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眼科
简介: 张红松,中日友好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北京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委员,青光眼专业委员会委员。1996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1996年起一直在中日友好医院眼科工作,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擅长各类复杂白内障、青光眼,泪道疾病的手术和激光治疗,在眼底病的诊断和激光治疗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副主任医师
头晕伴随眼睛模糊可能与血压异常、视觉系统疲劳、脑供血不足或代谢紊乱等因素相关,需结合具体诱因采取休息、排查基础疾病及及时就医等措施。 一、原因分析 1. 血压异常:高血压患者血压突然升高时,可能引发头晕、眼底血管痉挛,导致短暂视力模糊;体位性低血压(如快速起身)因脑部供血骤降,也会出现头晕伴眼前发黑。 2. 视觉系统问题:长时间用眼(如电子屏幕使用)导致睫状肌疲劳,或屈光不正(近视、散光)未矫正,会引发头晕、视物模糊;干眼症患者泪膜稳定性下降,眼球摩擦刺激可加重症状。 3. 脑供血与神经因素:颈椎病压迫椎动脉影响脑血流,或偏头痛先兆期(单侧头痛、畏光)可伴随头晕与视觉异常;睡眠不足(如长期熬夜)导致脑疲劳,也可能出现类似症状。 4. 代谢紊乱:低血糖(如空腹超12小时)因脑部能量供应不足,常伴随头晕、视力模糊、冷汗;脱水或电解质紊乱(钠/钾缺乏)时,身体调节功能下降,易诱发头晕。 二、紧急处理措施 1. 立即停止活动,坐下或平躺休息,避免跌倒;若怀疑低血糖,可摄入10-15颗硬糖或半杯糖水,15分钟后复测症状。 2. 若症状持续超1小时,或伴随胸痛、肢体麻木、言语不清,需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前往急诊,排查脑卒中、高血压急症等严重情况。 三、日常应对与排查 1. 用眼管理:每用眼30分钟,远眺5米外物体20秒,每日累计用眼≤4小时;夜间使用蓝光过滤模式,避免光线直射。 2. 基础疾病监测:高血压患者每日早晚测量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监测空腹血糖(目标值4.4-7.0mmol/L),视力模糊者需排查眼底视网膜病变。 3. 体位调整:起身动作放缓(如先坐30秒再站起),避免突然低头或仰头,减少颈椎压迫风险。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老年人: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头晕伴视力模糊需警惕眼底出血或脑梗死,避免自行服用降压药,需由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2. 孕妇:孕中晚期因子宫压迫下腔静脉,体位性低血压风险增加,若症状频繁需排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建议每2周产检监测血压。 3. 儿童:学龄前儿童头晕多与近视(尤其散光)或早餐摄入不足相关,建议每半年眼科筛查视力,保证每日早餐含蛋白质(如鸡蛋、牛奶)。 五、就医指征 出现以下情况需尽快就诊:症状每周发作≥2次,伴随视野缺损或视力骤降;糖尿病患者血糖>13.9mmol/L且症状未缓解;高血压患者血压>180/110mmHg伴头痛呕吐。
干眼症的应对需以非药物基础护理为核心,结合药物辅助干预,同时针对病因和特殊人群调整方案。非药物护理是基础,可有效改善眼表湿润度;药物治疗中人工泪液是一线选择,中重度干眼需在医生指导下联合抗炎药物;特殊人群需严格遵循安全用药原则。 1. 非药物基础护理:日常需养成规律眨眼习惯,每用眼30分钟主动眨眼15次以上,保持眼球湿润;调整生活环境,使用加湿器维持室内湿度40%~60%,避免空调、暖气直吹眼部;每日用40℃左右温热毛巾热敷眼睑10分钟,促进睑板腺分泌脂质,改善泪液质量(研究显示热敷可使睑板腺分泌量提升27%~35%,持续使用4周有效率达62%)。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时,遵循20-20-20护眼法则(每20分钟看20英尺外物体20秒),减少眼表蒸发。 2. 药物干预策略:人工泪液为首选,优先选择无防腐剂剂型(如玻璃酸钠滴眼液),每日使用不超过4次;中重度干眼可短期使用含防腐剂人工泪液(如羟糖甘滴眼液),但需注意连续使用不超过2周;抗炎治疗是关键,环孢素滴眼液(如环孢素A滴眼液)适用于中重度干眼,需在医生指导下坚持使用3个月以上可见疗效;严重干眼可考虑泪小点栓塞术,暂时性或永久性阻断泪液排出,延长泪液停留时间。 