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孙同文

孙同文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医院部综合ICU

个人简介

简介:

擅长疾病

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肌病等疾病的诊治。

TA的回答

问题:发烧抽搐怎么急救处理

发烧抽搐怎么急救处理 发烧抽搐(高热惊厥)急救核心是“防意外、保呼吸、速降温、早送医”,需立即让患者侧卧防误吸,温水擦身降温,持续抽搐超5分钟或反复发作需紧急送医。 一、保持环境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立即将患者平放于平坦安全处,解开衣领、腰带,头偏向一侧(避免呕吐物误吸);不要强行按压肢体或塞硬物入嘴,可用软物垫在牙齿间防舌咬伤;抽搐时禁喂水/药,记录抽搐时长和表现(如双眼上翻、口吐白沫等)。 二、维持呼吸道通畅 保持头偏向一侧,及时清理口腔分泌物或呕吐物(可用手指裹纱布轻柔清除,勿深入口腔);解开衣领、腰带,避免束缚胸部影响呼吸;若抽搐持续超5分钟未缓解,或伴随口唇发绀、呼吸暂停,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三、物理降温快速干预 移除厚重衣物,用温水(32-34℃)擦拭颈部、腋窝、腹股沟等大血管处(避免酒精擦浴,易致酒精中毒);婴幼儿可贴退热贴,温水擦浴时间不超过10分钟,避免过度刺激;监测体温,目标将体温控制在38.5℃左右,降温过程中观察精神状态,避免因降温过快引发寒战。 四、及时送医明确病因 抽搐停止后,尽快送医检查,排查感染(血常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脑脊液、头颅CT)等;医生可能根据情况使用退热剂(如布洛芬)、止惊药(如地西泮、苯巴比妥),但需遵医嘱,不自行用药;若抽搐超5分钟、伴随意识不清、反复发作或伴随皮疹/头痛等,立即就医。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婴幼儿(6个月-5岁)高发,日常需记录体温变化,发烧超38℃时提前物理降温,避免捂汗;老年人多与脑血管病、感染相关,需排查基础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抽搐可能为子痫,需立即就医监测血压、胎心,避免延误妊娠并发症。 (注:以上急救措施仅为初步处理,具体治疗需由专业医护人员结合病因实施。)

问题:真菌性食物中毒如何治疗

真菌性食物中毒的治疗需遵循早期干预、综合支持的原则,主要包括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清除胃肠道残留毒素、对症支持治疗及特殊人群个体化管理。 1. 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排查剩余食物:立即停止摄入可疑食物,对剩余食物进行封存送检,明确毒素类型(如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等),避免继续暴露于真菌毒素。 2. 清除毒素与减少吸收:成人可在中毒早期(1 - 2小时内)尝试催吐(刺激咽部或口服温开水500ml后催吐),但意识障碍、儿童、老年人及食管静脉曲张者禁用;严重中毒(出现昏迷、抽搐)需在专业指导下洗胃;口服活性炭可吸附未吸收毒素,建议在中毒后1小时内使用,每次剂量1 - 2g/kg(具体需遵医嘱)。 3. 对症支持治疗:针对脱水和电解质紊乱,轻度脱水优先口服补液盐(ORS),中重度脱水需静脉输注0.9%氯化钠注射液;呕吐严重时可使用止吐药物(如昂丹司琼);肝损伤者需监测肝功能,必要时使用多烯磷脂酰胆碱、谷胱甘肽等保肝药物;神经系统症状需维持呼吸循环稳定,避免使用肝毒性镇静剂。 4. 特殊人群管理:儿童需避免使用刺激性泻药(如番泻叶),优先采用口服补液和密切观察,防止误吸导致窒息;孕妇应禁用可能致畸的药物(如某些抗生素),以物理止泻、静脉补液为主;老年人需控制补液速度,避免心功能负荷过重,监测血清肌酐、尿素氮;肝肾功能不全者需避免使用肝肾双通道排泄药物,定期监测肝肾功能指标。 5. 后续治疗与预防复发:康复期建议清淡易消化饮食,避免高脂、高蛋白食物加重肝肾负担;持续监测呕吐物、排泄物性状,每周复查肝功能及电解质;对高风险人群(如长期接触霉变谷物者),需定期筛查尿/血毒素水平,必要时使用解毒药物(如美蓝用于亚硝酸盐中毒)。 规范治疗下多数患者可在数日内缓解,严重病例需住院观察至症状完全消退。

