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眼科
简介: 徐海燕,女,毕业于北京协和医学院、硕士学位、现任协和医院主治医师。一直工作于临床一线,主要研究方向为甲状腺相关眼病、眼肌、眼斜弱视及眼屈光学专业。多次参加国际及国内学术会议,并进行大会发言及交流,发表专业论文数篇。
青少年屈光不正、斜视,弱视治疗、肉毒素进行眼部除皱美容、眼睑痉挛、麻痹性斜视、上睑退缩的矫正、甲状腺相关眼病的诊治,开展角膜塑形镜、RGP、隐形眼镜、框架眼镜的验配,眼前后节激光治疗。
主治医师
视力模糊的原因众多,包括眼睛疲劳、屈光不正、眼部感染或炎症、眼部外伤、年龄相关问题、全身性疾病、药物副作用及其他眼部或全身性疾病等。及时就医并进行全面的眼部检查,以确定具体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有助于恢复视力。此外,注意用眼卫生、控制全身性疾病、避免眼部受伤和合理使用药物等也有助于预防视力模糊的发生。 1.眼睛疲劳:长时间使用眼睛,如阅读、使用电子设备或在近距离工作后,可能导致眼睛疲劳,从而引起视力模糊。 2.屈光不正:屈光不正是最常见的视力问题之一,包括近视、远视和散光。当眼睛的屈光力不正常时,光线无法准确聚焦在视网膜上,导致视力模糊。 3.眼部感染或炎症:眼睛感染、结膜炎、角膜炎等眼部感染或炎症可能导致眼睛红肿、疼痛和视力模糊。 4.眼部外伤:眼部受伤或受到撞击可能导致眼部组织损伤,引起视力模糊。 5.年龄相关的眼部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可能会出现一些眼部问题,如白内障、老花眼、青光眼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视力模糊。 6.全身性疾病:某些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动脉硬化等,可能影响眼部血管和神经,导致视力问题。 7.药物副作用:某些药物可能导致视力模糊,如抗组胺药、抗抑郁药等。 8.其他原因:视网膜病变、视神经病变、颅内病变等也可能引起视力模糊。 如果出现视力模糊,应及时就医,进行全面的眼部检查,以确定具体原因。医生可能会进行视力测试、眼压测量、散瞳检查、眼部影像学检查等,以确定病因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对于视力模糊的预防,以下是一些建议: 1.定期进行眼部检查:尤其是对于老年人、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等高危人群,应定期进行眼部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眼部问题。 2.注意用眼卫生:避免长时间用眼,每小时休息5-10分钟,经常眨眼,保持眼部湿润。阅读时保持正确的姿势和距离,使用电子设备时注意调节亮度和对比度。 3.控制全身性疾病:积极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全身性疾病,有助于预防眼部并发症。 4.避免眼部受伤:佩戴防护眼镜,避免眼部受到外伤。 5.合理使用药物:如果正在使用可能影响视力的药物,应注意观察眼部症状,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用药。 总之,视力模糊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及时就医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是恢复视力的关键。同时,通过注意用眼卫生、控制全身性疾病等方式,可以预防视力模糊的发生。
儿童远视眼的治疗以光学矫正为基础,结合视功能训练、定期复查等非手术及必要时的手术干预,具体方案需根据远视度数、视力发育情况及视功能状态综合制定。 一、光学矫正 1. 框架眼镜:适用于中低度远视(如≤300度)、视力正常但有视疲劳症状者,或视力下降、双眼视功能异常者。配镜前需进行散瞳验光(尤其是6岁以下儿童)以获取准确度数,避免假性远视误判。镜片选择以能耐受的最低度数为原则,确保清晰视物同时减少调节过度。 2. 角膜接触镜:高度远视(>300度)或框架眼镜矫正效果不佳者可考虑硬性角膜接触镜(RGP),但低龄儿童(<8岁)需严格评估角膜健康及护理能力,优先使用框架眼镜。 二、视功能训练 1. 调节功能训练:针对调节滞后患儿,采用反转拍训练(±2.00D镜片配合翻转训练)、注视目标远近调节练习,每日10-15分钟,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训练参数。 