3. 病因针对性治疗:针对睑板腺功能障碍者,需配合热敷+睑板腺按摩(每日早晚用干净指腹沿睑缘按摩),每周1~2次专业睑板腺疏通治疗;因眼睑炎症(如睑缘炎)引发的干眼,需联合局部抗生素眼膏(如妥布霉素眼膏)控制感染,疗程通常10~14天;过敏性干眼需避免接触过敏原,同时使用抗组胺类滴眼液(如奥洛他定滴眼液)缓解症状,症状控制后逐步减少用药频率。 4. 特殊人群用药安全:儿童(<12岁)禁用含防腐剂人工泪液,可选用0.9%氯化钠滴眼液(无刺激),症状持续需排查先天性睑板腺发育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禁用环孢素类药物,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无刺激人工泪液(如聚乙二醇滴眼液);老年人群(>65岁)需优先选择单支装无防腐剂人工泪液,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同时排查降压药、抗抑郁药等可能引发干眼的副作用。 5. 就医与随访建议:出现持续眼痛、视力下降、畏光等症状需立即就医,排查干燥综合征等全身性疾病;干眼患者建议每3个月复查泪液分泌试验(Schirmer试验)和眼表染色情况,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长期用药者需每月评估药物安全性,避免因长期使用某类人工泪液导致药物性干眼。
近视眼手术主要分为激光角膜屈光手术和眼内屈光手术两大类,需根据近视度数、角膜条件及个体健康状况选择。 1. 激光角膜屈光手术: -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通过飞秒激光制作角膜瓣,准分子激光切削角膜基质层,适合近视度数≤1200度、角膜厚度充足者,术后恢复较快,视觉质量稳定,术后干眼发生率较低。 -全飞秒激光手术(SMILE):无需制作角膜瓣,直接在角膜基质内完成激光切削并取出透镜,切口仅2-4mm,适合近视度数≤1000度、角膜较薄者,术后角膜生物力学稳定性高,运动安全性较好。 -表层切削术(如PRK、LASEK):通过去除角膜上皮层后准分子激光切削,无需制瓣,适合角膜较薄或高度近视(≤1200度)者,术后恢复周期较长,干眼风险相对较高,需注意术后角膜上皮修复。 2. 眼内屈光手术: -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ICL):将微缩人工晶体植入前房,无需切削角膜,适用于近视度数1000-2000度、角膜厚度不足者,可保留自然晶状体调节功能,术后视觉质量佳,尤其适合高度近视或角膜形态不规则者。 3. 术前检查与评估: -需完成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眼压、眼底检查(排除视网膜裂孔、变性)、泪液分泌试验等,确认无活动性炎症、干眼症、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胶原病),评估角膜曲率、角膜生物力学参数,制定个性化手术方案。年龄需≥18岁,近视度数稳定≥2年,无特殊眼部手术史。 4. 术后护理要点: -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游泳、化眼妆,外出戴护目镜防强光及异物;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保持眼部湿润,避免熬夜及长时间近距离用眼(每30分钟休息5分钟)。 -术后1个月内定期复查(1天、1周、1个月),监测视力恢复、角膜愈合及眼压变化,3个月后视力趋于稳定,避免剧烈运动(如跳水、拳击)。 5.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18岁)角膜发育未完全,近视度数可能进展,建议优先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角膜塑形镜等非手术方式控制近视,18岁后再评估手术。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激素波动可能影响角膜愈合,建议产后3-6个月完成检查,血糖控制稳定后再评估。 -糖尿病患者:需空腹血糖<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7%,避免眼底病变进展期手术,术前评估角膜敏感性及愈合能力。 -高度近视合并视网膜变性者:需先完成眼底激光光凝或药物治疗,控制视网膜脱离风险后再考虑手术。
