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
简介:
医学博士,对玻璃体视网膜病、白内障、青光眼等的诊断、治疗及手术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擅长黄斑部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底疾病的诊断与手术治疗,熟练掌握眼科激光手术适应症及操作方法。
弱视、青光眼、糖尿病眼底病变、黄斑前膜等疾病的诊治。
副主任医师眼科
飞蚊症是眼前出现飘动小黑影或如同蚊蝇飞舞的异常现象其产生原因主要有玻璃体液化、玻璃体后脱离、眼部疾病等生理性飞蚊症一般无法完全治愈但通常不严重定期观察即可病理性飞蚊症需针对原发病治疗能改善症状但难完全治愈出现突然增多飞蚊、闪光感等应及时就医检查明确类型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同人群在飞蚊症发生和处理上有差异。 飞蚊症是眼前出现飘动的小黑影,或如同蚊蝇飞舞的异常现象,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玻璃体液化:随着年龄增长,玻璃体逐渐发生液化,原本呈凝胶状的玻璃体变得混浊,从而导致飞蚊症,这是最常见的原因,多见于40岁以上人群及近视度数较高的人群。 玻璃体后脱离:玻璃体后脱离时,玻璃体皮质从视网膜内表面分离,在分离过程中,可能会牵拉视网膜,引起飞蚊症,常见于近视患者、老年人及眼内受过外伤的人群。 眼部疾病:一些眼部疾病也可导致飞蚊症,如葡萄膜炎、视网膜裂孔、视网膜静脉阻塞、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等。葡萄膜炎时,炎症细胞进入玻璃体可引起混浊;视网膜裂孔形成时,玻璃体的液体可能通过裂孔进入视网膜下,同时带动玻璃体混浊;视网膜静脉阻塞、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等导致眼内出血,血液进入玻璃体也会引发飞蚊症。 飞蚊症能治愈吗 飞蚊症能否治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生理性飞蚊症:对于因年龄增长、近视等引起的生理性飞蚊症,一般无法完全治愈,但通常也不会对视力造成严重影响,不需要特殊治疗,定期观察即可。不过,近视人群要注意合理用眼,避免近视度数进一步加深,从而加重飞蚊症的症状。 病理性飞蚊症:由眼部疾病引起的病理性飞蚊症,需要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如果能及时治疗原发病,部分患者的飞蚊症症状可能会有所改善,但很难完全治愈。例如,由葡萄膜炎引起的飞蚊症,经过规范的抗炎治疗,炎症得到控制后,飞蚊症可能会减轻,但不一定能完全消失;对于视网膜裂孔,通过激光封闭裂孔等治疗后,飞蚊症可能会稳定,但已存在的混浊物通常难以完全消除。 对于飞蚊症患者,尤其是出现突然增多的飞蚊、闪光感等情况时,应及时就医,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以明确是生理性还是病理性飞蚊症,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不同年龄段、不同生活方式的人群,在飞蚊症的发生和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例如老年人要更加关注眼部健康检查的频率,近视人群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等。
眼球突出是眼球位置异常前移或突出的病理状态,主要分为眼眶结构异常与病变、内分泌性疾病、血管性病变、外伤性损伤、全身性疾病浸润等类型,其中以内分泌性疾病和眼眶占位性病变最为常见。 一、眼眶结构异常与病变 1. 眼眶炎症性病变:如眼眶炎性假瘤,多表现为单侧或双侧眼球突出,伴疼痛、眼睑肿胀,发病机制与自身免疫反应相关,病理检查可见淋巴细胞、浆细胞浸润。儿童和中青年是高发群体,炎症若累及眼外肌可导致眼球运动受限。 2. 眼眶肿瘤性病变:良性肿瘤如泪腺多形性腺瘤,常缓慢生长,压迫眼球导致突出;恶性肿瘤如横纹肌肉瘤,好发于10-15岁儿童,进展迅速,可伴头痛、视力下降,需通过影像学检查(如MRI)与炎症性病变鉴别。 二、内分泌性疾病 1. 甲状腺相关性眼病(TAO):多见于Graves病患者,女性发病率约为男性的4-10倍,中青年高发。机制与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刺激甲状腺和眼外肌组织增生、水肿有关,临床表现为眼球向前突出,可伴眼睑退缩、复视,严重者可压迫视神经导致视力下降,吸烟会增加病情进展风险。 