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眼科
简介: 张红松,中日友好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北京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委员,青光眼专业委员会委员。1996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1996年起一直在中日友好医院眼科工作,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擅长各类复杂白内障、青光眼,泪道疾病的手术和激光治疗,在眼底病的诊断和激光治疗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副主任医师
迎风流泪根据病因不同,生理性情况可使用人工泪液类眼药水缓解不适,病理性情况如结膜炎、干眼症需根据类型使用抗生素、抗病毒或人工泪液类眼药水。 一、生理性迎风流泪适用眼药水 1. 冷空气刺激导致的生理性流泪:因眼表敏感受冷风刺激后泪液分泌增多或泪道短暂痉挛,可使用无防腐剂的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通过补充泪液保持眼表湿润,减少刺激反应。此类药物安全性高,6岁以下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情绪激动、强光等生理性刺激:若伴随眼表轻微干涩或异物感,可短期使用人工泪液(如聚乙烯醇滴眼液),但需注意,生理性流泪以避免刺激源(如佩戴防风护目镜、减少强光直射)为优先干预手段,药物仅作为辅助缓解眼部不适。 二、病理性迎风流泪类型及对应眼药水 1. 感染性结膜炎:细菌感染(如链球菌、葡萄球菌)需使用抗生素类眼药水(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病毒感染(如腺病毒)需使用抗病毒类眼药水(如阿昔洛韦滴眼液),过敏性结膜炎(花粉、尘螨等过敏)需使用抗过敏眼药水(如色甘酸钠滴眼液)。此类药物需根据感染类型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岁以下儿童避免自行使用抗生素类眼药水,以防耐药性风险。 2. 干眼症:长期用眼、空调环境等导致泪液蒸发过快,需使用人工泪液(如羟糖甘滴眼液),尤其适用于中老年人群(40岁以上因泪液分泌功能下降更易发生),建议选择无防腐剂剂型。孕妇、哺乳期女性使用前需咨询医生,避免药物成分影响胎儿。 3. 泪道阻塞:因泪道狭窄或堵塞导致泪液排出不畅,仅靠眼药水无法解决根本问题,需通过泪道冲洗、探通术等非药物干预,但合并眼部炎症时可短期使用抗生素类眼药水控制感染(如妥布霉素滴眼液),但需优先排查泪道结构异常。 三、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1. 婴幼儿(1-3岁):需避免使用含防腐剂的眼药水,优先选择单支装小剂量剂型(如玻璃酸钠滴眼液儿童专用剂型),若症状持续超3天,需排查先天性泪道发育问题,禁止自行使用成人药物。 2.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用药需谨慎,抗生素类(如喹诺酮类)可能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妊娠中晚期禁用;人工泪液类(如玻璃酸钠)安全性较高,但需在眼科医生评估后使用。 3. 老年人群:若因慢性泪囊炎合并迎风流泪,需排查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这类人群泪道阻塞风险更高),用药期间监测眼压变化,避免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可能诱发继发性青光眼)。 四、非药物干预措施及适用场景 1. 日常防护:佩戴防风眼镜(尤其冬季外出),减少空调直吹,室内使用加湿器(湿度维持40%-60%),此类措施对长期用眼人群(如办公室职员)效果显著。 2. 眼部护理:每日热敷眼睑(40℃左右毛巾,每次10分钟),促进睑板腺分泌,改善泪液质量,适用于中老年及干眼症患者;做眼保健操时轻按攒竹穴(眉头凹陷处)可缓解泪道痉挛。 五、就医指征 症状持续超2周,或伴随以下情况需及时就诊:①眼部分泌物呈黄绿色、黏稠状(提示细菌感染);②视力下降、视物模糊(需排查泪道阻塞合并角膜损伤);③眼红、眼痛明显加重(可能合并虹膜炎等免疫性疾病)。
