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
简介:路晓明,男,副主任医师,擅长白内障超生乳化,准分子激光矫治近视,糖尿病视网膜病激光治疗,角膜病,青光眼,斜弱视等眼科疾病的诊治。
白内障、青光眼诊治;准分子激光近视矫正。
副主任医师眼科
婴儿眼睛肿的常见原因包括局部感染、过敏反应、物理刺激或外伤、眼睑结构发育异常及全身性疾病相关因素。其中局部感染常伴随红肿热痛及分泌物增多;过敏反应多有明确接触史或家族过敏史;物理刺激多为短暂性;结构异常多为先天或发育问题;全身性疾病需结合全身症状综合判断。 一、局部感染性因素:常见类型包括细菌性结膜炎(由葡萄球菌、链球菌等感染引起,表现为眼睑红肿、结膜充血,晨起可见黄色分泌物附着眼睑边缘)、病毒性结膜炎(腺病毒等感染,伴随水样分泌物、异物感,常双眼发病)、睑腺炎(麦粒肿,多为单侧眼睑红肿,中心可见脓点,触痛明显)。新生儿期需注意产道感染,如淋球菌性结膜炎可能伴随大量脓性分泌物,需紧急处理。婴儿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感染易扩散至眼睑周围组织,形成眼睑蜂窝织炎,表现为红肿范围扩大、皮肤温度升高,需警惕。 二、过敏性因素:接触性过敏(如婴儿专用洗护用品、毛绒玩具、化纤衣物等)、吸入性过敏(花粉、尘螨)或食物过敏(如牛奶蛋白过敏)均可引发眼睑水肿,常伴随眼周皮肤瘙痒、散在红色丘疹或风团,部分婴儿可能同时出现打喷嚏、流涕等呼吸道症状。婴儿皮肤屏障功能较弱,接触过敏原后易出现炎症反应,症状通常在脱离接触后数小时内逐渐消退,但反复接触可能导致慢性眼睑水肿。 三、物理刺激或外伤:蚊虫叮咬(眼睑局部出现单个或多个红色丘疹,中央可见针尖样瘀点,伴瘙痒)、异物刺激(睫毛、细小沙粒等进入眼睑结膜囊,导致眼睑痉挛、红肿、流泪)、睡眠姿势不当(长期单侧压迫眼睑,导致暂时性水肿,调整姿势后数小时内可缓解)。婴儿手指精细动作发育不完善,无意识揉眼可能造成眼睑皮肤轻微损伤,继发感染。 四、眼睑结构发育异常:先天性睑缘炎(睑缘皮肤脱屑、红肿,伴随睫毛脱落)、先天性睑内翻倒睫(睫毛向眼球方向生长,持续摩擦角膜,引发眼睑红肿、畏光、流泪,多见于婴幼儿,可能随面部发育逐渐改善)、泪道阻塞合并感染(约5%新生儿存在先天性鼻泪管阻塞,表现为单侧眼睑持续性肿胀,挤压泪囊区可见黏液或脓性分泌物溢出,易继发结膜炎)。 五、全身性疾病相关因素:心功能不全(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可能因循环障碍出现眼睑水肿,多伴随喂养困难、呼吸急促、生长发育迟缓)、肾功能异常(如急性肾小球肾炎,表现为晨起眼睑水肿,伴随尿量减少、尿液颜色加深呈洗肉水样)、营养不良(长期蛋白质摄入不足导致低蛋白血症,全身水肿先从眼睑开始,伴随皮肤干燥、毛发枯黄)。上述疾病多伴随全身症状,需结合病史及实验室检查明确诊断。 家长发现水肿后,避免自行使用成人眼药水或抗过敏药物,可用干净纱布蘸温水轻柔擦拭分泌物;若水肿持续超过24小时未缓解、伴随高热/精神萎靡/尿量明显减少等症状,需立即就医,通过裂隙灯检查、血常规、肾功能等检查明确病因。
角膜炎类型不同适用的眼药水不同,无法一概而论“最好”,需针对性选择。感染性角膜炎需根据病原体类型选用敏感药物,非感染性角膜炎则以对症支持为主。 一、感染性角膜炎的常用眼药水 1. 细菌性角膜炎:多选用广谱抗生素类眼药水,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妥布霉素滴眼液。这些药物对常见致病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有明确抑制作用,临床研究显示可将感染控制率提升至80%以上。但对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使用期间需观察眼部刺激症状。 2. 病毒性角膜炎:一线用药为阿昔洛韦滴眼液、更昔洛韦眼用凝胶。