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肺防科
简介: 李忆,教授对中医学的研究造诣颇深,对呼吸科慢性病、肺部疑难病及夹杂症的诊治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标本兼治。
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腹膜炎、难治性肺结核、肺肿瘤和呼吸道疑难病症的治疗和鉴别诊断。
主任医师
预防慢性呼吸衰竭需从控制基础疾病、避免急性加重因素、改善呼吸功能储备、科学营养管理及特殊人群干预五个方面综合实施。 一、控制基础疾病进展:慢性呼吸衰竭多继发于慢阻肺、支气管哮喘、间质性肺病、神经肌肉疾病(如肌萎缩侧索硬化)等基础病。此类患者需长期规范管理,例如慢阻肺患者需严格戒烟,避免接触粉尘、化学气体等刺激物;支气管哮喘患者需规律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与支气管扩张剂(如沙丁胺醇、布地奈德),定期复查肺功能及血气指标,避免气道炎症反复发作。 二、避免急性加重诱因:呼吸道感染是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重的主要诱因,需接种流感疫苗(每年1次)、肺炎球菌疫苗(每5-6年1次),高发季节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空气污染(PM2.5、雾霾)暴露会加重气道损伤,建议在PM2.5>75μg/m3时佩戴N95口罩,室内使用空气净化器(CADR值>200m3/h)。同时,避免过度劳累、情绪剧烈波动,此类因素可能引发呼吸肌疲劳或气道痉挛。 三、呼吸功能训练与康复:通过呼吸训练增强膈肌力量及肺通气效率,例如腹式呼吸训练:取仰卧位,一手放于腹部,鼻吸气时腹部隆起,用嘴缩唇呈“吹笛”状缓慢呼气,每次10-15分钟,每日2-3次;缩唇呼吸训练:吸气4秒,呼气6-8秒,呼气时缩唇防止小气道塌陷,可改善通气/血流比例。肺功能轻度受损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低强度运动(如慢走、太极拳),提高运动耐力,增强呼吸肌储备。 四、科学营养支持:营养不良会降低呼吸肌肌力,加重呼吸衰竭风险。每日需摄入优质蛋白质(鱼、蛋、奶、豆制品,建议1.2-1.5g/kg体重)、维生素C(每日100-200mg,促进气道黏膜修复)及维生素D(每日800-1000IU,增强免疫功能)。避免高盐饮食(每日<5g盐),肥胖者需控制总热量摄入(BMI<24kg/m2),糖尿病患者需监测血糖波动,避免低血糖引发呼吸中枢抑制。 五、特殊人群干预:老年人(≥65岁)需每半年至一年复查动脉血气分析,监测血氧饱和度(SpO>90%),独居者建议家中配备指夹式血氧仪,出现气短、乏力时及时就医;儿童(<18岁)需家长做好被动吸烟防护,避免接触二手烟,反复喘息患儿需在儿科呼吸专科规范管理;孕妇(孕期28周后)建议每周监测胎动及呼吸频率,若静息时呼吸>20次/分钟或夜间憋醒,需排查妊娠合并症;合并心脏病、高血压患者需严格控制血压(<140/90mmHg)及心率(静息<80次/分钟),避免因循环负荷增加加重呼吸负担。
肺结核穿孔在规范治疗下多数可治愈,但需根据穿孔范围、治疗时机、合并症及个体健康状况综合判断。 一、肺结核穿孔的病理基础与常见类型:肺结核病灶以干酪样坏死为特征,当坏死物突破肺组织、胸膜或支气管时形成穿孔,常见类型包括结核性脓胸(胸腔内感染性穿孔)、支气管胸膜瘘(支气管与胸膜腔相通)、肺空洞穿孔(肺组织内空洞扩大破裂)。不同类型的穿孔因累及部位不同,治疗策略存在差异。 二、治愈的关键影响因素:1. 治疗规范性:抗结核药物需足量、足疗程使用,疗程通常为6~9个月(初治患者),耐药或复发病例需延长至12个月以上,未完成疗程者治愈失败风险增加50%以上。2. 合并感染情况:合并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细菌感染会加重胸膜炎症,降低组织修复能力,需联合抗菌药物控制感染。3. 基础免疫状态:糖尿病患者需将空腹血糖控制在7.0mmol/L以下,HIV感染者因免疫缺陷,结核复发率较普通人群高3~5倍,需同时进行抗病毒治疗。4. 穿孔范围:小范围胸膜穿孔(如局限性胸腔积液<500ml)经保守治疗可自行吸收,大范围穿孔(如支气管胸膜瘘伴反复感染)需手术干预。 三、标准化治疗方案与科学依据:抗结核药物是核心治疗,一线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疗程需依据耐药检测结果调整。对于药物治疗无效的复杂病例,需手术干预,如胸膜剥脱术(适用于慢性脓胸)、肺叶切除术(适用于局部毁损肺组织)。临床研究显示,早期手术干预(发病4周内)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降低40%,5年生存率较延迟手术者提高25%。 四、特殊人群的治疗注意事项:儿童患者需严格遵循儿童用药剂量,异烟肼剂量为10~15mg/kg/日,避免使用乙胺丁醇(可能引起视神经毒性);老年患者(≥65岁)需每月监测肝肾功能,利福平剂量建议降至常规量的75%;孕妇患者优先选择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方案,妊娠中晚期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长期吸烟者需戒烟至少3个月,吸烟会使结核愈合时间延长2倍,尼古丁可降低抗结核药物血药浓度15%~20%。 五、预后评估与预防措施:及时治疗(发病1个月内开始规范抗结核)的患者,2年复发率<5%;合并糖尿病且血糖控制不佳者复发率高达18%。预防措施包括:① 新生儿卡介苗接种降低儿童感染风险;② 密切接触者定期筛查胸部CT;③ 营养不良者每日摄入蛋白质≥1.2g/kg,维生素C≥100mg以促进组织修复;④ 结核活动期患者避免前往封闭场所,咳嗽时遮挡口鼻减少传播。
