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的7大奇葩献身方式
第五种:奉献给贱民、仆役及外地人
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
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元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
原始社会时期初夜权的执行者,当时全出于严肃的动机和牺牲的精神,决没有今人所想的淫靡自利之心。
第六种:公开拍卖
这种献身方式就更奇怪了。在《黑色的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
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第七种:统治者强制享用
中世纪的欧洲,诸如苏格兰、法国、德国等国家,曾公开地用法律规定贵族或封建领主享有这种特权。
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颁布公告说: 在领地内的农民(佃农、农奴)结婚时,领主享有新娘的初夜权;如果遭拒绝,新郎必须付钱给领主。
如果不履行义务,婚姻就得不到领主的认可,属无效婚烟。一直持续到16世纪末叶;在俄国及东欧诸国,甚至还延续到了18世纪初期。
根据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法律规定,法国国王有权同任何一个新婚第一夜的新娘同宿。这项初夜权的规定,是导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国王不可能对每一个新娘都行使这项特权,所以出于某种考虑,便把这种权利售让给他统治下的某个人,这个人还可以再转让这种权利,直到让与到后一个买主,这个买主可能是一个庄园主,他对本区域里的所有姑娘都拥有初夜权。
当一个男人想结婚时,他可以为他想要娶的姑娘买下这种权利,向庄园主交一笔钱,换取这项交易的许可证。
如果庄园主本人认识这个姑娘,并且想自己享用这种特权,那么,他便会回绝这个男人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