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的检查
怀孕检查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环节,涵盖早期确认、孕期监测及产后恢复评估,需按阶段科学开展。
一、孕早期检查(确认与基础评估)
早早孕检测:月经推迟1周后,通过验孕棒或血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确认妊娠,血检准确率达99%以上,可提前10天发现妊娠[1]。
首次产检:孕6-8周需做超声检查,明确宫内妊娠、胚胎数量及胎心搏动,排除宫外孕风险,同时建立孕期档案[2]。
二、孕中期系统检查(胎儿发育监测)
NT筛查与唐筛:孕11-13周+6天进行NT(胎儿颈后透明层)超声检查,结合血清学筛查(如唐氏综合征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3]。
大排畸与糖耐:孕20-24周做系统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期糖尿病[4]。
三、孕晚期重点检查(分娩准备)
胎心监护与B超:孕32周后每周胎心监护,孕37周后每2周复查超声,评估胎位、羊水、胎盘成熟度及胎儿体重[5]。
合并症筛查:对高血压、糖尿病孕妇,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频率,必要时行眼底检查、肝肾功能评估[6]。
孕期检查需遵循“早发现、早干预”原则,具体项目依个体健康状况调整。检查前避免剧烈运动,保持空腹状态(如唐筛、糖耐),并携带既往检查报告供医生参考。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8,53(1):7-13.
[2] 王艳萍,刘兴会.孕期保健与产前检查[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10-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Z].2021.
[4]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妊娠期糖尿病诊疗指南(2022)[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22,33(6):789-795.
[5] 谢幸,孔北华,段涛.妇产科学(第9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108-112.
[6] 全国高等学校教材编写委员会.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1:16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