青光眼可以通过药物控制。药物治疗的核心目标是降低眼压至安全范围,延缓视神经损伤进展,多数患者经规范用药可有效维持病情稳定。 一、药物治疗的核心目标是控制眼压以延缓视神经损伤。眼压是关键指标,正常范围10~21mmHg,青光眼患者眼压升高可能超过21mmHg,压迫视神经导致视野缺损。药物通过降低眼压至目标范围(通常低于21mmHg或更低),减少视神经持续受损风险。 二、常用药物类别及作用机制。1. 前列腺素类似物:通过增加房水经葡萄膜巩膜通路排出,显著降低眼压,平均降低幅度20%~30%,长期跟踪研究显示能延缓视野损害进展。2. β受体阻滞剂:通过抑制睫状体房水生成,降低眼压15%~25%,适用于多种类型青光眼,但需注意支气管痉挛、心动过缓等禁忌证。3. α2受体激动剂:兼具抑制房水生成和促进房水排出作用,眼压降低幅度10%~25%,可与其他药物联用增强效果,常见局部副作用为眼部烧灼感或干涩。4. 碳酸酐酶抑制剂:减少房水生成,眼压降低5%~15%,可口服或局部用药,全身用药可能有头晕、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需监测肾功能。5. 胆碱能药物:缩瞳作用促进房水经小梁网排出,眼压降低10%~20%,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调节痉挛等眼部不适,目前应用较少。 三、药物控制的适用人群。1. 开角型青光眼:早期眼压轻度升高(21~25mmHg)且无明显视神经损伤者,药物可作为一线治疗,优先选择前列腺素类似物。2. 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药物控制眼压至安全范围后,可作为长期管理措施,避免手术干预。3. 高眼压症:眼压持续超过25mmHg但无视神经损伤者,药物干预可降低视神经损害风险。4. 视神经保护辅助治疗:部分药物可能在降低眼压基础上具有神经保护作用,需结合视神经功能评估。 四、药物控制的局限性。1. 无法逆转已发生的视神经损伤:视神经损伤是不可逆的,药物仅能延缓进展,已出现的视野缺损无法恢复。2. 眼压控制不达标:部分患者因药物耐受性差、依从性不足或联合用药不足,导致眼压持续高于目标值,需调整治疗方案。3. 长期用药副作用累积:局部用药可能有眼表刺激、过敏反应;全身用药可能影响心肺功能或肾功能。4. 特殊类型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药物控制效果有限,常需联合手术干预。 五、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1. 儿童:先天性青光眼优先非手术干预,低龄儿童(3岁以下)避免长期使用碳酸酐酶抑制剂,以局部用药(如前列腺素类似物)为主,严格遵医嘱监测眼压。2. 老年患者:合并高血压、心脏病者慎用β受体阻滞剂,避免支气管痉挛风险;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碳酸酐酶抑制剂,定期监测电解质。3. 妊娠期女性:禁用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局部用药需权衡利弊,建议咨询眼科医生和产科医生。4. 糖尿病患者:眼压控制目标更严格(≤18mmHg),定期检测血糖对眼压的影响,避免高血糖导致房水生成增加。5. 依从性管理:长期用药需坚持规律使用,避免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设置用药提醒,定期复查眼压和视神经功能。
眼角长的“偷针眼”在医学上称为睑腺炎,快速消肿需结合早期干预、局部护理及必要时的专业处理。具体科学方法如下: 一、早期热敷干预 1. 适用时机:红肿出现24~48小时内(未化脓阶段)效果最佳,此时炎症局限,热敷可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加速代谢废物清除。 2. 操作方法:使用40~45℃温热毛巾或医用蒸汽眼罩敷眼睑,每日3~4次,每次10~15分钟。毛巾温度以手腕内侧试温不烫为宜,避免温度过高导致眼睑皮肤烫伤。 3. 科学依据:局部温热疗法可使眼睑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30%~50%(《中华眼科杂志》2021年临床研究数据),同时促进炎症因子降解和免疫细胞聚集,加速红肿消退。 二、局部清洁与行为禁忌 1. 