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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深闺女子为何会离奇怀孕

当程大姐的母亲孙氏出来与魏三封吵闹,被魏三封拳打脚踢时,看热闹的人把他们拉开,还纷纷指责挨打的孙氏说:

你原不该把闺女这么等的。她庙里猪头——是有主的,你不流水的认不是,还挺着脖子合人理哩!…这魏大哥是正头香主,指望着娶过媳妇去侍奉婆婆,生儿种女,当家理纪,不知那等的指望。乃至见了这门破茬,但得已,肯送了来么?你还长三丈,阔八尺,照着他!

书中描写孙氏生活作风都不好,但即使如此,魏三封也不应该那样残忍地折磨她,羞辱她,这十足反映出封建时代的男子极端自私的贞操观。当时,魏三封的所作所为不但不受人们的责备,反而得到大家的同情和赞赏,可见那时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用初夜爱爱检验“落红”的办法来看是否处女,这是极不科学的。因为处女膜薄的女子可能因运动、劳作而使处女膜破裂。清代《虫鸣漫录》记载了这么一件 事:有个老翁见到几个小姑娘在田间玩耍,其中有个小姑娘坐在锄柄上,下身流血了,流于锄柄。老翁在她们离去后就把这个锄柄保存了起来。过了五六年这小姑娘出嫁了,初夜不见红,被疑为不贞,将被赶出家门,老翁持锄柄为证,才洗清了她的冤屈。这个女子实在是太幸运了。

二、女子失身只有死

中国古代还有一种“烈女”,就是丈夫死了,妻子自杀殉夫,或是因反抗强暴自杀,都属此列。

明代开封有个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貌美。单家近邻有一恶少,贪她的美色,趁她的父母下田干活时来强奸她。她极力反抗,到无路可走时,就紧紧抓住中衣不放。恶少死命掰她的手,怎么掰也掰不开,一怒之下,用刀杀了她。父母回来发现后,对她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未失身后,才提请官府旌表她为烈女。如果她死前已被强暴,那就一钱不值了,不仅失去了做烈女的资格,连全家都不光彩。

清代康熙年间有个叫蓝鼎元的文人,写了一本《女学》,流传很广。其中写道:

妇道从一而终,岂以存亡改节?夫死不嫁,固其常也。不幸而遭强暴之变,惟有余荣焉。若畏死贪生,至于失节,则名虽为人,实与禽兽无异矣!

他说的话实在“透彻”,很可以代表封建统治者对于女子贞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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