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
简介:
急性中毒,心脑血管危急重症,发热类疾病的诊治。
副主任医师急诊科
右胸腔疼像岔气一样牵扯疼的核心原因可能涉及肌肉骨骼系统或内脏器官异常,需结合诱因、伴随症状及持续时间综合判断,多数为良性肌肉骨骼原因,但若伴随高危症状需及时排查内脏疾病。 一、肌肉骨骼系统相关原因 1. 肋间肌拉伤或胸壁肌肉痉挛:多有突然运动、咳嗽、打喷嚏、提重物等诱因,疼痛特点为随呼吸或活动加重,局部按压时疼痛明显,休息或深呼吸缓慢时可部分缓解,常见于青壮年运动后未充分热身人群。 2. 肋软骨炎:疼痛部位多局限于第2-5肋软骨处,按压时有明显压痛,疼痛可能因上肢活动、转身等动作加重,部分患者与病毒感染(如感冒后)或长期伏案导致的胸壁劳损相关。 3. 胸壁肌肉慢性劳损:长期姿势不良(如长期含胸驼背、伏案工作)、反复剧烈运动(如举重、跑步)可导致胸壁肌肉持续紧张,表现为胸部弥漫性牵扯痛,休息后减轻但易反复发作。 二、内脏器官相关原因 1. 右侧胸膜炎:疼痛随呼吸加深加重,常伴随发热、咳嗽、咳痰,部分患者因胸膜粘连出现持续性疼痛,多见于免疫力下降或肺部感染后。 2. 右侧肺炎或胸膜炎:除胸痛外,可伴随咳嗽、咳脓痰、发热(体温≥38.5℃),炎症刺激胸膜时疼痛与呼吸同步,部分患者因炎症波及胸壁产生类似“岔气”的牵扯感。 3. 胆囊炎/胆石症:典型表现为右上腹疼痛,可放射至右肩或右胸部(尤其进食油腻食物后),常伴随恶心、腹胀、厌油,部分老年患者症状不典型,仅表现为右胸牵扯痛。 三、初步自我鉴别与处理建议 1. 非药物干预优先:肌肉骨骼疼痛可通过短期休息(避免剧烈活动)、调整姿势(避免含胸)、局部冷敷(疼痛急性期48小时内)或热敷(超过48小时)缓解;若怀疑肌肉痉挛,可尝试缓慢深呼吸或轻柔拉伸胸壁肌肉。 2. 需就医排查情况:疼痛持续超过2天无缓解、伴随高热(≥38.5℃)、呼吸困难、咳嗽加重、恶心呕吐、皮肤黄染或右上腹压痛时,需尽快就诊,通过胸部CT、血常规、腹部超声等明确是否存在内脏感染或器质性病变。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孕妇:因子宫增大压迫胸壁肌肉,易出现类似“岔气”的疼痛,建议避免突然体位变化,可尝试左侧卧位休息,若伴随胎动异常或持续疼痛需及时就医。 2. 老年人(尤其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警惕胆囊炎、肺炎等潜在感染,因基础疾病可能掩盖疼痛典型表现,建议监测体温及腹部体征变化,避免自行服用止痛药物延误病情。 3. 青少年:若近期有剧烈运动史,需排除自发性气胸(瘦高体型青少年多见,突发胸痛伴呼吸困难),此类情况需紧急就医,不可自行观察。
晕倒抽搐是急性脑功能障碍的典型表现,核心机制为脑部神经元异常放电、脑供血骤降或代谢紊乱,常见病因包括癫痫发作、心源性晕厥、代谢性疾病等,不同病因的发作特点与高危人群存在显著差异。 一、癫痫发作 1. 发作特征:以意识丧失、肢体强直-阵挛性抽搐、口吐白沫为典型表现,发作持续5~10分钟后进入嗜睡状态,部分患者伴随舌咬伤、尿失禁。发作后可能出现头痛、肌肉酸痛,脑电图检查可见痫样放电。 2. 高危人群:儿童(6月龄~5岁)热性惊厥占比30%,青少年因脑外伤、脑炎后易发病;有癫痫家族史者风险增加2~3倍;长期酗酒、熬夜或闪光灯刺激可诱发发作。 二、心源性晕厥伴抽搐 1. 发病机制:严重心律失常(如室颤、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急性心肌缺血导致脑灌注不足,引发脑缺氧性抽搐。 2. 发作特点:倒地前多有胸闷、心悸,抽搐持续时间短(<1分钟),意识恢复后伴大汗、乏力,无舌咬伤或尿失禁。心电图检查可见心律失常波形。 3. 高危人群:中老年(>50岁)、冠心病/高血压病史者,尤其合并房颤、心衰者,猝死风险较高。 三、代谢与电解质紊乱 1. 低血糖性抽搐:血糖<2.8mmol/L时,脑能量供应不足,表现为意识模糊、肢体震颤,进食糖果后10~15分钟缓解。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期间易发生,需定期监测血糖。 2. 低钙血症:儿童多见,多因维生素D缺乏或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伴手足搐搦、肌肉痉挛,血钙<2.0mmol/L时需紧急补钙。 3. 高危人群:慢性肾病(电解质排泄异常)、长期素食者(钙摄入不足)、饮食不规律者(如节食减肥人群)。 四、其他少见病因 1. 中毒性抽搐:有机磷、一氧化碳等毒物抑制脑代谢,伴呕吐、瞳孔缩小等特征性体征,需结合毒物接触史与血液毒物检测确诊。 2. 脑源性短暂性脑缺血:脑血管痉挛或狭窄导致脑供血不足,抽搐多为局灶性(如单侧肢体),持续数分钟后缓解,头颅CT/MRI可见脑梗死风险。 五、特殊人群应对原则 1. 儿童:避免将手指塞入口中防窒息,抽搐后清理口腔分泌物;发热时每15分钟测体温,体温>38.5℃需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6月龄以下婴儿禁用退热贴。 2. 老年人:家中常备硝酸甘油片(疑似心源性晕厥时舌下含服),发作后立即平卧位抬高下肢,避免突然坐起;合并糖尿病者随身携带糖果,预防低血糖。 3. 孕妇:抽搐若伴高血压、蛋白尿,需警惕子痫前期,立即拨打120,避免强行按压肢体,保持呼吸道通畅。
