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以后需要做哪些检查

来源:三九益生通

怀孕后需进行早期确认、中期筛查、系统排畸及分娩前评估等检查,涵盖基础健康监测、遗传病筛查、器官发育评估等关键项目,以保障母婴安全。

一、孕早期检查(孕1-12周)

1.基础健康筛查

  • 首次产检(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测量血压、体重、血常规(筛查贫血)、血型(预防母婴血型不合)、肝肾功能、空腹血糖(筛查糖尿病)及甲状腺功能(甲减可能影响胚胎发育)。

  • NT检查(孕11-13??周):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指标(如PAPP-A、β-HCG),评估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风险。

二、孕中期检查(孕13-28周)

1.系统排畸筛查

  • 唐氏综合征筛查(孕15-20??周):分血清学筛查(早唐/中唐)和无创DNA检测(NIPT,孕12周后可做,准确率>99%),高风险孕妇建议羊水穿刺(金标准,孕16-22周)。

  • 大排畸超声(孕20-24周):全面检查胎儿结构(如心脏、脊柱、四肢等),排查畸形风险;孕24-28周需做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三、孕晚期检查(孕28周后)

1.分娩前评估

  • 定期产检(孕28-36周):每2周1次,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NST);孕37周后每周1次,评估胎儿成熟度及胎位。

  • 特殊检查:孕晚期如出现水肿、高血压等症状,需加做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及心电图检查;前置胎盘或胎盘异常者需提前超声复查。

四、产后检查(产后42天)

  • 母婴健康复查:产妇需检查子宫复旧、恶露情况、盆底肌力及伤口愈合;新生儿做听力筛查、髋关节超声及生长发育评估。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期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2021)[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1,56(10):673-680.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Z].2023.

[3]《中国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编写组.中国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5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