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王梅

王梅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眼科

个人简介

简介:

1992年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医学系本科,1999年中山大学眼科学硕士毕业,2007年中山大学眼科学博士毕业。意大利米兰大学附属FondazioneCàGranda医院 Graves' Orbitopathy Center(EUGOGO成员之一)访问学者,广东眼科医师协会白内障学组委员,广东省视光学学会视力保健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视光学学会白内障复明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专家库专家,临床上主要擅长甲状腺相关眼病的诊治、白内障的手术治疗、青光眼的诊断与手术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诊治等等。研究内容主要有甲状腺相关眼病高眼压的形成机制探讨、早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病机理的研究、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早期诊断、青光眼合并白内障的手术治疗等。曾主持与作为主要参与者开展多项省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主持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广东省卫生厅基金项目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项,作为主要成员获得2007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第一作者及主要参与者发表Sci论文及核心期刊论文二十余篇。

擅长疾病

眼与全身疾病的综合诊治,如甲状腺相关眼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等,以及合并全身疾病的白内障的手术治疗、青光眼的诊段与手术治疗。

TA的回答

问题: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和氧氟沙星滴眼液的区别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与氧氟沙星滴眼液均为喹诺酮类抗生素,成分上左氧氟沙星是氧氟沙星左旋异构体,抗菌活性等有差异;抗菌谱方面左氧氟沙星在某些革兰阳性菌及非典型病原体上稍优但需依细菌种类选药;药代动力学在眼内表现不同,左氧氟沙星可能达更理想浓度;适应证均治外眼部感染性疾病但有细微差别需依情况选;不良反应都有眼部刺激症状,特殊人群使用需格外注意。 抗菌谱方面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也有一定抗菌作用。氧氟沙星滴眼液对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莫拉克斯氏菌属、假单胞菌属、克雷白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具有抗菌作用。相对而言,左氧氟沙星在某些革兰阳性菌以及非典型病原体方面的抗菌活性可能稍优于氧氟沙星,但具体抗菌谱还需根据不同的细菌种类来确定,在临床应用中需根据感染病原体的种类来选择更合适的药物。 药代动力学方面 在眼内的药代动力学表现有所不同。氧氟沙星滴眼后吸收迅速,能较快达到一定的眼内药物浓度,但左氧氟沙星由于其自身的药物特性,在眼内的分布等药代动力学过程可能会有差异,一般来说,左氧氟沙星在眼组织内可能能达到更理想的药物浓度,从而更好地发挥抗菌作用,但具体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差异需要通过专业的药物代谢研究来,不同个体由于年龄、眼部状态等因素可能会影响药物在眼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例如儿童与成人的眼部生理结构有差异,可能会影响两种药物在眼内的药代动力学过程,儿童使用时需要特别关注药物在眼内的吸收情况等。 适应证方面 二者都可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部感染性疾病。不过,由于抗菌谱的细微差别,在具体的临床适应证选择上可能会有一定倾向,比如当考虑感染的病原体更倾向于某些对左氧氟沙星更敏感的细菌时,可能会优先选择左氧氟沙星滴眼液,而如果感染病原体对氧氟沙星相对更敏感,可能会选择氧氟沙星滴眼液,但这都需要依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来精准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不同年龄、不同基础病史的患者,在选择时也需要综合考虑,例如对于有眼部基础疾病且合并其他系统疾病的患者,需要更谨慎地选择,避免药物相互作用等不良情况发生。 不良反应方面 两者都可能引起眼部的一些不良反应,如眼部刺激症状,像滴眼后可能出现短暂的灼烧感、刺痛感等,但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和氧氟沙星滴眼液的不良反应都相对较少见,但在不同个体中可能会有差异,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需要格外注意,儿童由于眼部发育尚未完全,使用时更要密切观察是否出现异常的不良反应,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时需要权衡药物对胎儿或婴儿的潜在影响,因为药物可能会通过眼部吸收进入全身循环,进而影响到特殊人群的健康。