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需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外使用相关设备时都要注意;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如燃气热水器和燃气灶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报警器等设备;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更要特别关注,保障其居住环境中一氧化碳相关设备安全使用。 一、保持通风良好 室内环境:居住在使用煤炭、木炭等燃料取暖或烹饪的室内时,要保证通风顺畅。例如,安装合格的烟囱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烟气能顺利排出室外。对于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浴室外,避免在密闭的浴室内使用,因为燃气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通风不良时容易积聚导致中毒。 车内环境:在停车开空调休息时,不要长时间让发动机处于运转状态,尤其是在车库等相对密闭的空间内。汽车发动机工作时,若排气系统不畅等原因可能产生一氧化碳,车内空气不流通会使一氧化碳浓度迅速升高。 二、正确使用燃气设备 燃气热水器:购买正规合格的燃气热水器,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和使用。定期对燃气热水器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老化、损坏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燃气灶:使用燃气灶时要有人看管,防止火焰被溢水浇灭导致燃气泄漏。用完后要关闭燃气灶的开关以及燃气管道的总阀门。定期检查燃气灶的软管是否有老化、破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三、定期检查设备 一氧化碳报警器:在居住场所安装合格的一氧化碳报警器,特别是在卧室等休息区域附近。一氧化碳报警器可以在一氧化碳浓度达到危险值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采取措施。要按照说明书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测试和更换电池,确保其正常工作。 其他设备:对于使用煤炭取暖的家庭,要定期检查煤炭炉具的密封性,防止一氧化碳泄漏。例如,检查炉门、烟囱接口等部位是否严密,如有缝隙要及时用耐火材料封堵。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儿童对一氧化碳更为敏感,家长要特别注意家中燃气设备和取暖设备的安全使用。教育儿童不要随意摆弄燃气设备等。在冬季使用煤炭取暖时,要将煤炭炉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且通风良好的地方,并确保烟囱畅通。 老年人:老年人的身体机能相对较弱,对一氧化碳中毒的耐受性较差。子女要帮助老年人检查家中的取暖、燃气设备等,确保其安全使用。如果老年人独自居住,要定期回访,查看其居住环境中一氧化碳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 孕妇:孕妇处于特殊生理状态,一氧化碳中毒对孕妇和胎儿都有较大危害。孕妇居住的环境要保证通风良好,使用燃气设备时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现有一氧化碳中毒的疑似症状,如头痛、头晕等,要立即就医,并尽快脱离可能的一氧化碳暴露环境。
