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眼科
简介: 张红松,中日友好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北京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委员,青光眼专业委员会委员。1996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1996年起一直在中日友好医院眼科工作,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擅长各类复杂白内障、青光眼,泪道疾病的手术和激光治疗,在眼底病的诊断和激光治疗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副主任医师
慢性结膜炎是否传染需看三点:病因类型(感染性多传染,非感染性不传染)、病程阶段(急性期传染性更强)、传播途径(接触传播为主,需避免共用物品)。感染性类型:由细菌、病毒等病原体引发的结膜炎具有传染性,如细菌性结膜炎常因接触患者眼部分泌物传播,病毒感染易通过飞沫或接触扩散。非感染性类型:过敏、环境刺激等因素导致的慢性结膜炎无传染性,此类患者需避免过敏原和刺激源,无需担心传染给他人。传播风险差异:急性发作期传染性较高,慢性稳定期传染性显著降低;儿童、免疫力低下者及医护人员等密切接触人群需加强防护,避免共用毛巾、眼部化妆品等。
东西掉进眼睛里,应立即停止揉眼,优先用清水或人工泪液轻柔冲洗,若异物感持续或伴随视力模糊、疼痛,需及时就医。异物感轻微无疼痛时可闭眼片刻,让眼泪自然分泌冲刷异物,或用干净棉签蘸生理盐水轻触眼白处(避开黑眼球),避免触碰角膜。异物附着眼睑或眼白表面用干净手撑开眼皮,对着明亮光源,让他人用干净棉签轻轻蘸取异物,婴幼儿需由家长固定头部操作。异物进入后疼痛或视力模糊禁止自行用镊子、手指触碰,可滴人工泪液润滑后闭眼片刻,若异物感持续,立即前往眼科,用裂隙灯检查并取出。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儿童需家长全程陪同操作,避免因哭闹导致异物划伤;老年人因眼部调节能力下降,建议尽快就医,减少眼部损伤风险。
眼睛中间发黄(医学称「眼白发黄」)可能与胆红素代谢异常、肝胆疾病或饮食因素有关,需结合伴随症状判断。一、肝胆疾病引发的眼黄胆红素升高:肝脏或胆道问题导致血液中胆红素(胆汁色素)浓度过高,沉积在眼白处形成黄色。如病毒性肝炎、胆囊炎、胆结石等,常伴随乏力、食欲下降、尿色加深等症状。肝功能异常:长期熬夜、酗酒或药物损伤可能引发肝细胞炎症,影响胆红素代谢。《中医诊断学》指出,肝胆湿热型黄疸常表现为目黄、身黄、口苦、舌苔黄腻。二、饮食与生理性因素胡萝卜素摄入过量:短期内大量食用胡萝卜、南瓜、芒果等富含β-胡萝卜素的食物,可能导致皮肤和眼白发黄,但巩膜(眼白)中央区域更明显,停止食用后可自行消退。
眼睛总是流眼泪需根据病因选药,如干眼症用人工泪液,过敏用抗过敏药,感染用抗生素,中医辨证用养肝明目类方剂。一、干眼症引发的流泪泪液分泌不足或质量差会导致眼睛代偿性流泪,需用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缓解。这类眼药水模拟天然泪液成分,能润滑眼表、减少摩擦刺激。需注意选择无防腐剂剂型,尤其适合长期使用电脑、空调房工作者。二、过敏反应导致的流泪花粉、尘螨等过敏原刺激眼结膜,引发过敏性结膜炎,表现为眼痒、红肿、水样分泌物。治疗首选抗过敏眼药水(如色甘酸钠滴眼液),需提前使用以阻断过敏反应。症状严重时可联合抗组胺药(如奥洛他定滴眼液),严禁自行服用中成药(如明目地黄丸等),必须面诊辨证。
眼药水过期后可能导致药效下降、细菌滋生,增加眼部感染风险,绝对不能继续使用。一、过期眼药水的风险机制药物成分变质:眼药水有效成分(如抗生素、人工泪液等)可能氧化分解,失去治疗作用,同时产生不明代谢产物。微生物污染:开封后接触空气和手指,即使未过期也可能滋生细菌;过期后药品稳定性下降,微生物更容易繁殖,使用后可能引发角膜炎、结膜炎等眼部感染。特殊人群风险:儿童、老年人及过敏体质者对过期药物耐受性更差,需格外谨慎。二、正确处理过期眼药水的方法分类处理:普通眼药水(如人工泪液)可直接丢弃;含抗生素的处方药需咨询医生后处理,避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