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内科
简介:
1996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临床医疗系,博士,从事呼吸专业20年。主要研究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包括慢阻肺,哮喘,以及吸烟导致的气道损害;此外对于呼吸重症医学有丰富经验,特别是呼吸机的使用,危重患者的管理有一定研究。围绕临床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主持校级新医疗新技术1项,共发表论文8篇,其中SCI 1篇,影响因子5.5;国内核心期刊6篇。
重症肺炎、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等。
副主任医师呼吸内科
支原体感染后有典型及其他伴随症状,不同人群表现有差异,儿童婴幼儿症状不典型,学龄期儿童较明显且部分有消化道症状;成人中青年症状相对典型,免疫力低下及老年成人可能病情重或症状不典型易现并发症。 一、典型症状 (一)发热 多为持续性发热,体温可高达39℃左右,部分患儿发热可持续1-3周。不同年龄段人群表现可能有差异,儿童由于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发热时可能波动相对较大,而成人发热相对较持续且体温数值可能更稳定,但总体都以高热为常见表现形式。 (二)咳嗽 初期多为刺激性干咳,之后可能会有少量痰液。咳嗽较为剧烈,有时呈阵发性,夜间咳嗽往往比较明显。儿童由于呼吸道较为敏感,咳嗽可能会影响睡眠和日常生活;成人咳嗽也会对工作和休息产生一定影响,且咳嗽程度可能因个体差异有所不同,但都以刺激性干咳为主要特征起始。 二、其他伴随症状 (一)乏力 患者会感觉全身没有力气,活动耐力下降。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乏力表现,儿童可能表现为不愿活动、精神萎靡等;成人则可能感觉工作效率降低、容易疲劳等。这是因为支原体感染机体后,引发炎症反应,消耗机体能量,从而导致乏力症状。 (二)头痛 部分患者会出现头痛症状,头痛程度轻重不一。儿童可能无法准确表述头痛部位和程度,但会有哭闹、烦躁不安等表现;成人可明确感觉到头部胀痛、跳痛等不同性质的疼痛,可能与支原体感染引起的全身炎症反应累及头部神经等有关。 (三)咽痛 咽喉部会有疼痛不适感,吞咽时可能会加重。儿童可能会出现拒食、流口水等情况;成人则能明显感觉到咽喉部位的疼痛,影响正常的吞咽和言语功能。这是由于支原体感染咽喉部黏膜,引起炎症反应所致。 三、不同人群的特殊表现 (一)儿童支原体肺炎 婴幼儿症状相对不典型,可能主要表现为喘息、气促,有的仅表现为反复发热,而咳嗽症状可能不突出。这是因为婴幼儿呼吸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与成人不同,呼吸道较窄,感染后容易出现气道痉挛等情况。随着年龄增长到学龄期儿童,典型的刺激性干咳等表现更为明显,但也可能因个体免疫差异而有不同表现,比如部分儿童可能在发热、咳嗽基础上伴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这可能与支原体感染引发的全身免疫反应累及消化道有关。 (二)成人支原体肺炎 中青年成人一般症状相对典型,以发热、刺激性干咳等为主,但部分免疫力低下的成人,如患有基础疾病(糖尿病、艾滋病等)的成人,可能病情相对较重,发热持续时间更长,咳嗽剧烈程度更甚,还可能出现呼吸困难等表现,这是因为基础疾病会削弱机体免疫力,使得支原体感染后炎症反应更难以控制。老年成人支原体肺炎可能症状更不典型,发热程度可能不如中青年显著,咳嗽也可能较轻,但更容易出现并发症,如呼吸衰竭等,这与老年人体质衰弱、各脏器功能减退,对感染的耐受和应对能力下降有关。
