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韩瑾

韩瑾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前诊断中心

个人简介

简介:

  从事产前诊断、超声影像、教学及科研工作10年,擅长胎儿发育影像学的诊断、疾病的遗传咨询、各类产前诊断穿刺技术,一直致力于产前诊断与胎儿医学等疑难杂症诊治以及新技术研发与推广。

  研究的课题曾在2018您国际胎儿医学与治疗大会发言,第五届亚太母胎医学大会、第一届、第四届胎儿医学大会及第一届中国母胎医学大会发言,第39届国际胎儿医学与治疗大会发言。

  参与课题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4年),广州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15),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0年),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8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4年),广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擅长疾病

各类介入性产前诊断手术、优生优育及多种遗传病的诊断,尤其擅长胎儿超声畸形和遗传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

TA的回答

问题:胎动怎么数

孕妇从妊娠28周开始数胎动,选舒适安静环境、左侧卧位,每天早中晚固定1小时计数,正常12小时胎动超30次,少于10次或减50%提示异常,发现异常先改体位再就医,多胎妊娠及有合并症孕妇更要密切关注,异常及时就医保母婴健康。 一、胎动计数的时间选择 孕妇一般从妊娠28周开始数胎动。因为在这个时间段,胎儿的活动相对较规律,便于孕妇进行监测。对于月经不规律、孕周推算不准确的孕妇,可通过B超等检查来确定孕周后再开始数胎动。 二、胎动计数的方法 环境准备:孕妇应选择一个舒适、安静的环境,最好是采取左侧卧位,这样可以减少母体姿势对胎儿的影响,让胎儿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便于准确感知胎动。 计数方式:一般建议每天在早、中、晚各固定一个时间段来数胎动,每次计数1小时。例如,早上8-9点,中午12-1点,晚上8-9点。在计数时,孕妇可以采用静坐或半卧位的方式,集中注意力感受胎儿的活动。胎儿每动一次记一次数。 三、正常胎动的判断标准及意义 正常范围:正常情况下,12小时的胎动次数应在30次以上。如果12小时胎动次数少于10次,或较前一天同一时间计数的胎动次数减少了50%,则提示可能存在胎儿宫内缺氧等异常情况。这是因为胎儿在宫内的活动情况与自身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通过胎动计数可以初步评估胎儿在宫内的安危。 个体差异:每个胎儿的活动频率有所不同,有的胎儿可能比较活跃,胎动次数相对较多;有的胎儿则相对安静。所以孕妇要熟悉自己胎儿的胎动规律,只要胎动次数在相对稳定的范围内,一般属于正常情况。但如果胎动突然出现明显的变化,无论是增多还是减少,都需要引起重视。 四、异常情况的应对及特殊人群提示 异常情况应对:如果发现胎动异常,孕妇首先不要惊慌,应立即改变体位,比如改为右侧卧位或起身活动一下,然后再次计数胎动。如果胎动仍然异常,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进行胎心监护、B超等相关检查,以明确胎儿在宫内的情况。 特殊人群提示:对于多胎妊娠的孕妇,数胎动时要注意分别记录每个胎儿的胎动情况,因为多个胎儿的活动可能不同步。另外,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合并症的孕妇,更要密切关注胎动情况,因为这些合并症可能会影响胎盘的血液供应,从而影响胎儿的活动。如果这些孕妇发现胎动异常,应及时就医,以便早期发现胎儿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保障母婴健康。