雾化液根据临床用途和成分可分为支气管扩张剂类、糖皮质激素雾化液、祛痰类雾化液、生理盐水及基础护理型、抗生素类雾化液五大类。支气管扩张剂通过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缓解痉挛,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消肿作用,祛痰类通过分解痰液成分促进排出,生理盐水用于基础湿化,抗生素针对感染性气道疾病。 一、支气管扩张剂类雾化液:主要包括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和抗胆碱能药物(如异丙托溴铵),通过不同机制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缓解气道痉挛。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等气道狭窄患者。此类药物可能引起心悸、手抖等不良反应,婴幼儿、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需严格按体重调整剂量,避免因过量导致心率异常。 二、糖皮质激素雾化液:以布地奈德、丙酸氟替卡松等为代表,通过抑制气道炎症反应减轻黏膜水肿和分泌物,用于哮喘长期控制、过敏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炎症性疾病。长期使用需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指标,孕妇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高剂量使用,老年患者需注意口腔念珠菌感染风险,用药后需及时漱口。 三、祛痰类雾化液:常见药物有乙酰半胱氨酸、氨溴索等,通过破坏痰液中的黏蛋白结构或增加黏液分泌,降低痰液黏稠度,促进排痰。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导致的黏稠痰液不易咳出者,痰多且无感染迹象的患者可优先选择,婴幼儿使用需稀释浓度,避免药物刺激气道引起呛咳。 四、生理盐水及基础护理型雾化液:主要为0.9%氯化钠溶液,通过补充气道水分湿化黏膜,稀释痰液,无药理作用。适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气道干燥(如环境干燥、机械通气患者)、痰液黏稠无感染的情况,对婴幼儿、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等特殊人群安全性高,可作为基础护理手段长期使用,与其他药物联用前需确认是否兼容。 五、抗生素类雾化液:如妥布霉素、阿米卡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适用于下呼吸道感染且全身用药受限的患者(如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囊性纤维化)。需严格遵医嘱,避免滥用导致耐药性,用药期间监测听力及肾功能,儿童、老年人、孕妇(尤其孕早期)禁用或慎用,特殊感染需根据病原学结果选择敏感药物。 特殊人群使用需注意:婴幼儿、儿童避免自行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糖皮质激素,用药前需由医生评估病情及体重;孕妇首选生理盐水等基础护理型雾化液,避免药物对胎儿影响;老年患者使用抗生素需提前检查肝肾功能,避免叠加毒性反应;哮喘、慢阻肺患者需在缓解期规律使用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急性发作时优先选择支气管扩张剂+激素联用方案。
哺乳期感冒流黄鼻涕、咳黄痰时,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缓解症状,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单一成分、哺乳期安全等级高的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氨溴索、头孢类抗生素等),避免复方制剂及高风险药物。 一 非药物干预措施: 充分休息与补水:每日饮水量保持2000~3000ml,保证充足睡眠,促进免疫恢复。鼻腔护理:使用生理盐水洗鼻液清洁鼻腔,每日2~3次,缓解鼻塞与黄鼻涕。呼吸道护理:保持室内湿度40%~60%,使用加湿器;咳嗽时轻拍背部帮助排痰,避免痰液滞留。饮食调整:清淡饮食为主,增加富含维生素C的蔬果(如橙子、西兰花),避免辛辣刺激食物。 