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科
简介:
不孕症、月经不调、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妇科疾病。
副主任医师妇科
女性停经前(围绝经期)通常在45~55岁间发生,症状主要源于激素波动,包括月经紊乱、血管舒缩症状、精神神经症状、生殖系统变化及骨质疏松风险增加。 月经周期紊乱:周期逐渐延长至2~4个月,经量减少或淋漓不尽,少数出现经量增多。此阶段需记录周期,若停经满1年可诊断为绝经。 血管舒缩症状:潮热盗汗频发,夜间明显,部分伴随心悸、头晕,影响睡眠质量。建议保持室内通风,穿着透气衣物,调节情绪。 精神神经症状:情绪波动、焦虑抑郁、记忆力下降,部分出现睡眠障碍。可通过规律作息、适度运动(如瑜伽)缓解,严重时需专业评估。 生殖系统变化:阴道干涩、性交疼痛、尿频尿急,易发生反复尿路感染。需注意卫生,避免刺激性洗液,必要时咨询医生使用局部保湿剂。 骨质疏松风险:雌激素下降加速骨量流失,腰背疼痛、骨折风险增加。建议每日摄入1000~1200mg钙及800IU维生素D,坚持负重运动。 特殊人群提示:肥胖、高血压女性症状更明显,肥胖者可通过饮食控制(低油低盐)、规律运动改善症状;合并糖尿病者需严格监测激素波动对血糖的影响。
上环的最佳时间因个体情况而异,主要分为自然分娩后、人工流产后、月经周期内、产后哺乳期及无保护性行为后等场景,需根据具体生理状态选择合适时机。 自然分娩后:顺产后42天至3个月内,恶露已净且子宫恢复良好时可放置。此时子宫大小接近孕前,操作难度低,感染风险小。若为剖宫产,需产后6个月以上,确保子宫切口完全愈合。 人工流产后:适合在术后立即放置,此时宫颈口松弛,子宫大小合适,可避免二次手术痛苦。但需确认无残留妊娠组织及感染风险。 月经周期内:月经干净后3-7天放置最佳,此时子宫内膜薄,出血少,可降低感染和移位风险。需排除妊娠可能,术前需进行相关检查。 产后哺乳期:哺乳期女性需在排除妊娠后放置,一般建议产后6个月内且月经恢复前,此时卵巢功能未完全恢复,放置后避孕效果可靠。 无保护性行为后:紧急情况下可在5天内放置宫内节育器,但需注意可能增加感染风险,术后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放置前需进行妇科检查,排除禁忌症,如急性炎症、严重全身性疾病等。术后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避免剧烈运动,定期复查确保位置正常。
宫颈癌前病变是可以治好的,通过规范治疗(如手术、消融术等),多数患者可达到治愈,复发率较低。 1. 宫颈低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约60%患者可自然消退,可选择定期随访观察,或采用冷冻、激光等局部治疗,年轻女性、免疫功能正常者自愈可能性更高。 2. 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需积极治疗,常用LEEP刀、宫颈锥切术等,术后5年复发率约5%,治疗后仍需定期复查HPV和TCT。 3.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孕妇:需结合孕周和病变程度决定治疗时机,孕期HSIL建议产后处理,LSIL可密切观察至分娩后。 - 免疫低下者:如HIV感染者,病变进展风险较高,建议缩短随访间隔(每3-6个月一次),必要时提前干预。 4. 预防与复发管理: - 治疗后需坚持每年HPV+TCT筛查,持续感染HPV16/18型者需警惕病变进展。 - 疫苗接种(二价、四价、九价)可降低新发感染风险,已感染者接种仍可预防其他亚型感染。 规范治疗与随访是关键,多数患者通过科学干预可获得长期治愈效果,无需过度焦虑。
月经刚完十天又出血,可能是排卵期出血、内分泌波动、妇科炎症或药物影响等原因。 1. 排卵期出血:通常发生在月经周期第10~14天左右,量少、持续1~3天,偶有轻微腹痛,属于正常生理现象,与雌激素水平短暂下降有关。 2. 内分泌波动:长期熬夜、精神压力大或情绪剧烈变化,可能导致激素失衡。青春期或围绝经期女性更易出现,表现为经期不规律、经间期出血。 3. 妇科炎症:如子宫内膜炎、宫颈炎等,常伴随分泌物异常、异味或下腹不适,需结合妇科检查和超声明确诊断。 4. 药物影响:服用紧急避孕药、短效避孕药漏服或抗凝药物后,可能引发撤退性出血或突破性出血,停药后观察症状变化。 特殊人群提示:青春期女性首次出现此类情况,若持续3个月以上建议就医;围绝经期女性需警惕卵巢功能衰退或内膜病变;有性生活者应排除妊娠相关问题(如宫外孕、先兆流产),及时进行血HCG检测和超声检查。 建议措施: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减少咖啡因摄入,避免剧烈运动;若症状反复或伴随不适,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妇科就诊,明确病因后对症处理。
外阴瘙痒症治疗需先明确病因,再针对性干预。非特异性瘙痒以保湿护理为主,感染性瘙痒需抗感染治疗,全身性疾病需控制原发病。 一、非特异性外阴瘙痒 日常避免搔抓,可用温水清洁,穿宽松棉质内裤,减少化纤摩擦。可局部涂抹含凡士林的保湿剂,缓解皮肤干燥。若症状持续,需排查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潜在因素。 二、感染性外阴瘙痒 霉菌性瘙痒可外用抗真菌药膏;细菌性瘙痒需遵医嘱使用抗菌药物;滴虫性瘙痒则需口服甲硝唑类药物。治疗期间需避免性生活,性伴侣建议同时检查。 三、全身性疾病相关瘙痒 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甲状腺功能异常者需规范内分泌治疗。更年期女性因激素波动引发的瘙痒,可在医生指导下局部使用雌激素软膏。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需避免自行用药,优先采用温水坐浴和冷敷缓解;婴幼儿外阴瘙痒多因尿布刺激,需及时更换尿布并保持干燥,避免使用刺激性清洁剂。 五、就医提示 若瘙痒持续超2周、伴随皮肤破溃或分泌物异常,应及时就诊。诊断需结合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因后再制定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