针对单纯疱疹病毒、带状疱疹病毒等,临床数据表明可缩短病程并降低复发率。孕妇及哺乳期女性使用前需经眼科医生评估,因药物可能通过胎盘或乳汁分泌。 3. 真菌性角膜炎:需使用抗真菌药物,如那他霉素滴眼液、氟康唑滴眼液。这类药物需在明确真菌培养结果后使用,因长期使用可能增加耐药性风险。糖尿病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感染风险较高,需格外注意眼部卫生。 二、非感染性角膜炎的常用眼药水 1. 免疫性/炎症性角膜炎:如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可减轻眼表炎症反应,但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压升高。高血压、青光眼患者需慎用,老年患者建议每2周监测眼压。 2. 干眼相关角膜炎:以人工泪液为主,如玻璃酸钠滴眼液、聚乙二醇滴眼液。可改善眼表微环境,适合长期用眼、环境干燥或泪液分泌不足者。使用时需避免瓶口污染,开封后建议1个月内用完。 三、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1. 儿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喹诺酮类眼药水,建议使用红霉素眼膏(需避免眼膏进入眼内)。家长需防止儿童揉眼,每日用无菌纱布清洁眼部分泌物。 2.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阿昔洛韦滴眼液属于FDA妊娠分级B类药物,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性,但孕妇使用仍需权衡利弊。哺乳期女性使用后应暂停哺乳24小时。 3. 老年患者:合并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如妥布霉素),可能增加肾毒性风险。建议每3个月复查肾功能,用药期间避免高盐饮食。 4. 过敏体质者:使用前需进行过敏试验,尤其对青霉素类、头孢类过敏者,避免交叉过敏反应。 四、非药物干预与治疗原则 1. 基础护理:保持眼部清洁,用生理盐水冲洗分泌物,避免戴隐形眼镜及化眼妆。儿童需减少使用电子设备,每日户外活动≥2小时,降低视疲劳诱发的角膜炎风险。 2. 严重病例处理:对药物治疗无效的真菌性角膜炎或角膜溃疡,需考虑手术干预(如角膜移植)。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裂隙灯,监测角膜修复情况。 3. 生活方式调整: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空腹血糖维持在7.0mmol/L以下),降低角膜感染复发率。长期用眼者建议每用眼30分钟休息5分钟,使用加湿器维持室内湿度40%-60%。
眼睛有飞蚊症能否治好,取决于飞蚊症的类型及成因。生理性飞蚊症(玻璃体老化引起)通常无法完全消除,但不会影响视力;病理性飞蚊症(玻璃体出血、视网膜病变等导致)通过及时治疗原发病,症状可显著缓解甚至消失。 一、飞蚊症的类型与自然病程 生理性飞蚊症多见于40岁以上人群及高度近视者,因玻璃体胶原纤维与透明质酸自然降解,形成少量混浊物。典型表现为眼前飘动“蚊子”状黑影,无闪光感或视野缺损,眼科检查无玻璃体出血、视网膜病变。此类飞蚊症随年龄增长逐渐稳定,一般不影响日常生活。病理性飞蚊症由玻璃体出血(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血压眼底病变等)、视网膜裂孔、葡萄膜炎等引发,常伴随黑影突然增多、闪光感或视野缺损,若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玻璃体牵拉加重、视网膜脱离等严重后果。 二、生理性飞蚊症的处理原则 生理性飞蚊症以观察与日常护理为主,无需药物或手术干预。