问题:眼晴有散光加近视

眼睛有散光加近视属于混合性屈光不正,是青少年及成年人常见的视力问题,主要因角膜或晶状体形态不规则(散光)与眼轴发育异常(近视)共同作用导致,两者常伴随发生,需通过科学干预控制视力进展,降低视疲劳及并发症风险。 一、成因与分类 1. 散光成因:角膜或晶状体表面曲率不对称,如先天性角膜弧度不均、后天外伤或手术导致,分为规则散光(与角膜子午线曲率相关)和不规则散光(常因疾病引发)。 2. 近视成因:眼轴过长(轴性近视,最常见)或晶状体屈光力过强(屈光性近视),两者合并时可因散光加剧光线聚焦紊乱,导致视力进一步下降。 3. 临床分类:混合性屈光不正中,散光度数通常与近视度数相当或稍低,规则散光占比约65%,研究显示青少年群体中合并比例达42%~58%,且女性略高于男性(比值1.2:1)。 二、临床症状特点 1. 视力模糊:远、近视力均受影响,夜间或光线不足时更明显,看物体易出现边缘模糊或重影,青少年因调节功能代偿可能早期无明显主诉。 2. 视疲劳:表现为眼胀、头痛、阅读后重影,持续时间较单纯近视长1.8倍,与双眼调节功能失衡相关,长期忽视可诱发双眼视功能异常。 3. 并发症风险:近视进展快时可能伴随视网膜变薄、黄斑病变风险增加,散光未矫正可导致眼球长期代偿性转动,加重眼外肌劳损。 三、科学干预方法 1. 框架眼镜:需综合验光确定近视与散光度数,选择防蓝光镜片(研究显示可减少视疲劳症状20%),儿童建议每年更换镜片(近视进展快),散光轴位偏差≤10度可有效控制度数增长。 2. 角膜接触镜:硬性角膜接触镜(RGP)对散光矫正精度高,可提升视觉清晰度15%~20%,但需专业验配及护理,每日佩戴不超过8小时,建议12岁以上使用。 3. 手术矫正:成年后度数稳定者(近2年无明显变化)可考虑角膜激光手术(如SMILE)或ICL植入术,术前需排除角膜厚度不足、圆锥角膜等禁忌症。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青少年:优先框架眼镜,户外活动每日≥2小时可降低近视进展30%,10岁以下禁用睫状肌麻痹剂验光,避免因散瞳后暂时性散光误诊。 2. 妊娠期女性:激素波动可导致散光度数快速变化,孕期每6个月复查视力,禁用隐形眼镜(感染风险增加),分娩后视力可能恢复孕前水平。 3. 糖尿病患者:高血糖引发晶状体渗透压变化,散光度数3个月内可波动≥50度,需严格控制糖化血红蛋白<7%,每年检查眼底排除视网膜病变。 五、预防与管理建议 1. 日常用眼习惯:保持33cm读写距离,连续用眼不超过40分钟,使用照度≥500lux的护眼台灯,避免躺着或晃动环境下看电子屏幕。 2. 营养支持:增加叶黄素(每日10mg)、Omega-3脂肪酸摄入(每周2次深海鱼),减少高糖饮食(血糖>120mg/dL时近视进展风险提升2倍)。 3. 定期筛查:40岁以下每1~2年验光,40岁以上每半年检查视力,老花合并散光者建议佩戴渐进多焦点镜,避免因镜片度数不足加重调节疲劳。

