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杨高云

杨高云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皮肤性病科

个人简介

简介:现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皮肤科工作。此前在美国工作学习8年,在北京协和医院博士后工作2年,在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2年,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皮肤科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4年。 临床方面:在临床工作中,对常见及疑难皮肤病(湿疹、皮炎、痤疮、黄褐斑、银屑病、白癜风、脱发等)及性病(尖锐湿疣、梅毒及淋病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喜欢中西医结合医治患者。 美容方面:在微整形美容、皮肤激光美容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浓厚的兴趣。经常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和技术交流,熟悉国际医学美容前沿技术,能把最新技术及时运用于工作中。 学术方面:先后获得清华大学、教育部、中华医学会、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卫生局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研究经费共约260余万元。发表论文60余篇(SCI论文13篇)。多次受邀在国际皮肤病大会、全国皮肤性病学术会议上发言交流。

擅长疾病

常见及疑难性皮肤病、黄褐斑、老年斑、性病、淋病等,皮肤微整形美容和激光美容。

TA的回答

问题:性病是什么有什么症状

性病是主要通过性接触等传播的一组传染病病原体多样常见性病有淋病表现为男女不同症状梅毒分三期各期有相应表现尖锐湿疣现生殖器等部位丘疹等艾滋病分急性期无症状期艾滋病期各期有不同症状不同人群感染性病后症状有差异怀疑感染应及时就医检查诊断。 一、性病的定义 性病全称为性传播疾病,是指主要通过性接触、类似性行为及间接接触传播的一组传染病。引起性病的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寄生虫等多种类型。 二、常见性病的症状 (一)淋病 由淋病奈瑟菌引起,男性急性淋病主要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随后出现尿道口红肿,有稀薄黏液流出,24小时后病情加重,分泌物变为黄色脓性,量多;女性感染后症状相对较轻,部分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症状者可出现宫颈炎,表现为阴道分泌物增多、宫颈充血、水肿等,也可出现尿道炎,有尿频、尿急、尿痛等症状。 (二)梅毒 由梅毒螺旋体引起,临床上分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和三期梅毒。一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通常发生在生殖器部位,为单个无痛性的溃疡,边界清晰,周边隆起,基底平坦;二期梅毒可出现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表现为多种形态,可呈斑疹、丘疹、脓疱等,还可伴有发热、头痛、关节痛等全身症状;三期梅毒可累及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多个系统,出现相应的严重症状,如心血管梅毒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等,神经梅毒可出现脑膜炎、偏瘫、癫痫等表现。 (三)尖锐湿疣 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主要表现为生殖器或肛门周围出现单个或多个淡红色小丘疹,逐渐增多、增大,可呈菜花状、乳头状、鸡冠状等外观,一般无明显自觉症状,部分患者可有瘙痒、异物感等。 (四)艾滋病 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急性期多在感染后2-4周出现,可出现发热、咽痛、盗汗、呕吐、腹泻、皮疹、关节痛、淋巴结肿大等症状;无症状期可持续数年甚至十年以上,此期患者无明显症状;艾滋病期为感染HIV后的最终阶段,患者可出现各种机会性感染和肿瘤,如肺孢子菌肺炎、卡波西肉瘤等,表现为发热、咳嗽、咳痰、咯血、消瘦、乏力等多种症状。 不同年龄、性别、生活方式及有相关病史的人群感染性病后的症状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儿童感染性病往往是通过间接接触等非性途径,可能出现外阴瘙痒、分泌物异常等表现,但由于表述能力等问题可能不易被察觉;女性在妊娠期感染性病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有不安全性行为等高危生活方式的人群感染性病的风险更高;有既往性病感染史的人群再次感染性病时症状可能不典型等。一旦怀疑感染性病,应及时就医进行相关检查和诊断,以便早期治疗。

