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满清十大酷刑
NO5.梳洗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NO4.烹杀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烹杀,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烹杀通常采用镬、鼎(鼎有足,四足为方鼎,三足为圆鼎;镬无足,类似于今天的锅)等炊具,因此又称镬烹、鼎镬和汤镬。
史料上早关于烹杀的记载见于商纣时期。当时,西伯姬昌(即周文王)暗中积蓄力量,准备讨伐商纣。有人向纣王作了汇报,纣王听了,将信将疑,决定拿姬昌在京城作人质的儿子伯邑考来做实验。于是,他活烹了伯邑考,熬成肉羹,还特意给姬昌送了一碗去。姬昌知道纣王的险恶用心,强忍着悲痛喝下了儿子的肉羹。纣王听说姬昌吃了自己亲生儿子的肉,于是打消了对姬昌的怀疑。
烹杀之刑实际上是食人习俗的延续和残存,它摒弃了人类因饥饿相食的因素,而附加了人类相互惩戒的功能。烹杀是上古时期死刑中的极刑,它代表了施行者仇恨的高级。
NO3.剥皮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剥皮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不同地区有利用不同的方式剥去受刑者的皮肤。一般来说,剥皮时都会尽可能保持皮的完整。在中国古代,会利用水银贯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与身体之间,从而把他的皮剥出来;而在西方社会,会利用一种特别的剥皮刀去把受刑者的皮肤割去。
NO2.车裂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车裂是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车裂,又称辕、磔。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就是我们老百姓说的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相传此刑乃将犯人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进以撕裂其身体。车裂是一种古老的死刑刑罚,至少在周代时就已普遍使用该种刑罚来惩罚罪犯了。秦汉唐宋,史料均有关于车裂的记载,宋以后,车裂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NO1:凌迟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凌迟,又作“陵迟”,即缓坡的意思,用于刑罚,取其缓慢之意,说白些,就是要让人慢慢去死。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去。延长死亡的时间,大限度的在肉体上进行折磨,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