睡眠,避免熬夜导致血压波动。 5.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老年高血压患者(65岁以上)需每半年至1年进行眼底筛查,因随年龄增长玻璃体混浊发生率上升,叠加高血压易加速病变;合并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血糖需控制在空腹<7.0mmol/L、餐后2小时<10.0mmol/L,同时预防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孕妇高血压(子痫前期)患者需密切监测血压及眼底变化,血压≥160/110mmHg时需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眼底大出血。

上一页1011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