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
简介:
吴众,副主任医师,就职于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擅长诊断和治疗各种类型白内障,尤其是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对各种复杂难治性白内障以及白内障术后各种并发症的治疗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
各种白内障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副主任医师
飞蚊症的治疗以非药物干预为主,需根据病因选择合适的眼药水,生理性飞蚊症可考虑氨碘肽滴眼液、叶黄素滴眼液等,病理性飞蚊症需优先针对原发病治疗。 一、生理性飞蚊症适用的眼药水 1. 氨碘肽滴眼液:含有碘及多种氨基酸成分,可通过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发挥作用,适用于年龄相关的生理性玻璃体老化(如中老年人)及近视人群的玻璃体轻度混浊,部分随机对照研究显示对稳定期生理性飞蚊症症状改善有效。 2. 叶黄素滴眼液:以叶黄素和玉米黄质为主要成分,通过抗氧化作用保护视网膜黄斑区光感受器细胞,减少自由基对眼部组织的损伤,辅助改善飞蚊症伴随的视网膜代谢异常,适合长期用眼过度、眼疲劳人群,尤其对合并轻度视网膜功能减退者有一定支持作用。 3. 透明质酸钠滴眼液:通过补充眼表黏蛋白、改善玻璃体局部微环境发挥作用,适用于玻璃体液化程度较轻且伴随眼干症状的患者,可辅助缓解因眼表干燥加重的飞蚊症不适感。 二、病理性飞蚊症的眼药水选择原则 1. 针对原发病的辅助用药:如玻璃体出血早期可短期使用氨碘肽滴眼液促进积血吸收,但需同时控制血压、血糖(如糖尿病患者);视网膜裂孔或脱离风险者需优先激光或手术治疗,眼药水仅作为基础营养支持。 2. 避免盲目使用刺激性药物:如含碘、含防腐剂的药物可能加重眼表刺激,对合并眼表炎症(如结膜炎)或干眼症患者需谨慎。 三、非药物干预优先的处理方式 1. 生活方式调整:避免连续近距离用眼(如电子屏幕使用≤40分钟/次,每日累计<6小时),控制低头或弯腰动作(减少玻璃体压力),定期远眺放松睫状肌。 2. 基础疾病管理:高血压患者需控制血压波动(目标收缩压<140mmHg),糖尿病患者严格控制空腹血糖<7.0mmol/L,减少玻璃体出血风险。 3. 营养补充:优先通过饮食摄入叶黄素(菠菜、羽衣甘蓝)、Omega-3脂肪酸(深海鱼)等营养素,避免依赖眼药水。 四、特殊人群用药注意 1. 儿童:3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含碘滴眼液(碘剂可能影响甲状腺发育),12岁以下生理性飞蚊症优先通过户外活动(每日≥2小时)及远眺训练改善,无需药物干预。 2.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氨碘肽滴眼液因含碘成分,孕期前3个月禁用,哺乳期需暂停用药;叶黄素滴眼液安全性较高,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 慢性病患者: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者禁用氨碘肽滴眼液(碘剂可能加重代谢异常),青光眼患者慎用含防腐剂的滴眼液(可能升高眼压)。 五、需立即就医的飞蚊症信号 1. 突发“蚊子群”样飞蚊症(短期内数量翻倍),伴随闪光感或视野缺损; 2. 视力短期内下降(如视物模糊、对比度下降); 3. 飞蚊症伴随眼痛、眼红或头痛(可能提示葡萄膜炎、玻璃体出血)。 飞蚊症的核心管理原则是:生理性以观察和生活方式调整为主,病理性需优先排查视网膜病变,眼药水仅作为辅助手段,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眼底出血与眼部充血的区别在于病理本质、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不同。眼底出血是眼内血液淤积,眼部充血是血管扩张充血,前者需针对血管病变治疗,后者以缓解血管反应为主。 1. 定义与病理本质 1.1 眼底出血是眼球内部(视网膜、玻璃体等)血管破裂或血液渗出,血液脱离血管腔积聚于眼内组织间隙,导致视网膜或玻璃体出现红色出血斑或出血点,本质为血液成分外溢。 