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急诊科
简介:
呼吸系统疾病。
主任医师急诊科
发现有人溺水先利用救生圈等工具安全接近避免自身危险,将溺水者转移至安全地带后评估生命体征,无呼吸或心跳骤停即行心肺复苏(包括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心肺复苏过程中或后清除口鼻异物,初步稳定后迅速转运至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转运时依儿童、有基础疾病、女性等情况注意相应事项保证安全有序以争取后续救治时间。 一、现场快速救援 1.安全接近溺水者:发现有人溺水时,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可迅速利用救生圈、竹竿、绳索等工具靠近溺水者,避免自身也陷入危险,对于不会游泳的救援者,切勿盲目下水徒手施救,防止发生连锁溺水事件。例如可投掷救生圈让溺水者抓住,借助其浮力将其拉向岸边。 2.将溺水者转移至安全地带:尽快把溺水者转移到陆地或平稳的水面上,保证溺水者身体处于水平状态,为后续急救创造条件。 二、初步生命体征评估与基础急救操作 1.判断生命体征: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检查溺水者的呼吸、心跳情况。若溺水者无呼吸或仅有喘息,且触摸不到颈动脉搏动,提示呼吸心跳骤停,需立即启动心肺复苏。 2.实施心肺复苏: 胸外按压:将溺水者仰卧放置在坚硬平坦的地面或木板上,解开其领口、腰带等束缚物。按压部位为两乳头连线中点,用手掌根部垂直向下按压,按压频率至少100-120次/分钟,按压深度对于成人至少5厘米,儿童(1-8岁)约5厘米,婴儿(1岁以下)约4厘米(约为胸廓前后径的1/3)。 人工呼吸:在进行胸外按压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每按压30次后进行2次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时要确保气道通畅,可先清除溺水者口鼻内的泥沙、水草、呕吐物等异物,再捏住溺水者鼻孔,口对口缓慢吹气,每次吹气持续1秒以上,观察到胸廓起伏即可。 三、进一步处理与转运 1.清除口鼻异物:在心肺复苏过程中或之后,再次仔细清除溺水者口鼻中的异物,可使用手指包裹纱布等轻柔地清除,确保呼吸道完全通畅,以利于后续呼吸恢复。 2.转运就医:在现场急救初步稳定后,应迅速将溺水者转运至附近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转运过程中要持续关注溺水者的呼吸、心跳等生命体征变化,若有条件可在转运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对于儿童溺水,由于儿童身体各器官功能尚未发育完善,在转运时需特别注意搬运的平稳性,避免因颠簸造成二次损伤;对于有基础疾病的溺水者,如本身患有心血管疾病,转运途中要密切监测其病情变化,必要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女性溺水者在转运时同样要注意动作轻柔,充分考虑其身体特点,确保转运过程安全、有序,为后续的进一步救治争取宝贵时间。
豆角中毒可通过识别症状、初步急救、及时就医及关注不同人群特殊情况来应对,预防需彻底煮熟豆角且避免生食。具体为:食用未煮熟豆角可中毒,有相应症状,可催吐、补液,严重需就医,儿童、老人、孕妇有特殊情况,预防要煮熟豆角、避免生食。 一、豆角中毒的识别 豆角包括菜豆、四季豆等,若未煮熟煮透,其中含有的皂素、植物血凝素等毒素会引发中毒。一般在食用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出现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可能会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慌等表现。 二、初步急救措施 1.催吐:如果食用豆角时间较短(一般在1-2小时内),可以尝试催吐。让中毒者饮用大量温水,然后用手指刺激咽喉部位,促使呕吐,将胃内未消化的豆角排出,减少毒素吸收。但如果中毒者已经出现昏迷、惊厥等严重情况,则不宜催吐。 2.补液:轻度中毒者可多饮用淡盐水或糖水,补充水分和电解质,防止脱水和电解质紊乱。 三、及时就医 1.就医指征:如果中毒者出现剧烈呕吐、腹泻导致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凹陷、尿量减少等),或者出现头痛、头晕、胸闷、心慌等症状加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医院处理:医生会根据中毒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进行洗胃、导泻等操作,以清除体内残留的毒素,还会进行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等对症支持治疗。 四、不同人群的特殊情况 1.儿童:儿童对毒素的耐受性较差,一旦发生豆角中毒应更加重视。