2. 双眼视功能训练:合并集合不足或调节-集合失衡时,可进行笔尖集合训练、立体视训练(如随机点立体图),改善双眼协调能力。 三、手术干预 儿童期原则上不推荐手术治疗,仅针对病理性高度远视(如矫正后视力仍<0.8且眼轴发育异常),建议8岁后评估角膜厚度、曲率等指标,成年后考虑准分子激光手术(PRK/LASIK),术前需排除圆锥角膜等禁忌证。 四、定期复查与随访 每3-6个月复查视力、眼轴长度及屈光状态,低龄儿童(3-6岁)需重点监测眼轴增长速度,避免远视度数进展掩盖近视风险。每年验光调整眼镜度数,确保矫正与眼球发育匹配。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低龄儿童(<6岁):优先选择安全、易佩戴的框架眼镜,家长需监督佩戴时长及姿势,避免因镜片过厚导致佩戴不适。合并弱视者,需在矫正远视基础上进行健眼遮盖训练(每日2-3小时),每2周复查弱视眼视力。 2. 合并斜弱视者:先矫正远视(完全矫正至最佳视力),待弱视眼视力提升后评估斜视类型,必要时手术矫正斜视,术后需配合双眼视训练巩固效果。 3. 高度远视合并并发症:如眼球震颤、眼睑下垂等,需多学科协作,优先通过框架眼镜矫正屈光问题,避免因弱视加重视功能损伤。 日常干预中,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可促进眼轴正常发育,减少视疲劳风险。所有治疗方案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定期随访是确保儿童远视眼安全矫正、预防弱视及斜视的关键。
眼尾发红可能由局部皮肤刺激、感染、过敏或眼部疾病等原因引起,具体需结合诱因、伴随症状及病史判断。皮肤屏障薄弱、环境刺激或病原体入侵均可能诱发眼周红斑,需针对性处理。 一、局部皮肤刺激~1. 物理刺激:频繁揉眼、眼镜摩擦或化妆品工具使用不当(如睫毛夹过紧)可直接损伤眼尾皮肤,破坏角质层后引发炎症反应。眼周皮肤角质层厚度仅为面部其他区域的1/3,机械刺激更易诱发红斑及脱屑。~2. 环境因素:干燥、低温或空调环境下,眼周皮肤水分流失速率增加30%以上,皮肤血管因干燥刺激出现扩张,表现为持续性红斑,尤其晨起时明显。~ 二、感染性因素~1. 细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眼尾毛囊可形成毛囊炎,表现为红色丘疹伴压痛,40%以上的此类病例可在脓液培养中检出该菌。睑缘炎患者因眼睑边缘细菌定植(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眼尾区域常出现红斑、鳞屑及睫毛黏连。~2. 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1型感染引发的眼周疱疹,初期为簇集性水疱,3天内破裂形成浅表溃疡,疼痛明显。免疫功能低下者(如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人群)病毒再激活风险升高。~ 三、过敏性反应~1. 接触性皮炎:眼影、睫毛膏中的香料或防腐剂(如甲基异噻唑啉酮)可诱发接触性过敏,接触后2-48小时内出现红斑、瘙痒,斑贴试验显示皮肤对这些成分过敏率约为12.7%。~2. 系统性过敏:食物(如坚果)、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或花粉过敏引发的全身反应,眼周作为暴露部位,红斑常伴眼睑水肿或面部风团,需结合全身症状判断。~ 四、眼部疾病关联~1. 睑腺炎:眼睑腺体急性化脓性炎症,若累及眼尾区域,表现为局部红肿热痛,超声检查可见腺体肿胀。~2. 干眼症:泪液分泌不足导致眼表干燥,眼周皮肤代偿性血管扩张,调查显示干眼症患者眼尾发红发生率是健康人群的2.3倍,尤其在干燥季节更明显。~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儿童:皮肤角质层仅为成人的60%,眼尾发红多因揉眼或护肤品刺激,建议使用婴幼儿专用保湿霜,避免揉眼行为,2岁以下禁用激素类药膏。~孕妇:孕期雌激素水平升高使皮肤敏感度增加,接触性过敏风险上升,用药前需经产科医生评估,禁用口服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眼尾感染愈合时间延长2-3倍,需严格控制血糖;高血压患者长期使用利尿剂可能引发眼周皮肤干燥,加重红斑。~
