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产科
简介:杨寰,女,主任医师,就职于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产科,擅长产科危、急、重、疑难病例的诊治,遗传咨询、无痛分娩、各种产科手术、孕期心理和营养指导。
产科危、急、重、疑难病例的诊治,遗传咨询、无痛分娩、各种产科手术、孕期心理和营养指导。
主任医师产科
孕妇糖耐量检查正常值范围 孕妇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正常值为: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三项指标均异常提示妊娠糖尿病(GDM)风险。 检查指标与正常值定义 OGTT是孕24-28周筛查糖代谢异常的金标准,通过口服75g葡萄糖后监测3个时间点血糖。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明确: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2小时血糖<8.5mmol/L为正常范围。 指标意义与临床价值 空腹血糖:反映基础胰岛素敏感性,空腹>5.1mmol/L提示胰岛素分泌不足。 1小时血糖:体现餐后胰岛素分泌高峰,>10.0mmol/L提示胰岛素分泌延迟。 2小时血糖:反映肝脏糖原储备与代谢恢复能力,>8.5mmol/L提示糖代谢紊乱。三项指标联合判断,可早期发现GDM。 诊断标准与干预原则 若任意时间点血糖≥上述数值(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即可诊断GDM。确诊后需通过饮食控制(低GI饮食)、规律运动(如每日30分钟散步)、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管理,必要时遵医嘱使用胰岛素(不建议口服降糖药)。 高危人群筛查建议 高危孕妇(高龄≥35岁、肥胖BMI≥28、糖尿病家族史、既往GDM史):建议孕12-16周首次评估,孕24周提前筛查,产后6-12周复查OGTT。 普通人群:孕24-28周常规筛查,若异常需2周内重复试验。 检查前后注意事项 检查前:禁食8-14小时(不禁水),前3天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食物及剧烈运动。 检查中:静坐休息,避免情绪激动或说话,取血后及时进食。 结果异常:需结合病史、家族史综合判断,必要时转诊营养科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
孕妇何时补充DHA 孕妇建议从孕前3个月开始持续补充DHA,重点在孕20周后(胎儿大脑快速发育期)至产后哺乳期,以满足胎儿神经系统及视网膜发育需求,同时促进自身健康与产后恢复。 DHA的作用与关键发育阶段 DHA是胎儿脑细胞膜和视网膜感光细胞的核心脂肪酸。孕早期(1-3月)神经管闭合期、孕20周后大脑神经突触形成期,DHA缺乏可能导致胎儿认知能力下降及视网膜发育不良。临床研究表明,母体DHA水平与新生儿视觉敏锐度、远期智商呈正相关,孕期持续补充可通过胎盘传递满足需求。 分阶段补充策略 孕前3个月至孕24周(孕中期)为DHA储备关键期,此阶段母体血DHA浓度需达150mg/L以上以保障胎儿需求;孕晚期(24-40周)胎儿体重增长加快,DHA需求增加,建议每日摄入≥200mg;产后哺乳期母亲继续补充可通过乳汁传递,持续至婴儿6月龄,促进婴幼儿早期发育。 剂量与食物来源 孕期每日推荐摄入量为200-300mg DHA,优先选择深海冷水鱼(三文鱼、沙丁鱼,每周2次,每次150g)、亚麻籽(每日10g)、核桃(每日2个)等天然来源;饮食摄入不足时,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DHA补充剂(如鱼油、藻油制剂),避免与维生素C同服影响吸收。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素食孕妇建议选择藻油DHA(植物来源,不含EPA),每日补充≥200mg;鱼类过敏或高汞风险地区孕妇,优先选择藻油制剂并确保来源安全;妊娠糖尿病/高血压孕妇需在营养师指导下补充,监测血脂变化,避免过量导致凝血功能异常。 补充剂选择与服用规范 优先选择经IFOS五星认证、无重金属残留的DHA制剂,避免复合鱼油(含过量EPA);最佳服用时间为餐后,随餐摄入减少胃肠道刺激;与铁剂、钙剂间隔2小时服用,防止螯合反应影响吸收;每日摄入量不超过300mg,避免与抗凝药物同服。
唐氏筛查中AFP的含义及临床意义 AFP(甲胎蛋白)是唐氏筛查中的关键血清学指标之一,由胎儿肝脏和卵黄囊合成,用于辅助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及其他染色体异常、神经管缺陷的风险。 AFP的本质与来源 AFP是胎儿期主要血清蛋白,由胎儿肝脏和卵黄囊合成,妊娠12周后逐渐升高,28周达高峰后逐渐下降。正常妊娠中,AFP通过胎盘少量进入母体血液,其水平随孕周动态变化,反映胎儿发育状态。 AFP在唐氏筛查中的作用 唐氏筛查通常联合AFP、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uE3(游离雌三醇)等指标,结合孕妇年龄、孕周计算胎儿患21-三体综合征的风险。