三、血管性病变 1. 颈动脉海绵窦瘘:由外伤或血管壁薄弱导致颈内动脉与海绵窦异常沟通,动脉血直接进入海绵窦,眼上静脉压力升高,眼球充血、搏动性突出,可闻及血管杂音。中老年人群因血管壁弹性下降,自发性颈动脉海绵窦瘘发病率略高。 四、外伤性损伤 1. 眼眶骨折:外力撞击导致眼眶壁骨质断裂,眶内容物疝入上颌窦或筛窦,可引发眼球突出,儿童因眶壁较薄,轻微外伤即可引发明显突出。患者常伴眼睑淤血、复视,需通过CT三维重建明确骨折范围。 五、全身性疾病浸润 1. 血液病:白血病、淋巴瘤等恶性血液病可通过眼眶浸润,导致眼球突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约5%会出现眼眶侵犯,表现为眼球突出伴眶周肿块。 2. 代谢性疾病:糖尿病可并发眼眶脂肪代谢异常,形成眶内脂肪垫增生,导致眼球向前移位,尤其在血糖控制不佳时更易发生。 特殊人群提示:儿童出现单侧眼球突出需优先排查横纹肌肉瘤,建议尽快进行影像学检查;孕妇若因甲亢引发眼球突出,应避免自行用药,优先通过调整情绪、避免高碘饮食等非药物方式控制病情;长期吸烟者出现的甲状腺相关性眼病,戒烟可降低病情进展风险,建议戒烟并配合眼科专科治疗。
弱视矫正需结合光学矫正、遮盖疗法、药物干预、视觉训练及特殊人群管理等综合手段,其中光学矫正为基础,遮盖疗法是经典方法,需在专业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屈光状态及弱视类型制定个性化方案。 一、光学矫正 弱视常伴随远视、近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需通过精准验光配镜矫正屈光状态。儿童因睫状肌调节力强,首次验光需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如1%阿托品眼膏)散瞳,消除调节干扰,3-6岁儿童建议每半年复查,7岁以上每年定期检查,根据视力提升情况调整镜片度数。成人弱视患者若存在屈光异常,配镜可改善视疲劳,为后续治疗提供基础。 二、遮盖疗法 适用于单眼弱视或双眼视力差距≥2行的患者,通过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促进视觉神经通路发育。3-6岁儿童每日遮盖优势眼6-8小时,7-12岁逐渐调整为每日2-6小时,12岁以上可根据视力提升情况缩短时长。遮盖期间需定期检查优势眼视力,防止因过度遮盖导致视力下降,遮盖时需保护皮肤,避免摩擦损伤,可配合使用保湿软膏。 三、药物治疗 低浓度阿托品眼膏(0.01%)适用于调节性弱视,通过放松睫状肌、消除调节痉挛,配合光学矫正提升视力。中重度弱视或屈光参差性弱视患者可遵医嘱使用,用药期间需监测眼压及眼表反应,低龄儿童需注意阿托品可能引起的皮肤干燥、面部潮红等副作用,优先非药物干预,若出现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 四、视觉训练 在光学矫正及遮盖基础上,通过专业视觉训练提升弱视眼功能,包括精细训练(穿珠子、描图)、双眼协调训练(立体视觉训练)、反转拍训练等。3-6岁幼儿采用游戏化训练(如卡通图片配对),每周3-5次,每次20-30分钟;7岁以上制定系统训练计划,每次30-45分钟。训练中若出现眼疲劳、头痛需暂停,避免过度用眼,青少年需兼顾学业与训练,避免长时间连续训练。 五、特殊人群干预 儿童弱视关键期(3-6岁)及敏感期(6岁前)干预效果最佳,超过9岁后视觉发育趋于稳定,治疗难度显著增加。早产儿、有早产视网膜病变史或高度近视家族史者,需在出生后4-6周首次眼科筛查,发现屈光异常或斜视时及时转诊。先天性白内障术后弱视患者需更早开始遮盖及视觉训练,避免因晶状体混浊导致视觉剥夺,青少年弱视若合并斜视,优先手术矫正斜视,术后加强弱视训练。
准分子激光手术费用受手术方式、医院等级、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未成年人、患有某些眼部疾病者、孕妇等特殊人群有相应注意事项,考虑手术时要综合自身情况选正规医疗机构以保安全效果。 影响准分子激光手术费用的因素 手术方式:准分子激光手术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如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准分子激光上皮下角膜磨镶术(LASEK)、全飞秒激光小切口基质透镜切除术(SMILE)等。不同的手术方式成本不同,全飞秒激光手术相对来说技术更先进,费用通常会高于其他传统术式。例如,SMILE手术的费用可能会比LASIK手术高一些,一般SMILE手术费用可能在2万-3万元左右,而LASIK手术费用可能在1万-2万元左右。 医院等级:不同等级的医院,其收费标准有所差异。