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
简介:翁深宏,男,副主任医师,副教授,1975年生,医学博士,国家新药审评外聘专家,湖北省精神医学会委员兼秘书。在国际国内杂志上发表10余篇论文,主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多项科研项目。除药物治疗常见精神障碍外,对强迫症、抽动症、睡眠障碍有多种治疗方式。目前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广州军区陆军总院、中国科学院合作开展上述疾病的rTMS、CES、神经外科微创手术治疗。
心理障碍的药物与心理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治疗。
副主任医师精神科
感觉有思维强迫症,即反复出现侵入性、不必要且引起显著焦虑的想法(强迫思维),常伴随强迫行为(如反复检查、计数),属于强迫症(OCD)的核心表现之一。强迫思维与正常担忧的区别在于:思维强度高、频率无法控制、伴随强烈痛苦感及回避行为,如反复怀疑门窗未锁、担心被污染等。 一、核心表现与科学特征 1. 强迫思维类型:常见包括污染恐惧(如反复担心接触细菌)、对称/完美主义(如物品必须按顺序摆放)、道德/宗教恐惧(如反复出现亵渎性想法)、穷思竭虑(如反复思考“1+1为何等于2”)。 2. 伴随行为特征:为缓解焦虑产生重复行为,如反复洗手、核对清单,行为耗时且无实际意义,形成“思维-行为”恶性循环。 二、科学验证的成因与风险因素 1. 神经生物学机制:前额叶皮层过度激活(负责执行控制)与基底节功能异常(调节行为冲动),导致大脑无法有效抑制侵入性思维。2022年《Biological Psychiatry》研究显示,强迫症患者脑区代谢率较健康人高15%-20%。 2. 遗传与环境交互:家族史阳性者患病风险增加2-4倍(《Nature Genetics》2021年双生子研究);童年期经历创伤(如虐待)或长期高压生活方式(如学业/工作过度要求)会提升发病概率。 三、循证干预策略 1. 优先非药物干预:认知行为疗法(CBT)中的暴露与反应预防(ERP)是一线方案,通过渐进式暴露于焦虑场景并抑制强迫行为,2023年《JAMA》研究证实其6-12周有效率达65%-70%,长期疗效优于药物。 2. 药物辅助治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如舍曲林、氟伏沙明可缓解症状,但需医生评估后使用,儿童青少年(<12岁)应避免自行用药。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青少年:症状常以躯体化表现为主(如反复腹痛、头痛),家长需避免指责“想太多”,可通过正念呼吸训练(每日5-10分钟)帮助调节。 2. 老年群体:伴随认知功能下降时,需警惕共病(如阿尔茨海默病),优先选择心理干预,药物需降低剂量以减少跌倒风险。 3. 女性孕期:激素波动可能加重症状,需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调整CBT频率(每周1次即可),避免药物使用至孕晚期。 五、及时干预的科学时机 当症状持续2周以上,且出现以下情况需就医:①每日思维-行为耗时>1小时;②社交/工作能力受损(如无法完成任务);③伴随抑郁、自伤念头。早期干预可降低慢性化风险,80%患者经规范治疗后症状显著改善。
躁狂症的有效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及生活方式调整,需结合患者个体情况综合实施。 一、药物治疗 1. 心境稳定剂:锂盐(如碳酸锂)是经典选择,多项研究显示可有效控制急性躁狂发作并降低复发率,尤其适用于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期患者,但需监测血药浓度及肾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丙戊酸盐(如丙戊酸钠)对急性躁狂发作疗效明确,常见副作用包括胃肠道反应,需根据患者耐受度调整剂量。 2.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如奥氮平、喹硫平,可快速缓解躁狂症状,常与心境稳定剂联用,适用于对单一药物反应不佳者。老年患者需注意代谢综合征风险,避免过量使用。 3. 苯二氮类药物:短期辅助控制严重兴奋躁动症状,如氯硝西泮,需避免长期使用以防依赖。 二、心理治疗 1. 认知行为疗法(CBT):通过识别和修正患者的负性思维模式及冲动行为,减少症状复发。研究表明,CBT可降低躁狂复发率30%~40%,尤其适用于青少年患者。 2. 家庭治疗:帮助家庭成员理解疾病,改善沟通模式,减少情感冲突。Meta分析显示家庭治疗联合药物治疗可提升长期疗效。 三、物理治疗 1. 电抽搐治疗(ECT):对药物无效或不耐受的急性重症躁狂患者有效,起效快且副作用可控,但需严格评估禁忌症(如颅内高压)。 2. 经颅磁刺激(TMS):非侵入性神经调节方法,适用于药物难治性患者,左侧背外侧前额叶皮层刺激可缓解躁狂症状,安全性较高。 四、生活方式调整 1. 规律作息:保证每日7~8小时睡眠,避免熬夜,睡前减少电子设备使用。 2. 