问题:破羊水什么感觉

一、破羊水的典型主观感受 羊水破裂时的典型感受是突然出现不受控制的液体从阴道流出,量可从少量持续渗出到大量涌出不等,液体通常具有温热感(接近人体体温),颜色多为无色透明或淡黄色,若混有胎脂(胎儿皮肤脱落的角质层)会呈乳白色、质地稍黏稠,与尿液的清亮稀薄或生理性分泌物的黏液状有明显区别。孕妇站立或活动时液体流出感更明显,平卧时可能暂时减少但不会完全停止,且与咳嗽、打喷嚏等导致的漏尿(量少、有尿味)不同,羊水流出无明显诱因且持续时间长。 二、伴随的客观表现与症状 破膜后子宫容积因羊水量减少而缩小,孕妇可能感觉腹部轻微下坠或压力感减轻;若破膜后合并宫缩,会出现规律或不规律腹痛(初产妇可能类似痛经,经产妇痛感相对较轻);部分孕妇可能伴随胎动异常,如胎动突然减少或胎动幅度变弱(因羊水量减少影响胎儿活动空间)。若破膜时间超过12小时未分娩,可能出现发热、白细胞升高(提示宫内感染),需警惕胎儿窘迫。 三、与其他情况的鉴别要点 1. 漏尿:漏尿多在咳嗽、喷嚏或大笑时发生,量少且有尿液特殊气味,按压腹部无持续性液体溢出; 2. 阴道分泌物:生理性分泌物量少、呈透明或白色糊状,无温热感且持续时间稳定,与胎动无明显关联; 3. 胎膜早破:孕20周后出现羊水流出即为胎膜早破,与早产(孕周<37周)、多胎妊娠、宫颈机能不全等高危因素相关,需优先排除。 四、特殊人群的感受差异及注意事项 1. 早产孕妇(孕周<37周):破膜时可能伴随胎动突然减弱或消失,因子宫敏感性高,症状较明显,需立即平躺并拨打急救电话,避免脐带脱垂(胎儿脐带随羊水冲出可能导致窒息); 2. 高龄产妇(年龄>35岁):宫颈成熟度差异大,若宫颈较软可能感觉液体涌出量较大,需注意胎动变化,破膜后6小时未自然分娩需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3. 瘢痕子宫孕妇(如剖宫产史):破膜风险增加,即使少量液体流出也需警惕,因瘢痕子宫可能合并羊膜腔压力异常,需尽早监测胎心,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发生破羊水后应立即停止活动,平卧并抬高臀部(避免羊水过多流出导致脐带脱垂),用干净毛巾垫于外阴保持清洁干燥,尽快就医,途中注意观察胎动和腹痛情况,切勿自行驾车或走动,需由家属陪同前往医院。

问题:产妇坐月子可以晒太阳吗

产妇坐月子期间可以科学晒太阳,有助于维生素D合成、改善情绪及促进产后恢复,但需严格控制时间、时长及方式,避免过度暴露或受凉。 一、科学晒太阳的核心益处: 1.维生素D合成与钙吸收:阳光中的紫外线B(UVB)可促进皮肤合成维生素D,研究证实维生素D缺乏与产后骨质疏松相关,充足维生素D能提升钙吸收效率,降低骨骼健康风险。 2.情绪调节与生物钟恢复:血清素分泌受光照调节,产后情绪波动(如抑郁倾向)者经规律晒太阳可改善神经递质水平,辅助恢复昼夜节律,提升睡眠质量。 3.免疫力与环境适应:适度光照可增强免疫细胞活性,帮助调节产后虚弱体质,同时促进皮肤合成天然抗氧化物质,减少感染风险。 二、关键注意事项: 1.时段选择:优先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此时紫外线强度适中,避免正午(12-14点)强辐射导致皮肤损伤。 2.暴露时长:从每日10-15分钟开始,逐步增加至30-45分钟,以皮肤微暖无发红为度,避免持续暴晒引发脱水或中暑。 3.部位与防护:暴露面部、手臂、小腿等非重点保暖区域,头部可戴透气帽子,腹部、腰骶部等需注意保暖以防受凉,外出时穿宽松透气衣物,避免紧身化纤材质。 三、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体质虚弱者:气血不足、产后大出血者建议从室内晒太阳(靠近窗户)开始,逐步延长至户外,避免体力消耗过大。 2.基础疾病患者:高血压、心脏病产妇需监测血压变化,高温时段避免外出;湿疹、日光性皮炎史者禁止直接暴露皮肤,可通过室内绿植区间接光照。 3.哺乳期产妇:每日晒太阳15-30分钟,可提升母乳中维生素D含量,对婴儿骨骼发育(尤其是母乳喂养未添加维生素D制剂者)有益。 四、与产后护理的协同原则: 晒太阳需与保暖、营养、休息结合,避免因追求光照而忽视保暖(如开窗晒太阳时关闭穿堂风),同时需保证每日蛋白质、钙摄入(如牛奶、豆制品),提升维生素D吸收效率。 五、禁忌与风险规避: 1.高热、中暑倾向时(体温≥37.5℃)禁止晒太阳,以防加重脱水。 2.产后伤口未愈合(如剖腹产切口、会阴撕裂处)避免直接暴晒,可通过衣物遮挡,每日清洁后再暴露。 3.对紫外线过敏者(既往接触阳光后出现皮疹、瘙痒)需咨询医生,改用室内补光方案。

