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要做什么检查啊

来源:三九益生通

怀孕后需进行早中晚三期系统检查,包括确认妊娠、筛查畸形、监测母婴健康,具体项目因孕周和个体情况调整。

一、孕早期基础检查(孕6~12周)

  • 确认妊娠与孕周评估:通过血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明确孕周(误差≤1周),排除宫外孕风险。

  • 基础健康筛查:血常规(排查贫血)、尿常规(筛查蛋白尿)、血型(ABO+Rh血型)、肝肾功能、空腹血糖(筛查糖尿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阻断母婴传播),及TORCH五项(弓形虫等病原体感染筛查)。

二、孕中期畸形筛查(孕15~24周)

  • NT检查:孕11~13??周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指标(如PAPP-A、β-HCG)评估唐氏综合征风险。

  • 系统超声排畸:孕20~24周进行胎儿结构筛查,排查无脑儿、脊柱裂、心脏畸形等重大畸形,必要时需复查四维超声。

  •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孕24~28周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及服糖后1/2/3小时血糖值需分别<5.1/10.0/8.5mmol/L,异常者诊断妊娠糖尿病。

三、孕晚期监测检查(孕28~40周)

  • 常规产检:每2周1次(孕28~36周)、每周1次(孕36周后),包括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心监护,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孕妇血压变化。

  • 胎位与分娩评估:孕32周后通过超声确认胎位,必要时进行阴道检查评估骨盆条件,预测分娩方式。

  • 胎心监护:孕34周起每周1次,孕37周后增加至2次/周,连续监测20~30分钟,观察胎动与宫缩时胎心率变化,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

四、特殊情况补充检查

  • 高龄孕妇(≥35岁)需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 有不良孕产史者需增加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等检查;

  • 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需加强血压、血糖监测及眼底检查。

以上检查均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项目和时间以产检医生建议为准,检查结果异常时需及时咨询产科专家。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 2020, 55(6):365-371.

[2]王艳萍, 段涛.实用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21:321-33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Z].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