问题:孕晚尖锐湿疣怎么办

孕晚期尖锐湿疣需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措施,必要时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物理治疗或药物治疗,同时结合分娩时机与方式的合理选择,产后需加强随访与预防复发。 1. 明确诊断与评估 孕晚期出现生殖器或肛周菜花状、乳头状赘生物,需由皮肤科或妇科医生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醋酸白试验、HPV基因检测等明确诊断。检查过程中需避免刺激疣体导致出血或感染,必要时在阴道镜辅助下评估疣体分布范围与基底情况,同时排查宫颈、阴道等部位是否合并感染。 2. 治疗方式选择 2.1 非药物干预优先 若疣体较小、无明显症状且无快速增大趋势,可暂不治疗,密切观察疣体变化。日常需保持外阴清洁干燥,穿棉质透气内裤,避免摩擦刺激,减少性生活频率,防止交叉感染。 2.2 物理治疗 若疣体较大、多发或影响生活质量,可在医生评估后采用冷冻、二氧化碳激光、电灼等物理治疗。治疗需在严格无菌条件下进行,避开宫颈及产道区域,单次治疗范围不超过10cm2,避免过度治疗导致早产或胎膜早破。 2.3 药物治疗限制 禁止自行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氟尿嘧啶软膏等药物。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局部使用三氯醋酸溶液,但需严格控制浓度(≤10%)与涂抹范围,治疗后需观察24小时内是否出现局部红肿、渗液等不良反应。 3. 分娩时机与方式建议 3.1 经阴道分娩指征 疣体直径<1cm、无明显出血倾向且产道条件良好者,可经阴道分娩。分娩过程中需由产科医生密切监测产程,避免疣体撕裂出血,必要时在产钳辅助下缩短第二产程,减少对疣体的牵拉损伤。 3.2 剖宫产指征 若疣体巨大(直径>3cm)、位于产道入口处或多发,可能增加阴道分娩时大出血、新生儿经产道感染HPV的风险,建议在妊娠38-39周(无并发症时)行剖宫产终止妊娠,避免因自然分娩导致的母婴传播风险。 4. 产后护理与随访 4.1 产妇护理 产后42天内需复查HPV及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排除宫颈上皮内病变。若存在持续HPV感染,需在哺乳期结束后进一步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直至HPV转阴。 4.2 新生儿关注 新生儿出生后需观察口腔、咽喉及肛周皮肤是否出现疣体,母乳喂养期间母亲需避免乳头皲裂,防止病毒通过破损皮肤传播。若发现新生儿感染,需及时转诊至儿科或皮肤科,采用冷冻或激光治疗。 5. 预防与健康管理 性伴侣需同时接受HPV检测与治疗,治愈前避免性生活。日常生活中避免共用毛巾、浴盆等私人物品,加强营养支持,适度运动以增强免疫力,降低复发风险。产后6个月内HPV感染清除率约为80%,需定期随访直至转阴。