1.2 眼部充血是眼球表面血管(结膜或睫状血管)扩张,血管壁未破损,血液仍在血管内循环,表现为眼球表面(白眼球或黑眼球边缘)发红,根据部位分为结膜充血(多为浅层血管扩张)和睫状充血(多为深层血管扩张)。 2. 常见病因 2.1 眼底出血: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血压波动损伤视网膜血管)、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长期高血糖致视网膜微血管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血管血栓或狭窄引发出血)、眼外伤(撞击或穿刺导致血管破裂)、高度近视(眼球拉长牵拉视网膜血管)等。 2.2 眼部充血:感染性因素(结膜炎、角膜炎等病原体感染)、炎症性因素(葡萄膜炎、巩膜炎等免疫性炎症)、物理刺激(风沙、烟尘、强光照射)、过敏反应(花粉、尘螨等过敏原刺激)、用眼过度(长期熬夜、近距离用眼导致结膜血管扩张)等。 3. 临床表现差异 3.1 眼底出血:若出血位于黄斑区(视觉中心区域),可出现突发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眼前黑影遮挡;出血量较少时可能无明显症状,仅表现为视网膜镜下出血点。部分患者伴随视物变形(视网膜结构破坏),严重时可出现视野缺损。 3.2 眼部充血:主要表现为眼球表面发红,无明显视力下降(除非合并角膜或晶状体病变),伴随异物感、眼痒(过敏或炎症性充血),畏光流泪(感染性充血),休息后症状可减轻(眼疲劳性充血)。 4. 检查特征 4.1 眼底出血:通过眼底镜或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可观察到视网膜出血斑、出血点,严重时可见玻璃体积血导致眼底结构模糊;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可显示出血区域的视网膜厚度变化。 4.2 眼部充血:裂隙灯检查可见结膜血管扩张(结膜充血)或角膜缘血管充血(睫状充血),血管形态清晰,无出血斑点;必要时结合分泌物涂片(感染性充血)或过敏原检测(过敏性充血)明确病因。 5. 处理原则 5.1 眼底出血:需针对病因治疗,如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高血压患者控制血压;药物方面可使用改善微循环药物,必要时进行激光光凝术(封闭渗漏血管)或玻璃体切割术(清除大量积血)。 5.2 眼部充血:优先非药物干预,如避免刺激因素、冷敷缓解症状;感染性充血使用抗生素滴眼液,过敏性充血使用抗过敏滴眼液;儿童及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自行使用激素类药物。 特殊人群提示: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定期检查眼底;高血压患者需监测血压,避免血压骤升;儿童出现眼部充血时,优先排查异物或过敏因素,避免揉眼;老年患者需警惕血管病变导致的眼底出血,及时就医。
飞蚊症分情况处理,生理性飞蚊症通常无需特殊治疗定期做眼底检查观察,药物治疗需眼科医生评估,玻璃体激光消融术要专业医生检查评估适应证,严重病变致飞蚊症可能需手术,儿童飞蚊症需立即到专业眼科机构详查,老年患者飞蚊症要更频做眼底检查且家属协助,有基础病史患者出现飞蚊症需警惕眼底病变加重并加强基础病治疗及眼部相关检查治疗。 一、观察随访 1.1生理性飞蚊症常见于正视眼或轻度屈光不正人群,多由玻璃体老化引起,此类情况通常无需特殊治疗,患者定期到眼科进行眼底检查即可监测玻璃体混浊变化,若飞蚊症无明显增多且不影响视力,可继续观察;1.2对于因年龄增长等生理性因素导致单纯飞蚊症的患者,需向其强调避免剧烈运动,防止玻璃体混浊加重引发不良后果,并告知其如出现飞蚊症突然增多或伴有闪光感等异常表现需及时复诊; 二、药物治疗 2.1目前临床针对飞蚊症的药物治疗有一定研究,部分药物可能在促进玻璃体混浊吸收方面有作用,但药物治疗并非对所有飞蚊症患者都适用;2.2药物使用需由眼科医生依据患者具体病情评估后决定,患者不可自行随意使用药物进行飞蚊症治疗; 三、激光治疗 3.1玻璃体激光消融术 