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输血小板指征及原则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输血小板指征及原则:当血小板计数<20×10?/L(或存在出血风险且计数在20~50×10?/L间),或存在活动性出血、手术/操作前预防时,需输注血小板。
1.出血性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血小板计数<50×10?/L或有自发性出血时需输注。
2.手术与创伤:重大手术(如神经外科、骨科)或创伤后,血小板<50×10?/L且有出血风险时需预防性输注。
3.感染与恶性疾病:严重感染、白血病、化疗后血小板<20×10?/L或有出血倾向时需输注。
4.特殊人群:老年患者或合并心功能不全者,输注前需评估心功能,避免容量负荷过重;儿童患者需根据体重调整剂量,优先选择辐照血小板以降低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风险。
5.禁忌与注意事项:血小板输注无效时,需排查同种免疫、感染或DIC等原因,避免盲目重复输注;发热患者输注前需评估是否存在输血反应,必要时预防性使用解热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