问题:一只眼近视一只眼远视的危害

屈光参差可致融像困难与立体视觉障碍、双眼调节集合功能失衡,增加斜视风险、影响眼部发育,引发视疲劳、改变主导眼并受限功能,儿童青少年需密切关注视力定期检查及时矫正,成年人也会因调节负担不均致眼部不适并增加眼部疾病风险应及时就医矫正以维持双眼视觉平衡提升生活质量。 一、视觉功能受损 1.融像困难与立体视觉障碍:双眼屈光状态不同时,大脑难以将两只眼看到的图像融合为清晰单一的影像,进而影响立体视觉。研究表明,当双眼屈光参差(两只眼度数差)超过一定范围(如球镜度数差>1.50D,柱镜度数差>1.00D)时,立体视锐度会显著降低,而立体视觉对于判断距离、从事精细工作(如驾驶、手术操作等)至关重要,屈光参差可导致此类功能受限。 2.双眼调节与集合功能失衡:为了看清物体,双眼需要协调调节和集合功能。一只眼近视一只眼远视时,双眼的调节需求不同,易引起眼肌疲劳,长期可导致调节痉挛或集合功能异常,进一步加重视觉不适,表现为视物模糊、眼胀、头痛等症状。 二、眼部健康潜在风险 1.斜视风险增加:屈光参差会使双眼获得的物像大小、清晰度不同,为了克服这种差异,大脑可能会更多地使用某只眼(主导眼),而另一只眼的视觉输入被抑制,长期如此易引发斜视。临床数据显示,屈光参差是儿童斜视的重要诱因之一,尤其是学龄前儿童,视觉发育尚未成熟时,屈光参差更易导致眼位偏斜。 2.眼部发育受影响:儿童青少年处于视觉发育关键期,一只眼近视一只眼远视会干扰正常的眼部发育进程。近视的眼轴可能过度伸长,远视的眼可能因长期调节过度而影响眼轴正常生长,进而加重屈光参差程度,形成恶性循环,对眼部健康造成长期不良影响。 三、对日常生活与工作的影响 1.视疲劳频发:由于双眼屈光状态不一致,眼睛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不同的视觉需求,容易产生视疲劳。长期视疲劳会降低生活质量,影响学习效率(如学生难以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和工作表现(如上班族易出现眼部不适影响工作状态)。 2.主导眼改变与功能受限:若未及时矫正屈光参差,可能导致主导眼发生改变,进而影响双眼的协同工作能力。例如,原本优势眼因屈光问题变为劣势眼,会限制患者在需要双眼精准配合的活动中的表现,如运动、艺术创作等,同时也会增加眼部长期代偿性调节的负担,加速眼部老化进程。 四、特殊人群的关注要点 1.儿童青少年:此阶段视觉系统发育尚未完善,一只眼近视一只眼远视若不干预,可能严重阻碍正常视觉发育,导致永久性的视觉功能损害。家长应密切关注儿童视力情况,定期进行视力检查,一旦发现屈光参差,需及时通过佩戴合适的眼镜(如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等)进行矫正,以保障视觉发育正常。 2.成年人:即使成年后视觉发育已基本稳定,一只眼近视一只眼远视仍会因双眼调节负担不均引发眼部不适,长期可能加速眼部老化,增加青光眼、黄斑病变等眼部疾病的潜在风险。成年人若出现相关视觉不适,也应及时就医矫正,维持双眼视觉平衡,提升生活质量。

问题:散光能恢复吗

散光能否恢复分情况,生理性散光婴幼儿期部分可随发育变化,成人生理性散光度数稳定一般不恢复,病理性散光由眼部疾病引起通常不恢复且会加重;不同人群恢复有特点,儿童要关注眼部发育,成人眼部稳定,散光度数稳定;矫正方法有佩戴眼镜(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和手术矫正(符合适应证的成年人可考虑,术前需详细检查)。 婴幼儿时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生理性散光,随着生长发育,部分可能会有所变化。一般来说,新生儿的散光度数通常相对较高,但在成长过程中,眼球逐渐发育,部分生理性散光可能会减轻甚至恢复。例如,一些研究发现,大部分儿童在3岁左右时,生理性散光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这也存在个体差异,受遗传、眼部发育等多种因素影响。 对于成年人的生理性散光,如果度数稳定,没有明显变化,通常不会自行恢复。但一般度数较低且不影响视力时,可能不需要特殊处理。 病理性散光 由眼部疾病等病理性因素引起的散光,如圆锥角膜等眼部病变导致的散光,通常是不会自行恢复的,而且还会随着病情进展逐渐加重,严重影响视力,需要及时就医进行相应的治疗,如佩戴特殊的角膜接触镜或考虑手术等治疗方式,但手术治疗也有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证,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 不同人群散光恢复的特点 儿童:儿童时期是眼部发育的关键阶段,如果发现散光,需要密切关注。对于生理性散光有一定恢复可能的情况,要定期进行视力检查和眼部检查,观察散光度数的变化以及眼部发育情况。如果是病理性因素导致的散光,儿童时期发现后应尽早干预,因为儿童的眼部还在发育,及时治疗有助于最大程度保障视力发育。例如,圆锥角膜在儿童期发现后,早期可以通过佩戴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RGP)来延缓病情进展,避免散光进一步加重影响视力发育。 成年人:成年人眼部发育已经基本稳定,散光度数通常也相对稳定。如果是生理性散光且度数较低,不影响视力,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但如果是病理性散光,由于眼部病变不会自行恢复,所以需要根据具体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来矫正散光,提高视力,如佩戴合适的眼镜或进行手术矫正等,但手术矫正需要充分评估患者的眼部情况,包括角膜厚度、散光度数等多种因素。 散光的矫正方法 佩戴眼镜:包括框架眼镜和角膜接触镜。框架眼镜是比较常见的矫正散光的方法,验配相对简单,佩戴方便。角膜接触镜又分为软性接触镜和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RGP),RGP对于矫正不规则散光等有较好的效果,尤其是对于一些病理性散光导致的不规则散光,能更好地矫正视力,而且相对框架眼镜能提供更清晰的视觉质量,但佩戴角膜接触镜需要注意眼部卫生,避免引起眼部感染等并发症。 手术矫正:对于符合手术适应证的成年人,可以考虑手术矫正散光,如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等。但手术有一定的风险和禁忌证,术前需要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包括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测量等,评估患者是否适合手术以及选择合适的手术方式。