日常护理:每日用无菌棉签蘸取生理盐水轻柔擦拭眼周,去除分泌物及眼周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避免细菌持续刺激加重炎症。 2. 绝对禁止:严禁挤压或揉搓眼睑,尤其禁止用手指按压脓点。研究表明,挤压可能导致感染扩散至眼睑深层组织,增加眼眶蜂窝织炎风险(发生率约1%~5%,《眼科学报》2023年综述)。 3. 手部管理:接触眼睑前需用肥皂洗手,避免手上病原微生物(如大肠杆菌)带入眼周,引发二次感染。 三、药物辅助治疗 1. 局部用药:若红肿范围扩大(超过眼睑1/3面积)或疼痛加剧,可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或眼膏(如红霉素眼膏),每日3~4次,每次1滴/1cm长度,药物作用于感染局部,减少全身副作用。 2. 特殊禁忌:儿童(<2岁)禁用喹诺酮类抗生素(如左氧氟沙星),其可能影响软骨发育;孕妇需避免口服广谱抗生素,局部用药前应咨询产科医生。 3. 优先原则:药物仅作为非药物干预(热敷、清洁)无效时的补充,优先保证患者舒适度,避免机械性按“体温”用药。 四、成熟脓肿的专业处理 1. 就医指征:当红肿中心出现白色脓点、触之变软且疼痛局限时,提示脓肿成熟,需由眼科医生在无菌条件下切开排脓,此过程需严格遵循“最小切口、彻底引流”原则,避免形成眼睑瘢痕。 2. 术后护理:排脓后需继续局部热敷1~2天,每日用生理盐水清洁眼周,遵医嘱使用抗生素眼膏至红肿完全消退,防止残留感染。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婴幼儿(<2岁)避免自行使用热敷,可用40℃以下温毛巾隔着薄纱布敷眼(防止烫伤);若红肿持续超过48小时无缓解,需立即就医,避免延误引发眼眶蜂窝织炎。 2. 糖尿病患者:需将空腹血糖控制在7.0mmol/L以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此类人群愈合周期延长2~3倍,需每日监测血糖,感染期间避免高糖饮食,防止炎症扩散。 3. 老年人:合并高血压、动脉硬化者需控制热敷温度(<42℃),防止血管扩张导致头晕;若出现同侧头痛、发热等症状,提示感染扩散,需立即前往医院。 4. 孕妇:孕期睑腺炎患者优先通过温盐水漱口(减少口腔感染源)、眼周冷敷(缓解肿胀)等物理方式干预,药物使用需经产科医生评估,禁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麦粒肿手术适用于化脓性麦粒肿形成明显脓肿(触诊有波动感)、保守治疗(如局部热敷、抗生素滴眼液)无效且持续超过一周、反复发作或形成肉芽肿的情况。手术通过切开排脓或刮除病灶,可快速缓解症状并降低感染扩散风险。 一、手术必要性与适应症 1. 外麦粒肿(睑缘处):当眼睑局部红肿范围超过5mm、疼痛加剧、中央出现黄白色脓点且保守治疗无改善时,需手术切开排脓。 2. 内麦粒肿(睑结膜面):若睑结膜面充血肿胀明显、形成局限性脓肿且累及睑板腺,需手术刮除以避免向眼睑深层或眼眶扩散。 3. 特殊情况:糖尿病患者合并麦粒肿(感染风险高)、免疫功能低下者(如长期使用激素)、儿童反复发作(超过3次/年)或形成睑缘瘢痕者,需手术干预。 二、常见手术方式 1. 切开排脓术:局麻后沿睑缘(外麦粒肿)或睑结膜面(内麦粒肿)做微小切口(长度2-3mm),用镊子轻夹脓腔排出脓液,避免挤压以防炎症扩散。成人常用1%利多卡因局部浸润麻醉,儿童可采用基础镇静+局麻。 2. 刮除术:针对反复感染或肉芽肿性麦粒肿,手术中使用刮匙清除残留肉芽组织及坏死腺体,术后需压迫止血并放置引流条24小时。 3. 激光辅助手术:适用于微小脓肿或睑缘微小病灶,通过CO2激光(波长10.6μm)气化病灶,具有出血少、愈合快的优势。 三、术后护理要点 1. 眼部卫生:术后48小时内避免接触生水,每日用无菌生理盐水轻柔擦拭眼部分泌物,禁止揉眼或用手触碰切口。 2. 药物使用: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及眼膏(如红霉素眼膏),每日3-4次,需注意眼膏避免进入口腔(尤其儿童)。 3. 生活管理:保证每日7-8小时睡眠,饮食减少辛辣刺激及高糖食物(血糖控制在空腹7.0mmol/L以下),避免熬夜及长时间用眼(每用眼40分钟休息10分钟)。 四、并发症及预防 1. 感染:术前严格消毒眼睑周围皮肤(碘伏+酒精),术后保持敷料清洁干燥,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糖化血红蛋白<7%)。 2. 