双肺少许慢性炎症是否需要治疗,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多数情况下若无症状且无明确病因,可能无需立即治疗,但需定期随访观察;若存在持续症状或潜在病因,可能需针对性干预。 一、判断是否需要治疗的核心依据。 1. 症状表现:若存在持续咳嗽(超过2周)、咳痰(黄色/绿色脓痰)、胸闷、活动后气短等症状,提示炎症可能影响肺功能,需进一步评估。 2. 影像学特征:“少许”炎症范围通常局限于局部肺叶,无融合性病变或肺组织破坏,若病变稳定无扩大,可能为良性过程。 3. 病因排查:需明确炎症是否由感染(如结核分枝杆菌、肺炎支原体)、慢性刺激(吸烟、职业粉尘暴露)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相关肺病变)引起,不同病因干预策略不同。 二、需针对性治疗的关键情况。 1. 病因明确且有活动性:如确诊结核感染,需规范抗结核治疗;支原体感染可能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真菌感染需抗真菌药物。 2. 症状持续加重:若咳嗽、咳痰超过3周,或出现发热(体温≥38℃持续不退)、咯血、体重下降(1个月内下降>5%),提示炎症可能进展,需结合血常规、胸部增强CT等检查明确是否需药物干预。 3. 高危人群合并症:老年(年龄≥65岁)、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即使炎症轻微,也需警惕诱发基础疾病急性加重,建议呼吸科医生指导下评估是否需预防性治疗。 三、无需立即治疗的常见情形。 1. 无症状且无基础疾病:体检发现双肺少许炎症,无任何呼吸道症状,肺功能正常,且无吸烟史、粉尘暴露史,可每3~6个月复查胸部CT观察变化。 2. 稳定期慢性炎症:若为既往感染遗留的陈旧性炎症,无明显症状且无进展趋势,无需药物干预,重点在于避免诱发因素(如戒烟、避免空气污染)。 3. 非特异性炎症表现:血常规、C反应蛋白正常,无感染证据,可能为轻微气道反应,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即可。 四、干预措施的选择原则。 1. 优先非药物干预:戒烟(包括二手烟)、避免接触粉尘/油烟/雾霾等刺激物,每日饮水1500~2000ml稀释痰液,适当缩唇呼吸改善肺通气。 2. 药物干预严格按需:仅在明确病因时使用,如感染性炎症需抗生素(具体药物遵医嘱);非感染性慢性炎症可能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避免使用成人剂型药物,若出现症状,优先生理盐水雾化、拍背排痰,2岁以下儿童避免镇咳药。 2. 妊娠期女性:非必要不使用药物,症状轻微时以休息、氧疗为主,需多学科评估后用药,优先选择妊娠B类药物。 3. 老年人群:监测炎症指标,避免自行服用广谱抗生素,用药前评估肝肾功能,优先选择副作用小的药物。 4. 糖尿病患者:严格控制血糖(空腹血糖<7.0mmol/L),炎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需增加血糖监测频率,及时就医调整方案。
雾霾可直接刺激呼吸道引发急慢性症状并显著增加相关疾病发病风险,其污染物进入血液循环会影响血管心脏功能提升心血管疾病发生几率,还会抑制免疫系统使人体抵抗力下降,刺激眼部致不适与增加眼部疾病风险,儿童因呼吸道娇嫩易受侵袭需注意防护,老年人基础病会被加重需做好防护,孕妇有害物质可能影响胎儿发育需重视防护。 一、雾霾对呼吸系统的危害 1.直接刺激与炎症引发:雾霾中的颗粒物(如PM2.5、PM10等)可直接进入呼吸道,刺激气道黏膜,引发咳嗽、气喘等急性症状。长期暴露于雾霾环境中,会持续破坏呼吸道黏膜屏障,导致慢性炎症反应,显著增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哮喘等疾病的发病风险。多项流行病学研究显示,长期处于高浓度雾霾区域的人群,呼吸道炎症发生率较低雾霾环境人群高出30%-50%。 二、雾霾对心血管系统的危害 1.影响血管及心脏功能:雾霾中的污染物可通过呼吸道进入血液循环,影响血管内皮细胞功能,导致血管收缩、内皮素分泌异常,进而引起血压波动、动脉硬化等问题。同时,这些污染物还会促使炎症因子释放,增加血栓形成风险,显著提升心肌梗死、脑卒中(脑梗死、脑出血)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几率。