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陆海英

陆海英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传染科

个人简介

简介:

擅长疾病

对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酒精性肝病、脂肪肝、肝硬化合并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发热待查等疾病的诊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TA的回答

问题:冠状病毒感染早期症状

新冠病毒感染早期症状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部分感染者可出现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非典型症状,特殊人群症状可能不典型。 发热与呼吸道症状 早期多表现为低热(37.3-38℃)或中度发热,少数无发热(如无症状感染者);伴干咳、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咳嗽多为阵发性,程度较轻,部分伴轻微胸闷。必要时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退热药物缓解症状。 消化道症状 约10%-20%感染者(尤其儿童及轻症成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每日排便3次以上,多与病毒侵犯胃肠道黏膜相关,需与急性胃肠炎鉴别,症状多在3天内缓解。腹泻严重时可适当补充口服补液盐。 嗅觉/味觉异常 约15%-30%感染者早期出现嗅觉减退或丧失(如闻不到气味)、味觉迟钝(如食物无味),部分伴鼻塞、流涕,此为较特征性早期表现,可能与病毒破坏鼻腔嗅神经上皮细胞有关;症状持续或加重时需排查其他原因。 全身不适症状 早期常伴乏力、肌肉酸痛(尤其腰背、腿部)、头痛、关节痛,部分类似流感,症状持续1-3天。若出现持续加重(如呼吸困难、意识模糊)需警惕病情进展;必要时可使用氨溴索等止咳祛痰药物缓解症状。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人(≥65岁)、孕产妇、婴幼儿及有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肺疾病等)者,早期可能无典型症状,表现为精神萎靡、食欲下降、原有基础疾病加重(如血糖波动),或静息时呼吸频率≥30次/分。需密切监测体温、血氧饱和度及精神状态,必要时及时就医;用药需遵医嘱,避免自行服用复方感冒药。

问题:乙肝五项4、5阳

乙肝五项4、5阳性(HBeAb+、HBcAb+)提示既往感染乙肝病毒,目前病毒已清除,处于恢复期,多数无传染性,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及乙肝标志物。 指标含义 乙肝五项第4项(HBeAb)阳性提示乙肝病毒e抗原被清除,病毒复制受抑制;第5项(HBcAb)阳性提示曾感染乙肝病毒。两项同时阳性通常说明病毒已被免疫系统清除,HBsAg(表面抗原)多已转阴,处于恢复期,体内无完整乙肝病毒颗粒。 传染性评估 因无HBsAg(表面抗原),病毒已被清除,传染性极低或无传染性。极少数隐匿性HBV感染(HBsAg阴性但HBV DNA阳性)可能存在低传染性,需结合HBV DNA检测排除,多数情况下无需担心传染他人。 肝功能状态 多数患者肝功能正常,肝脏无炎症损伤。但少数人可能存在隐匿性肝损伤或病毒变异,尤其合并肝病家族史、长期饮酒或肥胖者,需警惕肝功能异常,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不影响怀孕,胎儿感染风险低,产后婴儿按计划接种乙肝疫苗即可。 备孕者:建议检测HBV DNA,确认无病毒残留,若HBsAb阴性,可接种乙肝疫苗加强针。 肝病家族史者:每6个月复查肝功能及乙肝五项,降低潜在风险。 复查与干预建议 每年复查乙肝五项、肝功能,HBsAb阴性者(无保护性抗体)建议接种乙肝疫苗加强针。 有高危因素(如长期服药、肝病史)者,可加查HBV DNA定量,排除隐匿性感染。 注:内容基于临床常规,具体诊疗需结合个人病史及医生建议。

问题: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传染给下一代吗

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能通过母婴途径将病毒传染给下一代,但通过规范的孕前干预和产后预防措施,可将新生儿感染风险降至1%以下。 一、传播途径与风险特点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母婴、血液、性接触传播,其中母婴传播是女性携带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宫内感染率约5%-10%,产时接触母体血液、羊水等是关键感染环节,产后哺乳、密切接触也可能增加传播风险。 二、感染风险的影响因素 新生儿感染风险与母亲病毒载量密切相关:HBeAg阳性且HBV DNA>10 IU/mL时,未干预新生儿感染率约25%-30%;HBeAg阴性者风险较低,但仍需重视。肝功能异常、合并肝硬化等情况可能进一步增加母婴传播风险。 三、核心预防措施 孕前需评估肝功能、乙肝五项及HBV DNA载量,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替诺福韦酯或恩替卡韦等抗病毒药物,使HBV DNA降至安全范围(通常<2×10 IU/mL)。产后12小时内(越早越好)为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第一针乙肝疫苗,1月龄、6月龄完成后续接种,可将感染率降至1%以下。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肝功能异常者建议先规范治疗至病情稳定后再备孕;新生儿规范接种后,母乳喂养通常安全(母亲乳头皲裂出血时需暂停,改用配方奶或吸奶器喂养)。 五、产后管理与监测 产后6周内复查肝功能及HBV DNA,若病毒载量仍高,需继续抗病毒治疗;哺乳期女性无需因哺乳停药,停药前需咨询医生。长期携带者建议每3-6个月复查肝功能、乙肝五项、病毒载量及腹部超声,监测病情变化。

