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科
简介:硕士研究生毕业,曾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疾病研究所)读研究生。
肝病、艾滋病、感染等诊治。
主治医师感染科
全身出现皮疹可能是风疹,也可能是麻疹、幼儿急疹、猩红热或药物过敏等疾病,需结合皮疹形态、伴随症状及病程综合判断。 风疹的典型表现与鉴别 风疹由风疹病毒引起,多见于儿童及青少年,表现为低热(<38℃)、轻微咳嗽或咽痛,皮疹初起于面部,24小时内蔓延至躯干、四肢,为淡红色斑丘疹(直径2-3mm),压之褪色,无瘙痒,2-3天消退,不留色素沉着。孕妇感染可致胎儿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流产、畸形),需重点排查。 与麻疹的鉴别要点 麻疹由麻疹病毒引起,皮疹更密集,始于耳后、发际,逐渐扩散至面部、躯干、四肢,可融合成片;出疹时高热(39-40℃),伴眼结膜充血、流涕、咳嗽,口腔颊黏膜可见白色“麻疹黏膜斑”(Koplik斑)。病程中发热持续至出疹末期,易合并肺炎等并发症,与风疹相比,麻疹皮疹更广泛且发热更高。 幼儿急疹的特点 多见于6-18月龄婴幼儿,典型表现为“热退疹出”:突发高热(39-40℃)持续3-5天,热退后迅速出现散在玫瑰色斑丘疹(直径2-5mm),压之褪色,先发生于躯干,后蔓延至面部、四肢,1-2天内消退,无色素沉着。与风疹不同,幼儿急疹无明显上呼吸道症状,皮疹出现时体温已降至正常。 猩红热的鉴别特征 由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皮疹为弥漫性针尖大小充血性丘疹(“鸡皮样”),伴“草莓舌”“口周苍白圈”;皮肤褶皱处(腋下、肘窝)皮疹密集呈线状(帕氏线),出疹时高热(>39℃),1周后皮疹按出疹顺序消退伴脱皮。与风疹相比,猩红热有明确的链球菌感染证据,出疹时高热且伴明显全身中毒症状。 其他需排查情况 药物过敏皮疹多有明确用药史,形态多样(斑疹、丘疹、风团),常伴瘙痒,停药后可缓解;病毒感染(如EB病毒)或蚊虫叮咬也可致皮疹,但通常无特异性。若皮疹伴高热不退、呼吸困难、精神萎靡或皮疹迅速扩散融合,需立即就医,避免延误治疗。 提示:儿童及免疫功能低下者需重点排查风疹病毒,孕妇若接触患者应及时检测抗体;无法自行鉴别时,建议到皮肤科或儿科就诊,通过血常规、病原学检测明确诊断。
治疗水痘的首选药物为阿昔洛韦类抗病毒药物,辅以对症治疗药物,以缓解症状并降低并发症风险。 一、抗病毒药物 1. 阿昔洛韦:适用于免疫功能正常的水痘患者,在发病24小时内使用可显著缩短病程。研究显示,阿昔洛韦能抑制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复制,使发热持续时间减少1.5~2天,皮疹结痂时间提前1~2天,同时降低继发皮肤感染等并发症发生率。 2. 伐昔洛韦/泛昔洛韦:作为阿昔洛韦的前体药物,生物利用度更高,适用于不能耐受阿昔洛韦的患者,疗程通常与阿昔洛韦相同,需在医生评估后使用。 二、对症治疗药物 1. 退热药物:体温≥38.5℃时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适用于2月龄以上儿童及成人)或布洛芬(适用于6月龄以上儿童及成人),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增加Reye综合征风险)。 2. 止痒药物:外用炉甘石洗剂可减轻皮疹瘙痒感,口服第二代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能缓解瘙痒并减少抓挠,需选择无镇静作用药物以避免影响儿童认知功能。 三、特殊人群用药调整 1. 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肿瘤放化疗患者):需尽早启动抗病毒治疗,可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需密切监测病毒血症及肺炎、脑炎等并发症。 2. 新生儿及婴儿: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如温水擦浴、穿宽松棉质衣物),皮疹破溃时需局部消毒(如碘伏),抗病毒治疗需严格遵医嘱,避免自行用药。 3. 孕妇:妊娠早期感染者需及时就医,妊娠中晚期感染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评估风险后使用抗病毒药物,避免病毒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四、非药物干预与护理 保持皮肤清洁干燥,穿宽松衣物减少摩擦;修剪指甲避免抓挠;室内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保证每日水分摄入(≥1500ml),饮食以清淡易消化食物为主,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 五、用药注意事项 抗病毒药物需按疗程使用(通常7~10天),不可自行停药;退热药物需严格按年龄控制剂量(对乙酰氨基酚每日最大剂量≤75mg/kg),避免肝肾功能损伤;外用止痒药物需避开破溃皮疹,以免刺激皮肤。
感冒期间不建议接种乙肝疫苗,尤其是伴有发热、急性症状(如明显咳嗽、咽痛、全身不适)时。此时身体处于免疫应激状态,接种可能影响疫苗效果,还可能加重原有症状或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感冒期间接种乙肝疫苗的风险:免疫系统处于炎症反应期,免疫细胞激活状态与疫苗接种所需的免疫应答需求冲突,可能导致抗体产生不足,降低疫苗保护效果。疫苗接种后常见的发热、局部反应等与感冒症状相似,易混淆症状,影响对异常反应的判断和处理,且可能加重身体不适。 不同感冒症状的接种禁忌:体温≥37.3℃时,无论是否有感冒症状,均应推迟接种。发热是疫苗接种的明确禁忌之一,可能导致免疫反应异常或掩盖其他严重疾病。伴有剧烈咳嗽、呼吸困难、高热持续不退(如超过3天)或全身酸痛明显等急性症状时,提示感染较严重,需优先治疗感冒,待症状缓解后再接种。 