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民国女人凭什么当上了军官的二奶
胡蝶与戴笠同居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所以一天到晚总是郁郁不乐。戴笠是个杀人魔王,他要杀死一个人,比踩死一个蚂蚁还容易。因此,胡蝶表面上不得不应他,心中却在思念自己的丈夫潘有声。
而戴笠为了霸占胡蝶,特地送给潘有声一张特别通行证,让他在滇缅公路上运输货物,通行无阻。因而潘有声行踪不定,时而这里,时而那里,使戴笠有机可乘。
戴笠为博得胡蝶的欢心,想方设法在生活上满足她。于是在附近的神仙洞畔,又造了一所更华丽的公馆,作为他和胡蝶的新居。为了使胡蝶不爬坡,把平坦的马路一直修到胡蝶的房门口。戴笠的部下沈醉为了讨好她,采用强制的办法,逼迫工人们通宵达旦地赶工。
因为疲劳过度,精力不集中,3名石匠被砸死,12名工匠被砸成重伤,轻伤则天天不断。潘有声从外地归来,得知娇妻已被“鸠占鹊巢”,当时非常恼火,就直奔中二路罗家湾19号军统局本部,但连去几次,都吃了闭门羹,又打听不出胡蝶的住所。
有一天,他正在皇后饭店生闷气,戴笠的秘书王汉光去找了他,明确指出:“你要把胡蝶女士带回去,这点万万做不到,你还是拿些钱,做个官算了,聪明人不吃眼前亏。”潘有声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就独个悻悻回到了上海。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了。戴笠准备与胡蝶正式结婚,嘱咐胡蝶飞往上海,先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潘有声迫于权势,同意与胡蝶解除婚姻关系。
胡蝶掉着眼泪对丈夫说:“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有声,我的心永远属于你。”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戴笠因飞机失事摔死于南京近郊,与胡蝶结婚即刻成为泡影。以后,胡蝶便与潘有声一起,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上海到香港去了。
2、蓝妮
蓝妮(1912~1996)原名蓝业珍,祖籍云南建水,苗族。 民国不为人知的名门四女之一。
蓝妮,从小就显得美丽俊俏、聪明伶俐,加上一张不同于汉人的美丽脸庞与湛蓝的眼睛,就像洋娃娃一样,人称“苗王公主”。她的父亲蓝世勋是江苏省税务局局长,经常在家里讲孙中山先生的共和思想,给幼小的蓝妮留下了深刻印象。蓝妮长大后,以立法院院长孙科私人秘书的身份出现在南京。
作为私人秘书,蓝妮将孙科的工作场所整理得井井有条,让孙科少了很多烦劳;她了解到孙科的一些生活习惯,将孙科的日常饮食生活都细心设计,让孙科感到家的温馨。交际场合,落落大方的蓝妮给孙科增添了更多的欢笑。
孙科慢慢觉得,自己已离不开这位蓝小姐了。蓝妮对这位院长先生也有了了解,觉得孙先生虽位极权高,但天性温柔,性情和蔼,值得信赖。两人感情与日俱增,成为形影不离的伴侣。随后孙科决定娶蓝妮为二夫人。
婚后,孙科蓝妮出双入对,非常恩爱。为了表示自己对她的忠贞感情,他亲笔给蓝妮写了一张字据:我只有元配夫人陈氏与二夫人蓝氏二位太太,此外决无第三人,特此立证,交蓝巽宜二太太收执。
3、徐来
徐来,中国早期影星,1909年出生于上海,原名小妹,又名洁凤,小时候家贫,13岁就进入闸北一家英商蛋厂打工。后来家境转好,她入学读书。在学校里,成绩一般,却喜欢上歌舞,她18岁时考入黎锦晖主办的中华歌舞专科学校。毕业后加入明月歌舞团,奔走于平津宁汉等大城市,曾随团到南洋一带演出,美貌与机灵仍吸引了许多观众。
1933年,徐来在明星影业公司主演了影片《残春》,一炮走红。徐来于抗战前嫁给国民政府军委会中将参议唐生明。1940年,她和女助手张素贞(军统女特务)随同被秘密派往南京打入汪伪政权卧底并收集情报的丈夫常住在南京和上海。1927年考入黎锦晖主办的中华歌舞专修学校,毕业后加入明月歌舞团,并与黎锦晖结婚。唐生明(国民党中将,也可能是世界上军衔高的间谍)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奈何徐来名花有主。于是唐生明仿效小说里淫媒搭线的故事,先设法接近了徐来身边的女秘书张素贞。
终于有一天,黎锦晖夜晚回来发现唐、张、徐三个人睡在一起。唐干脆拔出枪来要他乘早离婚。于是黎、徐离婚,唐、徐结婚。退出影坛后,徐来和丈夫唐生明住在上海,40年代末迁居香港,1956年底他们夫妇携同子女到北京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