AFP水平降低可能提示胎儿染色体异常(如21-三体),需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 影响AFP水平的常见因素 除染色体异常外,AFP异常升高/降低还与以下因素相关:① 胎儿结构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胎盘功能异常;② 孕妇年龄>35岁、双胎妊娠、胎儿宫内生长受限;③ 孕妇肝肾功能异常、糖尿病或多胎妊娠等。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本身风险较高,AFP异常需更谨慎解读; 高危人群(既往流产史、胎儿畸形史):需结合NIPT或羊水穿刺明确诊断; 双胎/多胎妊娠:AFP水平可能高于单胎,需由医生结合具体孕周调整解读标准。 AFP异常的后续处理 若筛查提示AFP异常或高风险,需进一步行无创DNA检测(NIPT)或羊水穿刺确诊,不可仅凭AFP异常直接诊断。医生会结合超声结构筛查、染色体核型分析等综合评估,避免过度焦虑或延误干预。 (注:唐氏筛查结果异常仅提示风险升高,并非确诊,需严格遵循临床诊断流程。) 核心价值:明确AFP在唐氏筛查中的定位,指导孕妇科学理解指标异常,避免盲目恐慌,强调后续检查的必要性。
孕早期(两个月)是胚胎着床后器官分化的关键期,需重点关注胚胎发育监测、营养补充、生活方式调整及风险预防。 胚胎发育与产检监测 孕6-8周(两个月左右)需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芽、胎心搏动,排除宫外孕风险;首次产检建议在孕11-13周+6天进行NT(胎儿颈项透明层)超声检查,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记录基础健康信息及既往病史。 关键营养素补充 每日补充0.4-0.8mg叶酸(孕前3个月开始至孕早期3个月),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增加优质蛋白(鱼、禽、蛋、奶)摄入以支持胚胎发育,适量摄入深绿色蔬菜、柑橘类补充维生素C及膳食纤维,避免生食(如刺身、未煮熟肉类)及高汞鱼类(如大型金枪鱼)。 生活方式安全调整 保证每日7-9小时睡眠,避免熬夜;可进行轻柔活动(如散步、孕期瑜伽),避免奔跑、跳跃等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远离烟酒、甲醛、二手烟,减少X线、CT等辐射暴露(必要检查需铅衣防护),避免长时间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每日控制2小时内)。 常见不适与应对 孕早期恶心呕吐(“早孕反应”)可少食多餐,晨起前进食苏打饼干,避免空腹;疲劳时及时休息,避免久坐久站;乳房胀痛穿宽松棉质内衣,可用温毛巾轻敷缓解;若出现阴道出血、持续腹痛(尤其是单侧剧痛)、高热(>38℃),需立即就医排查流产或感染风险。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者,需提前与产科医生沟通,调整降压、降糖方案(如停用ACEI类药物); 高龄孕妇(≥35岁)建议孕11-13周+6天行无创DNA产前检测,或直接考虑羊水穿刺(需知情同意); 有先兆流产史者,需严格卧床休息,避免劳累,必要时遵医嘱服用黄体酮类药物(需医生评估后使用)。 提示:若出现胎动异常、严重水肿等情况,应及时复诊。孕期健康管理需个体化,具体方案请以产科医生指导为准。
产后42天能否做爱需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关键是看产后身体恢复情况,还需注意性生活卫生、避孕、强度方式,特殊人群如剖宫产史、有产后并发症者更需谨慎,应先全面产后复查由医生评估给个体化建议。 一、产后身体恢复情况是关键因素 产后42天女性身体一般处于逐渐恢复阶段。从生殖系统来看,子宫通常在产后6周左右恢复到非孕状态,子宫颈内口于产后7天关闭,宫颈管复原,产后4周宫颈恢复至非孕时形态。但个体恢复情况存在差异,若产妇身体恢复良好,无明显不适,可在产后42天左右逐步考虑恢复性生活,但仍需谨慎。若身体恢复欠佳,比如仍有阴道出血、伤口愈合不良等情况,则不宜过早恢复性生活。 二、性生活需注意的事项 1.卫生方面:性生活前后双方都应注意生殖器官的清洁,防止细菌等病原体感染,因为产后女性身体抵抗力相对较低,更容易受到感染。 2.避孕方面:即使处于哺乳期,也可能会有排卵,所以产后恢复性生活后需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避免意外怀孕。因为短期内再次怀孕对产妇身体的伤害较大,尤其是子宫还未完全恢复好的情况下。 3.性生活强度与方式:性生活的强度应适中,方式要轻柔,避免对女性生殖系统造成过度刺激,以免影响身体恢复。 三、特殊人群情况考虑 对于有剖宫产史的产妇,产后42天身体恢复情况更为复杂,需要更谨慎地评估是否可以恢复性生活。一般建议在产后42天进行全面的产后检查,由医生根据子宫切口愈合等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适合恢复性生活。而对于有产后并发症,如产褥感染等病史的产妇,则必须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根据身体恢复和病情控制情况来决定能否恢复性生活。 总之,产后42天能否做爱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产妇身体恢复状况、卫生、避孕以及是否有特殊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谨慎决定。产后42天应先到医院进行全面的产后复查,由医生评估身体恢复情况后再给予个体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