问题:尖锐湿疣治疗v

尖锐湿疣治疗需以去除疣体、清除病毒感染、降低复发率及传播风险为目标,主要采用物理治疗、外用药物、免疫调节及光动力治疗等方式,具体方案需结合疣体数量、部位及患者个体情况选择。 一、物理治疗 1. 激光治疗:采用CO激光气化疣体,适用于单发或散在的生殖器、肛周疣体,对亚临床感染区域可同时清除,术后创面需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继发感染。 2. 冷冻治疗:液氮冷冻使疣体组织坏死脱落,适用于较小、表浅疣体,治疗后局部可能出现水疱,需注意避免摩擦和感染,必要时需多次治疗。 3. 电灼/电凝治疗:高频电流烧灼疣体,适用于基底较宽或有蒂的较大疣体,操作精准,需局部麻醉,术后需止血并预防创面感染。 4. 手术切除:适用于巨大疣体或物理治疗效果不佳者,完整切除后送病理检查排除恶性病变,术后需密切观察愈合情况。 二、外用药物治疗 1. 鬼臼毒素酊:通过抑制细胞有丝分裂破坏疣体,每日涂药1-2次,疣体脱落后停药,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禁用,避免接触正常皮肤黏膜。 2. 咪喹莫特乳膏:局部免疫调节剂,刺激局部产生干扰素等细胞因子,每周3次睡前涂抹,次日洗净,连续使用不超过16周,对黏膜部位耐受性较好。 3. 茶多酚溶液:通过抑制HPV病毒复制发挥作用,可联合物理治疗减少复发,使用时需注意避免接触正常皮肤。 三、光动力治疗 1. 原理:外用光敏剂在特定波长激光照射下产生光化学反应,选择性破坏病变组织,对尿道口、宫颈等特殊部位或亚临床感染效果较好。 2. 特点:创伤小,可清除肉眼不可见的亚临床病灶,孕妇经医生评估后可谨慎选择,治疗后需避免日晒1周以上。 四、免疫调节治疗 1. 干扰素凝胶:局部涂抹或皮下注射,调节局部免疫应答,适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需长期使用以降低复发风险,避免用于破损皮肤。 2. 转移因子:辅助增强机体免疫功能,适用于反复发作或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使用时需遵医嘱,避免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同时使用。 五、特殊人群处理 1. 妊娠期女性:优先选择物理治疗(激光、冷冻),避免使用鬼臼毒素等致畸药物,治疗需在孕中晚期进行,治疗后需定期复查。 2. HIV感染者:疣体复发率高,建议物理治疗联合外用药物,同时加强免疫调节,定期监测病毒载量及疣体变化。 3. 儿童患者:低龄儿童(<3岁)应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药物,优先选择激光或冷冻治疗,需在家长全程监护下进行,治疗后注意创面护理。 治疗期间需性伴侣同治,避免性生活直至双方均治愈,全程使用安全套可降低传播风险。规律作息、均衡营养及适度运动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减少复发诱因。

问题:如何做尖锐湿疣检测

尖锐湿疣检测需结合临床症状观察与实验室检查,常用方法包括醋酸白试验、HPV核酸检测及病理组织学检查。 一、检测方法 1. 临床症状观察:生殖器或肛周等部位出现菜花状、乳头状或鸡冠状赘生物,颜色与周围皮肤相近或呈白色、粉红色,表面粗糙,触碰易出血,需注意与假性湿疣、扁平湿疣等鉴别。 2. 醋酸白试验:用3%~5%冰醋酸涂抹可疑部位,3~5分钟后观察是否变白,原理是感染细胞内蛋白凝固,但可能对创伤愈合组织或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出现假阳性,需结合其他检查确认。 3. HPV核酸检测:通过PCR技术检测HPV DNA,特异性高,可明确病毒亚型,适用于亚临床感染或症状不典型者,对尖锐湿疣诊断敏感性达90%以上,尤其适用于HPV6/11型感染。 4. 病理组织学检查:对疑似疣体进行活检,显微镜下可见特征性空泡细胞、角化不全,是确诊金标准,适用于醋酸白试验阴性但症状可疑者。 二、检测时机 1. 出现典型疣体者应立即检测,以便尽早确诊。 2. 有高危性行为(如无保护性行为、多性伴侣)后1~3个月(平均潜伏期),可通过HPV核酸检测排查感染;若6个月内无异常症状,可停止检测。 3. 孕妇在孕期20周后检测为宜,避免对胎儿影响;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需每2~3个月复查一次HPV核酸,监测病毒复制情况。 三、特殊人群检测注意事项 1. 孕妇:宫颈或肛周出现增生物时,优先选择HPV核酸检测,避免使用醋酸白试验,疣体较大者建议产后治疗。 2. 免疫功能低下者:疣体增长速度快或形态不典型,需增加HPV核酸检测频率,必要时扩大活检范围。 3. 儿童:多因接触污染物品或母婴传播感染,检测前需家长陪同,避免疼痛刺激影响配合度,必要时在镇静下进行检查,结果异常者需进一步排查其他传播途径。 四、检测结果解读 1. HPV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且分型为HPV6/11型,结合典型疣体可确诊尖锐湿疣;若为其他高危型HPV阳性但无疣体,提示可能存在亚临床感染。 2. 醋酸白试验阴性者需随访观察,若1个月内出现增生物,再次检测排除假阴性。 3. 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空泡细胞可确诊,未发现典型特征者需排除其他病变。 五、治疗后复查与随访 1. 尖锐湿疣治疗后(如激光、冷冻等),建议在2周~3个月内首次复查,此后每3个月复查1次,持续6个月,6个月无复发者可延长复查间隔至每年1次; 2. 性伴侣需同时检测,避免交叉感染;HPV核酸检测阳性者需关注是否合并其他亚型感染,定期复查以防复发。