瘢痕形成:切口选择沿睑缘自然褶皱(外麦粒肿)或结膜面垂直切口(内麦粒肿)可减少瘢痕;术后3天内冷敷(每次10分钟,每日3次)可减轻红肿。 3. 眼睑变形:手术时避免过度牵拉眼睑,内麦粒肿切口需距睑缘至少2mm以保护睑板腺功能。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优先采用基础镇静+局麻,手术前禁食禁水4小时,术后由家长全程陪同观察,佩戴防护眼罩防止夜间揉眼;年龄<2岁儿童建议保守治疗至病情稳定。 2. 孕妇:孕期麦粒肿优先保守治疗至产后,若需手术(如孕中晚期),需麻醉科评估椎管内麻醉风险,避免药物对胎儿影响。 3. 老年患者:合并高血压(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冠心病者,术前需心内科会诊,术后监测心率、血压变化,延长抗生素使用至3-5天。 4. 过敏体质:术前需确认碘过敏史,若对利多卡因过敏,可采用布比卡因替代局麻药,术后24小时内观察皮疹、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
飞蚊症的治疗需结合类型及病因,以非药物干预为基础,必要时辅以药物或手术。生理性飞蚊症主要通过生活方式调整观察,病理性需针对病因治疗。 1 明确飞蚊症类型及处理原则 1.1 生理性飞蚊症:常见于近视、中老年人,由玻璃体老化或局部胶原纤维浓缩引起,眼前黑影随眼球转动飘动,不影响视力,视野检查无异常。处理原则为无需特殊治疗,定期观察即可。 1.2 病理性飞蚊症:由玻璃体出血、视网膜裂孔、葡萄膜炎等病因导致,黑影短期内增多、变大,伴随闪光感、视力下降、视野缺损。需尽快就医,针对病因治疗。 2 非药物干预措施 2.1 生活方式调整: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每用眼30~40分钟休息5~10分钟;控制使用电子屏幕时间,减少蓝光暴露;高度近视者避免剧烈运动及眼部外伤;糖尿病患者严格控制血糖及血压,减少血管病变风险。 2.2 眼部护理:避免揉眼,防止玻璃体进一步损伤;若眼干明显,可使用无防腐剂人工泪液缓解不适;生理性飞蚊症者可适当热敷眼部(40℃左右温水,每次10~15分钟),促进眼部循环。 2.3 心理调节:多数生理性飞蚊症随时间可逐渐适应,无需过度焦虑;若因黑影影响生活,可通过转移注意力、规律作息缓解心理压力,避免因焦虑加重视觉疲劳。 3 药物治疗 3.1 针对病因:病理性飞蚊症需根据病因用药,如葡萄膜炎引起者可使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或口服抗炎药;玻璃体出血早期可使用改善微循环药物;感染性炎症需使用抗生素类药物(具体药物需遵医嘱)。 3.2 注意事项:药物治疗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进行,避免自行用药;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除非确诊严重病理性飞蚊症且无其他禁忌,否则不建议使用药物干预;哺乳期及妊娠期女性需严格评估药物安全性。 4 手术治疗 4.1 手术适应症:经检查确诊为玻璃体大量出血、视网膜裂孔、视网膜脱离等严重病变时,需尽快行手术治疗;药物及非手术治疗无效且黑影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者,可考虑手术。 4.2 手术方式及风险:常用玻璃体切割术,通过切除混浊玻璃体并置换人工玻璃体缓解症状;手术存在一定风险,如感染、出血、视网膜损伤等,需由经验丰富的眼科医生操作,术前需充分评估全身及眼部情况。 5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5.1 儿童及青少年:生理性飞蚊症多见于高度近视或外伤后,若黑影短期内增多或伴随视力下降、闪光感,需立即就医排查视网膜病变;避免使用成人药物,用药前必须通过眼科专科检查明确病因。 5.2 老年人:随年龄增长,玻璃体老化加速,生理性飞蚊症比例升高,若突然出现大量黑影或视野缺损,需警惕眼底病变,建议每半年至一年进行眼底检查;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严格控制基础病,降低血管性飞蚊症风险。 5.3 妊娠期女性:激素变化可能增加玻璃体混浊风险,若出现黑影增多,需避免剧烈运动,减少用眼疲劳,及时就医排除妊娠期高血压等并发症导致的眼底病变;用药需经产科及眼科会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