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韩瑾

韩瑾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前诊断中心

个人简介

简介:

  从事产前诊断、超声影像、教学及科研工作10年,擅长胎儿发育影像学的诊断、疾病的遗传咨询、各类产前诊断穿刺技术,一直致力于产前诊断与胎儿医学等疑难杂症诊治以及新技术研发与推广。

  研究的课题曾在2018您国际胎儿医学与治疗大会发言,第五届亚太母胎医学大会、第一届、第四届胎儿医学大会及第一届中国母胎医学大会发言,第39届国际胎儿医学与治疗大会发言。

  参与课题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4年),广州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15),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0年),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8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4年),广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擅长疾病

各类介入性产前诊断手术、优生优育及多种遗传病的诊断,尤其擅长胎儿超声畸形和遗传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

TA的回答

问题:孕中期耻骨痛是怎么回事

孕中期耻骨痛主要是孕期激素变化与生理结构改变共同作用的结果,以耻骨联合区域疼痛为特征,常见于孕14周后至孕28周左右,多数可通过非药物干预缓解。 一、核心成因及病理基础 1. 激素水平变化:孕期胎盘分泌松弛素及孕激素,使耻骨联合韧带及骨盆周围关节韧带松弛,关节活动度增加,以适应分娩时胎儿通过产道的需求。松弛素对耻骨联合软骨代谢的直接影响是疼痛发生的关键生理基础。 2. 机械压力增加:子宫增大对耻骨联合的持续压迫(尤其是孕中期子宫底升至肚脐水平后),叠加孕期体重增长(平均增加5-8kg)导致的关节负荷累积,共同加重耻骨联合处压力。 3. 个体风险差异:多胎妊娠子宫扩张速度更快,扁平骨盆、既往骨盆外伤史或关节病变者,因骨盆稳定性下降,疼痛发生率及严重程度更高。 二、典型临床表现 1. 疼痛定位与性质:疼痛集中于耻骨联合上方及两侧,呈持续性钝痛或活动时刺痛,可向大腿内侧放射。晨起或久坐后起身时疼痛明显,行走、上下楼梯、弯腰或翻身时加重,休息后部分缓解。 2. 功能受限表现:严重时出现步态异常(如跛行)、站立时间缩短,夜间翻身困难,部分孕妇因疼痛被迫采取特定姿势(如双腿外展),影响睡眠质量。 三、风险关联因素 1. 年龄与生理状态:35岁以上初产妇骨盆柔韧性下降,激素敏感性降低,疼痛持续时间可能延长;孕前缺乏运动或长期久坐者,核心肌群力量不足,加重关节代偿负担。 2. 生活方式因素:孕期体重增长超12kg(正常范围5-8kg)、长期站立(每日>6小时)或穿高跟鞋,可使耻骨联合压力增加30%以上。 3. 妊娠并发症:前置胎盘、羊水过多等导致子宫过度膨胀的情况,会进一步加重耻骨联合负荷。 四、科学干预策略 1. 非药物优先方案:使用孕妇托腹带分散腹部重量,减轻耻骨联合压力;进行骨盆倾斜肌与盆底肌训练(如凯格尔运动),增强核心肌群稳定性;选择硬度适中的床垫,避免过软导致骨盆变形。 2. 物理治疗手段:急性疼痛期(48小时内)可冷敷疼痛部位(每次15分钟,间隔1小时);慢性疼痛可采用超声波理疗(频率1-3MHz)促进局部血液循环,需在专业康复师指导下进行。 3. 药物使用原则:必要时可短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妊娠B类药物),避免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长期使用,以防影响胎儿动脉导管闭合。 五、就医指征与特殊关怀 1. 需立即就诊的情况:疼痛持续超2周且无缓解;伴随下肢麻木、感觉异常;疼痛加重至无法站立;超声提示胎儿体重>4kg或羊水异常。 2. 产后恢复要点:多数产妇疼痛在产后4-6周内自行缓解,建议产后尽早进行产后康复评估,排除耻骨联合分离(需通过超声测量关节间隙>10mm确诊),及时接受专业骨盆矫正治疗。 3. 心理支持:约15%孕妇因疼痛产生焦虑情绪,可通过孕期瑜伽、呼吸训练(4-7-8呼吸法)缓解压力,避免因恐惧疼痛导致姿势代偿加重损伤。

