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变态反应科
简介:
崔馨,女,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医学博士,博士后。从事眼科临床与科研工作多年,专业特长:青光眼、角膜疾病和眼视光学。
角膜疾病、干眼症、屈光不正、屈光手术、青光眼、视神经疾病等疾病的诊治。
副主任医师变态反应科
ICL近视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是通过在眼内植入微型人工晶体矫正近视的微创手术,适用于中高度近视且角膜条件不佳的患者,能最大程度保留眼球生理结构与自然调节功能。 适用人群与度数范围 适合18岁以上、近视度数稳定(每年增长≤50度)的中高度近视患者(一般-3.00D至-18.00D,部分机构可至-20.00D),尤其角膜厚度不足(激光手术禁忌者)、高度近视(≥-6.00D)或散光合并近视者。需排除圆锥角膜、重度干眼症、闭角型青光眼、视网膜变性等眼部疾病,且无糖尿病、高血压等影响愈合的全身性疾病。 手术原理与独特优势 在虹膜后、晶状体前植入柔软的Collamer人工晶体(含亲水性成分,生物相容性佳),通过调节晶体度数矫正近视。优势包括:① 无需切削角膜,保留眼球完整性;② 可逆性强,可随时取出或更换;③ 适合角膜薄、高度近视者,术后视觉质量清晰,夜间眩光发生率低于激光手术;④ 术后干眼发生率低,晶体材料可促进泪膜稳定。 术前检查与评估标准 需完成全面眼部检查:视力、眼压、角膜地形图(排除圆锥角膜)、前房深度测量(需≥2.8mm)、眼底(筛查视网膜裂孔)、泪液分泌试验(Schirmer I型≥10mm/5min)及角膜曲率分析。同时排查全身疾病(如高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糖尿病空腹血糖<8.0mmol/L),确保无手术禁忌证。 术后护理与恢复要点 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游泳及剧烈运动,需遵医嘱滴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1周)、玻璃酸钠滴眼液(1个月)预防感染与干眼。术后次日可正常用眼,1-3个月视力稳定,期间避免强光刺激(外出戴护目镜),2周内减少电子设备使用。定期复查(术后1天、1周、1个月、3个月)监测眼压与晶体位置。 风险与特殊人群禁忌 手术风险发生率<1%,主要包括术后感染(需抗生素控制)、人工晶体移位(发生率<0.5%,多需二次复位)、眼压升高(术前控制眼压可降低风险)及远期白内障(发生率约5%/10年)。特殊人群禁忌:① 孕妇(孕期激素波动影响角膜稳定性)、哺乳期女性(需停药后哺乳);② 圆锥角膜、重度干眼症(术前需评估泪膜稳定性,必要时术前1个月泪道栓塞);③ 高度近视合并视网膜裂孔(需先激光封闭裂孔再手术)。
外斜视是否需要手术需根据斜视类型、程度及双眼视功能综合判断,并非所有外斜视都无需手术干预。 一、非手术干预的适用场景及方法:适用于轻度间歇性外斜视、融合功能较好(如能维持双眼单视)、无明显双眼视功能损害的患者。方法包括:1. 矫正屈光不正(如近视、远视或散光),研究显示,近视患者若未矫正,调节性集合不足可能加重外斜视,通过配镜可改善眼位;2. 三棱镜矫正,适用于斜视角度较小、单眼复视或无融合功能者,临时改善外观;3. 视能训练,如融合功能训练(如立体视觉训练),部分研究显示持续训练可增强融合储备,延缓斜视进展。 二、手术治疗的核心适应症: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考虑手术:1. 斜视角度较大(如超过15棱镜度)或恒定性外斜视,非手术干预难以维持眼位;2. 双眼视功能受损(如立体视锐度下降至200秒角以上)或融合功能消失,影响日常生活(如阅读、驾驶);3. 非手术干预无效(如训练后斜视角度无改善或持续进展);4. 明显影响外观或心理状态(如儿童因斜视被嘲笑导致自卑)。手术通过调整眼外肌(如内直肌缩短、外直肌后徙等)改变眼球牵拉方向,临床研究显示术后眼位矫正率可达70%~90%,具体效果因个体差异而异。 三、特殊人群的治疗考量:1. 