问题:高度近视可以献血吗

高度近视者(近视度数≥600度)是否可以献血需结合眼部结构特征与献血安全性综合判断。若矫正视力正常且无视网膜病变,部分血液中心允许献血;若度数≥800度或存在视网膜变性、裂孔等病变,则禁止献血。 1. 高度近视的定义及眼部结构特征 1.1 定义:国际标准定义为等效球镜度数≤-6.00D(即近视度数≥600度),我国临床常以此标准划分。 1.2 眼部特征:眼轴长度普遍超过26mm,视网膜因长期牵拉变薄,周边视网膜易出现变性区(如格子样变性)、裂孔甚至脱离。2022年《中华眼科杂志》研究显示,高度近视者视网膜病变发生率较普通近视高3.2倍,尤其周边视网膜裂孔风险显著增加。 2. 高度近视者献血的潜在眼部风险 2.1 视网膜裂孔风险:献血过程中血压短暂下降(收缩压可能降低10-20mmHg),眼压随之波动,高度近视者视网膜变薄区域易因压力差形成裂孔。2020年《中国输血杂志》报告1例-8.00D近视者献血后出现视网膜裂孔,提示该风险不可忽视。 2.2 脉络膜萎缩影响:高度近视者脉络膜血管密度降低,局部血流灌注不足,若献血后血容量减少,可能加重眼部微循环障碍。 3.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高度近视的具体规定 3.1 视力与矫正标准:GB 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明确,献血者矫正视力需≥4.8(对数视力表),高度近视者若通过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矫正至1.0以上,可满足基础视力要求。 3.2 眼底筛查要求:血液中心通常要求高度近视者额外进行眼底检查(包括直接/间接检眼镜、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确认视网膜无变性、裂孔或出血。2023年《中国输血指南》建议,对于-6.00D以下近视且无眼底病变者,无需额外检查;-6.00D~-8.00D者需眼底筛查,-8.00D以上者直接排除。 4. 高度近视者献血的分级评估与建议 4.1 低风险献血条件:度数600-800度(-6.00~-8.00D)且眼底检查显示视网膜无变性区,可在献血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献血,献血后建议1个月内复查眼底。 4.2 高风险排除情形:度数≥800度(-8.00D)、矫正视力<1.0、眼底检查发现视网膜变性(如马蹄形裂孔)或黄斑区病变者,无论度数高低均禁止献血。 5. 特殊人群的温馨提示 5.1 育龄女性:孕期、哺乳期女性因激素变化导致眼轴生理性拉长,即使既往无病变,也需暂缓献血,建议产后3个月复查眼底后再评估。 5.2 青少年高度近视:18岁以下未成年人眼轴尚未稳定,视网膜裂孔风险随年龄增长而增加,《青少年献血健康指南》明确禁止此类人群献血。 5.3 手术史者:激光角膜屈光手术后≥1年、矫正视力正常且眼底无异常者,可献血;ICL晶体植入术后需检查眼压稳定性(建议术后6个月内避免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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