问题:孕期1-40周检查表

孕期不同阶段有相应产检安排,孕1-12周需准确记录末次月经日期并开展超声检查以明确宫内妊娠及查看胎芽原始心管搏动情况、进行NT检查;孕13-27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大畸形筛查超声、糖耐量试验;孕28-36周定期产检、复查超声了解胎位等情况并评估胎儿成熟度;孕37-40周每周胎心监护、检查胎位、评估骨盆条件等,有既往病史孕妇需增加相关指标监测频率 一、孕1-12周 1. 第1周左右:需准确记录末次月经日期,以此为基础推算孕周,这是确定孕期起始时间的关键,后续各项检查时间均以此为依据开展。2. 6-8周:进行超声检查,明确为宫内妊娠,并查看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情况,通过超声能直观判断胚胎是否正常发育,若胎芽过小或无原始心管搏动可能提示胚胎发育异常。3. 11-13+6周:开展NT(胎儿颈项透明层)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部皮下无回声透明层厚度,该指标可用于初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如唐氏综合征等。 二、孕13-27周 1. 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唐筛),检测孕妇血清中甲胎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相关标志物,结合孕周、孕妇年龄等因素计算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值,若风险值异常需进一步检查。2. 20-24周:实施大畸形筛查超声,全面检查胎儿头颅、脊柱、心脏、四肢等各器官结构,排查如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明显解剖结构异常,此检查对胎儿畸形早期发现至关重要。3. 24-28周:进行糖耐量试验,通过口服葡萄糖水后检测血糖水平,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可导致胎儿过大、早产、胎儿窘迫等不良妊娠结局,早期发现便于干预。 三、孕28-36周 1. 28周起:定期进行产科检查,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等,监测孕妇基本生命体征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宫高、腹围异常可能提示胎儿生长受限或过大等问题。2. 32周左右:复查超声,了解胎儿胎位(如头位、臀位等)、羊水指数、胎盘位置等情况,胎位异常可能影响分娩方式选择。3. 35周左右:评估胎儿成熟度相关检查,如通过超声观察胎儿肺等器官成熟情况,为判断分娩时机提供依据,若胎儿不成熟过早分娩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窘迫等问题。 四、孕37-40周 1. 37周后:每周进行胎心监护,监测胎儿宫内安危,胎心监护能反映胎儿在宫内的储备能力,若出现胎心异常等情况需及时处理。2. 检查胎位:确认胎儿胎位是否为头位等正常胎位,正常胎位更利于阴道分娩,若为异常胎位需评估能否纠正或选择合适分娩方式。3. 评估骨盆条件等:综合判断孕妇骨盆形态、大小等条件,结合胎儿大小等情况,预估能否阴道分娩,同时关注孕妇心理状态,良好心理状态有助于顺利度过孕期及分娩过程,孕妇心理压力可能影响产程进展等。不同孕妇如存在既往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增加相关指标监测频率,有高血压病史者需更密切监测血压,有糖尿病病史者需关注血糖控制情况等。

