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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古代女人不穿裤子

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上有规定 下有处罚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揭秘古代女子选美比什么?身体须有香气

在古代中国男人的眼中,一个女人身体上具吸引力的地方,既不是她的脸蛋,也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三围,而是一双莲足,也就是小脚。

所以,古人的选美,首先就是比脚。而比脚选美又有很多的称谓,比如说“赛足会”、“晒足会”、“莲足会”等。这种选美比赛出现在明代正德年间,而又以山西和直隶两地盛。当时每逢佳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这些女性或围坐于空场,或坐于车中,盖着盖头,不能让人看到脸。但是她们在这时候会把自己的秀足露出来,当然,她们都穿着鞋袜。

而由男性在一番品脚论足后,依次定出状元、榜眼、探花。那些名列前茅的女性,会因此远近闻名。而那些待字闺中者,也会因一个好名次而使自己身价倍增,非常容易物色个好人家。

肢体透香

女性肌肤中带有芬芳的香气,亦被视为美女,这种香气并非来自某种香水,而是天然的体香;除了清代的香妃外,据说西施亦是浑身散发香气的美女。

乌发蝉鬓

“乌”就是说要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蝉鬓”则是指面颊两旁近耳头的薄如蝉翼的头发。“乌”这个词早在《左氏春秋》中便已出现,至于“蝉鬓”一词,则出现在三国时代的魏国,是魏国王宫中一名叫莫琼树的宫女所梳的发型。显而易见,发质是古代男性对女性审美的一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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