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季素珍

季素珍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皮肤性病科

个人简介

简介:季素珍,女,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学士,1978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后留校分配到北大医院皮肤科工作至今,一直从事皮肤病、性病的临床诊疗工作。90年代曾在国外学习,回国后主要的专业方向是色素性皮肤病和皮肤美容激光治疗。擅长白癜风的诊断并积累了丰富的治疗经验。97年建立了自体表皮移植术治疗白癜风,此法使用至今的成功率在95%以上。此外,还利用北大医院自制药物的优势,根据不同病人、白斑的多少以及病程长短,采用不同的个性化治疗方案,使多数患者得以治愈。擅长白癜风等色素病和激光美容治疗。

擅长疾病

白癜风等色素病和激光美容治疗

TA的回答

问题:hpv怎么感染的

HPV的感染途径包括性传播、密切接触、母婴传播和医源性感染,影响HPV感染的因素有年龄、生活方式和病史,青春期少女感染概率高、中老年再次感染及病变风险增,吸烟、不良生活方式、合并其他性传播疾病会增加HPV感染及持续感染风险。 密切接触:直接接触感染者的病变部位也可能导致感染。比如,皮肤与皮肤之间的密切接触,若接触到携带HPV的皮肤,就有感染风险。在生活中,如果与感染者共用毛巾、浴巾等个人物品,也存在通过间接接触感染的可能,但这种情况相对性传播来说概率较低。不过,对于免疫力较低的人群,即使是间接接触也可能增加感染几率。 母婴传播:婴儿在出生时通过感染HPV的母亲的产道,可能会被感染。这种母婴传播的情况虽然相对少见,但确实存在。对于有HPV感染的孕妇来说,需要特别关注分娩方式等问题,以降低婴儿感染的风险。比如,可能会建议有高危情况的孕妇考虑剖宫产,减少婴儿通过产道时接触HPV的机会。 医源性感染:在医疗操作过程中,由于医疗器械消毒不彻底等原因,也可能造成HPV的传播。例如,在一些不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如果使用了被HPV污染且未彻底消毒的器械,接受服务的人就有可能感染HPV。但这种情况在规范的医疗环境中是可以有效避免的,正规医院会严格遵守医疗器械消毒等相关规定,以保障患者安全。 影响HPV感染的相关因素 年龄因素:青春期少女由于生殖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免疫系统相对还在完善过程中,感染HPV的概率相对较高,而且感染后清除病毒的能力可能不如成年人。而随着年龄增长到中老年,免疫力逐渐下降,再次感染HPV以及感染后发生持续感染进而引发病变的风险会增加。比如,年轻女性感染HPV后,约80%的人在8-12个月内可依靠自身免疫力清除病毒,但年龄较大的女性清除病毒的能力会下降。 生活方式因素:吸烟会影响免疫系统功能,降低机体对HPV的清除能力,从而增加HPV持续感染的风险。有研究表明,吸烟者感染HPV后发生宫颈病变的几率比不吸烟者高。另外,长期熬夜、过度劳累等不良生活方式会使身体免疫力下降,也不利于机体对HPV的清除,增加感染后持续感染的可能性。例如,长期熬夜的人,其体内的免疫细胞活性会受到影响,无法有效地识别和清除HPV病毒。 病史因素:如果有其他性传播疾病,如淋病、衣原体感染等,会破坏生殖道黏膜的完整性,为HPV的感染提供更有利的条件,使得感染HPV的几率增加,并且这些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发生HPV持续感染和相关病变的风险也会升高。比如,患有淋病的患者,其生殖道黏膜处于炎症状态,更容易让HPV病毒侵入并持续存在。