问题:孕妇妊高症有什么危险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高症)对母婴健康存在多方面显著危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关键风险: 一、对母体的多器官功能损害。血压持续升高可累及心血管系统,增加心脏负荷诱发急性左心衰竭;神经系统受累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严重时发展为子痫,表现为全身抽搐、意识障碍;肾脏受损导致蛋白尿、血肌酐升高,提示肾功能不全;肝脏受累引发转氨酶升高、肝包膜下血肿,严重时导致肝破裂;血液系统异常表现为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增加产后出血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风险。其中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发生率约1%-2%,可导致多器官衰竭,死亡率较高。 二、胎盘功能障碍引发的胎儿发育风险。胎盘血流灌注不足使胎儿血氧及营养供应受限,导致胎儿生长受限(FGR),新生儿体重常低于同孕龄第10百分位;羊水过少(羊水量<500ml)发生率约5%-10%,增加胎粪吸入综合征风险;胎盘早剥发生率约1%-2%,剥离面积>1/3时可引发母体大出血、休克,胎死宫内风险达20%-30%;早产发生率增加,妊娠<37周分娩者占比约30%-50%,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窒息风险显著升高。 三、分娩期及产后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剖宫产率是非高血压孕妇的1.5-2倍,因血压波动增加产程风险;产后子痫多发生于产后24小时内,可诱发急性肺水肿、呼吸衰竭;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后出血,失血量常超过1000ml,严重时需输血抢救;血栓性疾病风险显著升高,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发生率约3%-5%,可进展为肺栓塞(PE),死亡率约10%。 四、长期健康影响。既往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女性,未来5-10年慢性高血压、糖尿病发病风险分别升高2-3倍、1.5倍,心血管疾病发生率是非妊娠者的2.5倍;其子代成年后代谢综合征、高血压、肥胖风险较普通人群升高20%-30%。 五、特殊风险人群危害放大。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者,血压控制不佳时子痫前期发生率达40%-50%;肥胖孕妇(BMI≥30kg/m2)子痫前期风险是非肥胖者的3倍,尤其腹型肥胖者(腰围>85cm)风险更高;高龄初产妇(≥35岁)或有子痫前期家族史者,遗传易感性增加,病情进展速度快,需加强监测。

问题:剖腹产后多久可以同房呢

剖腹产后建议产后42天经妇科复查确认子宫复旧良好、腹部切口完全愈合、恶露已干净且无感染征象后,在严格注意卫生、避孕与动作规范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同房。过早同房可能增加感染风险,影响身体康复进程。 一、医学建议的基础时间:产后42天复查后逐步恢复 临床常规建议剖腹产后42天(6周)进行产后复查,通过妇科检查、超声评估子宫复旧、腹部切口愈合情况及恶露排出状态。若检查提示恢复良好(恶露干净、伤口无红肿渗液、腹部触诊无压痛),可在医生指导下逐步恢复同房。个体恢复差异需关注:若存在贫血、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或伤口延迟愈合,需延长观察时间。 二、恢复评估的核心指标:恶露、伤口与全身状态 恶露是恢复的重要信号:正常情况下产后4-6周完全排出,若持续超过6周且伴有异味、血性分泌物,需警惕感染或子宫复旧不全。腹部切口需确认无红肿、渗液,按压时无疼痛或硬结;全身状态需排除发热(体温≥38℃)、乏力等感染征象。任何异常需暂停同房并就医。 三、同房前后的注意事项:避孕、卫生与动作规范 恢复同房后需立即落实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因产后即使月经未复潮,仍可能恢复排卵(哺乳期排卵抑制作用约6个月)。双方需事前清洁外生殖器,避免交叉感染;同房时动作宜轻柔,避免过度压迫腹部切口;若阴道干涩,可使用医用润滑剂(避免含香精的普通润滑剂)。 四、特殊情况需额外谨慎:并发症与高危因素 若存在以下情况,需推迟同房并优先治疗:①伤口感染(切口裂开、流脓);②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感染性疾病;③瘢痕憩室(超声提示切口处凹陷)或子宫脱垂等盆底功能障碍。高龄产妇、既往有剖宫产史者,需通过超声评估瘢痕愈合质量后再决定。 五、过早同房的潜在风险:感染、出血与愈合不良 产后42天内同房易因宫颈口未闭合、阴道抵抗力弱引发上行感染,导致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发生率约15%-20%)。腹部切口可能因刺激出现延迟愈合或裂开,严重时需二次手术;此外,过早刺激子宫收缩可能影响恶露排出,增加产后出血风险。务必以复查结果为恢复同房的核心依据。 注:具体恢复方案需结合个人健康状况,由产科医生评估后确定,切勿盲目提前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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