问题:肺结核复治的传染期是多长

复治肺结核的传染期通常为2-6个月,规范抗结核治疗后,多数患者在2-4周内传染性显著下降,完全无传染性多需持续治疗至痰菌持续阴性(约2-6个月)。 传染期的核心影响因素 复治肺结核传染期受痰菌状态、治疗反应及耐药情况影响。痰涂片/培养阳性的复治患者(尤其是耐多药肺结核MDR-TB)传染性强,传染期可能延长至6个月以上;若治疗初期(前2个月)痰菌未转阴,需警惕耐药风险,延长隔离周期。 典型传染期时长 多数复治患者在规范抗结核治疗前2个月内传染性较高,尤其痰菌持续阳性者。若治疗有效(痰菌转阴),传染性随治疗时间延长逐渐降低。WHO指南指出,完成2个月规范治疗后痰菌仍阳性者,需考虑调整方案,其传染期可能延长至6个月。 关键判断指标 痰菌转阴是判断传染性的核心指标:痰涂片抗酸杆菌阴性且培养阴性者传染性极低。复治患者需每2-4周复查痰检及胸部影像学,若连续2次痰菌阴性,结合病灶吸收,传染性显著降低。 特殊人群的传染风险 HIV合并肺结核、儿童、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等免疫力低下人群,复治患者的传染期可能延长。HIV感染者因免疫功能受损,治疗难度大,需优先控制HIV病毒载量;儿童对结核分枝杆菌易感,密切接触儿童的复治患者需加强防护。 防控与注意事项 复治患者应尽早隔离治疗,严格遵医嘱服用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避免自行停药。密切接触者需筛查结核菌素试验(PPD),必要时预防性服药;家庭保持通风,患者咳嗽时佩戴口罩,餐具、毛巾等单独使用。

问题:黄疸肝炎的饮食

黄疸肝炎患者饮食需遵循“清淡易消化、低脂肪、高蛋白、高维生素、忌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原则,结合个体病情调整,以减轻肝脏负担、促进肝细胞修复。 一、总体饮食原则 以“营养均衡、易消化吸收”为核心,每日热量控制在2000-2500千卡(根据年龄、体重调整),优先选择软食或半流质食物(如粥、面条),避免生冷、过硬食物,减轻胃肠道及肝脏消化负担。 二、关键营养素摄入 优质蛋白(瘦肉、鱼类、豆制品、低脂奶等)每日1.0-1.5g/kg体重,促进肝细胞修复;脂肪以植物油为主(每日<总热量30%),避免动物脂肪;适量碳水化合物(全谷物、杂粮)提供能量,少用精制糖;多吃新鲜蔬果(菠菜、西兰花、苹果)补充维生素C、B族及膳食纤维,改善代谢功能。 三、严格限制禁忌食物 绝对禁止酒精(包括含酒精饮料);避免辛辣刺激(辣椒、芥末)、油炸食品及加工腌制品;高脂饮食(肥肉、动物内脏)易诱发脂肪肝,需严格控制;过硬、过冷食物可能损伤消化道黏膜,加重不适。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需保证蛋白质、钙、铁摄入,避免零食及油炸食品;老年患者少食多餐,选择软烂杂粮粥、蒸蛋羹;合并糖尿病者以低GI食物(燕麦、糙米)为主,控制主食量;肝硬化患者避免粗糙食物,预防食管静脉曲张出血。 五、饮食与治疗协同 饮食管理需与药物治疗(如抗病毒药、保肝药)同步进行,急性发作期可短期流质饮食过渡,恢复期逐步增加食量;定期监测肝功能,根据转氨酶、胆红素水平调整饮食,避免盲目“大补”加重肝脏负担。

上一页8910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