问题:如何治疗中暑或者肠胃炎

中暑的治疗以迅速降温、补充电解质为核心,肠胃炎则以缓解脱水、调整饮食为主,两者均需优先非药物干预,必要时遵医嘱用药。 一、中暑的科学处理 1. 非药物干预:立即脱离高温环境至阴凉通风处,采用30~35℃温水擦浴或冷敷(额头、颈部、腋窝等大血管处)降温,避免酒精擦浴。少量多次饮用含电解质的饮品(如淡盐水、运动饮料),单次饮用量不超过200ml,间隔15~20分钟,避免快速大量饮水导致呕吐或电解质失衡。 2.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婴幼儿需在成人监护下进行物理降温,避免使用退热贴直接贴于皮肤;老年人若伴随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出现意识模糊、血压下降时立即就医;糖尿病患者避免高糖补液,优先选择无糖电解质水,同时监测血糖变化。 3. 药物使用:高热(≥39℃且物理降温无效)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儿童(2~12岁)单次剂量按体重计算,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可能诱发Reye综合征)。 二、肠胃炎的科学处理 1. 非药物干预:轻度腹泻者口服补液盐(ORS),按说明书冲调后少量多次饮用,每次50~100ml,持续至腹泻停止。饮食以米汤、白粥、蒸苹果泥等清淡易消化食物为主,避免油腻、辛辣及乳制品,症状缓解后逐步恢复正常饮食。 2.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婴幼儿腹泻需每4小时记录尿量,尿量减少(<5ml/kg/h)或口唇干燥提示脱水,需立即就医;孕妇腹泻超过24小时需在医生指导下评估是否使用蒙脱石散等药物,避免自行服用抗生素;慢性肾病患者需控制补液量,避免加重水肿。 3. 药物使用:感染性肠胃炎(如细菌感染)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益生菌制剂调节肠道菌群,蒙脱石散可吸附病原体缓解腹泻;非感染性肠胃炎(如饮食不当)无需抗生素,对症使用蒙脱石散即可,避免自行使用止泻药(如洛哌丁胺)掩盖病情。

问题:阿莫西林过敏怎么办

阿莫西林过敏属于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出现需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程度采取对应措施。 一、识别过敏反应类型及症状 轻度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黏膜症状,如皮疹(多为斑丘疹、荨麻疹)、瘙痒、面部或眼睑轻度肿胀;中度反应可伴随呼吸道症状,如鼻痒、打喷嚏、胸闷、喉头异物感;重度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起病急骤,可能出现血压骤降、呼吸困难、意识模糊,需紧急处理。 二、分级急救处理 1. 轻度症状:立即停药,避免搔抓皮肤,可冷敷瘙痒部位缓解不适,观察症状变化,同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 2. 中度症状:若出现明显呼吸困难或喉头水肿,保持半卧位,避免平躺,尽快前往医疗机构,途中若症状加重需拨打急救电话。 3. 重度症状:过敏性休克发生时,患者需立即平卧,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若有自备肾上腺素笔(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需按说明书规范注射,立即呼叫急救人员。 三、后续诊疗建议 轻度过敏停药后症状可逐渐缓解,但若持续超过24小时或出现新症状,需就医使用抗组胺药物(如氯雷他定)或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缓解;中度以上过敏需由医生评估并开具治疗方案,治疗期间严格遵循医嘱,避免自行增减药量。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2岁以下婴幼儿过敏风险较高,尤其有食物过敏史或湿疹病史者,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使用含阿莫西林的复方制剂;孕妇:需由产科医生评估用药风险,哺乳期女性应暂停哺乳;老年人:合并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者,过敏可能诱发心血管意外,需住院观察监测生命体征。 五、预防措施 用药前主动告知医生过敏史及既往药物反应,对青霉素类过敏者,避免使用头孢类(尤其是有交叉过敏史者)、碳青霉烯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用药前规范皮试(仅适用于无严重过敏史且既往皮试阴性者),皮试后需观察30分钟,皮试阳性者禁止使用。

问题:有机磷酸酯类中毒的机制是什么

有机磷酸酯类中毒的核心机制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在突触间隙大量蓄积,引发胆碱能神经功能亢进及多器官功能障碍。 有机磷酸酯与胆碱酯酶不可逆结合 有机磷酸酯类(如敌敌畏、对硫磷)分子中磷原子具有强亲电性,可与胆碱酯酶活性中心的丝氨酸羟基以共价键不可逆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导致酶活性永久丧失。此过程无需外界条件,一旦结合即无法通过生理方式恢复,是中毒核心环节。 乙酰胆碱持续激活胆碱受体 胆碱酯酶活性丧失后,乙酰胆碱(ACh)无法被水解,在突触间隙大量蓄积并持续激活毒蕈碱型(M)和烟碱型(N)胆碱受体:M受体兴奋表现为平滑肌痉挛(如瞳孔缩小、腹痛)、腺体分泌亢进(流涎、出汗);N受体兴奋引发骨骼肌震颤、肌无力,严重时呼吸肌麻痹。 磷酰化胆碱酯酶“老化”加重毒性 中毒数小时后,磷酰化胆碱酯酶会发生“老化”,即磷酰基团进一步水解并固定在酶蛋白结构中,形成更稳定的单烷氧基磷酰化胆碱酯酶。此时即使使用胆碱酯酶复活药(如氯解磷定),也无法恢复酶活性,需依赖机体重新合成新酶,延长中毒病程。 特殊人群中毒风险更高 老年人、儿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因胆碱酯酶基础活性低或代谢能力差,对有机磷酸酯毒性更敏感。中毒后胆碱酯酶恢复周期延长,易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如呼吸衰竭、心律失常),且症状进展更快,需早期干预。 多系统功能障碍的连锁反应 持续的乙酰胆碱过量刺激可继发心血管系统(心率失常、血压骤降)、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肺水肿)、中枢神经系统(意识障碍、抽搐)等多器官功能衰竭,最终因呼吸肌麻痹或循环衰竭致死,是急性中毒的主要致死原因。 注:有机磷酸酯类中毒需立即脱离接触、清除毒物,并尽早使用阿托品(阻断M受体)及胆碱酯酶复活药(如解磷定)治疗,具体用药需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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