家长要密切观察儿童的症状,如儿童出现呕吐、腹泻,要注意记录呕吐和腹泻的次数、量等情况,及时带儿童就医。在送医过程中,要让儿童保持侧卧,防止呕吐物窒息。 2.老年人:老年人各脏器功能相对减退,发生豆角中毒后病情可能发展较快。要关注老年人的基础疾病情况,如本身有心血管疾病的老年人,出现胸闷、心慌等症状时需警惕可能是中毒引发的心脏方面的不良反应,应尽快送医并向医生告知其基础病史。 3.孕妇:孕妇发生豆角中毒需要特别谨慎处理。一方面要考虑毒素对孕妇自身的影响,另一方面要关注对胎儿的影响。应立即就医,向医生说明怀孕情况,以便医生在治疗时选择对孕妇和胎儿影响最小的治疗方案。 五、预防豆角中毒的方法 1.彻底煮熟:烹饪豆角时要确保熟透,一般需要将豆角煮至变色、变软,内部无生心。可以通过多加水、延长烹饪时间等方式保证煮熟煮透。例如,将豆角放入锅中,加入足够的水,大火煮沸后再继续煮10-15分钟左右。 2.避免生食:绝对不要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豆角,从购买到烹饪的整个过程都要注意防止豆角生食情况的发生。
菠萝可能致口腔不适,因含菠萝蛋白酶可刺激口腔黏膜;还会引发胃肠道不适,包括消化不良及过敏反应;对糖尿病患者可致血糖波动;儿童消化系统未全、对菠萝蛋白酶耐受性差且血糖调节弱易出问题;老年人胃肠功能减退、易患慢性病食用需更谨慎。 菠萝中含有菠萝蛋白酶,这种酶可能会对口腔黏膜产生刺激,导致食用者出现口腔发麻、刺痛等不适感觉。有研究表明,约10%-15%的人在食用菠萝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口腔不适症状,尤其是本身口腔黏膜较为敏感的人群,如患有口腔溃疡的人,食用菠萝后可能会使症状加重。 胃肠道不适 消化不良:菠萝含有较多的膳食纤维,如果一次性食用过多,可能会加重胃肠道负担,引起消化不良,出现腹胀、腹痛、恶心等症状。一般来说,正常成年人一次性食用菠萝超过200克,就有可能增加胃肠道不适的风险,而对于胃肠道功能较弱的人群,如老年人、儿童等,风险更高。例如,一项针对50名老年人的研究发现,其中有1/3的人在过量食用菠萝后出现了消化不良的症状。 过敏反应:部分人可能对菠萝过敏,过敏症状可累及胃肠道,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据统计,菠萝过敏的发生率约为1%-3%,过敏体质的人相对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过敏反应的严重程度因人而异,轻者可能仅有胃肠道的轻度不适,重者可能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甚至脱水等严重情况。 血糖波动 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菠萝中的糖分如果摄入不当可能会引起血糖波动。菠萝的升糖指数(GI)相对较高,约为66,属于中等升糖指数食物。糖尿病患者食用菠萝后,血糖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快速上升。例如,一位血糖控制较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食用100克菠萝后,血糖可能会比食用前升高2-3mmol/L左右。因此,糖尿病患者食用菠萝时需要严格控制摄入量,并密切监测血糖变化。 特殊人群风险 儿童:儿童的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全,食用菠萝更容易出现胃肠道不适等问题。而且儿童对菠萝蛋白酶的耐受性较差,相比成年人更容易出现口腔不适症状。例如,3-12岁的儿童一次性食用超过150克菠萝,就有较大可能出现口腔刺痛等情况。同时,儿童的血糖调节能力也不如成年人,过量食用菠萝可能影响血糖稳定。 老年人:老年人的胃肠功能减退,消化酶分泌减少,食用菠萝后消化不良的风险更高。此外,老年人可能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食用菠萝需要更加谨慎,以免影响基础疾病的控制。例如,一位患有2型糖尿病和高血压的老年人,食用菠萝后如果血糖和血压波动过大,可能会诱发心脑血管等并发症。
天然气本身无毒,但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CO)会导致中毒,中毒本质是一氧化碳中毒,其核心是血红蛋白结合CO后丧失携氧能力,引发组织缺氧。 一、天然气中毒的核心机制 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占比80%~90%),其他为乙烷、丙烷等,本身无毒性,但在燃烧不充分(如燃气设备老化、密闭空间使用、通风不良)时会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结合能力是氧气的200~300倍,形成稳定的碳氧血红蛋白,导致血红蛋白无法有效携氧,全身组织器官(尤其是脑、心)因缺氧受损,严重时可导致多器官衰竭。 