运动干预:每周3次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可改善情绪调节功能,但避免高强度运动诱发兴奋。 3. 社交支持:建立稳定社交网络,避免孤立或过度社交刺激,减少咖啡因、酒精摄入。 五、特殊人群管理 1. 儿童青少年:优先心理治疗结合家庭干预,药物治疗需严格评估耐受性,避免使用低龄儿童禁用药物,如托吡酯在6岁以下儿童中缺乏长期安全性数据。 2. 老年患者:合并躯体疾病较多,药物选择需兼顾代谢安全,如避免丙戊酸盐导致的高氨血症,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3. 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权衡药物风险,丙戊酸盐可能增加胎儿神经管缺陷风险,锂盐可能影响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建议产后继续母乳喂养前评估。 治疗需以患者舒适度为核心,优先非药物干预,药物使用需个体化,避免机械按病程用药,定期随访调整方案。
强迫症可治愈,治疗需综合多种方法且具挑战性,主要有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中认知行为疗法的暴露与反应预防及正念疗法可改善症状;药物治疗常用抗抑郁药物如SSRI类,能有效减轻症状,多数患者经合适综合治疗可临床治愈,治疗要考虑个体差异并采取个性化方案。 心理治疗方面 认知行为疗法(CBT):是治疗强迫症的重要心理治疗方法,其中暴露与反应预防(ERP)是CBT中针对强迫症的有效技术。例如,对于有强迫洗手行为的患者,治疗师会让患者逐渐接触引起焦虑的脏物,同时克制其洗手的冲动,通过反复训练,使患者对焦虑的耐受能力增强,逐渐减少强迫行为。大量研究表明,经过系统的ERP治疗,相当一部分强迫症患者的症状能得到显著改善,很多患者可以达到临床治愈的状态,即症状基本消失,不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在不同年龄层的患者中,CBT都有应用的案例,对于儿童青少年患者,通过游戏等方式融入CBT技术也能取得一定效果,关键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患者的心理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正念疗法:也被应用于强迫症的治疗。正念强调患者对当下体验的觉察,不带评判地接纳自己的想法和情绪。研究发现,正念训练可以帮助强迫症患者减少对强迫思维的反刍,降低因强迫思维引发的焦虑水平,从而有助于缓解症状。对于不同生活方式的患者,比如长期处于高压力工作状态的人群,正念疗法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压力相关的强迫症状。 药物治疗方面 抗抑郁药物: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药物,像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等。这些药物通过调节大脑中的5-羟色胺神经递质水平来改善强迫症症状。多项临床研究证实,SSRI类药物能有效减轻强迫症患者的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在使用合适剂量的SSRI类药物后症状能得到明显缓解。对于有不同病史的患者,在使用药物时需要考虑其基础疾病等因素,比如有心脏疾病病史的患者使用某些抗抑郁药物时需要更加谨慎评估风险效益比。在儿童青少年患者中,虽然药物治疗也是一种选择,但需要严格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为儿童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药物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需要密切关注。 总体而言,强迫症通过合适的综合治疗,包括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的合理搭配,大多数患者可以实现临床治愈,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社会功能,但治疗需要一定的时间,患者需要有耐心并积极配合治疗。同时,在治疗过程中要关注不同年龄、性别、生活方式和病史患者的个体差异,采取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个体在不利情境下与加害者产生情感联结及异常行为的心理现象,核心是受害者从恐惧对抗转向共情认同,表现有情感转变与行为协助,成因包括加害者阶段性优待和认知失调理论影响,经典案例如瑞典银行抢劫案,影响因素含心理韧性等,儿童因心理未成熟易受影响需早期心理教育,成年人遇相关情况要关注自身并及时寻求专业干预。 一、定义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个体在遭受暴力、劫持等不利情境时,逐渐与加害者产生情感联结,甚至出现同情加害者、协助加害者等异常行为的一种心理现象。