日常需避免持续近距离用眼,每用眼30~40分钟休息5~10分钟,减少电子屏幕使用时间;可适当补充富含叶黄素(如玉米、羽衣甘蓝)、维生素C(如猕猴桃、青椒)的食物,研究显示叶黄素可辅助维持视网膜黄斑区健康,对玻璃体代谢有潜在保护作用。高度近视者(近视度数≥600度)需每半年检查眼底,排除视网膜变性风险,避免剧烈运动(如跳水、蹦极)以防玻璃体进一步牵拉。 三、病理性飞蚊症的治疗方向 病理性飞蚊症核心是治疗原发病。玻璃体出血引起的飞蚊症,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氨碘肽滴眼液等药物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视网膜裂孔或脱离需通过激光光凝或玻璃体切割术封闭裂孔、清除出血;葡萄膜炎引发的飞蚊症,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控制炎症。治疗后,若原发病得到有效控制,飞蚊症状通常随玻璃体混浊吸收逐渐减轻,但需注意术后炎症反应、再出血等风险。 四、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婴幼儿飞蚊症罕见,若出现需排除先天性玻璃体发育异常(如玻璃体动脉残留),禁止使用成人药物(如氨碘肽滴眼液),需由眼科专科医生评估检查。妊娠期女性出现飞蚊症,应严格控制血压血糖,避免剧烈运动以防玻璃体出血风险,治疗需兼顾胎儿安全,由产科与眼科联合制定方案。老年人群需重视每年眼底检查,对突然加重的黑影或闪光感保持警惕,避免延误视网膜裂孔治疗。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糖化血红蛋白<7%),定期监测眼底,预防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引发的飞蚊症。 五、预防与日常管理建议 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控制室内湿度在40%~60%,减少眼表干燥;避免眼球受外力撞击(如拳击、剧烈碰撞);高度近视者避免长时间低头或弯腰;日常饮食增加深海鱼类(富含DHA)、蓝莓等抗氧化食物摄入,有助于维持眼部健康。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者,需定期复查相关指标,降低眼底病变风险。
眼睛出现血丝伴随发黄,可能由眼部局部充血、炎症、结膜或巩膜病变,或全身胆红素代谢异常(如黄疸)、用眼过度等原因引起。血丝多因结膜血管扩张充血,发黄可能与结膜色素沉着、胆红素升高或眼表分泌物附着有关。 一、眼部局部炎症或充血 1. 结膜炎:细菌(如葡萄球菌)、病毒(如腺病毒)感染或过敏(如花粉、尘螨)均可引发。细菌感染常伴随黄色黏稠分泌物,晨起眼睑黏连;病毒感染多有流泪、异物感,分泌物稀薄;过敏性结膜炎多伴眼痒、流泪,接触过敏原后发作。结膜充血表现为血丝,炎症刺激导致血管扩张,分泌物残留或色素沉着可能呈现黄色外观。 2. 干眼症或眼疲劳: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电子设备)、熬夜使泪液分泌不足,眼球表面干燥,血管代偿性充血出现血丝;眼疲劳伴随眼表轻微炎症反应,分泌物减少或残留时,血丝区域可能因干燥上皮脱落呈现发黄。 二、全身疾病相关表现 1. 黄疸(胆红素升高):肝胆疾病(肝炎、胆囊炎、胆道梗阻)或溶血性疾病导致血清胆红素升高,胆红素沉积于巩膜(眼白部分)呈现均匀发黄,伴随血丝可能因肝功能异常导致眼部血管脆性增加或代谢废物蓄积。需结合皮肤发黄、尿色加深(茶色尿)、乏力等症状排查。 2. 其他系统性疾病:高血压患者血压骤升可能诱发结膜下出血,初期鲜红,吸收过程中因红细胞分解呈现黄色,伴周围血管代偿性充血;糖尿病患者长期高血糖可引发视网膜病变或微血管病变,导致结膜充血、出血风险增加。 三、眼表结构或物理损伤 1. 结膜下出血:用力咳嗽、揉眼、外伤或血管脆性增加(如老年人、高血压患者)导致结膜小血管破裂,初期鲜红,吸收过程中血红蛋白分解为含铁血黄素,呈现黄色,伴周围血管充血。 