有研究表明,雾霾暴露与心血管事件住院率呈正相关,雾霾严重时段心血管疾病住院人数较平时可增加20%以上。 三、雾霾对免疫系统的影响 1.抑制免疫功能:雾霾中的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免疫系统产生抑制作用,降低免疫细胞的活性和数量,使人体抵抗力下降,更容易受到病原体的侵袭。尤其是儿童、老年人等免疫力相对较弱的人群,长期雾霾暴露会进一步削弱其免疫防御能力,增加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等疾病的发生概率。 四、雾霾对眼部的刺激危害 1.引发眼部不适与疾病:雾霾中的颗粒物、化学物质等可对眼部产生刺激,导致眼睛出现干涩、疼痛、红肿等不适症状。长期接触雾霾环境,还可能增加眼部炎症性疾病(如结膜炎等)的发生风险,影响视力健康。 五、对特殊人群的影响 1.儿童群体:儿童呼吸道黏膜娇嫩且尚未完全发育成熟,雾霾暴露时更易遭受颗粒物的侵袭,引发呼吸道感染、喘息等问题。同时,儿童户外活动相对较多,接触雾霾的机会更大,需特别注意在雾霾天减少外出,若需外出应佩戴合适的儿童专用防护口罩。 2.老年人群体:老年人多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基础疾病,雾霾会加重其基础病的病情,如使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咳嗽、咳痰症状加剧,增加心脏病患者心绞痛、心力衰竭的发作风险。因此,老年人应尽量避免在雾霾严重时段外出,如需外出需做好防护措施。 3.孕妇群体:雾霾中的有害物质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增加早产、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孕期女性应格外重视雾霾防护,尽量减少在雾霾天外出,室内可使用空气净化器改善空气质量。
确定为哮喘后,治疗以长期控制和急性发作快速缓解为核心目标,主要包括长期控制药物治疗、非药物干预、急性发作处理及特殊人群管理,同时需结合生活方式调整。 一、长期控制治疗 1. 药物治疗:优先采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作为基础控制药物,通过抑制气道炎症发挥作用,适用于各级哮喘患者。联合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可增强支气管舒张效果,适用于症状未完全控制的患者。白三烯调节剂可作为ICS的补充治疗,适用于合并过敏性鼻炎或阿司匹林诱发哮喘的患者。避免低龄儿童(<2岁)使用口服缓释茶碱,儿童及青少年需根据年龄选择合适剂型,避免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 2. 非药物干预:避免接触尘螨、花粉、霉菌、动物皮屑等过敏原,定期清洁家居环境;减少烟雾、冷空气、刺激性气体(如油烟、香水)暴露;规律进行肺功能监测(建议每3~6个月1次),掌握气道阻塞程度变化;患者及家属接受哮喘自我管理教育,学会识别症状加重信号(如夜间憋醒、咳嗽加重)并及时处理。 二、急性发作处理 急性发作症状包括突然出现的喘息、气促、胸闷、咳嗽加重,伴或不伴呼吸困难、口唇发绀。处理原则为快速缓解支气管痉挛,首选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吸入治疗,若症状未缓解或持续加重(如使用SABA后1小时内无改善),需立即就医。避免自行增加药物剂量或频繁使用SABA,以防药物过量导致心律失常、肌肉震颤等副作用。 三、特殊人群管理 1. 儿童:严格遵循儿科安全用药原则,优先选择吸入剂型控制药物,避免使用成人剂型。合并过敏体质的儿童需进行过敏原检测,规避过敏食物(如牛奶、鸡蛋),避免剧烈运动诱发喘息。低龄儿童(<6岁)用药需由医生根据体重调整剂量,慎用复方制剂(含抗组胺药与减充血剂)。 2. 