问题:尖锐湿疣没有同房会不会传染

尖锐湿疣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但在无同房情况下,仍可能通过间接接触污染物品或母婴传播途径感染,尤其是当皮肤黏膜存在微小破损时风险更高。 一、传播途径与非同房传播可能性 1. 性接触传播:为主要途径,与感染者生殖器部位直接接触时,病毒通过皮肤黏膜微小破损侵入,导致感染。 2. 间接接触传播:HPV病毒可在潮湿环境中存活数小时至数天,接触被污染的毛巾、内衣裤、浴盆、马桶坐垫等物品,若皮肤黏膜存在微小破损(如擦伤、裂隙),病毒可能侵入导致感染。研究显示,此类途径占比约15%-20%,但存在个体差异。 二、特殊传播情况:母婴传播 孕妇感染尖锐湿疣(尤其是低危型HPV感染)时,胎儿经产道分娩过程中可能接触病毒,导致新生儿呼吸道乳头瘤病等。此类传播虽不通过同房发生,但需在孕期进行规范检查与干预,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三、影响非同房传染风险的关键因素 1. 皮肤黏膜状态:皮肤黏膜完整时,病毒侵入难度大;若存在微小破损(如皮肤干燥、摩擦导致的裂隙),感染风险显著增加。 2. 免疫力水平:免疫功能低下者(如长期患病、HIV感染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因清除病毒能力弱,感染后更易发病,且间接接触时的感染概率更高。 3. 病毒类型:低危型HPV(如6型、11型)主要引发尖锐湿疣,病毒在皮肤黏膜定植后,易在温暖潮湿环境中增殖;高危型HPV(如16型、18型)虽不直接引起尖锐湿疣,但可能致癌,传播途径与低危型类似。 四、非同房传播的预防措施 1. 个人卫生管理:不与他人共用毛巾、内衣裤、浴盆等私人物品,每日用温水清洁生殖器部位,避免使用公共浴池的坐式马桶(建议垫一次性纸巾)。 2. 公共场所防护:在泳池、桑拿房等场所避免赤脚行走,减少皮肤黏膜直接接触公共设施表面。 3. 定期检查与干预:性伴侣或密切接触者若确诊感染,应暂停性接触,双方均需接受规范治疗与复查;孕妇需定期进行HPV筛查,发现感染及时咨询妇科与皮肤科医生。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孕妇:孕期感染尖锐湿疣需密切监测病灶变化,若病灶较大可能影响产道,需与医生沟通选择合适分娩方式(如剖宫产),降低新生儿感染风险。 2. 儿童:婴幼儿接触被污染物品后,若口腔、肛周等部位出现异常增生物,需立即就医,避免延误治疗;家长应管理好儿童个人物品,避免与感染者共用玩具、毛巾等。 3. 免疫功能低下者:此类人群感染风险较高,需加强防护,避免接触公共污染环境,出现疑似症状(如生殖器或肛周异常增生物)及时就诊,优先选择非药物干预(如物理治疗)提升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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