二 对症药物选择: 退烧止痛:体温≥38.5℃或头痛明显时,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哺乳期安全等级L1级,FDA推荐),单一成分药物避免复方制剂。祛痰治疗:若痰液黏稠不易咳出,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氨溴索(哺乳期安全等级L2级),通过稀释痰液促进排出。抗生素使用:仅在明确细菌感染指征(如黄痰持续超过3天、脓涕量增多、血常规提示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升高)时使用,优先选择青霉素类(如阿莫西林)、头孢类(如头孢呋辛)等哺乳期安全等级高的抗生素,需遵医嘱足量足疗程使用。 三 哺乳期用药安全原则: 用药前咨询医生:核对药品说明书哺乳期安全分级(参考WHO《母乳喂养用药指南》),优先选择L1~L3级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氨溴索),避免L4~L5级药物(如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避免复方制剂:含伪麻黄碱、抗组胺药的复方感冒药(如含“氨酚伪麻美芬片”)可能影响婴儿睡眠、食欲,不建议使用。用药时机:优先在哺乳后立即服用药物,减少乳汁中药物浓度峰值与婴儿接触时间。 四 病情监测与就医指征: 自我监测:每日记录体温、痰液颜色与量、鼻涕性状,若黄痰转为白色稀痰、脓涕量减少,提示感染减轻;若黄痰持续超过5天、痰液带血、高热不退(≥39℃),需警惕细菌感染或并发症。婴儿健康观察:哺乳后观察婴儿是否出现皮疹、腹泻、频繁哭闹等异常反应,若出现需暂停哺乳并及时就医。 五 特殊注意事项: 避免药物叠加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g,避免同时服用含同类成分的药物(如复方感冒药)。感染防控:哺乳时佩戴口罩,接触婴儿前洗手,避免病毒传播;婴儿玩具、餐具定期消毒。低龄婴儿家庭:若婴儿<6个月,母亲用药需更谨慎,优先非药物干预,必要时暂停哺乳(需医生评估药物半衰期,如对乙酰氨基酚半衰期2~3小时,可间隔哺乳)。
感冒多为病毒感染,多数症状可通过非药物干预缓解,必要时对症使用药物。普通感冒以缓解症状为主,可选用解热镇痛药、抗组胺药等;流感需早期使用抗病毒药物;特殊人群用药需谨慎选择,避免禁忌药物及重复用药。 一、普通感冒对症治疗药物 1. 解热镇痛药:用于缓解发热、头痛、肌肉酸痛,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此类药物对胃肠道刺激较小,体温超过38.5℃或全身症状明显时使用,避免空腹服用。 2. 减充血剂:缓解鼻塞,如伪麻黄碱。通过收缩鼻黏膜血管减轻充血,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3. 抗组胺药:减轻流涕、打喷嚏,如氯苯那敏。可能引起嗜睡,驾驶或操作机械者避免使用。 4. 镇咳祛痰药:缓解咳嗽、咳痰,如右美沙芬(干咳)、氨溴索(咳痰困难)。2岁以下儿童禁用右美沙芬,痰多者优先选择祛痰药。 二、流感抗病毒治疗药物 1. 奥司他韦:适用于流感患者,发病48小时内使用可降低并发症风险,重症患者可延长使用时间。 2. 帕拉米韦:适用于对奥司他韦耐药者或重症流感患者,需通过静脉给药。 三、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1. 儿童:2岁以下禁用复方感冒药,避免自行使用成人药物。发热优先选择对乙酰氨基酚,用药间隔不短于4小时,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75mg/kg。 2. 孕妇:妊娠早期禁用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为首选解热镇痛药,用药前咨询医生。 3. 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对乙酰氨基酚,避免使用含伪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可能加重高血压或心衰。 4. 基础疾病患者:哮喘患者禁用含可待因的镇咳药,糖尿病患者慎用含伪麻黄碱的药物,可能升高血糖。 四、非药物干预措施(优先选择) 1. 充分休息:保证每日7~9小时睡眠,减少体力消耗。 2. 补充水分:每日饮水1500~2000ml,以温水、淡盐水为主,保持呼吸道湿润。 3. 饮食调整:清淡饮食,补充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果(如橙子、猕猴桃)。 4. 物理缓解:鼻塞时用生理盐水洗鼻,发热时温水擦浴(避免酒精擦身)。 五、用药禁忌与安全提示 1. 避免滥用抗生素:感冒多为病毒感染,抗生素仅对合并细菌感染(如细菌性肺炎)有效,需医生明确诊断后使用。 2. 禁止重复用药:复方感冒药常含对乙酰氨基酚、伪麻黄碱等成分,叠加使用易导致药物过量,可能引发肝损伤或心律失常。 3. 严格遵医嘱:慢性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女性用药前咨询医生,用药期间监测症状变化,出现皮疹、恶心、呼吸困难等立即停药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