问题:请问得尖锐湿疣会死吗

得尖锐湿疣不会直接导致死亡。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的良性性传播疾病,主要表现为生殖器或肛门周围的菜花状、乳头状赘生物,病程具有自限性,多数患者通过规范治疗可临床治愈,极少引发直接致命的并发症。 一、尖锐湿疣的本质与病程特点。 尖锐湿疣由低危型HPV(如HPV6型、11型)感染为主,病毒仅局限于表皮组织,不会侵入血液或内脏器官。病变通常无自觉症状,少数患者可能有瘙痒、灼痛或出血,病程进展缓慢,自然消退率约30%~60%,平均清除时间为8~12个月。免疫功能正常者经治疗后复发率较低,一般不影响寿命。 二、恶变风险极低。 虽然高危型HPV(如HPV16/18型)持续感染可能增加宫颈癌、肛门癌等恶性肿瘤风险,但尖锐湿疣本身极少恶变为癌。临床数据显示,尖锐湿疣患者发生癌变的概率不足0.1%,且多需经过10~20年的持续高危型HPV感染积累,与尖锐湿疣本身的直接关联较弱。需注意,合并免疫功能低下(如HIV感染)或长期吸烟的患者,病变进展风险可能升高,需加强监测。 三、并发症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若不及时治疗,尖锐湿疣可能继发细菌感染、溃疡、出血,或因病变体积增大导致局部压迫症状(如排尿困难、排便不适),影响生活质量。孕妇感染后可能因激素变化加速疣体生长,产后仍需持续观察,但均非直接致死因素。长期未治愈的患者可能出现心理焦虑、抑郁等精神问题,尤其对年轻群体的社会适应能力影响较大。 四、特殊人群的风险差异。 1. 免疫功能低下者:HIV感染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者,因病毒清除能力下降,疣体易反复发作,病变可能进展为巨大型尖锐湿疣(Buschke-Lwenstein瘤),需联合抗病毒药物与免疫调节治疗,病程延长但仍以良性病变为主。 2. 老年患者: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病时,伤口愈合能力减弱,治疗后复发风险增加,建议缩短随访周期至每1~2个月1次。 3. 孕妇:孕期疣体可能增大,建议在妊娠中晚期(24~36周)选择冷冻、激光等物理治疗,避免药物干预影响胎儿,产后需持续复查HPV状态。 五、科学治疗与管理原则。 目前治疗以物理去除疣体为主,包括冷冻、激光、电灼、光动力疗法等,配合外用咪喹莫特乳膏、鬼臼毒素酊等药物,具体方案需根据疣体位置、大小及患者免疫状态制定。治疗后需定期随访(通常3~6个月),同时性伴侣需同步检查,避免交叉感染。需特别注意,儿童(尤其是婴幼儿)感染HPV多通过间接接触(如共用毛巾、浴缸),应优先排查监护人是否存在感染,避免滥用刺激性药物,以物理治疗和观察为主。

问题:帮忙看下是不是梅毒

判断是否感染梅毒需结合病史、症状及实验室检查,不能仅凭自我观察。梅毒分为三期,一期表现为无痛性溃疡(硬下疳),二期出现全身性皮疹、黏膜斑等,三期可累及心血管、神经系统等。确诊需通过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及非特异性抗体(RPR)检测,两者结合可明确现症感染或既往感染。 一、典型症状与分期表现。1.一期梅毒:感染后2~4周,生殖器、肛门等部位出现硬下疳,无痛、圆形或椭圆形,边缘隆起,表面清洁,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持续3~8周可自行消退。2.二期梅毒:感染后7~10周,皮疹呈多样性(斑疹、丘疹、脓疱等),常见于躯干、四肢,手掌足底出现铜红色斑疹,伴瘙痒,口腔、生殖器黏膜出现灰白色斑片(黏膜斑),肛周、腋窝等潮湿部位可形成扁平湿疣,皮疹可自然消退进入潜伏梅毒。3.三期梅毒:感染数年至数十年后出现,骨梅毒(骨痛、畸形)、神经梅毒(头痛、精神异常、痴呆)、心血管梅毒(主动脉炎、主动脉瘤)等,严重时危及生命。 二、实验室诊断关键指标。1.非特异性抗体检测:RPR(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用于初筛和疗效观察,阳性提示可能感染梅毒,滴度与病情活动度相关。2.特异性抗体检测:TPPA(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特异性高,确诊梅毒感染,感染后终身阳性,不能用于疗效判断。3.检测组合:RPR阴性而TPPA阳性提示既往感染或晚期潜伏梅毒;RPR与TPPA均阳性提示现症感染,需结合滴度动态监测。 三、特殊人群感染特点。1.孕妇:孕期首次产检应筛查梅毒,感染后未治疗可致胎儿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梅毒,先天梅毒患儿表现为皮肤水疱、鼻塞、肝脾肿大等,需在孕期规范治疗(首选青霉素)。2.免疫功能低下者:如HIV感染者,梅毒症状可能不典型,病程进展快,RPR滴度高,需更密切监测。3.老年人:三期梅毒发生率较高,早期症状易被忽视,需警惕不明原因的骨痛、认知障碍或心血管症状,及时排查梅毒。 四、治疗与管理原则。1.早期治疗: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苄星青霉素(肌肉注射),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等替代。2.晚期治疗:三期梅毒或神经梅毒需联合多种药物,疗程延长,定期复查RPR滴度(治疗后3、6、12个月复查),滴度下降≤4倍提示有效,持续阳性需排查再感染。 五、预防与注意事项。1.避免高危性行为,全程使用安全套;2.不共用针具,避免非法采血;3.有高危暴露史或皮肤黏膜溃疡、皮疹者,及时就医检测;4.性伴侣需同步检查治疗,防止交叉感染;5.孕期女性建议早孕期、中孕期、晚孕期各筛查1次梅毒,降低先天梅毒风险。