其核心特征是受害者对加害者从恐惧对抗转向共情认同。 二、典型表现 1.情感转变:受害者最初对加害者充满恐惧,随着时间推移,逐渐产生共情,表现出对加害者的理解、同情,甚至产生情感依赖。例如在人质劫持事件中,人质可能会为劫持者说话,否认自身危险处境。 2.行为协助:受害者可能会协助加害者掩盖行为、对抗外部救援等,如银行抢劫案中的人质可能帮助劫匪躲避警方追捕。 三、成因分析 1.加害者的阶段性优待:加害者在特定阶段给予受害者基本生存保障,如提供食物、避免进一步伤害等,使受害者产生依赖感,进而对加害者产生共情。例如劫持者在初期未对人质过度虐待,人质可能因这种“优待”而对其产生认同。 2.认知失调理论影响:受害者为缓解内心对危险情境的恐惧与不安,会通过重构认知来适应环境,即通过认同加害者来调和自身所处的危险现实与内心认知的冲突,从而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表现。 四、相关研究情况 1.经典案例:1973年瑞典斯德哥尔摩银行抢劫案是该综合征的典型例证,此后该现象在人质劫持、家庭暴力等情境中被陆续发现。 2.影响因素:个体心理韧性、经历的危险程度等会影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发生概率。心理韧性较低、长期处于高度危险压迫环境中的个体更易出现相关表现。例如儿童因心理发育未成熟,在可能遭遇的危险情境中更易受影响;成年人若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等压抑环境,也可能出现类似症状。 五、特殊人群提示 儿童:因其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在可能遭遇的危险情境中更易受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影响。应注重早期心理教育,增强其对危险情境的辨别与应对能力,如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儿童对潜在危险的认知。 成年人:若经历可能引发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情况,需密切关注自身心理状态。一旦出现异常共情加害者、协助加害者等表现,应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干预,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来打破这种异常的心理联结,恢复正常的心理认知与行为模式。
人格分裂(解离性身份障碍)与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症)是两种不同的精神障碍,核心区别在于病理本质、症状表现及发病机制。 解离性身份障碍(DID)属于解离性障碍,病理本质是自我意识整合功能受损,表现为个体内出现两个或更多不同身份状态(“人格状态”),各身份状态可能存在独特记忆、行为模式及情感特征,伴随对关键个人信息的记忆断片。DSM-5研究显示,DID患者童年期经历严重创伤(如躯体虐待、性虐待、情感忽视)的比例达90%以上,创伤后大脑海马体体积缩小、杏仁核过度激活与创伤记忆固化相关,神经影像学发现默认网络(内侧前额叶皮层)功能异常可能导致身份状态分离。 精神分裂症(SCZ)属于精神病性障碍,核心病理是认知、情感、行为的不协调及感知觉异常,典型症状包括幻觉(以幻听最常见,内容多为评论性、命令性)、妄想(被害、关系、嫉妒等)、思维形式障碍(思维松散、语词新作)、情感淡漠及社交功能退缩,病程中常出现阴性症状(如情感平淡、意志减退)和认知功能损害(注意力、执行功能下降)。遗传流行病学研究显示,SCZ遗传度约80%,多基因累积效应叠加神经发育异常(如海马萎缩、前额叶皮层灰质密度降低)及神经递质失衡(多巴胺D2受体功能亢进假说),母孕期感染、免疫激活、早产等环境因素可能增加发病风险。 症状表现存在显著差异:DID的核心是“自我认同混乱”,患者可能突然转换身份状态,不同身份间缺乏连贯性,日常行为受当前身份控制;SCZ的核心是“现实检验能力受损”,患者难以区分主观体验与客观现实,症状具有波动性,阳性症状(幻觉、妄想)与阴性症状(情感淡漠)常并存。 治疗原则不同:DID以心理治疗为主,需在安全环境下通过催眠疗法、认知行为疗法帮助整合身份状态,EMDR(眼动脱敏再加工)对创伤相关解离症状有循证支持;SCZ以药物治疗为核心,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如利培酮、奥氮平)可有效控制阳性症状,心理社会干预(认知行为治疗、家庭干预)用于改善社会功能,长期维持治疗可降低复发风险。 特殊人群需注意:DID患者若合并抑郁、焦虑症状,需优先处理创伤源,儿童患者需在监护人支持下建立稳定日常结构,避免创伤记忆碎片化触发身份转换;SCZ患者儿童期发病罕见,青少年期起病需警惕前驱症状(如社交退缩、情绪异常),老年患者因认知功能下降症状复杂化,需注意药物代谢差异(如代谢综合征风险),用药以患者舒适度为标准,优先非药物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