酒精中毒是否可以自愈取决于中毒程度、个体代谢能力及特殊健康状况,总体而言轻度酒精中毒可能通过非药物干预逐渐恢复,但中重度中毒无法自愈,需紧急医疗干预。 一、酒精中毒的分级与自愈可能性 1. 轻度酒精中毒(血液酒精浓度80~150mg/dL):表现为情绪亢奋、言语增多、步态轻微不稳,此类中毒通常可通过自身代谢逐渐缓解,一般6~12小时内症状减轻,期间需补充水分、避免脱水。 2. 中度酒精中毒(150~300mg/dL):出现意识模糊、呕吐、心率加快,此时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加重,身体无法自主清除毒素,需通过补充电解质、监测生命体征辅助恢复,无法完全自愈。 3. 重度酒精中毒(>300mg/dL):表现为昏迷、呼吸浅慢、血压下降,可能伴随低血糖、心律失常,此阶段酒精已严重抑制呼吸循环中枢,若不及时干预可致多器官衰竭,无法自愈。 二、影响自愈的关键因素 1. 代谢能力差异:乙醛脱氢酶活性高的人群代谢速度快,自愈可能性增加;肝功能受损者(如慢性肝病患者)代谢乙醛能力下降,易加重中毒。 2. 饮酒速度与量:快速大量饮酒会导致酒精吸收过快,超过肝脏代谢极限(每小时约10~15ml纯酒精),无法自愈;空腹饮酒会加速吸收,降低自愈可能性。 3. 基础健康状况:糖尿病患者易因酒精诱发低血糖昏迷;老年人因器官功能退化,即使轻度中毒也可能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自愈难度增加。 三、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1. 儿童:肝肾功能未成熟,即使轻度酒精中毒也可能引发低血糖、脑水肿,严禁自行处理,需立即送医。 2. 孕妇:酒精可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中毒后易致早产、畸形,需紧急医疗干预。 3. 慢性病患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可能因酒精诱发血压骤降、心律失常,需优先监测生命体征并送医。 四、非药物干预措施(仅适用于轻度中毒) 1. 保持侧卧位:防止呕吐物误吸窒息,需专人看护。 2. 补充温水或淡盐水:避免脱水,每次少量饮用100~200ml,间隔1~2小时,避免短时间大量饮水引发水中毒。 3. 监测体征:观察呼吸频率、心率、意识状态,若出现面色苍白、冷汗、抽搐等,立即就医。 五、医疗干预的必要性 中重度中毒需立即送医,典型指征包括:持续呕吐、意识模糊、呼吸浅慢(<10次/分钟)、血压<90/60mmHg、体温<35℃。治疗以维持呼吸循环功能为主,常用措施包括静脉输液补充电解质、使用促醒药物(如纳洛酮)、必要时呼吸机辅助通气,延误治疗可能导致急性肾衰竭、脑损伤甚至死亡。
发烧引起的抽搐(热性惊厥)典型表现为体温骤升时突发全身性或局部性抽搐,意识快速恢复,主要分为单纯性和复杂性两类,多见于婴幼儿群体。 一、发作类型及核心表现 1. 单纯性热性惊厥:多见于6个月~5岁儿童,发作前常有明确高热(体温≥38.5℃),以全身性强直-阵挛性抽搐为主,表现为意识突然丧失、眼球上翻或凝视、牙关紧闭、面部及四肢肌肉节律性抽动,持续时间多在1~5分钟,少数可延长至10分钟,抽搐停止后意识迅速恢复,无神经系统异常体征,发作后可短暂嗜睡但无后遗症。 2. 复杂性热性惊厥:发作持续时间超过15分钟或24小时内复发,可表现为局部性抽搐(如单侧肢体抽动),意识恢复缓慢,发作后可能出现短暂意识模糊或神经系统异常体征(如肌力下降),需警惕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或器质性病变。 二、发作时典型症状 1. 初期表现:突发意识丧失,双眼固定上翻或凝视,牙关紧闭,口周发绀或面色苍白,部分儿童伴随唾液分泌增多(口吐少量白沫); 2. 发作中表现:四肢肌肉呈强直性收缩后转为阵挛性抽动,肢体僵硬或不规则抖动,呼吸暂停或浅快,严重时出现短暂面色发绀、瞳孔散大,少数儿童伴随大小便失禁; 3. 发作后期:抽搐逐渐停止,意识模糊或嗜睡,体温逐渐下降,无持续性神经系统损伤,部分儿童可出现短暂头痛或乏力。 三、特殊人群风险特征 1. 低龄儿童(6个月~3岁):大脑皮层发育未成熟,神经元兴奋性较高,高热时易诱发异常放电,首次发作多在此年龄段,占比约70%; 2. 有基础疾病者: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脑瘫)或癫痫家族史儿童,发作频率和复杂性显著增加,需提前干预高热; 3. 特殊生活方式:长期高热未及时控制(如持续发热>24小时)、过度捂热导致体温骤升的儿童,复发风险升高。 四、需警惕的异常情况 1. 持续抽搐>30分钟(热性惊厥持续状态),可能导致脑缺氧、脑水肿,需立即就医; 2. 抽搐后意识持续不清>1小时,或伴随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颈项强直,提示颅内感染(如脑膜炎)或中毒性脑病; 3. 发作时体温<38.5℃或表现为局灶性抽搐(单侧肢体抽动),需排除癫痫或电解质紊乱。 五、家庭护理原则 低龄儿童家长应家中常备体温计,发现发热>38.5℃时及时采取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拭额头、颈部),避免体温持续升高诱发抽搐;若既往有热性惊厥史,需记录发作时间和体温变化,就诊时提供给医生;抽搐发作时切勿强行按压肢体,保持呼吸道通畅(侧卧),避免误吸,待抽搐停止后及时就医排查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