2. 眼外伤或异物刺激:异物入眼、摩擦或化学刺激(如清洁剂)导致结膜或角膜损伤,局部充血、水肿,炎性渗出物(黄色)附着于眼表,需警惕感染(如细菌入侵)。 四、特殊人群风险与应对 1. 儿童:常见于揉眼引发的细菌性结膜炎,或异物入眼。应避免揉眼,用生理盐水冲洗,若分泌物多、眼红加重,及时就医排查过敏或感染。 2. 老年人:需关注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对血管和微循环的影响。若巩膜均匀发黄、血丝持续,结合乏力、食欲减退,及时检查肝功能、血常规,排除肝胆疾病或血液系统异常。 3. 妊娠期女性:激素变化使眼表血管扩张,易充血;若伴随皮肤发黄、尿黄,需警惕妊娠相关肝损伤。 4. 慢性病患者:糖尿病、肾病患者需定期监测眼底,预防血管病变导致的充血或出血。 治疗方面,细菌性结膜炎可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过敏性结膜炎可用抗过敏滴眼液(如色甘酸钠滴眼液),但具体用法需遵医嘱。若血丝持续、视力下降或全身症状明显,需尽快就诊明确病因。
儿童斜视的治疗方法主要包括非手术治疗与手术治疗,具体方案需结合斜视类型、度数、年龄及视觉发育情况综合制定。 一、非手术治疗 1. 屈光矫正:调节性内斜视(尤其是合并远视或屈光参差者)需通过佩戴框架眼镜矫正屈光不正,研究表明规范戴镜可使80%以上患者眼位恢复正常。对于无调节因素的非调节性斜视,戴镜可辅助改善视功能,但需定期复查调整度数。2. 遮盖疗法:适用于合并弱视的斜视患儿,通过遮盖优势眼(每日遮盖2-6小时)强迫弱视眼注视,临床数据显示3-6岁儿童经规范遮盖治疗后,弱视治愈率可达70%-80%,大龄儿童(>6岁)效果相对降低。3. 视觉训练:采用精细训练(如穿珠、描图)及融合训练(如立体视觉训练仪),需每日坚持1-2次,每次20-30分钟,可增强双眼协调能力,部分研究提示训练结合遮盖可使1/3合并轻度斜视的弱视儿童无需手术即可改善眼位。4. 肉毒素注射:A型肉毒素局部注射适用于小度数斜视(≤15°)或手术不耐受儿童,通过微量注射减弱拮抗肌张力,短期(1-3个月)效果明确,但需间隔6个月以上重复注射,避免肌肉永久性麻痹。 二、手术治疗 1. 手术指征:非手术治疗6个月后斜视度数无改善(如内斜>15°、外斜>20°)或双眼视功能损害进展时,建议手术干预。先天性斜视(出生后6个月内发生)需尽早手术(1-2岁),以避免弱视形成。2. 术式选择:常用肌肉减弱术(如内直肌后退术)、肌肉加强术(如外直肌缩短术)及水平肌肉垂直移位术,根据斜视类型个体化选择。3. 术后护理: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妥布霉素滴眼液)预防感染,定期复查眼位(术后1周、1个月、3个月)。4. 手术效果:术后眼位矫正成功率约85%-90%,但复杂斜视(如限制性斜视)可能需二次手术,术后3-6个月为双眼视功能恢复关键期,需同步开展视觉训练。 三、特殊人群护理要点 1. 婴幼儿(<3岁):需由家长密切观察眼位,若发现歪头视物、眼球震颤或单眼注视时,立即就医。术后避免强光刺激,使用医用眼罩保护患眼,每次滴药前洗手并按压泪囊区2-3分钟。2. 大龄儿童(6-12岁):心理干预需结合家庭支持,通过科普手册说明手术安全性,鼓励参与集体活动减少社交焦虑,避免因外观问题产生自卑心理。3. 合并全身疾病者:脑瘫、唐氏综合征患儿术前需评估麻醉耐受度,优先选择微创术式(如肌间膜下注射)减少创伤;术后24小时内冷敷减轻眼睑肿胀,避免剧烈运动导致术眼出血。4. 调节性斜视儿童:需每3个月验光调整眼镜度数,配镜后坚持佩戴直至双眼视功能稳定,停药(如阿托品散瞳训练)需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量,防止调节功能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