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孙利红

孙利红副主任医师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感染性疾病科

个人简介

简介:孙利红,女,副主任医师。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副主任,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传染病学教研室主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硕士学位。 长期从事感染性疾病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临床经验丰富,主持或参与多项科研,编写或参与编写发表多篇专业学术论著。 学术任职:北京中医药学会内科肝胆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内科肝病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命审题专家。 

擅长疾病

擅长运用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治各种急、慢性肝炎: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等

TA的回答

问题:阳了还能同房吗

阳了之后能否同房需根据感染阶段、身体恢复状况及是否为特殊人群综合判断,感染急性期不宜同房,恢复期症状未消、体力未完全恢复时同房可能致病情反复,孕妇、老年人、有基础疾病人群感染期间及恢复期均应避免同房,应以身体舒适度和健康恢复为首要考量尽量在身体完全恢复且无明显不适后再考虑恢复同房相关活动。 一、感染急性期不宜同房 当感染新冠病毒后处于急性期,往往伴有高热、剧烈咳嗽、全身乏力等明显不适症状,此时身体处于应激状态且较为虚弱,同房会进一步消耗体力,加重身体负担,不利于病情康复,因此感染急性期应避免同房。 二、恢复期仍需谨慎考量 即使症状有所减轻进入恢复期,若仍存在咳嗽、气短等情况,身体的体力和免疫力尚未完全恢复,此时同房可能导致体力过度消耗,引发病情反复。一般建议在症状基本消失、体力逐步恢复后再考虑恢复同房,但也需结合自身实际感受来判断。 三、特殊人群需格外注意 1.孕妇:孕期感染新冠病毒后同房可能增加流产、早产的风险,因为孕期身体处于特殊状态,同房带来的体力消耗等可能对母婴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孕期感染期间及恢复期均应谨慎对待同房事宜。 2.老年人:老年人本身身体机能衰退,免疫力较低,感染新冠病毒后身体耐受能力更弱,同房可能诱发心血管、呼吸系统等并发症,因此老年人感染后应避免同房,以保障身体平稳恢复。 3.有基础疾病人群:如患有心脏病、肺部疾病等基础疾病者,感染新冠病毒后身体负担加重,同房时的体力活动可能进一步加重基础疾病的病情,不利于健康恢复,这类人群感染期间及恢复期应避免同房。 总之,阳了之后是否能同房需根据自身感染阶段、身体恢复状况以及是否为特殊人群等来综合判断,以身体舒适度和健康恢复为首要考量,尽量在身体完全恢复且无明显不适后再考虑恢复同房相关活动。

问题:入职体检查出有乙肝小三阳怎么办

乙肝小三阳是乙肝病毒感染后的一种血清学状态(HBsAg、抗-HBe、抗-HBc阳性),多数情况下无需立即治疗,仅需定期监测,除特殊行业外不影响正常就业,具体处理需结合检查结果。 一、明确病情评估 需进一步检查肝功能(ALT、AST等)、乙肝病毒DNA定量、肝脏超声及肝纤维化程度(如FibroScan)。若肝功能正常、病毒阴性,属“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抗病毒治疗;若肝功能异常或病毒阳性(HBV DNA>2×10^4 IU/mL),则需抗病毒及保肝治疗。 二、日常防护与肝脏养护 避免饮酒(酒精直接损伤肝细胞),规律作息防熬夜,饮食均衡(低脂、高蛋白,多吃新鲜蔬果),避免高脂高糖饮食。减少肝损伤药物(如非必要不自行用药),家人建议检查乙肝五项,必要时接种疫苗预防交叉感染。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孕期24-28周检测HBV DNA,高病毒载量(>2×10^5 IU/mL)可在医生指导下用替诺福韦等抗病毒治疗,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免疫球蛋白+第一针疫苗,阻断母婴传播。 备孕/儿童:肝功能正常、病毒阴性者可正常备孕,儿童需筛查乙肝抗体,未感染者及时接种疫苗。 四、就业与法律保障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除医疗、食品等特殊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因乙肝小三阳拒录。若遇歧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保留体检报告等证据。 五、治疗与复查建议 肝功能异常或病毒阳性者,需在感染科/肝病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严禁自行停药。建议每3-6个月复查肝功能、病毒载量、肝脏超声,必要时评估肝纤维化程度,监测病情变化。 注:乙肝小三阳≠乙肝,多数人病毒复制低、肝功能正常,无需过度焦虑,科学监测与规范管理可维持肝脏健康。