一线城市的三甲医院,由于医疗设备先进、医生资质高、医疗服务水平高,准分子激光手术的费用会相对较高;而一些县级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可能会低一些,但在选择医院时不能只单纯考虑费用,还需要关注医院的正规性和手术的安全性。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消费水平有差异,准分子激光手术的费用也会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手术费用普遍会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比如在一线城市做准分子激光手术可能需要2万多元,而在一些二线城市可能1万-2万元左右就能完成。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眼部还在发育阶段,不建议进行准分子激光手术。因为此时眼部的屈光状态不稳定,手术效果可能不理想,而且术后眼部发生并发症的风险相对较高。 患有某些眼部疾病的人群:如果患者患有严重的角膜炎、青光眼、圆锥角膜等眼部疾病,是不适合进行准分子激光手术的。这些眼部疾病会影响手术的安全性和术后效果,需要先治疗相关眼部疾病,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是否适合手术以及手术的费用等相关问题。 孕妇:孕妇由于身体激素水平的变化,眼部状态可能会发生改变,此时进行准分子激光手术可能会影响手术效果,同时也可能对胎儿产生一定影响,所以孕妇一般不建议进行准分子激光手术。 准分子激光手术的费用受多种因素影响,在考虑手术时,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各方面因素,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手术,以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效果。
儿童不同年龄段视力有不同发育阶段及标准,成人正常视力需达相应标准,儿童要定期筛查且注意用眼环境,成人要保持良好用眼习惯、定期检查,出现异常及时就医。 一、儿童不同年龄段视力标准及意义 1.新生儿:新生儿视力很差,只能看到光感和大致的形状,此时视力发育尚处于初始阶段,主要依赖视觉系统的初步形成。 2.3个月婴儿:能注视较大的物体,视力约为0.2-0.3,此阶段开始逐渐建立视觉追踪等基本视觉功能。 3.1岁幼儿:视力约达0.4,开始能更清晰地分辨一些近距离的物体,视觉功能进一步发展。 4.2岁幼儿:视力约为0.5-0.6,能更好地识别简单的物体形状和颜色等。 5.3岁儿童:视力通常可达0.6-0.8,视觉认知能力进一步提升。 6.4岁儿童:视力一般能达到0.8左右,开始接近成人视力发育的前期水平。 7.5岁及以上儿童:正常视力应达到1.0及以上(国际标准视力表)或5.0及以上(对数视力表),此时视觉系统基本发育完善,能满足日常大部分视觉功能需求,若低于此标准需警惕视力发育异常可能。 二、成人视力标准及意义 成人正常视力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时为1.0及以上,用对数视力表检测则为5.0及以上。这一标准表示在标准视力检查距离(通常为5米)下,能清晰分辨视力表上相应视标的最小字符,反映了成人眼睛的屈光状态基本正常,能满足日常工作、生活中大部分视觉需求,如看清远处物体、阅读文字等。若成人视力低于此标准,可能存在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问题或其他眼部疾病,需进一步检查明确原因。 三、特殊人群需注意的视力相关要点 1.儿童群体:由于视力处于不断发育阶段,家长应定期带儿童进行视力检查,一般3岁左右可开始常规视力筛查,以便早期发现视力问题并及时干预。同时,要注意儿童的用眼环境,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过度看电视、玩手机等,减少视力发育异常的风险。 2.成人群体:需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长期熬夜、过度用眼等不良生活方式,定期进行眼部检查,尤其是有近视家族史、长时间从事精细用眼工作(如长时间看电脑、手机)的人群,更应关注视力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眼部问题。若出现视力突然下降等异常情况,应尽快就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