二、中毒典型临床表现 轻度中毒(CO浓度100~800ppm):头晕、头痛、恶心、乏力、视物模糊,脱离环境后症状数小时内缓解;中度中毒(800~2000ppm):面色潮红、口唇樱桃红色(特征性表现)、呼吸困难、心率加快,脱离后需数天恢复;重度中毒(>2000ppm):意识障碍、昏迷、大小便失禁,甚至呼吸心跳骤停,部分患者可遗留迟发性脑病(中毒后2~60天出现认知障碍、肢体瘫痪)。 三、高危人群及风险因素 儿童: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发育未成熟,缺氧耐受性差,短时间高浓度暴露易迅速昏迷;孕妇:胎儿对缺氧敏感,中毒可能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老年人:合并心肺疾病(如冠心病、慢阻肺)者,缺氧后心肌缺血、呼吸衰竭风险增加;长期暴露于低浓度环境者(如燃气管道缓慢泄漏、热水器故障未及时发现),可能出现慢性中毒(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 四、预防与应急处理 预防措施: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阈值设为20ppm以下,浓度超标时声光报警),定期检查燃气设备(软管≥1.5米、阀门无泄漏),使用燃气时保持门窗开启(至少10cm缝隙),避免同时使用多个燃气设备(如热水器、燃气灶、取暖器)。应急处理:发现中毒者立即脱离密闭环境,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若患者呼吸停止,立即转移至安全处后实施心肺复苏,同时拨打120(携带中毒场景信息,如使用燃气设备类型、中毒时间)。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家长需教育“安全用气口诀”(如“人走关阀”“不用燃气时开窗”),家中燃气设备加装儿童安全锁;孕妇:避免独自使用燃气设备,厨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孕期定期监测胎动;老年人:子女协助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每季度检查燃气软管老化情况,外出前关闭总阀;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家中备简易血氧仪(正常范围95%~100%),出现持续头晕、乏力时立即就医。
溺水急救包括现场初步评估与上岸、判断呼吸和心跳、心肺复苏、清除口鼻异物、转运与后续治疗,儿童溺水需特别注意操作轻柔性等,同时转运时保持呼吸道通畅,到医院后进一步治疗及注意相关事项。 一、现场初步评估与上岸 1.快速接近溺水者:迅速游到溺水者身边,可从背后接近,避免被其抓住而导致双方都陷入危险境地。要注意自身安全,对于不会游泳者,可携带漂浮物等辅助工具去救援。 2.安全上岸:将溺水者拖至岸边,上岸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溺水者的颈部和脊柱,避免造成二次损伤,可采用头低脚高的体位。 二、判断呼吸和心跳 1.评估呼吸:将耳朵贴近溺水者口鼻,观察胸部是否有起伏,同时感觉是否有气流吹出,判断时间约5-10秒。如果没有呼吸或仅有濒死叹息样呼吸,提示呼吸骤停。 2.评估心跳:触摸溺水者颈动脉搏动,儿童可触摸肱动脉搏动,判断时间同样为5-10秒。如果没有搏动,提示心跳骤停。 三、心肺复苏(CPR) 1.胸外按压:对于儿童(1岁-青春前期),采用单手掌根按压,按压部位为两乳头连线中点下方1/3处,按压深度为胸廓前后径的1/3,约5-6厘米,按压频率至少100-120次/分钟。 2.人工呼吸:开放气道采用仰头举颌法(对于怀疑有颈部损伤的溺水者,采用改良的推举下颌法),给予2次人工呼吸,每次人工呼吸持续1秒以上,保证胸廓起伏。儿童进行心肺复苏时,按压与通气比例为30:2。 四、清除口鼻异物 1.将溺水者仰卧位放置,用手指清除其口腔内的淤泥、杂草、呕吐物等异物,然后打开气道,进一步清理鼻腔异物。 五、转运与后续治疗 1.转运:在进行现场急救的同时,应尽快拨打急救电话,将溺水者转运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转运过程中要继续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溺水者的呼吸、心跳等生命体征。 2.医院后续治疗:到达医院后,溺水者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生命支持治疗,如吸氧、心电监护等。对于有低体温的溺水者,需要进行复温治疗,可采用温水浸泡等方法,但复温速度不宜过快。同时要注意防治脑水肿、肺部感染等并发症。 特殊人群提示 对于儿童溺水,由于儿童的生理特点,在急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操作的轻柔性和准确性。儿童的骨骼、肌肉等组织相对脆弱,在进行胸外按压和搬运等操作时,要避免造成额外的损伤。同时,要密切关注儿童的体温变化,因为儿童体温调节能力较差,溺水后低体温可能会对其重要脏器造成更严重的影响。另外,要及时向医生提供溺水的时间、水温等相关信息,以便医生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