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张世茹

张世茹主任医师

临汾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

个人简介

简介:张世茹,临汾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医师,擅长发烧、呼吸道、肝炎等方面的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擅长疾病

发烧、呼吸道、肝炎等方面的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TA的回答

问题:甲肝戊肝是什么病

甲肝戊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和戊型肝炎病毒(HEV)引起的急性病毒性肝炎,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临床表现以乏力、食欲减退、黄疸等急性肝炎症状为主,多数患者可自愈,戊肝对孕妇、免疫低下者可能导致重症风险。 1. 疾病定义与病原体:甲肝由HAV感染引起,HEV引发戊肝,二者均为RNA病毒,HAV属于小RNA病毒科,HEV属于肝炎病毒科,病毒主要在肝细胞内复制,引发肝脏炎症反应,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及肝功能异常。 2. 传播途径与易感因素: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食用被病毒污染的食物(如生食贝类、未彻底加热的食物)或饮用污染水源,或接触感染者排泄物后未洗手,均可能感染。戊肝存在动物宿主传播风险(如猪、鹿等),HEV可通过动物粪便污染食物和水源。儿童因免疫功能尚未完善,隐性感染率较高;成人感染后症状更明显;慢性肝病患者、孕妇感染后重症率显著升高;集体单位(如学校、托幼机构)因密切接触,易发生聚集性感染。 3. 临床表现与病程特点:典型症状包括乏力、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尿色加深、皮肤巩膜黄染,部分患者伴低热。甲肝病程通常为1-2个月,多数患者3个月内肝功能恢复正常,无慢性化风险;戊肝孕妇感染后,妊娠晚期(28周后)肝衰竭风险显著增加,病死率较非孕妇高,无基础肝病者多数预后良好。儿童感染多表现为隐性或轻症,成人症状更典型,老年患者恢复较慢。 4. 诊断与治疗原则:诊断依赖血清学检测(HAV-IgM、HEV-IgM阳性)及肝功能指标(ALT、AST升高)。治疗以对症支持为主,急性期需卧床休息,避免肝损伤药物,补充维生素B族、维生素C,必要时使用保肝药物。无特效抗病毒药物,甲肝戊肝均无需长期抗病毒治疗,重症病例需住院监测肝功能,预防肝衰竭。 5. 预防措施与特殊人群注意事项:预防核心是切断传播途径,包括勤洗手(尤其饭前便后)、不喝生水、生熟食物分开处理、食物彻底加热。儿童应避免生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孕妇需严格饮食卫生,避免接触可能污染的食物和水源;免疫低下者(如HIV感染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应减少聚餐,避免接触感染者物品;学校、托幼机构发现病例需隔离患者,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问题:痢疾的症状和治疗方法

痢疾由痢疾杆菌引起,有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治疗包括一般治疗和药物治疗,儿童、成年人、老年人感染痢疾各有特点及注意事项,儿童易出现并发症需遵儿科用药原则,成年人要防迁延成慢性,老年人需综合考虑整体健康状况谨慎选药。 一、痢疾的症状 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主要症状包括: 腹痛腹泻:患者多有左下腹部疼痛,继而出现腹泻,起初为稀便,随后转为黏液脓血便,每日排便次数可达十余次甚至数十次。例如,志贺菌感染引发的痢疾,常导致较为明显的腹痛、腹泻症状,粪便中可见大量黏液和脓血。 发热:部分患者会出现发热症状,体温可升至38℃-39℃左右,这是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免疫反应表现。 二、痢疾的治疗方法 一般治疗:患者需卧床休息,饮食上给予易消化、高热量、高维生素的流食或半流食,以补充身体因腹泻、发热等丢失的营养和水分,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对于儿童患者,要特别注意保证充足的液体摄入,防止脱水。 药物治疗:常用的药物有抗生素,如喹诺酮类抗生素,但由于儿童使用可能存在一定风险,需谨慎,一般可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抗生素。例如,对于成年患者,在无禁忌证时可考虑使用诺氟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但儿童通常避免使用该类药物,可选用三代头孢菌素等相对安全的抗生素。另外,还可使用肠道黏膜保护剂等药物来减轻肠道炎症反应,保护肠道黏膜。 三、不同人群痢疾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儿童:儿童免疫系统发育尚不完善,感染痢疾后病情变化较快,容易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等并发症。在治疗时要密切关注儿童的精神状态、尿量等情况,及时补充水分和电解质。同时,儿童用药需严格遵循儿科用药原则,避免使用可能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药物。 成年人:成年人感染痢疾后,相对儿童来说,机体抵抗力稍强,但也需及时治疗,防止病情迁延不愈转为慢性痢疾。在选择药物时,要考虑成年人的身体状况和药物的耐受性等因素。 老年人:老年人本身多伴有基础疾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感染痢疾后,不仅肠道症状可能较重,还可能诱发基础疾病的发作。治疗时要综合考虑老年人的整体健康状况,谨慎选择药物,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对老年人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问题:起水痘不能见风吗

