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中毒时,应在中毒后1小时内、意识清醒时,采用2%碳酸氢钠溶液(1000-2000ml)或生理盐水(2000-5000ml)洗胃,洗胃后需注入活性炭吸附残留毒物。
- 意识清醒者:中毒后1小时内,优先选择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可碱化尿液促进巴比妥排泄,注意每次注入液体量不超过500ml,避免反流误吸。
- 意识障碍者:若患者已昏迷,应在保护气道前提下(如气管插管)进行,优先使用生理盐水洗胃,减少胃内容物残留,同时密切监测生命体征。
- 特殊人群:老年患者或有基础心脏病者,需控制洗胃速度和液体量,避免血压骤降;儿童应按体重调整液体量,单次不超过10ml/kg,防止胃扩张。
- 洗胃后处理:无论何种情况,洗胃后均需口服活性炭(成人50-100g,儿童1-2g/kg),并配合利尿剂(如呋塞米)加速毒物排泄,同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