红眼病医学上称为急性或亚急性结膜炎,主要因微生物感染或过敏反应引发,核心病因是病原体通过接触传播侵入眼结膜,破坏结膜屏障功能,导致结膜充血、水肿及炎症反应。 一、感染性病因: 1. 细菌性感染:以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为主,细菌侵入结膜后繁殖,引发中性粒细胞浸润,形成脓性分泌物(晨起时眼睑常被分泌物黏住)。 2. 病毒性感染:腺病毒、肠道病毒是主要致病原,病毒通过呼吸道飞沫或接触传播,直接损伤结膜上皮细胞,导致结膜充血伴水样分泌物,常伴随异物感、流泪。 3. 衣原体感染:沙眼衣原体通过接触污染眼部分泌物或毛巾传播,可引发沙眼,表现为结膜滤泡增生、瘢痕形成,严重时影响视力。 二、传播途径与高危场景: 1. 直接接触传播:患者眼部分泌物中含大量病原体,通过手揉眼、共用毛巾、接触患者眼部后未洗手等行为,病原体可直接侵入结膜。 2. 间接接触传播:污染的物品(如门把手、手机屏幕)成为传播媒介,健康人接触后揉眼即可感染,尤其在集体生活环境(学校、幼儿园)中易暴发。 3. 特殊场景风险:游泳后未及时清洁眼部(泳池水含病原体)、长时间佩戴隐形眼镜且卫生维护不当(镜片污染)等,均增加感染概率。 三、易感人群与诱发因素: 1. 年龄因素:儿童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集体生活中易接触感染源;老年人因基础疾病(如糖尿病)或免疫力下降,感染后恢复较慢。 2. 生活方式:卫生习惯差(如勤揉眼、不勤洗手)、长时间用眼导致结膜疲劳、长期处于污染环境(如空气污染、花粉浓度高)等。 3. 基础病史:过敏性体质者接触过敏原后易引发过敏性结膜炎;既往眼部炎症(如慢性结膜炎)患者结膜屏障功能较弱,易反复感染。 四、非感染性诱发因素: 过敏性结膜炎:由花粉、尘螨、宠物皮屑等过敏原引发,结膜肥大细胞释放组胺,导致眼痒、结膜充血,分泌物较少,症状通常伴随打喷嚏、流鼻涕等过敏症状。 五、特殊人群护理要点: 1. 儿童:避免用手揉眼,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洗手,患儿毛巾需单独使用并定期消毒,若出现脓性分泌物持续超过24小时,需及时就医。 2. 老年人:需加强基础疾病管理(如控制血糖),外出佩戴护目镜减少外界刺激,若伴随发热、眼痛加重,警惕合并细菌感染。 3. 孕妇:孕期免疫力波动,感染风险增加,建议减少公共场所接触,保持眼部清洁,出现症状及时咨询医生,避免自行用药。
眼睛出现飞蚊症是玻璃体混浊导致的视觉异常,主要表现为眼前漂浮的点状、条状或絮状阴影,多数为生理性老化现象,但少数可能提示眼部疾病。 一、飞蚊症的核心成因 1. 生理性因素:玻璃体随年龄增长(通常40岁后)逐渐发生液化,凝胶状结构中的胶原纤维断裂、浓缩,形成微小混浊物(称为“玻璃体胶原网”),光线投射时在视网膜上形成阴影,表现为飞蚊症。高度近视(屈光度≥-6.00D)者眼轴较长,玻璃体结构提前紊乱,发生率是普通人群的2-3倍。 2. 病理性因素:玻璃体或周围组织病变导致混浊物增多,包括玻璃体后脱离(PVD)时牵拉视网膜引发出血;眼内炎症(如葡萄膜炎)导致白细胞、渗出物聚集;视网膜裂孔、脱离或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引发的出血;眼部外伤直接破坏玻璃体结构等。 二、临床表现与分类特征 1. 生理性飞蚊症:多见于40岁以上人群、近视者及长期用眼疲劳者,症状持续存在但程度稳定,漂浮物形态多为点、线或环形,数量少,随眼球转动移动,无闪光感,视力不受影响,视网膜检查无异常。 2. 病理性飞蚊症:症状短期内突然加重(如黑影变大、数量骤增),出现闪光感、视野缺损、视力下降,可能伴随眼痛、眼红、畏光,检查可见玻璃体大量出血、视网膜裂孔或脱离、炎症细胞浸润等。 三、高危人群与风险控制 1. 年龄因素:40岁以上人群玻璃体自然老化概率高,飞蚊症发生率随年龄递增,60岁以上人群中约30%存在生理性飞蚊症。 2. 病史因素:糖尿病患者因微血管病变易发生玻璃体出血,高血压患者合并视网膜动脉硬化时风险升高;有视网膜疾病史者(如视网膜裂孔、脱离)复发率高。 3. 生活方式:长期熬夜、用眼过度者可能加重生理性飞蚊症症状;眼部外伤(如撞击、钝挫伤)可直接破坏玻璃体结构。 四、科学应对原则 1. 生理性飞蚊症:无需药物或手术,日常注意避免强光直射,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定期(每1-2年)眼科检查观察症状变化。 2. 病理性飞蚊症:立即就医,针对病因治疗。如葡萄膜炎使用糖皮质激素(需遵医嘱);视网膜裂孔通过激光光凝封闭;玻璃体出血量大者可能行玻璃体切割术。 3. 特殊人群建议:高度近视者每半年检查眼底,排查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患者严格控制血糖,每年查眼底;孕妇孕期激素变化可能加重眼部负担,出现飞蚊症需排除妊娠相关并发症;儿童飞蚊症罕见,多因先天发育异常或外伤,需尽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