3.1.1该治疗方式通过激光将较大团块的玻璃体混浊击碎,使其分解为更小颗粒以便被机体逐渐吸收,临床研究表明对部分存在较大玻璃体混浊团块且符合适应证患者可改善症状;3.1.2在进行激光治疗前,需由专业眼科医生详细检查患者眼底等情况,严格掌握适应证,确保治疗安全有效; 四、手术治疗 4.1当飞蚊症是由严重玻璃体出血、视网膜裂孔、视网膜脱离等严重病变导致时,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4.2手术治疗需由经验丰富的眼科医生根据患者具体病情选择合适手术方式,手术存在一定风险,术前医生会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相关风险及预后情况;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5.1儿童飞蚊症 5.1.1儿童飞蚊症相对少见,若儿童出现飞蚊症,极有可能存在先天性眼部异常等情况,需立即带儿童到专业眼科机构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明确病因后采取相应措施;5.1.2儿童因自身表述能力有限,家长需密切观察儿童眼部相关表现,如有无视物异常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5.2老年患者飞蚊症 5.2.1老年患者飞蚊症多与年龄相关的玻璃体变性有关,此类患者需更加频繁地进行眼底检查,关注是否并发其他眼底病变,如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以便早期发现并干预;5.2.2老年患者行动相对不便,家属需协助其定期复诊,督促其遵循医生的检查及治疗建议; 5.3有基础病史患者飞蚊症 5.3.1对于有糖尿病等基础病史的患者,若出现飞蚊症,需警惕可能是眼底病变加重的表现,如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等,应加强血糖控制,并更密切监测眼底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5.3.2此类患者需严格遵循基础病的治疗要求,同时配合飞蚊症相关的眼部检查及治疗,确保整体病情得到良好管理。
患有沙眼需尽快就医明确诊断,通过规范治疗清除沙眼衣原体感染,同时加强预防措施防止复发或传播。沙眼是由沙眼衣原体感染眼结膜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眼病,主要通过接触传播,早期症状隐匿,延误治疗可导致眼睑变形、倒睫、角膜瘢痕等严重并发症。 1. 明确诊断与病情评估 1.1 临床表现:急性期表现为眼结膜充血、眼睑红肿、黏液性分泌物增多,伴异物感、畏光;慢性期可见睑结膜乳头增生、滤泡形成,晚期出现瘢痕、角膜血管翳,严重时倒睫摩擦角膜导致视力下降。 1.2 诊断依据:医生通过裂隙灯检查结膜形态(乳头、滤泡、瘢痕),结合结膜刮片核酸检测(如PCR)或衣原体培养确诊,需排除过敏性结膜炎、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等相似疾病。 1.3 并发症筛查:需评估是否存在睑内翻倒睫、角膜溃疡、慢性泪囊炎,儿童及老年患者需重点排查视力影响程度。 2. 规范治疗方案 2.1 非药物干预:保持眼部清洁,每日用生理盐水轻柔冲洗分泌物,避免揉眼及共用毛巾;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与他人共用脸盆、毛巾。 2.2 药物治疗:一线药物为局部使用四环素类眼膏(如红霉素眼膏)或大环内酯类滴眼液(如阿奇霉素滴眼液),疗程需持续7~14天;严重感染可口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需遵医嘱完成全疗程,避免中途停药导致复发。 2.3 特殊处理:合并倒睫者需行电解倒睫或睑内翻矫正手术;角膜病变严重者转诊眼科,必要时联合角膜修复治疗。 3. 预防与健康管理 3.1 个人防护:避免用手揉眼,接触眼部分泌物后需立即洗手;毛巾、手帕等用品每日煮沸消毒,避免潮湿环境滋生衣原体。 3.2 环境改善:在沙眼高发地区,需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改善供水条件,减少粪便污染;集体单位(学校、工厂)定期开展眼部筛查,发现患者及时隔离治疗。 