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感染科
简介: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诊治。
主治医师感染科
一到晚上体温37度5可能是感染恢复期、环境因素或基础疾病波动所致,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感染恢复期低热:病毒或细菌感染后,免疫系统需持续工作,可能导致夜间体温轻度升高。若伴随乏力、轻微咳嗽等症状,通常无需特殊处理,注意休息和补水即可。 环境与生理因素:夜间室温过高、衣物过厚或餐后代谢增加,可能引起体温短暂上升。建议睡前调节室温至22~24℃,穿着宽松透气衣物,避免剧烈活动后立即入睡。 基础疾病影响:甲状腺功能亢进、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可能导致夜间低热。若持续超过2周,或伴随体重下降、关节疼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检查甲状腺功能、炎症指标等。 特殊人群注意:婴幼儿体温调节能力较弱,需避免过度包裹;老年人基础代谢率低,若低热伴食欲减退、意识模糊,需警惕感染扩散;孕妇需定期监测体温,避免自行用药。 应对建议: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若体温持续升高或出现其他不适,及时到医院进行血常规、C反应蛋白等检查,明确病因后再对症处理。
乙肝两对半245项阳性通常不具有传染性,提示机体曾感染乙肝病毒后已康复并产生保护性抗体。 245项阳性的含义:第二项乙肝表面抗体(HBsAb)阳性表明有保护性抗体,第四项乙肝e抗体(HBeAb)阳性提示病毒复制受抑制,第五项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说明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 传染性分析:此类情况病毒已被清除,体内无完整病毒颗粒,不会通过日常接触、血液或母婴途径传播。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婴幼儿:若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需按规范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及疫苗,阻断母婴传播风险。 - 孕妇: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及病毒载量,确保母婴安全。 - 免疫功能低下者:建议进一步检查肝功能及乙肝病毒DNA,排除隐匿性感染可能。 健康管理建议: - 定期复查:每1~3年检测乙肝两对半及肝功能,监测抗体滴度变化。 - 生活方式:保持规律作息,避免过度饮酒及熬夜,减少肝脏负担。 - 就医指征:若出现乏力、黄疸、肝区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拉肚子不一定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多数情况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主要表现为发热、干咳、乏力,部分患者可伴有消化道症状如腹泻,但并非典型症状。 仅以拉肚子为唯一表现的情况: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判断,若近期无明确暴露史,可能是其他感染(如诺如病毒、轮状病毒)或饮食不当、胃肠功能紊乱等,此类情况较少见。 伴随其他典型症状的情况:若拉肚子同时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且有明确接触史,需警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能,建议及时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确认。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婴幼儿、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的患者,腹泻易引发脱水、电解质紊乱,若症状持续超过2天或伴随高热不退、精神萎靡,应尽快就医。 处理建议:腹泻期间需补充水分及电解质,优先选择清淡易消化食物,避免刺激性饮食;药物方面,可短期使用蒙脱石散等缓解症状,但需遵医嘱,避免自行用药。 若症状加重或持续不缓解,应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明确诊断并接受针对性治疗。
乙肝核心抗体偏低是否需要治疗,取决于其具体情况。若仅核心抗体偏低,无其他指标异常,通常无需治疗;若伴随表面抗原阳性或其他指标异常,则需进一步检查。 单纯核心抗体偏低:若乙肝五项仅核心抗体单项偏低,其余指标正常,说明可能曾感染乙肝病毒后康复,或接种疫苗后免疫反应较弱,此时无需治疗,定期复查即可。 核心抗体偏低且表面抗原阳性:若表面抗原阳性,提示仍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需结合肝功能、病毒载量等指标决定是否治疗。若肝功能异常或病毒复制活跃,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孕妇、免疫功能低下者(如糖尿病、长期使用激素者)若核心抗体偏低,建议咨询医生,评估是否需加强乙肝疫苗接种或监测乙肝病毒感染风险。 生活方式建议:无论是否治疗,均需保持规律作息、均衡饮食,避免饮酒和过度劳累,以保护肝脏功能。 总结:核心抗体偏低本身无需过度担忧,但需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建议定期体检,遵循专业医生指导,切勿自行用药或过度焦虑。
支原体感染治疗以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为首选,疗程通常5~14天,需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调整。 儿童支原体感染:阿奇霉素为一线用药,需严格遵医嘱按体重计算剂量,避免自行用药。低龄儿童(如2岁以下)应优先就医,不建议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因其可能影响骨骼发育。 成人支原体感染:轻症可口服阿奇霉素或多西环素,重症需静脉给药。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需谨慎选择,优先咨询医生,避免使用四环素类(如多西环素)。 泌尿生殖道支原体感染:性活跃人群建议伴侣同时治疗,避免交叉感染。治疗期间需避免性生活,直至完成疗程并复查确认治愈。 呼吸道支原体感染:与其他病原体混合感染时,需结合症状调整治疗方案,如合并细菌感染可联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老年患者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特殊注意事项:对大环内酯类过敏者可选用喹诺酮类或四环素类,但需严格排除禁忌证。用药期间若出现皮疹、恶心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