问题:病毒性腮腺炎是什么原因啊

病毒性腮腺炎的核心原因及相关知识 病毒性腮腺炎主要由腮腺炎病毒感染引起,通过呼吸道飞沫或接触传播,好发于儿童及青少年,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病毒类型与传播途径 致病病毒为腮腺炎病毒(副黏病毒科RNA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如咳嗽、打喷嚏),也可经接触患者唾液污染的物品(餐具、玩具等)传播。病毒侵入呼吸道黏膜后,在上皮细胞内复制并引发病毒血症,随血流扩散至腮腺及其他器官,导致腺管阻塞和炎症反应。 易感人群与发病机制 儿童(5-15岁)及未接种疫苗者为易感人群。病毒经呼吸道入侵后,先在上呼吸道黏膜复制,随后进入血液形成病毒血症,扩散至腮腺、睾丸、中枢神经系统等组织,引起腺管上皮细胞肿胀、坏死,导致腮腺肿大、疼痛及全身症状。 典型症状与病程特点 典型表现为单侧或双侧腮腺肿大(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扩展),伴触痛、发热(38-40℃),咀嚼或酸性食物刺激时疼痛加重。病程通常1-2周自愈,少数患者可能出现睾丸炎(男性)、脑膜炎(头痛呕吐)等并发症,需警惕。 预防核心措施 ① 疫苗接种:儿童18月龄及6岁各接种1剂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风险;② 日常防护:勤洗手、戴口罩,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患者需隔离至腮腺肿胀消退(约2周),避免传染他人。 特殊人群注意要点 儿童:症状明显时多休息、多饮水,避免酸性食物刺激;高热时可物理降温或遵医嘱用布洛芬退热。 孕妇:感染可能增加流产或早产风险,需及时就医,孕期接种疫苗需咨询医生。 免疫低下者:感染后易并发肺炎、脑炎,需早期干预,必要时使用利巴韦林等抗病毒药物(需遵医嘱)。 (注:本文仅提供疾病原因及基础防护知识,具体诊疗请遵循专业医生指导。)

问题:传染是什么意思

传染是指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等)通过特定传播途径从一个宿主传播至另一个易感宿主,引发感染并可能导致疾病的过程。 一、传染的核心条件 传染需满足三个关键要素:①传染源(携带病原体的人或动物,如流感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②传播途径(病原体扩散的媒介,如空气、飞沫、接触、血液等);③易感人群(对病原体缺乏免疫力者,如未接种疫苗的儿童)。三者共同作用,例如未免疫人群可通过飞沫传播感染流感病毒。 二、常见传播途径 病原体依赖特定途径扩散:①空气传播(如肺结核、流感病毒通过飞沫核悬浮于空气中传播);②接触传播(如手足口病病毒通过手-口接触或皮肤黏膜接触传播);③血液传播(如乙肝、艾滋病病毒通过输血或共用针具传播);④母婴传播(如梅毒螺旋体可经胎盘传给胎儿)。不同疾病对应不同途径,防控需针对性阻断。 三、感染后的临床表现 症状因病原体、感染部位及个体差异而异:①局部感染(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引发的皮肤疖肿);②全身感染(如流感病毒导致高热、肌肉酸痛);③隐性感染(部分人感染后无症状但可排毒,如乙肝病毒携带者)。严重时可进展为肺炎、败血症等并发症。 四、特殊人群的感染风险 老人、婴幼儿、孕妇及免疫低下者(如HIV患者、肿瘤放化疗者)免疫力较弱,感染后病情更重、恢复慢。例如糖尿病患者易并发皮肤感染,孕妇感染风疹病毒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需加强防护(如提前接种疫苗、避免接触患者)。 五、科学预防措施 降低传染概率的关键策略:①疫苗接种(如麻疹、HPV疫苗可有效建立免疫屏障);②隔离传染源(对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治疗);③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时用纸巾遮挡);④环境控制(定期通风、消毒医疗器械及公共场所)。综合防护可大幅减少传播风险。

问题:艾滋病肺炎的主要症状

艾滋病患者并发肺部感染的主要症状及特点 HIV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因免疫功能严重受损,易并发肺部机会性感染,其肺炎主要表现为发热、干咳、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症状,其中卡氏肺孢子菌肺炎(PCP)为最常见类型。 典型呼吸道症状 以持续性干咳或少量白痰起病,伴进行性呼吸困难(活动后加重,严重时静息状态下亦感气促),可伴低热(<38.5℃)或高热(合并细菌感染时),部分患者出现胸痛、发绀,肺部听诊多无明显啰音。 卡氏肺孢子菌肺炎(PCP)特征 亚急性起病,干咳无痰或少量白黏痰,呼吸困难呈“进行性加重”趋势,活动耐力显著下降,可伴低氧血症(血氧饱和度<92%),少数患者无发热,病程进展快(数天至2周内恶化)。 其他机会性感染症状差异 细菌性肺炎:高热(39℃以上)、咳黄脓痰、胸痛,影像学呈肺实变影,可伴脓胸; 肺结核:低热、盗汗、咯血、体重快速下降,病程迁延(>2周),结核菌素试验或核酸检测阳性; 隐球菌肺炎: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表现)、视力模糊,肺部影像学可见结节或渗出影。 全身伴随症状 短期内体重下降(>5%/月)、乏力、食欲减退、精神萎靡,严重时出现意识模糊,提示免疫功能极度低下,需警惕感染性休克或多器官衰竭。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12岁):症状进展更快,呼吸困难、呼吸衰竭发生率高,需早期干预; 孕妇:症状不典型(易被忽视),肺部感染可加重妊娠并发症风险; 合并基础疾病者(糖尿病、心衰):肺炎易恶化,需加强血氧监测与抗感染联合治疗。 艾滋病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尽早就医,通过胸部CT、血气分析及病原学检测明确感染类型,早期规范治疗(如PCP首选复方磺胺甲噁唑)可显著降低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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