儿童:婴幼儿(尤其6岁以下)需结合视觉发育关键期评估,若斜视明显且双眼视功能持续受损,建议在2~6岁间手术(避免弱视发生);轻度斜视可先观察,若融合功能良好且无进展,可延缓至学龄期。2. 成人:成人手术更注重外观改善及心理适应,合并甲状腺相关眼病(如Graves病)者需优先控制原发病,待病情稳定后评估手术时机,避免术后复发。3. 合并全身疾病者: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需术前控制基础病,避免术中血压波动影响手术安全。 四、治疗原则与注意事项:1. 个体化评估:需通过同视机、三棱镜检查等明确斜视类型及双眼视功能,制定方案。2. 优先非药物干预:以光学矫正、视能训练为主,药物仅作为辅助(如低浓度阿托品控制调节性斜视,需严格遵医嘱)。3. 避免低龄儿童滥用药物:阿托品散瞳验光或治疗需严格限制在调节性内斜视,外斜视患者慎用,防止掩盖真实眼位。4. 术后护理:儿童术后需定期复查眼位及视力,避免过度用眼;成人术后需注意眼部卫生,预防感染。
特发性脉络膜新生血管病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抗VEGF药物改善视力)、激光治疗(PDT精准作用但有局限性需评估)、手术治疗(玻璃体切割术针对复杂情况需考虑相关因素),还需长期综合管理与随访,监测病情、调整方案、关注全身及特殊人群情况 一、药物治疗 特发性脉络膜新生血管病的药物治疗主要包括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药物,这类药物通过抑制VEGF的活性,减少新生血管的形成和渗漏。大量临床研究证实,抗VEGF药物能有效改善患者的视力,例如多项随机对照试验显示,使用抗VEGF药物后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激光治疗 (一)光动力疗法(PDT) 利用特定的光敏剂被脉络膜新生血管内皮细胞摄取后,经特定波长激光照射,激活光敏剂,破坏异常新生血管。其优势在于可以精准作用于新生血管部位,对周围正常组织损伤相对较小,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性,部分患者可能需要多次治疗。对于不同年龄、性别、生活方式及病史的患者,需根据具体病情评估是否适合PDT治疗,例如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可能在治疗中面临更大风险,需谨慎选择。 三、手术治疗 (一)玻璃体切割术 对于一些复杂情况的特发性脉络膜新生血管病,如伴有大量玻璃体出血、视网膜脱离等情况时,可能需要行玻璃体切割术。手术需要考虑患者的年龄因素,儿童患者由于眼部结构和生理功能尚未完全发育,手术风险相对更高,需要更精细的操作和术后更密切的观察;对于有特殊生活方式(如长期从事剧烈运动等)的患者,术后需要注意避免剧烈活动,防止影响手术效果;有既往眼部手术史或全身严重病史的患者,手术前需进行全面评估,以降低手术相关风险。 四、综合管理与随访 对于特发性脉络膜新生血管病患者,需要进行长期的综合管理与随访。定期进行视力、眼底检查、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等检查,以监测病情变化。根据病情的不同阶段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关注患者的生活方式对病情的影响,如建议患者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控制血压、血糖等全身情况,因为全身因素可能影响脉络膜新生血管病的发展。对于特殊人群,如老年患者可能合并多种全身疾病,在治疗中需更注重全身情况的协同管理;女性患者在妊娠等特殊时期也需要特别关注病情变化及治疗的安全性等问题。
