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科
简介:黄晓晖,女,副主任医师,妇科,医学硕士。200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医学院。专业方向为妇科内分泌。对诊治不孕不育、月经病、宫颈疾病及妇科炎症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擅长宫腹腔镜微创手术治疗。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从事临床工作10余年,诊治规范、细心、认真。现任广东省女医师协会宫颈癌防治专家委员会秘书。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课题多项。
子宫内膜癌、内分泌相关的妇科疾病。
副主任医师妇科
常年月经不调需先明确病因,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医学干预及特殊人群管理综合改善,必要时长期随访监测。 一、就医明确病因 建议到妇科就诊,完善性激素六项(月经第2-4天检测)、妇科超声(排查子宫/卵巢病变)、甲状腺功能(TSH、T3/T4)等检查,重点排除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疾病、子宫内膜息肉等器质性疾病,同时排查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全身性因素。 二、调整生活方式 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保证7-8小时睡眠),减少咖啡因、酒精摄入;均衡饮食(增加全谷物、优质蛋白、绿叶菜,控制高糖高脂);适度运动(每周3次、每次30分钟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改善胰岛素抵抗;通过正念冥想、深呼吸训练缓解焦虑,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 三、针对性医学干预 确诊PCOS可遵医嘱使用短效避孕药(如屈螺酮炔雌醇片)调节周期;甲状腺功能减退需补充左甲状腺素片;高泌乳素血症用溴隐亭治疗;子宫肌瘤/卵巢囊肿若影响月经需手术干预。用药需严格遵医嘱,定期复查激素水平及超声,避免自行停药或增减剂量。 四、特殊人群管理 青春期女性(12-18岁):若初潮后2年内月经不规律,多为下丘脑-垂体-卵巢轴未成熟,可暂观察,必要时用短效避孕药(如炔雌醇环丙孕酮片)调节; 育龄期女性:备孕者需监测排卵,必要时用克罗米芬促排卵;避孕女性需排除妊娠相关出血(如宫外孕、生化妊娠); 围绝经期女性(45岁后):若经期紊乱、经量增多,需排查子宫内膜癌,可短期用替勃龙等激素替代治疗。 五、长期监测与随访 建立月经周期记录表(记录周期、经期、经量),每3个月复查妇科超声及性激素;围绝经期女性每年进行妇科检查+宫颈筛查;若出现经期延长>10天、经量>80ml、严重痛经或性交痛,需立即就医排除内膜异位症、卵巢肿瘤等急症。 提示:月经不调可能与多系统疾病相关,切勿自行用药,需由妇科医生综合评估后制定方案,定期复查调整干预策略。
月经规律者通常排卵周期相对稳定,但受生活方式、内分泌及病理因素影响,排卵仍可能出现推迟。 月经规律与排卵的基础关系 正常月经周期(21-35天)提示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功能协调,排卵多发生在下次月经前14天左右。规律月经表明子宫内膜周期性脱落正常,卵巢通常同步排出成熟卵子,排卵周期与月经周期基本一致。 生活方式异常诱发排卵推迟 长期精神压力、熬夜、体重骤变(如过度节食或肥胖)、剧烈运动等,会干扰下丘脑分泌促性腺激素,影响卵巢功能,导致排卵节奏紊乱。即使月经周期看似规律,也可能出现排卵延迟(如周期延长至40天以上)。 病理因素可能伴随排卵推迟 部分疾病即使月经周期正常,也可能存在排卵问题: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早期常表现为月经规律,但卵泡发育障碍,排卵稀发或不排卵; 甲状腺功能异常:亚临床甲减或甲亢可通过激素紊乱影响排卵,导致周期规律但卵子成熟延迟; 高泌乳素血症:泌乳素升高会抑制排卵,可能表现为月经正常但排卵停止。 特殊生理阶段的排卵波动 青春期初潮后1-2年:卵巢功能尚未成熟,可能出现排卵稀发,月经看似规律但实际无排卵; 围绝经期前期: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卵泡数量减少,排卵间隔延长,月经周期可能规律但排卵推迟; 妊娠早期:停经是典型表现,若既往月经规律,排卵推迟与孕早期激素变化相关,需结合早孕症状判断。 药物或慢性疾病干扰排卵 激素类药物:紧急避孕药、短效避孕药等可能导致激素水平波动,出现排卵推迟; 慢性疾病:糖尿病、严重贫血等影响内分泌代谢,间接干扰排卵,即使月经周期规律,也可能出现排卵延迟。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备孕女性若排卵推迟超过35天,建议通过排卵试纸、基础体温监测或超声检查明确; 月经规律但长期排卵异常者,需排查性激素六项、甲状腺功能及卵巢超声,排除PCOS、甲状腺疾病等。 (注:涉及药物仅说明名称,具体用药需遵医嘱)
卵巢功能不好(卵巢储备功能下降或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是遗传、年龄、疾病、生活方式及医源性干预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年龄与自然衰老 女性35岁后随年龄增长,卵巢内卵泡数量逐渐减少、质量下降,围绝经期前可出现月经周期紊乱、雌激素水平降低等症状。部分女性因遗传或环境因素,卵巢功能衰退可能提前至40岁前(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 二、疾病与感染因素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可引发卵巢组织炎症,攻击卵泡;盆腔感染(淋病奈瑟菌、衣原体感染)破坏卵巢微环境,可能导致卵泡纤维化;卵巢疾病(如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囊肿、巧克力囊肿)或手术史(如卵巢肿瘤切除)也会直接损伤卵泡储备。 