问题:孕晚期贫血严重吗

孕晚期贫血是否严重需结合血红蛋白水平、贫血原因及母婴健康状况综合判断,总体而言,中重度贫血对母婴健康危害较大,需及时干预。 一、贫血的诊断标准及分级 孕晚期贫血诊断主要依据血红蛋白水平,孕期因血容量增加约40%-50%,血液生理性稀释,血红蛋白正常范围较非孕期略低,WHO标准将孕妇血红蛋白<110g/L定义为贫血,进一步分为三级:轻度贫血(血红蛋白90-109g/L)、中度贫血(70-89g/L)、重度贫血(<70g/L)。其中,缺铁性贫血占孕晚期贫血的90%以上,其次为巨幼细胞性贫血(叶酸/B12缺乏)及其他类型。 二、严重程度的核心影响因素 1. 贫血程度:血红蛋白水平越低,风险越高,重度贫血(<70g/L)对机体影响显著。 2. 病因类型:缺铁性贫血若仅为营养性因素,及时干预后预后良好;若合并慢性病(如慢性肾病)或遗传性疾病(如地中海贫血),可能导致治疗难度增加。 3. 孕期合并症:多胎妊娠、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等并发症会加重贫血对母婴的不良影响。 三、对母婴健康的具体危害 1. 对胎儿:中重度贫血可导致胎儿宫内缺氧、生长受限(低出生体重儿风险增加2-3倍)、早产(发生率升高至15%-20%)。 2. 对母体:重度贫血(<70g/L)时,产后出血风险显著升高(较正常孕妇高3-5倍),感染风险增加(免疫力下降),且可能因体力消耗增加导致产程延长或剖宫产率上升。 四、非药物干预优先策略 1. 营养调整:增加含铁食物摄入(红肉、动物肝脏、蛋黄等,每日铁摄入建议孕晚期增加至25mg),同时补充维生素C(每日100mg)促进铁吸收,如橙子、猕猴桃等。 2. 生活方式:避免空腹饮用茶或咖啡(鞣酸抑制铁吸收),餐后1-2小时服用铁剂;适当运动(如散步)改善血液循环。 3. 特殊人群干预:素食孕妇需增加菠菜、黑木耳等植物性铁来源,并监测血清铁蛋白水平(<20μg/L提示铁储备不足);高龄孕妇(≥35岁)因代谢需求高,需提前4周补充叶酸(每日0.4-0.8mg)。 五、药物干预原则及禁忌 1. 补铁治疗:以口服铁剂为主(如硫酸亚铁、琥珀酸亚铁),若口服不耐受(出现明显恶心、便秘),可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型(如缓释片)或考虑注射铁剂。 2. 禁忌与监测:铁剂禁用于对铁剂过敏者;服用期间需定期复查血常规(每2周1次),若血红蛋白未上升或持续下降,需排查其他病因(如溶血、出血)。 3. 重度贫血处理:血红蛋白<60g/L时需住院观察,必要时输血治疗(以悬浮红细胞为主),并同时排查出血来源(如胎盘异常)。 多胎妊娠、有慢性病史(如糖尿病、肾病)、既往有早产史的孕妇需加强贫血监测,建议每4周检测1次血常规;素食或体重增长不足者应提前12周开始营养干预,降低中重度贫血风险。

问题:产后需要做哪些恢复

产后身体各部位、机能及心理均需恢复。子宫约产后6周恢复正常大小,要观察恶露;盆底肌易损伤,42天可评估,可通过凯格尔运动等恢复;腹部可通过运动和饮食恢复。体能要逐步恢复,保证睡眠和能量摄入;心肺功能可通过适度运动改善,有病史者需遵医嘱。产后易抑郁,家人要关心,产妇要调整心态,抑郁超2周需专业帮助,高危产妇要加强干预。 盆底肌恢复:妊娠和分娩过程易导致盆底肌损伤,影响盆底功能,可能出现漏尿、子宫脱垂等问题。产后42天可进行盆底肌评估,之后可通过凯格尔运动进行恢复,凯格尔运动是有意识地对盆底肌进行收缩和放松训练,每次收缩3秒以上,放松3-5秒,每次10-15分钟,每天3-4次。也可在专业康复机构进行盆底肌电刺激等康复治疗。年龄方面,产后尽早开始盆底肌恢复训练效果较好;生活方式上,避免长期便秘、咳嗽等增加腹压的行为;有难产、多胎妊娠等病史的产妇更需重视盆底肌恢复。 腹部恢复:产后腹部皮肤松弛,可通过适当运动促进恢复,如散步、瑜伽等。运动需循序渐进,产后身体较为虚弱,开始时运动时间不宜过长,强度不宜过大。饮食上要注意控制热量摄入,保证营养均衡,多吃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物,避免过多油腻食物,有助于减少腹部脂肪堆积,促进腹部皮肤紧致。 身体机能恢复 体能恢复:产后身体虚弱,需要逐步恢复体能。产后1-2周可进行轻微活动,如室内走动,随着身体恢复逐渐增加活动量和活动时间。充足的睡眠对体能恢复很重要,产妇应保证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一般每天需7-8小时以上。饮食中要摄入足够的能量,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以满足身体恢复和哺乳的需求。对于有剖宫产史的产妇,体能恢复需更加谨慎,术后早期活动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避免剧烈运动影响伤口愈合。 心肺功能恢复:妊娠和分娩过程可能对心肺功能有一定影响,产后可通过适度运动改善心肺功能,如产后2-3周后可进行慢走、慢跑等有氧运动,但要注意运动强度,以自身不感到过度疲劳为宜。运动过程中要注意监测心率等指标,若出现不适需立即停止运动。产后还需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预防呼吸道感染,因为产后身体抵抗力相对较低,呼吸道感染可能影响心肺功能恢复。有妊娠期心脏病等病史的产妇,心肺功能恢复需在医生密切监测下进行,根据具体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恢复方案。 心理恢复 产后抑郁防范:产后由于体内激素变化、角色转变等因素,易出现产后抑郁。家人要给予产妇足够的关心和陪伴,多与产妇沟通交流,了解其心理状态。产妇自身也要调整心态,正确看待产后身体变化和角色转变,可通过与其他产妇交流等方式缓解心理压力。若出现持续情绪低落、对事物缺乏兴趣、失眠等抑郁症状超过2周,需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医生帮助,必要时可能需要进行心理治疗或药物干预,但药物使用需谨慎评估对哺乳的影响。对于有家族抑郁史、孕期情绪波动较大等高危因素的产妇,更要加强心理监测和干预。