3.3 高危人群监测:沙眼衣原体感染孕妇需在孕期接受治疗,降低早产风险;儿童应避免使用成人毛巾,家长需观察儿童眼部分泌物、红肿等异常表现,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4.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4.1 儿童群体:低龄儿童(3岁以下)沙眼症状可能不典型,家长需每日观察眼睑是否红肿、分泌物是否增多,避免儿童揉眼导致感染扩散;治疗优先选择温和的滴眼液,避免眼膏引起不适。 4.2 孕妇群体:孕期感染沙眼衣原体可能增加早产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安全药物(如红霉素局部用药),避免口服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影响;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衣原体感染状态。 4.3 老年患者:常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治疗需综合评估全身健康状况,避免药物相互作用;若出现视力骤降、眼痛加剧,需警惕角膜穿孔风险,立即就医。 沙眼治疗以清除病原体为核心,早期干预可有效预防并发症。患者应严格遵循医嘱完成治疗,同时通过改善卫生习惯阻断传播链,高危人群需加强筛查与防护。
眼睛突然刺痛可能由干眼症、异物刺激、用眼过度、眼部炎症或神经敏感性因素引发,多数为良性短暂症状,但若伴随视力下降、红肿等需及时就医。 一、干眼症引发的刺痛 泪液分泌不足或质量下降时,角膜表面缺乏有效润滑,眨眼时眼睑与角膜摩擦增加,刺激角膜神经末梢,引发短暂刺痛。长期使用电子屏幕导致眨眼频率降低(每分钟5-8次,正常15-20次),泪液蒸发加速,尤其在空调房、干燥环境中更易发生。中老年女性因雌激素下降,泪液分泌功能减退,刺痛感出现频率增加;糖尿病患者因高血糖引发眼部微血管病变,泪液成分异常,刺痛风险升高。应对措施:每日热敷眼睑10分钟,每小时进行20次眨眼训练,避免空调直吹眼部,必要时使用人工泪液(婴幼儿禁用,儿童需遵医嘱)。 二、异物刺激导致的刺痛 空气中粉尘、睫毛、花粉或隐形眼镜沉积物等异物直接接触眼表,刺激角膜上皮细胞,引发瞬时刺痛。儿童因户外活动多、睫毛较长易发生,揉眼会加重异物嵌入或损伤;佩戴隐形眼镜者若清洁不当,镜片表面蛋白质沉淀或微生物也可能诱发刺痛。应对:禁止揉眼,用生理盐水轻柔冲洗,隐形眼镜佩戴者需每日清洁镜片,佩戴前检查镜片完整性。 三、用眼过度引发的眼疲劳 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阅读、使用电子设备)使睫状肌持续收缩,眼内压短暂升高,刺激睫状神经,产生刺痛或酸胀感。青少年因课业压力大、每日用眼超6小时,或成年人长期熬夜工作,眼调节功能疲劳,角膜知觉敏感度升高,刺痛更明显。高海拔、强光环境下瞳孔持续收缩,眼部肌肉紧张,也可能诱发刺痛。应对:遵循20-20-20法则,每用眼20分钟远眺20英尺外20秒,夜间避免使用蓝光强度>400nm的电子设备,孕妇因激素波动可能加重眼疲劳,建议缩短单次用眼时间。 四、眼部炎症早期表现 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或过敏性结膜炎早期,炎症因子刺激眼表神经,引发刺痛。儿童免疫力较低,易因接触感染源(如共用毛巾)诱发细菌性炎症;过敏体质者接触花粉、尘螨等过敏原,肥大细胞释放组胺,刺激眼表神经,导致刺痛伴随眼痒、分泌物增多。病毒性角膜炎患者角膜上皮细胞受损,触碰时刺痛加剧,光线刺激下症状更明显。应对:细菌性炎症需就医,明确感染类型后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儿童需遵医嘱);过敏性炎症避免接触过敏原,禁用刺激性药物;病毒性角膜炎禁用激素类药物,防止病毒扩散。 五、神经敏感性刺痛 三叉神经眼支末梢神经敏感者,情绪紧张、焦虑或环境温度骤变(如从寒冷户外进入温暖室内)时,神经兴奋性短暂升高,诱发眼周刺痛。偏头痛患者发作前,视网膜动脉短暂痉挛,可伴随单侧眼刺痛、闪光感;孕妇因血管扩张、眼压变化,也可能出现短暂刺痛。应对:放松情绪,减少环境温度骤变,偏头痛患者需记录发作诱因,症状持续超30分钟需排查眼压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