眼睛红血丝多因眼部疲劳、过敏、环境刺激或干眼症等引发,可通过科学护理缓解。常见有效措施包括物理干预、人工泪液使用、用眼习惯调整及特殊人群针对性护理。 一、物理干预:冷敷与热敷的科学应用 冷敷适用于眼部疲劳、环境刺激(如沙尘、强光)或轻度过敏引发的红血丝,通过低温收缩结膜血管减少充血。操作时使用干净纱布包裹冰袋或冷藏毛巾,每次10~15分钟,每日2~3次,温度以避免冻伤眼睑皮肤为宜。若红血丝伴随干涩、异物感(提示干眼症或睑板腺功能障碍),可采用40~45℃温毛巾或蒸汽眼罩热敷,每次10分钟,促进睑板腺油脂分泌,改善眼表润滑度。需注意急性炎症(如结膜炎)或感染性红血丝禁用热敷,可能加重充血。 二、人工泪液的合理选择与使用 人工泪液可缓解眼表干燥引发的刺激充血,优先选择无防腐剂、黏度适中的产品(如玻璃酸钠类),尤其适合长期用眼、空调环境工作者。使用时取1滴/眼,每日不超过4次,避免过度依赖(过度使用可能稀释泪液)。婴幼儿、孕妇等特殊人群需优先咨询医生,避免擅自使用含药物成分的人工泪液。 三、环境与用眼习惯调整 避免连续近距离用眼(如电子屏幕),遵循20-20-20护眼法则(每20分钟远眺20英尺外物体20秒),室内湿度保持40%~60%,使用加湿器或放置湿毛巾,减少眼表水分蒸发。严禁揉眼(易损伤眼表、加重炎症),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减少紫外线、风沙刺激),选择低敏材质的隐形眼镜护理液(过敏体质者)。 四、眼部卫生与感染防控 日常用流动清水清洁眼睑边缘,每日早晚各1次,避免用手直接接触眼周;毛巾、枕套等需定期高温消毒(55℃以上水温),防止细菌滋生引发感染性红血丝。若红血丝伴随分泌物增多、畏光、视力下降,提示细菌/病毒感染,需及时就医,避免延误治疗。 五、特殊人群护理要点 婴幼儿(<2岁)优先物理干预(冷敷、清洁眼周),红血丝持续超过24小时且无缓解,需排查先天性泪道阻塞或过敏体质,避免自行使用药物类眼药水。孕妇孕期激素变化易加重眼部敏感,禁用含激素类眼药水,可使用人工泪液缓解不适,症状加重时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调整。老年人若红血丝伴随眼睑松弛、眼干,可能与泪液分泌减少、血管脆性增加有关,建议减少长时间阅读,睡前用温毛巾轻敷眼周,避免服用影响泪液分泌的降压药等。
先天性眼球震颤可以通过综合治疗改善症状,主要方式包括非手术干预和手术治疗,费用因治疗类型、地区及医保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大致范围为数百元至数万元。 一、治疗方式及科学依据 1. 非手术治疗:适用于所有年龄段,以改善视功能和减轻症状为主。屈光矫正通过佩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如近视、散光),减少因视物模糊加重的代偿性动作;视功能训练通过眼球运动训练、注视稳定性训练等提升眼球控制能力,6岁以下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遮盖疗法(针对合并弱视患者),训练周期根据震颤严重程度1~6个月不等。药物治疗仅在必要时短期使用(如抗惊厥药物控制异常神经冲动),但低龄儿童需严格遵医嘱,避免滥用。 2. 手术治疗:针对震颤幅度大(≥5°)、代偿头位明显影响生活质量且非手术无效的患者,常见术式包括本体感受器切断术(通过阻断异常眼球运动反射弧)、眼外肌后徙术(调整眼外肌长度以平衡眼球运动)。术前需评估眼位协调性、视力及全身健康状况,手术成功率约70%~85%,主要改善代偿头位和震颤幅度,无法完全消除震颤。 二、治疗费用范围 1. 非手术治疗:屈光矫正费用因镜片材质(树脂镜片200元~1000元,特殊棱镜镜片3000元~5000元)和度数差异较大;视功能训练单次50元~200元,儿童需每周2~3次,累计费用约2000元~1万元。 2. 手术治疗:单眼手术费用1.5万元~3万元,双眼增加10%~20%,三甲医院与二三线城市费用相差约5000元~8000元。医保报销比例约50%~80%,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自费部分约3000元~1.5万元。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婴幼儿患者:6个月~2岁为视觉发育关键期,需优先筛查屈光状态,避免因震颤导致弱视。家长应限制电子设备使用,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每3个月复查视力表及眼位,避免过度遮盖影响双眼功能。 2. 合并其他疾病者:若伴随先天性白内障、青光眼等,需优先控制原发病,手术时机需与神经科、眼科联合评估。例如合并脑白质病变时,需在稳定期进行手术,降低术后并发症风险。 3. 成年患者:心理状态影响治疗依从性,术前需充分沟通(如告知手术改善幅度有限),选择三甲医院进行手术。术后1周内避免剧烈运动,保持眼部清洁,定期复查眼位及眼球运动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