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婴幼儿(0~6岁)感冒期间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接种可能面临更大的免疫紊乱风险,且低龄儿童对疫苗不良反应耐受性较低,应严格推迟至症状完全消失。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病患者)感冒可能加重基础疾病控制难度,同时影响疫苗效果,需经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孕妇孕期免疫状态特殊,感冒期间接种乙肝疫苗的安全性数据有限,需在医生指导下评估风险,优先选择产后健康状态稳定时接种。 接种时机的选择:感冒症状(如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完全消退,且无发热(腋温<37.3℃),身体无其他不适,建议至少间隔1周后再接种乙肝疫苗,以确保免疫系统恢复正常应答能力。接种时需主动告知医生感冒史、症状及用药情况,由医生结合具体健康状况判断是否符合接种条件。 延迟接种的影响与补救措施:乙肝疫苗需按免疫程序完成3剂次接种(0、1、6个月),延迟接种通常不会影响最终保护效果,后续剂次可按原程序顺延,无需重新开始接种。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且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感冒恢复后应尽快补种,以避免因长期暴露于乙肝病毒风险(如职业暴露、密切接触乙肝患者)而增加感染风险。
抽血化验发现乙肝(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需结合乙肝五项、肝功能及病毒载量等指标明确感染类型与病情严重程度,及时就医规范管理。 乙肝病毒感染的基本认知 乙型肝炎病毒(HBV)通过血液、母婴、性接触传播,感染后分为急性(成人感染后多数可自愈,持续6个月内)和慢性(感染超过6个月,需长期监测)。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通常无明显症状,仅表现为HBsAg阳性。 诊断指标与病情评估 确诊需检测乙肝五项(HBsAg阳性为核心标志)、肝功能(ALT/AST等反映肝损伤程度)、HBV DNA定量(判断病毒复制活性)及肝脏影像学(B超等评估肝纤维化/肝硬化风险)。若HBsAg阳性且肝功能异常、HBV DNA>10 IU/mL,提示慢性活动性乙肝,需优先干预。 治疗原则与目标 治疗核心目标为抑制病毒复制(如使用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等抗病毒药物)、减轻肝脏炎症、延缓肝纤维化进展,最终预防肝硬化和肝癌。需由医生根据病毒载量、肝功能及肝纤维化程度制定方案,不可自行停药或换药,部分患者需终身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感染乙肝的孕妇需在孕期监测HBV DNA,新生儿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第一针疫苗,阻断母婴传播。 儿童:婴幼儿感染后若HBV DNA阳性,建议2岁前启动抗病毒治疗,避免肝损伤累积。 老年人:用药需考虑代谢能力,优先选择低耐药风险药物(如替诺福韦酯),避免药物性肝损伤。 合并其他肝病者:如合并脂肪肝、丙肝等,需联合治疗,定期监测肝功能。 日常管理与预防措施 生活方式:严格戒酒,避免高脂高糖饮食,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及过度劳累。 定期复查:每3-6个月检测肝功能、HBV DNA及肝脏影像学,高危人群(如肝硬化患者)需缩短复查间隔。 预防传播:家庭成员需接种乙肝疫苗,避免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性生活建议使用安全套。 (注:以上内容仅为科普,具体诊疗需遵循临床医生指导。)
艾滋病患者持续发热通常表现为体温持续超过38℃,病程中可因急性期免疫反应或艾滋病期机会性感染出现,具体数值及持续时间因个体免疫状态和感染阶段而异。 发热的体温与持续时间特点 持续发热定义为体温>38℃且持续超过2周(临床更重视2周以上的持续性发热)。急性期(感染后2-4周)多为38-39℃的中度发热,持续1-3周;艾滋病期因免疫低下,发热可波动于37.5-40℃,持续数月甚至半年以上,常伴盗汗、体重下降。 不同病程阶段的发热特征 急性期:发热多为低热至中度发热(38-39℃),伴咽痛、淋巴结肿大、皮疹等症状,持续1-3周后可自行缓解。 无症状期:免疫功能未严重受损时,一般无明显发热,持续数月至数年。 艾滋病期:因机会性感染或肿瘤(如卡波西肉瘤)导致,体温可高至40℃,伴持续腹泻、咳嗽、真菌感染等症状。 伴随症状与鉴别诊断 艾滋病发热常伴特异性症状:急性期可见口腔溃疡、关节痛;艾滋病期多伴慢性腹泻、体重骤降(>10%)、口腔念珠菌感染等。需与普通感染(如流感、肺炎)、结核、淋巴瘤等鉴别,关键需结合HIV抗体/核酸检测明确病因,避免仅靠体温判断。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发热可能不典型(如低热或无热),易被忽视,需结合生长发育指标(如体重、精神状态)综合评估。 孕妇:发热可能增加流产、早产风险,需及时就医,排查感染并监测胎儿情况。 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发热常隐匿(37.5-38℃),需警惕合并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病的感染。 临床处理与就医建议 持续发热需优先就医,检测HIV抗体或核酸(窗口期后检测更准确);避免自行服用抗生素或退热剂,可通过温水擦浴、补充水分(每日≥2000ml)物理降温;明确HIV感染后,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及对症处理机会性感染(如肺孢子菌肺炎、结核)。 (注:内容基于《艾滋病诊疗指南(2021版)》及WHO临床研究,具体诊疗需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