问题:孕妇感冒咳嗽,呕吐,鼻子不通可以输液

孕妇感冒咳嗽、呕吐、鼻子不通是否需要输液需根据症状严重程度及个体情况综合判断,多数情况下优先选择非药物干预,仅在特定严重症状或并发症时由医生评估后实施输液。 一、非药物干预优先于输液 1. 感冒咳嗽的基础处理:多饮温水(每日1500~2000ml)保持呼吸道湿润,保证充足休息(每日睡眠≥8小时),饮食以清淡易消化的粥类、蔬菜为主,避免辛辣刺激食物。鼻塞时可用生理盐水鼻腔冲洗(每日2~3次),配合抬高头部(半卧位)缓解夜间呼吸不适。 2. 呕吐的护理:出现呕吐时可采取少量多餐(每次进食量减少至平时的1/3,每日5~6次),避免空腹超过4小时;呕吐后用温水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暂时禁食油腻、甜腻食物,待症状缓解后逐步恢复正常饮食。 3. 综合症状管理:可通过湿化空气(湿度维持在40%~60%)、蜂蜜(孕期≥12周且无糖尿病时)缓解咳嗽,避免自行服用含伪麻黄碱、右美沙芬等成分的药物。 二、输液的适用条件及风险控制 1. 明确输液指征:仅在出现持续呕吐导致脱水(表现为尿量减少至每小时<20ml、口唇干燥、皮肤弹性差),或经血常规、C反应蛋白等检查确诊细菌感染(如细菌性支气管炎、肺炎)时考虑输液。输液需补充电解质溶液(如氯化钠、氯化钾)及适量葡萄糖溶液以维持代谢平衡。 2. 药物选择原则:需严格选用FDA妊娠用药分级为A类(如叶酸)、B类(如青霉素类抗生素)的药物,避免使用C类(如某些喹诺酮类)或D类(如氨基糖苷类)药物,且输液前需排除药物过敏史。 3. 操作规范要求:输液过程中需控制滴速(孕中晚期每日输液量≤1000ml,滴速≤40滴/分钟),密切观察胎动、血压及有无皮疹、恶心等不良反应,输液结束后需留观30分钟。 三、常见不适用输液的原因 1. 症状轻中度时:普通感冒多为病毒感染,病程具有自限性(通常5~7天),输液无法缩短病程,反而可能因液体输入增加心脏负荷(孕期血容量增加30%~50%),诱发水肿或心衰风险。 2. 妊娠早期(<12周):胎儿器官形成关键期,药物及液体刺激可能增加致畸风险,需优先通过非药物手段缓解症状。 3. 无感染证据时:单纯鼻塞、轻微咳嗽、偶发呕吐,无发热(体温<38.5℃)、血项正常时,输液属于过度医疗,可能导致药物滥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 妊娠合并基础疾病:有妊娠期高血压、慢性肾病的孕妇,输液需严格限制液体总量(每日≤800ml),避免使用高渗溶液(如50%葡萄糖),防止加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2. 高危人群监测:高龄初产妇(≥35岁)、有流产史的孕妇,需在输液前完成胎儿超声(排除胎盘异常)及胎心监护,输液期间每2小时监测胎心1次。 3. 终止输液指征:输液后48小时症状无改善(如持续高热>39℃、呕吐频繁至无法进食),需立即停药并改用静脉注射药物(如维生素B6缓解呕吐)。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