三、遗传与基因因素 明确的遗传疾病包括特纳综合征(X染色体缺失,表现为原发性闭经)、FOXL2基因突变(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患者多在30-40岁出现月经紊乱);家族性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FPOI)占比约10%-15%,提示遗传易感性,需通过基因检测明确病因。 四、不良生活方式 长期熬夜(打乱下丘脑-垂体-卵巢轴节律)、精神压力(皮质醇升高抑制促性腺激素分泌)、过度节食(营养不良致雌激素合成不足)、肥胖(胰岛素抵抗引发高雄激素血症)、吸烟酗酒(有害物质直接损伤卵母细胞)及缺乏运动(影响内分泌平衡)均会降低卵巢功能。 五、医源性因素 放化疗(如乳腺癌术后化疗)通过直接损伤卵巢细胞导致卵泡耗竭;卵巢囊肿剥除术、卵巢楔形切除术等手术可能破坏原始卵泡;长期使用抗抑郁药、某些化疗药物或激素类药物(如长效避孕药)也可能间接抑制卵巢功能。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备孕女性建议提前评估卵巢储备能力(AMH检测、超声监测窦卵泡数);有家族遗传史者应在30岁前定期监测FSH/LH水平;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如重金属、辐射)的职业人群需加强防护;肿瘤患者化疗前可咨询生殖科医生评估卵巢损伤风险并考虑卵巢冷冻保护。
分泌物有异味可能是感染、卫生问题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如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等,也可能是疾病的信号,如糖尿病、宫颈癌等。就医检查、确定病因后,医生会给出相应的治疗建议。为预防异味,应注意个人卫生、性生活卫生等。 分泌物有异味可能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感染: 阴道炎:如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等,可能导致分泌物异味。 宫颈炎:宫颈炎症可能引起分泌物增多、异味。 盆腔炎:盆腔炎也可能导致分泌物异常和异味。 2.卫生问题: 不注意个人卫生:长期不清洗外阴、不更换内裤等可能导致细菌滋生,引起异味。 使用刺激性清洁剂:使用过于刺激性的清洁剂清洗外阴可能破坏阴道正常菌群,导致异味。 3.其他因素: 性生活:性生活不注意卫生或伴侣有感染可能导致分泌物异味。 激素变化: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间或更年期时,激素水平变化可能影响阴道分泌物的味道。 疾病:某些疾病,如糖尿病,可能导致血糖控制不佳,引起阴道感染和异味。 如果发现分泌物有异味,应及时就医,进行相关检查和诊断。医生通常会进行妇科检查、分泌物涂片或培养等,以确定具体的原因。根据病因,医生会给出相应的治疗建议,可能包括使用药物治疗感染、改善卫生习惯、调整激素水平等。 此外,为了预防分泌物异味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每天清洗外阴,勤换内裤。 2.选择透气、棉质的内裤,避免紧身裤和合成纤维衣物。 3.注意性生活卫生,避免多个性伴侣。 4.及时治疗其他疾病,如糖尿病、阴道炎等。 5.避免使用刺激性的清洁剂或药物清洗外阴。 需要注意的是,分泌物异味也可能是一些严重疾病的信号,如宫颈癌等。因此,如果异味持续存在或伴有其他异常症状,如瘙痒、疼痛、出血等,应及时就医,以便早期诊断和治疗。同时,在就医前应避免自行使用药物或进行阴道冲洗,以免影响诊断结果。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宫颈肥大是否需要治疗取决于是否合并临床症状及病因。单纯宫颈肥大且无感染、无异常出血等症状时,通常无需特殊治疗;若合并感染、宫颈病变或症状明显,则需针对性处理。 1. 判断是否需要治疗的核心标准:需结合宫颈检查结果及症状。若妇科检查仅提示宫颈体积增大(直径>3cm),无接触性出血、分泌物异常(如脓性、异味)、HPV感染或宫颈病变,且TCT(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及HPV筛查无异常,属于单纯宫颈肥大,无需治疗。反之,若存在病原体感染(如衣原体、支原体)、宫颈糜烂样改变(柱状上皮异位)、宫颈息肉、异常阴道出血或HPV阳性,需进一步检查并治疗。 2. 无需特殊治疗的常见情形:生理性肥大(育龄期女性因雌激素水平升高导致宫颈腺体及间质增生),多数随年龄增长或激素波动逐渐缓解;既往有急性宫颈炎病史,经规范治疗后遗留的慢性炎症性肥大,无持续症状者;绝经后女性因激素下降,宫颈组织萎缩,若检查无异常,无需干预。 3. 需要针对性治疗的情况:合并感染时,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药物(如阿奇霉素、甲硝唑等)控制感染;合并宫颈息肉、宫颈糜烂(柱状上皮异位合并症状)时,可通过物理治疗(如激光、冷冻)或手术切除息肉;高危型HPV感染者需定期复查HPV及TCT,必要时进行阴道镜检查排除宫颈上皮内病变。 4.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育龄期女性(尤其备孕者)需重视HPV筛查,排除宫颈病变;妊娠期女性若合并感染,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对胎儿安全的药物(如青霉素类抗生素);更年期女性若出现阴道出血或分泌物异常,需优先排查宫颈恶性病变;合并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反复感染,需加强血糖控制及病原体筛查。 5. 日常管理与预防:建议每年进行妇科检查(含TCT+HPV),排除宫颈病变;注意性生活卫生,避免多个性伴侣及经期性生活;减少阴道冲洗频率(避免破坏宫颈自然屏障);慢性宫颈炎患者需遵医嘱定期复查,避免炎症反复刺激宫颈组织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