问题:尖锐湿疣病毒73型

1 定义与分类 HPV73型属于人乳头瘤病毒(HPV)家族,为双链环状DNA病毒,归类于低危型HPV分支,与HPV6型、11型等共同构成引起生殖器疣(尖锐湿疣)的主要病原体。其基因组结构与其他HPV相似,编码早期蛋白E6、E7,但不具有高危型HPV的致癌特性,因此不会直接导致宫颈癌等恶性病变。临床研究显示,73型在低危型尖锐湿疣病因中占比约5%~10%,与其他低危型HPV协同引发生殖器及肛周皮肤黏膜的良性增生性病变。 2 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包括同性及异性性接触,性伴侣数量≥3人或首次性行为年龄<18岁者感染风险显著升高。间接接触传播概率较低,共用毛巾、内衣裤、浴盆等贴身物品可能导致病毒传播,但需满足一定病毒存活条件(如潮湿环境下可存活数小时至数天)。孕妇感染后,胎儿经产道接触病毒可能增加新生儿喉乳头瘤病风险,尤其HPV73型虽罕见于新生儿感染,但免疫功能低下孕妇需加强产前筛查。 3 临床特征 感染后潜伏期通常为1~8个月,平均3个月,免疫功能正常者早期常无明显症状,易被忽视。典型表现为生殖器或肛周出现单个或多个淡红色小丘疹,逐渐增大呈菜花状、乳头状或鸡冠状赘生物,表面粗糙,触碰易出血,可能伴随轻微瘙痒或灼痛。病程中,部分免疫功能正常者疣体可在6~12个月内自行消退,但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如HIV感染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易出现疣体增长迅速、数量增多及复发率升高。 4 诊断与治疗 诊断依靠临床表现、醋酸白试验(病变处涂3%~5%冰醋酸后变白)及HPV核酸检测(明确73型病毒存在)。治疗以物理干预为主,包括冷冻治疗(液氮冷冻使疣体坏死脱落)、激光治疗(CO激光烧灼疣体)及电灼治疗(高频电刀切除);外用药物可选咪喹莫特乳膏(免疫调节剂)、鬼臼毒素酊(细胞毒性药物)等,药物仅局部使用,禁止口服。治疗后需定期复查(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性伴侣建议同时检查及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5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性活跃人群(20~30岁)为易感群体,建议坚持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降低传播风险,避免同时拥有多个性伴侣。孕妇感染73型需在孕期第12周、24周、36周进行疣体评估,若疣体位于阴道口或宫颈口,建议在孕晚期避免性生活,必要时选择剖宫产以减少新生儿感染风险。免疫功能低下者(如器官移植术后、糖尿病控制不佳者)需缩短复查间隔,治疗期间避免饮酒及辛辣饮食,防止局部刺激加重症状。儿童罕见HPV73型感染,若发生生殖器部位疣体,需排查性虐待可能,由儿科与皮肤科联合制定诊疗方案,禁用腐蚀性药物。

问题:男尖锐湿疣治疗方法

男性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治疗需结合物理、药物、免疫调节等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关键治疗手段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一、主要治疗方法 1. 物理治疗手段:常用激光、冷冻、电灼、光动力治疗等。激光通过高温气化疣体,适用于单个或少量疣体;冷冻利用低温使组织坏死脱落,适合较表浅的疣体;电灼通过高频电流破坏病变组织,适用于有蒂或基底较宽的疣体;光动力治疗通过特定波长光源激活药物(如氨基酮戊酸),选择性破坏HPV感染细胞,对亚临床感染清除效果较好。 2. 外用药物治疗:包括咪喹莫特乳膏(免疫调节剂,可诱导局部免疫应答)、鬼臼毒素酊(细胞毒性药物,抑制角质形成细胞增殖)、氟尿嘧啶软膏(抗代谢类药物,抑制病毒感染细胞DNA合成)等。使用时需严格遵循医嘱,避免大面积或长期使用以减少不良反应。 3. 免疫调节治疗:对于反复发作或免疫功能正常但复发频繁者,可联合外用干扰素凝胶(如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通过局部抗病毒及免疫增强作用降低复发风险,需在医生指导下根据疣体分布调整用药频率。 二、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孕期尖锐湿疣治疗需优先考虑对胎儿的安全性,优先选择物理治疗(如激光、冷冻),避免使用鬼臼毒素等有致畸风险的药物;哺乳期女性使用外用药物前需暂停哺乳,或在医生评估后选择安全性更高的方案。 2. 未成年人(18岁以下):儿童尖锐湿疣多因间接接触污染物品或母婴传播,治疗需在儿科与皮肤科联合评估下进行,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药物,优先选择温和的物理治疗,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创面愈合情况,防止瘢痕形成。 3. 合并HIV等免疫功能低下者:此类人群复发率显著高于普通患者,需加强免疫支持治疗(如调整抗病毒药物方案),物理治疗后需延长随访周期,可增加外用免疫调节剂(如咪喹莫特)的使用频次,同时严格执行性伴侣同治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复发预防与健康管理 1. 性伴侣同治:HPV可通过性接触传播,性伴侣需同时接受HPV检测及必要的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或全程使用安全套,直至双方均完成治疗且HPV核酸检测转阴。 2. 定期复查与随访:治疗后1-3个月需复查,观察是否有亚临床感染或复发病灶,必要时追加物理或药物治疗;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建议每2-4周复查一次,持续6个月以上。 3. 生活方式调整:避免熬夜、酗酒等不良习惯,规律作息增强免疫力;合理饮食增加维生素C、蛋白质摄入,适当运动改善免疫状态;合并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需严格控制原发病,降低病毒复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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