起水痘期间可以适当通风,避免长时间冷风直吹即可。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传统“见风禁忌”缺乏科学依据。现代医学认为,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助于降低病毒浓度、减少继发感染风险,关键是避免受凉或冷风直吹。 一、“见风”的科学定义与通风原则 现代医学中“见风”通常指避免冷风直吹或长时间暴露于低温环境,而非完全禁止自然通风。临床研究表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可有效降低环境中病毒浓度,减少皮疹破损部位继发细菌感染风险(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尤其有利于结痂干燥。 二、传统“禁忌”的科学修正 过去认为“不能见风”源于对病毒传播的误解,认为吹风会加重症状。但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通风反而能减少病毒在密闭空间的停留时间。水痘期间身体免疫力处于波动状态,受凉可能导致呼吸道症状加重(如咳嗽、流涕),而非直接加重水痘皮疹,但需避免室温过低(建议22~24℃)或冷风直吹。 三、通风与皮肤护理的协同作用 水痘皮疹期皮肤易瘙痒、破损,通风可降低局部湿度(维持40%~60%),减少汗液刺激和继发感染风险。但需避免风扇或空调直吹皮疹部位,可通过调整通风方向(如窗户开向非患者区域)或使用空气净化器辅助,减少粉尘对皮肤的刺激。 四、特殊人群的通风与保暖平衡 1. 婴幼儿:皮肤娇嫩,体温调节能力弱,通风时需关闭门窗缝隙,避免穿堂风,建议穿着宽松棉质衣物,减少皮肤摩擦,可使用加湿器维持环境湿度。 2. 孕妇:孕期免疫力相对低下,通风时避免温差大于5℃的环境,选择午间温度较高时段开窗,保持室内温度稳定,同时监测胎动情况。 3. 老年患者:合并心肺疾病时,过度通风可能导致胸闷、头晕,需控制通风时长(每次15~20分钟),避免在清晨或夜间气温低时通风,必要时使用空气温湿度调节器。 五、避免“见风”的合理干预措施 发热期间优先物理降温(温水擦浴),避免服用布洛芬等药物时同时吹风;皮疹未破溃前可涂抹炉甘石洗剂,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因瘙痒抓挠导致感染。通风时若出现畏寒症状,应立即关闭窗户并添加薄毯,确保身体核心温度稳定在36.5~37.2℃。

问题:肺结核要注意些什么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需从治疗、防护、护理等多方面综合管理,以降低传播风险、促进康复。以下是关键注意事项: 一、规范治疗与用药 抗结核治疗需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常用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一线抗结核药物,需严格遵医嘱全程服药,不可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以避免耐药性产生或治疗失败。用药期间需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如出现恶心、黄疸、听力异常等症状,应及时联系医生处理。 二、呼吸道隔离与环境管理 肺结核主要通过飞沫传播,需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痰液需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或焚烧处理;家庭成员需戴口罩,保持室内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减少结核菌在空气中的停留。避免与婴幼儿、老年人等免疫力低下者密切接触,必要时使用空气净化器过滤室内空气。 三、营养支持与生活方式调整 保证充足营养摄入,每日摄入优质蛋白质(如鸡蛋、牛奶、瘦肉)、新鲜蔬果(补充维生素C、维生素E)及全谷物(提供能量),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规律作息,避免熬夜或过度劳累,适当进行轻度运动(如散步、太极拳),增强免疫力,但需避免剧烈运动加重心肺负担。戒烟限酒,减少烟草对呼吸道黏膜的损伤及酒精对肝脏的影响。 四、特殊人群护理要点 儿童患者需避免与其他儿童密切接触,家长应督促按时服药,注意观察精神状态及体重变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剂量;老年患者需加强营养监测,防止因食欲下降导致营养不良,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警惕药物蓄积毒性;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血糖波动可能影响结核病灶愈合,需在营养师指导下制定饮食方案;孕妇患者需在医生评估后用药,避免使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五、病情监测与复查要求 密切观察咳嗽、咳痰、咯血、发热等症状变化,若出现痰中带血、呼吸困难或高热不退,需立即就医。治疗初期每2~4周复查痰涂片及痰培养,每1~2个月复查胸部影像学检查,每3个月检测肝肾功能,以评估治疗效果及药物安全性。完成疗程后仍需定期随访,防止复发。

问题:女的得艾滋病啥症状

女性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后的症状与男性无本质差异,主要分为急性期、无症状期和艾滋病期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症状表现不同。 一、急性期症状(感染后2-4周) 女性感染HIV后,病毒复制活跃,多数在2-4周左右出现急性期症状,表现类似流感:发热(38℃以上)、咽痛、盗汗、皮疹(红色斑丘疹,多见于躯干)、关节痛、淋巴结肿大(颈部、腋下为主),部分伴呕吐、腹泻。症状持续1-3周后自行缓解,易被误认为普通感冒,需警惕。 二、无症状期症状(持续6-8年或更长) 急性期后进入无症状期,病毒在体内低水平复制,免疫功能暂未受损,多数女性无明显不适,常忽略自身感染风险。此阶段可持续6-8年甚至更久,但病毒仍具传染性,需通过检测发现。 三、艾滋病期症状(免疫功能严重受损) 进入艾滋病期,免疫功能崩溃,出现机会性感染与肿瘤:持续发热(>38℃,超1个月)、体重快速下降(3个月内下降10%以上)、慢性腹泻(>1个月,每日>3次)、反复口腔溃疡、皮肤黏膜病变(如带状疱疹、口腔念珠菌病)、神经系统症状(头痛、记忆力下降、肢体麻木),以及肺孢子菌肺炎、肺结核等严重感染。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HIV感染可通过母婴传播,需在孕期尽早启动抗病毒治疗(ART),规范用药可将母婴传播率降至1%以下;产后必须采用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 免疫低下者:长期服用激素、化疗药物或自身免疫病患者,感染后症状可能不典型(如发热不明显、机会性感染少见),需尽早检测,避免延误治疗。 五、诊断与治疗 艾滋病症状无特异性,需通过HIV抗体检测(感染4周后)、核酸检测(早期) 确诊。治疗以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为主,药物包括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如齐多夫定)、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如依非韦伦)、蛋白酶抑制剂(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等,需在医生指导下规范服药,可有效抑制病毒复制,延缓病情进展。 提示:若有高危行为(如无保护性行为、共用针具),建议4周后至疾控中心或医院检测,早发现早治疗可显著改善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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