结膜下出血(俗称眼白出血)是眼科常见症状,多因结膜下小血管破裂所致,表现为眼白局部鲜红色或暗红色斑块,通常不影响视力,多数可自行吸收。以下从常见原因、临床表现、处理原则等方面详细说明。 一、常见原因: 1. 生理性因素:40岁以上人群因血管脆性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加,女性绝经期后激素变化可能导致血管韧性下降,均易引发结膜下出血; 2. 病理性因素: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长期控制不佳时,血管壁弹性降低、脆性增加;凝血功能异常(如服用抗凝药物、血小板减少症)或眼部炎症(结膜炎、巩膜炎)也可能诱发; 3. 生活方式因素:剧烈运动(如举重、蹦极)、长时间屏气(便秘、剧烈咳嗽)等增加血管压力的行为;揉眼、外力撞击等直接损伤结膜血管;熬夜、过度用眼导致眼表血管疲劳。 二、临床表现与诊断: 典型表现为眼白突发鲜红色或暗红色出血斑,边界清晰,范围通常不超过角膜缘,无眼痛、视力下降或仅伴轻微异物感;若出血范围扩大或累及眼睑,可能提示更严重出血。诊断需通过眼科裂隙灯检查排除巩膜出血、前房积血等眼部结构损伤,必要时结合血压监测、凝血功能检查(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评估基础疾病风险。 三、处理原则: 多数患者无需特殊治疗,7-12天可自行吸收。24-48小时内冷敷止血(每次15-20分钟,每日3次,温度不低于15℃,避免冻伤);48小时后热敷促进吸收(温度40℃左右,每次10-15分钟,毛巾或蒸汽眼罩均可)。特殊人群注意:儿童需避免揉眼或剧烈哭闹,老年人合并高血压时需先控制血压,糖尿病患者需优先稳定血糖水平,不盲目使用活血药物。 四、就医指征: 若出现以下情况需及时就诊:出血范围24小时内迅速扩大;3天后无吸收趋势或伴随视力下降、眼痛、畏光;反复出血(每月≥2次)或伴皮肤黏膜瘀斑;伴随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提示颅内压异常)。 五、预防措施: 控制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定期监测并规范用药);避免剧烈运动(如举重、潜水)及增加腹压行为(多摄入膳食纤维、控制便秘、止咳治疗);日常揉眼动作轻柔,避免用手揉搓眼表;老年人选择温和运动(如散步、太极拳),避免血管剧烈波动;定期眼科检查,排查慢性眼部炎症或全身血管病变。
散瞳是眼科通过药物或物理手段使瞳孔括约肌松弛、睫状肌放松,从而扩大瞳孔的操作,核心目的是消除晶状体调节痉挛,为检查或治疗提供清晰视野。其原理是通过药物阻断睫状肌乙酰胆碱受体,抑制调节功能,或通过物理压迫使瞳孔扩大。 1. 定义与原理: - 本质是调节麻痹与瞳孔扩大的结合,通过药物(如阿托品)阻断睫状肌M受体,使睫状肌完全松弛,晶状体屈光力固定,消除调节痉挛对检查结果的干扰。 - 非药物方式(如短暂压迫眼睑)较少用于临床,主要适用于紧急情况,常规以药物散瞳为主。 2. 主要应用场景: - 眼科检查:儿童验光(排除假性近视,获取真实屈光状态,避免过度矫正);眼底检查(清晰观察视网膜周边及视神经,诊断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脱离等);虹膜睫状体炎治疗(防止虹膜粘连,促进炎症吸收)。 - 特殊治疗:葡萄膜炎患者需扩瞳防止虹膜后粘连,眼外伤后瞳孔闭锁者需药物干预维持瞳孔功能。 3. 常用方法与药物: - 药物按作用时效分三类:长效(阿托品眼膏,作用1-2周,适用于儿童验光)、中效(环喷托酯滴眼液,1-3天,适用于青少年验光)、短效(托吡卡胺滴眼液,0.5-6小时,适用于成人快速检查)。 - 作用机制均为抑制睫状肌收缩,使瞳孔自然扩大,便于眼底照明及周边视野观察。 4. 适用人群与禁忌: - 适用:12岁以下儿童验光(需长效散瞳明确调节状态);40岁以上成人需排除调节痉挛时;虹膜睫状体炎急性期治疗。 - 禁忌:对药物成分过敏者;闭角型青光眼(散瞳后眼压升高风险);前房浅、房角狭窄者;4岁以下儿童需经眼科医生评估后使用。 5. 注意事项与安全提示: - 儿童使用长效散瞳药物后会出现畏光、视近模糊,外出需戴太阳镜防护,1-2周内避免近距离用眼;出现头晕、口干等阿托品副作用时需及时就医。 - 用药前必须测量眼压,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止自行使用;优先通过休息、远眺等非药物方式缓解视疲劳,调节痉挛严重时需遵医嘱用药。 - 低龄儿童(3岁以下)需在专业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避免因调节功能未发育完全导致药物过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