老年人:需评估合并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对药物的影响,避免使用可能加重心脏负担的药物(如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及电解质。 3. 孕妇:优先选择ICS(如布地奈德)作为控制药物,避免孕期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急性发作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SABA,避免自行使用复方支气管扩张剂。 四、生活方式调整 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及过度劳累;适度进行低强度运动(如散步、游泳),增强肺功能及耐力,避免剧烈运动或在雾霾天外出;饮食均衡,增加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E的食物(如新鲜蔬果、坚果),避免辛辣、过冷/过热食物刺激呼吸道;严格戒烟,避免二手烟暴露及空气污染环境(如PM2.5>75μg/m3时减少户外活动)。 注:具体治疗方案需由医生根据患者年龄、病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制定,定期复诊调整药物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感冒多数为病毒感染,普通感冒无需输液,仅在脱水、细菌感染或严重并发症时需输液。输液后几小时内出现的身体反应,需结合具体表现判断,常见情况及应对建议如下: 一、明确感冒输液的适用场景 普通感冒以病毒感染为主,多数患者通过休息、补水、对症治疗即可恢复。需输液的情况包括:脱水(如呕吐腹泻无法口服补水)、细菌感染(如细菌性肺炎、中耳炎,伴高热不退)、严重并发症(如心肌炎、呼吸衰竭早期)。《中国感冒诊疗指南》明确,仅存在上述情况时才需静脉输液,普通感冒患者输液并不能缩短病程。 二、输液后几小时内常见身体变化 1. 发热或寒战:可能是输液反应,因液体灭菌不彻底或药物成分刺激所致,表现为38℃以上发热、怕冷,部分伴头痛、肌肉酸痛; 2. 皮肤黏膜异常:药物过敏时出现散在皮疹、瘙痒,严重者可发展为荨麻疹;若为抗生素类输液,可能因个体过敏体质引发面部浮肿; 3. 原有症状波动:咳嗽、鼻塞等症状短暂加重,可能因药物对呼吸道黏膜的暂时刺激; 4. 全身不适:头晕、乏力可能与药物导致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或体液补充不足有关。 三、自我监测与初步处理 1. 生命体征:每30分钟测量一次体温(≥38.5℃时需警惕)、脉搏(正常60~100次/分钟); 2. 皮肤观察:注意皮疹是否扩散、眼睑/面部是否肿胀,过敏时避免抓挠,可用冷敷缓解瘙痒; 3. 呼吸道管理:保持室内通风,少量多次饮用温水(每次50~100ml),避免剧烈活动; 4. 初步应对:体温正常且症状轻微者可卧床休息,无需特殊用药;若出现轻微皮疹,可暂用炉甘石洗剂涂抹。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6岁以下儿童优先选择口服药物,需输液时严格按体重(≥30kg者每日输液≤500ml)调整速度,避免低龄儿童使用成分复杂的抗生素复合制剂; 2. 老年人:心功能不全者需控制输液量(每日≤1000ml),避免因容量负荷增加诱发心衰;高血压患者需监测血压(输液后血压波动≥20/10mmHg时需告知医护人员); 3. 孕妇:禁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输液,必要时选择青霉素类(需皮试),输液速度控制在40滴/分钟以内; 4. 慢性病患者:糖尿病患者需筛查输液中葡萄糖含量(每日≤100g),肾病患者避免含钾输液,哮喘者需排查药物成分是否含肾上腺素。 五、需立即就医的情况 出现以下表现需紧急就诊:呼吸困难、胸闷(心率>120次/分钟);全身皮疹融合成片状、面部/喉头水肿;血压下降(收缩压<90mmHg)、意识模糊;持续呕吐腹泻(尿量<30ml/小时);高热(≥39.5℃)伴抽搐或剧烈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